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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

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些了,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回到远一点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吧,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深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主动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碗边,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

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

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什么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抖匀。

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那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齿了,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始,我更知道,这完全是小狼崽的功劳,为了博取大黑的好感,我对小狼崽也就更加格外的关心起来。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藏族同胞们的那份团结和热情。

屋子里的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

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的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

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就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第十一章、大城市来的人

我的长相第一个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

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我也一直很向往大草原,所以就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呆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和他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都不待见,理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是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宗哲的女朋友对这个环境还有些陌生,虽然宗哲在来之前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藏语,但她仍然像我一样,无法和藏族同胞们交流,看见宗哲在和我交谈,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

不可否认,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美丽,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明知道我是个汉人,可她却竟然用藏语向我打招呼:你好!

我很吃惊,解释说:我是北京人。

她然后才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宗哲面前向他的家人们示好,以示自己对藏语的热爱?

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本质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不!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竟然和我那个分手的女朋友是同一所大学,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

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笑着说:我让宗哲给我也取了个藏语名字,叫达哇吉,达哇在藏语中就是月亮的意思,宗哲说,我就是他的月亮。

说到这里,宁丽笑得脸上像开满了花儿,爱情的甜蜜洋溢在脸上。

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也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

我感觉到有点恶心,老实说,不排除我那个分手了的女友产生的影响,但更多的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品质令我感觉到不大舒服。

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那样的朋友呆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两个人小声地交谈着什么,看起来像是窃窃私语,有点见不得人的感觉。

我不好形容那个场面,对于那样一个终日沉寂在无声电影中的小村落,宗哲的归来和宁丽的到来,不能不算是一场盛大的宴会,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的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

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那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为了捧扎西木大叔的场,不少村民们随口付和:是啊,咱们这日子过得也够苦的,啥时候咱们也能过上大城市人的生活啊?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只要咱们有钱了,有很多很多钱了,咱们就能过上和大城市人一样的好日子,咱们现在缺的不就是钱嘛!

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呢?靠这养的几头羊?还不够自家吃的,咱们这穷乡僻壤的,路也不通,条件又苦,钱不好赚啊!难道说去偷去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静一静,静一静!扎西木大叔见人们的情绪已经有些高涨,就拍了拍巴掌,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笑眯眯地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呐!

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巴顿这名字明显不是扎西木大叔取的,应该是宗哲,可那只獒一点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说。

你不会是要把自家的獒卖了吧?那能卖多少钱啊?咱们牧民可还要靠着它们来过日子呢!人群中有人不同意了,毕竟世世代代这么久,獒已经和牧民朋友们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

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头獒。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能卖多少钱?吓死你!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爬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十万,多的几百万,上千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第十二章  卖獒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个最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某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我不说,朋友们也猜得到是谁,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纯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只有大城市的人才会,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