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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闵斯琳到底是商人,凡事讲求物尽其用。

弃儿安静地听闵斯琳说话,好羡慕闵斯琳能够这么早就认识贺英烨,而从贺英烨对待闵斯琳的态度来看,他也颇尊重闵斯琳,想来就是出身的不同。

“我猜,你应该不知道英烨哥已经订亲的事。”闵斯琳一眼就看出弃儿是个好女孩,不会故意跟人抢丈夫。

“我是不知道。”弃儿难为情的点点头。“没人告诉我。”

果然。英烨哥不说,大家也不敢说,说了可是会丢差事的,谁敢多嘴?

“其实,你也不必难过。”闵斯琳微笑。“英烨哥虽然同我订亲了,却是双方父母许的亲,我和英烨哥之间也没有男女之情,这点你可以放心。”

闵斯琳明白弃儿内心的恐惧,亦认为她太没自信。

“英烨哥的心还是向着你的,依我看,他很爱你,现在一定很后悔把你给我,说不定还会捶胸顿足,抱头痛哭呢!”有些人就是欠修理,非得等宝物不见了以后才来后悔,才来追随,她最喜欢修理这种笨男人。

“他才不爱我,他根本把我当成货物。”弃儿虽然因为闵斯琳诚恳的解释而放下心来,却不同意她的看法。

“是吗?”闵斯琳不以为然地挑眉。“那咱们来打赌好了,如果我猜得没错,不出七天之内,英烨哥就会登门跟我要人。”

七天是一个男人忍耐的极限,如果他忍得过七天,她就跪下来,尊称他一声“大师”,恭贺他荣登西方极乐世界——憋死。

“不可能。”弃儿自以为了解贺英烨,认为他绝不可能为了她这名小小戏子放弃自尊。

“等着瞧。”就怕他到时想要也要不了,她才不会让他轻易过关。

闵斯琳表现出来的自信态度,让弃儿看了十分羡慕,真希望自己也能够像她一样自信开朗、落落大方,那不知该有多好。

“啊——累死了。”讲话讲到一半,闵思琳突然伸懒腰,活动筋骨。“接连在外头闯荡了几个月,骨头都快散了,这回可要好好休息,养足了力气再去寻宝。”

“寻宝?”明知道一直问人私事很不礼貌,弃儿还是很好奇。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淘宝,不过我都喜欢说是寻宝。”闵斯琳开心地笑了笑。“到各地找寻宝物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爱死了这种感觉。”

“对不起,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弃儿听得一头雾水。

“没关系。”闵斯琳笑了笑,都怪自己说得不清不楚。“我是一名古董商,家里还开了间古玩铺,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到全国各地去寻查看有没有什么宝物,所以才说寻宝。”

“你是古董商?”听见闵斯琳的话,弃儿瞪大眼睛,表情就和当初的古芸媚一样惊讶。

“货真价实。”就跟她是女儿身一样。“整个大明国我几乎跑遍了大半,剩下的一半也想找机会去,不过恐怕有点困难。”她没去过的,不是西北的丝绸之路,就是西南的茶道,这些地区路阻天险,男人都到不了,况且她是一名弱女子,但她还是想去。

“我——我好惊讶。”弃儿是真的吓到,没想到闵斯琳堂堂一名富家千金,也得要到处抛头露面,那是像她们这种苦命的女人才不得不做的事,可她却做得很快乐。

“你爹——不,令尊大人也同意你这么做?”记忆中所有的千金大小姐,不是都得成天足不出户,在家里读书写字,或是学刺绣吗?可她却跑遍了半个大明国。

“他老人家乐得很。”这一点儿都不成问题。“他还巴不得我天天在外面帮他寻找宝物,不过刚开始的时候他也确实反对过,不让我出去寻宝,最后还是拗不过我的请求,现在我可是他老人家不可或缺的左右手。”

与其说她喜欢寻宝,还不如说她喜欢被重视的感觉。自己明明就很有能力,却因为生错性别而老是被她爹忽视,一直到近两年才有改善,所以她才会那么喜欢寻宝。

闵斯琳自信的表情透露出更远大的目标,看得弃儿十分羡慕,心想闵斯琳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比男人更有志气。

“所以说凡事都得靠自己争取,光会在心里抱怨是没有用的,一定要站出来大声喊出心中的不满,别人才会重视你。”闵斯琳意有所指地看着弃儿,弃儿不是听不懂闵斯琳的意思,只是不认为自己具备和闵斯琳相同勇气,敢大声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想要贺英烨的爱,想要他关心她,想要他呵护她,然而她最想要的,却也是最奢侈的感情,平常人就很难付出,更何况是贺英烨这个人人都抢着要的贵公子?她争取不起。

“你啊!偶尔也该懂得适度发泄一下,别给闷坏了。”尽管闵斯琳已经尽力开导弃儿,弃儿仍然不敢老实说出自己的想法,只敢暗地里羡慕。

弃儿苦笑低下头,不晓得怎么向闵斯琳说明,自己只懂得逆来顺受,不懂得发泄。

闵靳琳重重叹一口气,看来能够让她情绪溃堤的,也只有英烨哥了,希望他早日出现。

“你要不要听听我寻宝的过程,很有趣哦!”不想再往悲伤的情绪里钻,闵斯琳索性开堂说书。

“好啊!”弃儿的脸都亮起来,她最喜欢听人说书,况且故事的内容都是闵斯琳的亲身经历,铁定精彩。

“先从两个月前,我在杭州买到的那一只宣称是元青花的花瓶开始说起好了。”

弃儿兴奋地点点头。

“每个人都晓得,杭州的作假风气最盛!所以我一到了杭州,就先假扮女仆混进卖家的府中,试探真假……”叽咕叽咕。

接下来的时间,就看见两位貌美如花的妙龄女子在花厅里笑弯腰,一壶九龙茶也喝到不剩半滴。

“……真的好有趣。”弃儿笑到掉泪,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开心。

“可不是?”闵斯琳得意极了。“我可是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才得到那些宝物。”虽然被同行批评老爱炒短线,钻小巷子,但她也是拿性命去炒和钻的,岂是那些嘴碎的臭男人能够相比?

“我看,下回出门寻宝,你也一起上路好了。”也好有个伴儿互相照应。

“我也跟你一起去?!”弃儿惊讶地瞪大眼睛,以为闵斯琳在开玩笑。

“反正好玩嘛!”有何不可?“不过我怀疑能够顺利成行,我怕没过几天,英烨哥就会上门来把你要回去。”所以也不能太早计划。

“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可能抛下自尊……

“听我的话儿准没错,他一定会上门要人。”

虽然闵斯琳一派自信,但弃儿还是怀疑。

第十章

接下来的几天,是弃儿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她从来没有像此刻活得这般自在。

闵斯琳完全把她当成妹妹对待,不但每天说故事给她听,甚至还带她到京城附近遛了一圈,日子过得非常轻松惬意。

弃儿头一次有年纪相仿的玩伴,自是特别开心,也很谢谢闵斯琳的照顾。她发现闵斯琳真的跟一般千金大小姐不一样,没有架子不说,还特别喜欢混市井,哪一个面摊子卖的面好吃,哪一家小店的热炸糕烫口,没有一处她不清楚或未亲自尝过,果真是富家千金中的异数。

大雪纷飞的早晨,雪深积到小腿,家家户户忙着铲雪,闵斯琳和弃儿两个人眼看没法出去溜达,只好躲在书房吟诗作对。

弃儿不过就念过那么几本书,自然对不上句子,只能坐在一旁听闵斯琳念诗,顺便请教她怎么对句。

闵斯琳咳了两声,开始滔滔不绝教弃儿一些有关于诗词上的对仗技巧。弃儿听着听着,目光移到窗外。

雪花片片,像来自天际的眼泪坠入尘土无声无息。撕碎的棉帛,是最教弃儿怀念的感伤,那天他们也像这样看着窗外的飘雪,即兴作诗。

她不会作诗,只会背诗,她背了一首有关于桐花的诗。他笑了,笑她没弄清楚词意就拿出来乱用,她好紧张,最后才知道他是在跟她开玩笑。

雪花飞舞,好美好美。

弃儿愣愣地瞪着窗外,虽然闵斯琳不断在她耳边吱吱喳喳,但她什么也没听进去,满脑子都是那天的回忆。

“……弃儿!”

闵斯琳也察觉到她心不在焉,索性停下来抗议,省得多费口舌。

“什么事,琳儿姊姊?”弃儿猛然回神,就看见闵斯琳在瞪她,赶忙低下头。

“是不是我讲的内容太无聊,所以你才不专心?”不想听就说一声嘛,害她解说得天花乱坠,口渴得半死。

“没有的事!”弃儿抬起头来偷偷瞄窗外一眼。“我只是……”

只是在思念斯人。

“这场大雪,是不是让你想起某人?”闵斯琳的心思真是细到可怕,一眼就看穿弃儿背后隐藏的心事,她想赖都赖不掉。

弃儿的个性反正也不会耍赖,干脆就用沉默代替回答。

闵斯琳见状重重叹气,走到窗边仰头看窗外的大雪,心想它来得还真是时候。

“说不定你想的那个人,现在正看着同样景色,思念着你。”她相信英烨哥也会有同样感慨,毕竟他们两个人的爱情,并不只是弃儿单方,他也一样疯狂。

弃儿惊讶地看着闵斯琳,虽然早知道她的心胸宽大,也不爱贺英烨,但她毕竟还是他的未婚妻,却能如此自在地跟另一个女人谈论未婚夫的事,实在不得不教人佩服。

“别这么看我,你也晓得我根本不爱英烨哥,只把他当做亲哥哥看待。”只不过他的态度一向很冷,她也热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