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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他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不跟山寨联络?又为什么会出现在京城?

一连串没有答案的问题搞得她头痛不已,只得暂时将它们搁在一边。

王府大厅中呈现的特殊景致令段雁舞着了迷。丽清和语兰正在逗着她们的孩子玩,她来成王府多日,还是第一次瞧见她们的宝贝。

“这是……你们的孩子?”

丽清和语兰一致地点头,神情中流露出一股母性的骄傲。

“好漂亮。”段雁舞没见过几个婴儿,但她敢打赌,这两个小可爱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只怕将来会青出于蓝胜于蓝,俊过他们的老爹,继承他们的美男子封号。

“我可以摸吗?”那两个小宝贝看起来像是一碰就会碎掉的样子,她不敢贸然行动。

“岂止是可以摸,你还可以抱呢!”丽清被她那副小心翼翼的神情逗笑,不禁轻笑出声。

“小舞,你干脆自个儿生一个算了,就凭你和秋飞的长相,生出来的孩子绝对不输给我们。”语兰捉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开始进行游说的工作。

“我和他的孩子?”段雁舞顿时羞红了双颊,十指不停的绞扭,“我还没想那么远。”

“小舞,你和秋飞哥究竟是什么关系,大伙儿都很清楚,你就别再犹豫了,其实成亲也不错,你看我们的相公,不都很好吗?”

“况且秋飞又那么疼你,连成亲的必需品自个儿都一手包办,你连打理都可以省了,这还不体贴吗?”

妯娌两人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就是想帮秋飞的忙,游戏也玩够了,该是收场的时候。

“成亲的必需品?”段雁舞愈听愈迷糊,什么必需品?她怎么没见过?

丽清和语兰对看了一眼,终于弄懂段雁舞对于她这几天跟着秋飞进出所采买的物品一点概念也没有。对于她的迟钝,她俩只有投降的份。

“你不知道这几天你和秋飞买的东西是拜堂时的必需品?”丽清等着段雁舞的摇头否决。果然她一一照做。

“我猜你也不知道这其中的意思啰?”语兰边说边叹气,总算找到一个比她更粗心大意的人了。

段雁舞的头仍照摇不误。

“小舞,秋飞哥这回是吃了秤坨铁了心的要娶你,你就别再逃避下去。”丽清真有点同情秋飞,同时也钦佩他的耐心。

“谁要嫁他?”想起刚刚在大街上发生的事,她就一肚子气。

“你不嫁他?”丽清对她的固执头疼不已,“那你想嫁谁?”

“我谁都不嫁……”面对丽清和语兰的步步进逼,段雁舞平时嚣张的气焰全没了。语兰还好,但丽清天生威严的气质,教她的自信心愈缩愈小。

“小舞,你在怕什么?”丽清一把扯破她的假面具,强迫她承认自己的胆小。

“我没有……”

“还说没有。你若不是怕,为什么一直拒绝秋飞哥的求亲?秋飞哥是个好人,而且婚姻也不若你想象中的可怕。”她真不明白小舞是怎么想的?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他令我感到窒息。”

段雁舞的回答令她们惊愣了一下,她们从没想过答案竟会是如此。

“你为何会这么想?”

段雁舞只得将方才在长安大街上发生的事告诉她们,争取她们的支持。

“原来是这样啊,我懂了。”丽清终于弄清楚小舞为什么害怕。对于一只自由惯了的野雁,要她靠在某人的臂膀上停歇,的确不容易适应。

但爱恋中人那种患得患失的心理,她却是比任何人都来得清楚,也能够理解秋飞的不安。

“恐怕要令你失望了,小舞,因为我不会站在你这边。我认为秋飞哥的表现并没有错。”

段雁舞只得傻傻的瞪着丽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也这么认为。”语兰也往丽清靠拢。“小舞,你有没有想过,若是你和秋飞的立场调换过来,你会做何感受?”

语兰的问话教段雁舞又愣了一下,立场调换过来?她从没想过。

“我……”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真爱你的男人才会在乎你、在乎你的感情、在乎你心底有没有别人。你可以说秋飞很傻,但你又何尝不是一个傻瓜。摆在你面前的是一份真情挚爱,而你却蠢得想逃避它。”由于语兰自己也做过傻瓜,对于这类道理的体认颇为深刻。

“相处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人是天生好手。你若连这点机会都不肯给,那么损失的人不只是秋飞哥,更会是你自己。”这是丽清的经验之谈。

“只要有爱,一切困难都能克服。”

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段雁舞的心弦。直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是多么在乎秋飞、喜欢秋飞。她真的爱他,也希望与他长相厮守,可是,难道只有成亲一途吗?为什么她不能保有自己所习惯的自由?她满是困惑的抬头望向妯娌两人,提出她的疑问。

“我和秋飞一定要成亲吗?为什么我们不能保持现状?”

丽清闻言轻轻一笑,她明白要一个自由惯了的人接受束缚,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小舞,你还不明白吗?凡事有得必有失。你虽然失去了自由,却得到了一份诚挚的爱,比较起来孰轻、孰重?”

“而且就算你和秋飞成了亲,以他对你纵容的程度来看,你根本用不着担心这个间题。像我,还不是三天两头就往娘家跑!”语兰接着帮腔。

“只要嫁对人,一切就没问题。”

这似乎就是问题的答案了。段雁舞默默的接受了她们的劝告。


现在唯一令她放心不下的,只剩下禹宣。不管大伙儿怎么说,她一定要先找到禹宣,否则绝不嫁给秋飞。

※※※

那是小舞吗?禹宣想了一下午,愈想愈觉得不可能,这里是京城,小舞没有理由会到这儿来。而且小舞也不可能穿裙子。

大伙儿都还好吗?尤其是小舞,没他在凶匪寨里任她打骂,日子大概会显得特别无聊吧!

他并不是故意不与山寨联络,而是情况使然。四个月前的一场意外使得他不得不留在京城。

话说四个月前——

“禹宣,风雨刮得这么强,我看你改明儿再出门会好一点。”段一豪皱眉看着屋外的强风劲雨,心中担心不已。

“无所谓的,大当家。再强的风雨我都见过,这点小风小雨算得了什么,不打紧啦。”禹宣边回答边收拾行李,露出一脸无谓的神情。

“你可别逞强,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小舞会扒了我的皮,你可是她最在意的哥儿们。”连他这个做爹的都没他来得吃香。

“我能出什么意外?顶多跌破皮而已,小舞不会因为这几个小伤杀了你,你就放心吧。”

结果,他不但跌出了一大堆伤,还跌失了记忆,这些前尘往事是他一点一滴慢慢想起来的。

离开了凶匪寨之后,他的马儿因为受到雷电的惊吓而将他拋落山腰,幸好他及时捉住了横生的树枝,但同时也因为强烈的撞击而使脑部受创。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个儿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四周围着几张陌生的面孔,每一张面孔上全写满了关心。

令他感到惶恐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记不起自已的一切,只能在一片空白中搜索到唯一的字眼——禹宣。这似乎就是他的名字。

救他的人家姓胡,家住京城,因省亲而前去益州,在回程的路途中,因风雨太大而减缓行进的进度,也因此发现他倒在一颗大石头旁边,额头不断地冒着鲜血。

面对一切茫然不知的禹宣,胡老爷索性好人做到底将他带回京城,收留他在家里做些杂役工作。胡家在京城也算是大户人家,虽不及“纶庄”、“钱家庄”来得富有,但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商贾之家。胡老爷育有两子一女,两个儿子的长相普通就像他的翻版,但唯一的女儿却长得端庄秀丽,令胡老爷非常引以为傲。因为凭他和其夫人的长相,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也因此,胡老爷特别宠爱她。

胡小姐不但人长得漂亮,个性更是柔顺乖巧,只要是见过她的人没有不称赞。她今年芳龄十五,正值适婚年龄,上门求亲的公子哥络绎不绝,但全被胡老爷给回掉。他太喜爱这个独生女,舍不得那么早将她送出门。

胡小姐本人对她爹的决定更是举双手赞成,因为她早已心有所属,对象不是别人,正是禹宣。

当她第一眼看见她爹带回来的男孩时,她的心就迷失了。这个记不起任何事、唯独记得自己名字的男孩就像是太阳之子,带着耀眼的光芒直直射入她的心房。

他带着有礼的微笑,毫不羞怯的告诉她,他记不起任何事,从今以后要留在家中做工,并请她多多指教。从那一刻开始,她那颗多愁善感的少女心便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她从来就不是个主动大方的人,尤其自小父母更是教导她要成为一个端庄、温柔的大家闺秀。毕竟她是胡家的大小姐,不可以丢胡家的脸。

但她的心却明白的告诉她,她想要这个男孩,她想认识他、想与他相守,于是她千方百计的制造各种机会接近他。找他帮忙挑东西、找他帮忙捡纸鸳,只要能够制造独处的机会,她一个都不放过。

渐渐的,男孩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也为他所见过最美丽、最柔顺的女孩而心悸不已,进而懂得掌握每一个独处的机会,两个少男少女的纯真之爱就这么如火如荼的展开。

随着时光的飞逝,男孩发现了一个大问题,他不但是记得自己名叫禹宣,那些曾经流逝的记忆也跟着日升日落一点一滴重回到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