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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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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嚎叫》自序

            只要有人,抒情就永远不会结束。可我却因为自身的慵懒与软弱而厌倦了。如果说我(或者说“我们”)的生活是真实的血肉横飞,那么这部小说只能是一道能在某个瞬间、某个时刻刺痛我泪腺与笑肌的淤紫,以至于有时会产生“我真的是用感情写完它的吗?”这样的疑问。爱太少了,但恨也不多,它更像一道无聊的漩涡,我只能希望在最底层是我眼中的那个世界,那群人和那些事。

            刚动笔时的那六万多字都被我撕碎烧成了灰,因为那时我竟然会可笑到希望通过它来拯救中国摇滚乐,让十二亿人都知道有一群不希望自己白活一场的年轻人,最后让一代青年都明白爱和正义的可贵。可越写我自己越觉着脸红:我凭什么?我在那个村子住了不到一个星期,凭什么装出一副“知心大姐姐”的样子?烧掉那六万多字对于我来说是个意义重大的举动,它让我明白我的生活中没有“一代人”这个词,我只是我自己,我所能做的只有尽量杀出层层包围做个身心健康的人,于是我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变成了一个证明的过程。

            但当我对一切我曾经引以为豪的词汇(例如“愤青”)感到羞耻并且朝它们唾口水时我为何还会在夜里压抑得睡不着觉?崔健有一句歌词:我要永远陪伴在你身旁/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这句话未必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我也希望我不要让它成为我骗人的口号。如果个人真的是社会的一分子,那么我代表不了除我之外任何一个人的良心,就像任何一个人也代表不了我的良心。

            我是一个爱和一切反着转的人,当大家热爱“身体写作”并称此能代表新新人类的时候我就要描写一群连自己身体都没有了的苦孩子,当大家都干脆的宣布英雄主义与浪漫主义在工业时代玩完了时我就要和我亲爱的不倒霉一起去怀疑他们所说的话,不要相信语言和文字,甚至连这句话本身都不要相信。

            谈谈我的文学创作观:小说肯定不是卫道者的讲台,但也肯定不是变态者的便池;再谈谈我的文学梦想:如果钱不是梦想的话我对文学就没有任何梦想,我写小说时希望我是在对别人说心里话,完成之后它就是件商品。我能够一年写出五十万字的动力是我希望世界上真有“希望”存在,并且我相信它是一切卑贱者的最后归宿。

            千万别认为我是君子,或者心理阴暗。我基本不会可怜行乞者,但最变态的事也就是晚上回家对我妈大喊大叫一切对生活的不满,2003年我希望自己能够考个好大学,尽力做好每一件能让我爸我妈省些心的事情。自己和朋友们的郁闷能够一扫而光,高高兴兴的面对生活,而且认认真真和女朋友谈恋爱。(青春期啊!你赶快过去吧!)

            出了《校园检讨书》之后我突然发现真正的傻瓜既不是欲望的狂热追逐者,也不是严肃的呆板老帮子们,而是青春期迟迟不去的人,学会配合与妥协并不丢人,丢人的是走极端。

            生活仍在继续,打架已经过时,斗争刚刚开始,因此我要感谢以下这些人:

            发现我的龚应恬老师:龚叔叔,每次我想对你说感谢时我就会痛恨我语言的无力。

            陈德老师、尚红科老师、余华老师、莫言老师、张守仁老师、杨东平老师、简宁老师、周国平老师、路远老师、王刚老师、《中学生阅读》、《新校园小说》的李湄英老师,好人有好报,我永远相信这句话。

            王建峰、张磊、杨巍、王瑞峰、郑璐、付博、孙飞:祝你们快乐,一定要丢失那些属于我们的夜晚与秘密。

            邬永刚校长与乌日娜老师:感谢你们在我最不相信学校的时候给予我的帮助,那是我能想像一个老师所能给予的最大的谅解,是你们让我明白了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

            所有一起喝过酒的朋友们:不论我们在哪里,在干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句真理。

            爸爸、妈妈:我从你们那里明白了爱,我正在学习如何去爱。我相信明白了它便是对你们最大的祝福。

            生活的一半是麻烦,另一半是解决麻烦。

            肖睿

            2003.01.21于北京。

            青春的反抗和自救

            现在我厌烦透了的一件事就是有人请我写序,这几乎必然会把我这个软心肠的人逼入两难的境地,不是违心地答应,就是冷酷地拒绝。就在我处于这样心情中的时候,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位久违的朋友。他带来了一本书的清样,我答应留下看看再说,暗下决心,如果不好,一定直言不讳或者找个借口推辞。

            当我翻阅这部题为《一路嚎叫》的书稿时,我发现我这一回比较幸运。这本书的作者

            ,那个我不认识的刚从中学毕业的肖睿,并没有用青春期的空洞嚎叫令我耳聋头昏。读了不多篇幅后我便开始相信,他是一个有天赋爱思考的少年,他的文学才华自如地游刃在荒诞和现实之间,他的思维锋芒常常切中教育和时尚的弊端。我相信他还是善读书的,不说别的,单看他恰到好处地从亨利·米勒、凯鲁亚克、金斯堡、贝克特、昆德拉等人作品中各挑出一段与远行和逃跑相关的话用作各章的题记,就可知他多么了解自己所要处理的主题及其精神谱系了。

            青春的愤懑和反叛是一个古老的主题,在不同时代的舞台上不断重演。在今天的时代,作者展示给我们的场景是私立学校里的金钱崇拜和伪劣教育,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代沟,朋克和摇滚,游戏机和毛片,男孩子的自慰和性幻想。故事在这个背景下展开,叙述了一个高中男生和他的同伴逃离学校去投奔想像中的天堂——位于城市边缘的一个摇滚人聚居的村子——的经历。这是一个关于逃跑的故事,在现行教育下,无辜的青春备受压抑和羞辱,不得不用逃跑的方式反抗和自救。主人公对这种教育的评价是:“未来都很年轻,学校的任务是把他们教老”,亦即把天真的孩子培养成具有所谓“自我保护能力”的圆滑者——老师眼中的“好孩子”。面对在讲台上表现愚蠢而不是传授知识的老师,他发出了一切疑问中一个最大的疑问:“你们这帮傻瓜为什么任何疑问都没有。”很显然,这不只是在批判现行教育,更是在批判世俗,批判虚伪和平庸。

            在故事的结尾,主人公对想像中的天堂也感到了失望,在那里发现的仍是空虚、无聊和隐约的等级制,终于乖乖地被父母领回到了他所厌恶的学校。那么,他的逃跑岂非徒劳一场?我想不是,因为逃跑仅是寻找的一种形式,而寻找永远是有意义的。寻找什么?借用主人公解释他心目中的朋克的一句话,寻找的是“真实和简单”。与此相应,之所以逃跑,所要逃离的也不是某一所学校,而是主人公最害怕患上的那种叫做“虚伪”的绝症。青春似乎有无数敌人,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学校、老师、家长、社会等等都是假想敌,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就是虚伪。当一个人变得虚伪之时,便是他的青春终结之日。在成长的过程中,一个人能够抵御住虚伪的侵袭,依然真实,这该是多么非凡的成就。真实不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地方,而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一种态度,是我们终于为自己找到的一种生活信念和准则。也许逃跑仍然是一种幼稚,在不再逃跑的那一天,我们成熟了。然而,正是在告别幼稚的那个时刻,有的人同时也告别了青春,他的青春在那一天死去,有的人却在那一天开始了他的一生一世的青春,从此能够在他站立的任何地方坚韧地生长了。

            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的,因为时间紧,也因为它的确能吸引人,书中不乏奇异的想像、巧妙的嘲讽和聪明的议论。肖睿肯定是有才气的,但我不想像某些评论家那样以发现天才少年的英明前辈自居,我所能断定的仅是,如果读者翻开这本书,一定也有人会像我一样被它吸引着往下读,并且生出一些感想的。

            2003.3.2

            青春之毒,青春之痛

            青春是危险的。青春以他特有的爆发力、破坏力,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尤其是高中时代的少男少女,走过了青春的萌动期,蕴藏在他们心头的欲望之火,不可遏制地喷发着,燃烧着。长篇小说《一路嚎叫》,就为我们讲述了两个逃学少年的躁动、反叛,与成人社会的矛盾以及对未来的迷茫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名叫不倒霉,他是从外埠来到都市求学的高中生。都市的光怪陆离,物

            欲横流,使不倒霉眼界大开。不倒霉求学的学校是一所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来这里读书的孩子大都是希望孩子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的子弟。这样的孩子聚集在一起,本来就危险多多。再加填鸭式的教育,课外生活的呆板,以及现代社会流行通病在学校的蔓延,使不倒霉感到自惭形秽。他无休止地听音乐,用以排遣心头的苦闷,渐渐地迷上了摇滚乐,并为之发疯。那简单的嚎叫,使他心醉神迷。他更无法忍受“人与人之间永远的互不信任,永远的相互欺骗,永远的相互伤害。”于是,他结识了能言善辩的同学WHY,这是一个脑壳里充满各种主义又自诩为朋克的少年。苦闷让他们一拍即合,一起逃离学校,来到了流浪歌手聚集的一个都市边缘的村庄里,开始了所谓“天堂”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