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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二种独身者是对性生活格外贪婪的人。区别于第一种仅仅由于性格原因导致不婚的人,这种人突出的标志是有着贪得无厌的性冲动。他们更愿意借用未婚者的身份,无休止地欺骗异性,满足自己畸形的欲望。他们长期遭到不正常情感和性抑制的折磨,在被允许多一些行为自由的时候,便会加倍反弹自己的原始冲动,张扬积蓄已久的贪欲,甚至达到了不顾惜身体,把事业和感情外衣统统抛到九霄云外的地步。

            有一种愚昧的社会认识,认为一朝放任独身作为一种从者广泛、为数众多的成人生活方式,第一种无心的人和第二种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弄脏整个社会的心理。不能说这个忧虑没有道理,在欧美,自由的生活方式已的确引起了许多严重问题。可是,我们能不能认为靠旧有压力迫使这两种人结婚,对于他们可怜的配偶是有益的?那只是在劝说这些天性特别的人,用合法的方式,随便凑合一个异性,然后由于他们的特殊癖好,在法律保护的家庭中生活一段很短的时间便去离婚。我从来没有过多地考虑如何遏制他们难以遏制的放纵,而是一直在想别把那些古朴守旧的人推进他们的火坑。

            第三种独身者,是那些对婚姻制度有着严肃认识的人们。在他们成长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常常较高,他们自己的社会背景和地位也较为良好。他们像史书中许多伟人一样,批判着婚姻方式,认为婚约违背人性的自由,败坏了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带来幸福的。这种方式,一边把人类最高级的情感——爱情——放到琐碎庸碌的日常生活中加以煎熬,一边使夫妻总是依照两人中较为平俗的一人的水准去应付生活。

            实际上,一个有思想的人,哪怕她/他是顺从婚姻制度而终其一生的人,也会在其内心深处不满于一夫一妻制的弊端。比起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制度并没有进步多少,它只是在性合作的法定方式中,显示了男女人格尊严的平等原则,而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情感遭受束缚的问题,也没有在爱情与生育的区分上,跨出革命性的一步。

            在世纪之交,两个截然不同的伟人——尼采和罗素——曾一致要求把爱和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作为婚姻基础,主张它的基础应该是优生优育和婚外爱情的自由。阿兰后来补充说,婚姻基础应该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罗阿最后修正一笔:“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由此完成了迄今为止较为圆满的结论,即,婚姻制度的核心是为了养育后辈而铸造的友谊,而爱情与这个核心处于游离状态,在婚内有之,在婚外也有。

            而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个年代,人们完全可以宣布以数量制规则缔结婚姻的法律最终崩溃。事实上,在那四位生命哲学大师的思想里,已经蕴含着这种倾向。但是,只要世上生存的人们还不能具备普遍的自制和高尚的情愫,并且找到一种妥善养育后代的新方法,这种崩溃就不会,也不该,仓促地到来。而崩溃到来之前,我们这些过早窥见了婚姻制度弊端的人,就只能积极地盼望等候,消极地采取独身方式,以回避夫妻家庭的局限性。

            罗素曾这样批评婚姻的局限性——

            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他方的一切爱情,这就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和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从最理想的观点出发,这是在摧残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

            婚姻双方常常认为自己的配偶使自己减少了工作和创新的灵感,减少了活力、接触社会、造访大自然的机会,减少了对无力自养者和好朋友的同情心。其实,制造这种局限的不是配偶,而是婚姻制度。人们在这种制度的暗示下,为了维持这种制度所肯定的道德尊严,追求约定俗成的幸福感,就不得不去扼杀他们认为很可能毁掉幸福的东西。试想,活跃的灵性,丰富的机会,旺盛的同情心,难道不正是家庭稳固的天敌吗?它浪费家庭的时间和财产,并使家庭生活在大庭广众的天地里,显得简单狭小。所以,雪莱曾这样写道——

            我从没有和那伟大的宗教发生过关系,

            因为按照那伟大的宗教的伟大的教义,

            谁都只能从那人群中选出一男或一女,

            不论其余的是何等的聪明何等的美丽,

            我们却只能从惨淡记忆中把他们忘记,

            啊,这就是当今所具有的道德和法律。

            在这条路上行走着可怜而疲倦的奴隶,

            唉,他们终于来到坟墓似的家庭那里,

            这家庭从来立足于这世界的大道上面,

            带上被束缚的朋友或许是吃醋的劲敌,

            从此踏上那漫漫的旅途既遥远又迷离。

            看来,一个人要想保持自己不受折磨,理论上讲,只有独身。这一类型的独身者常是婚姻实践的旁观者,由于在别人的婚姻那里,看到了许多不尽人意的苦痛,他们便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于婚姻现状的批判。按俗人浅薄的说法,他们是不愿像别人那样被家事拖累,不必害怕戴绿帽子。从文化的角度看,他们对婚俗有着深不可测的蔑视。

            这类人一般以两种方式满足自己的情感生活:一是事实婚姻;一是奇妙的友谊。

            他们在实质上,或某几个阶段上,过着和结婚者一样的幸福生活,只是他们反对依赖法律和一纸证书来维系自己的爱情,反对这种外在压力所一同带来的局限性。他们并不以稳固为目标,而是随时随地享受即时的快乐,有十天的结合,就要有十天的货真价实的幸福。如果一旦失去欢乐,那么一天也不凑合。

            由于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充当这种结合的保证,事实婚姻中的情人们只能凭借自身的魅力去维系他们情缘的长久,因此,许许多多真正感人的爱情便产生在他们中间。

            独身者的友谊,特别是异性友谊,常常是极为深刻的。蒙田就曾设想,男女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尽管世人的眼睛总是不允许这类搀有依稀爱的水分的友谊,然而莫罗阿说的好,“既然身为男人和女人,若在生活中忘记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一件疯狂的行为”。  莫罗阿举出了三种异性友谊的例子:第一,一方单恋,而另一方默认;第二,一方或双方均已过了恋爱年龄;第三,旧日的恋人渐变成友人。实际上,这些情谊常常是最有意义的,尤其是在天才的生涯中,它们起着更为积极的作用。在他们的伟业中起推动作用的,常常不是他们的配偶或情人,而是他们的异性挚友,只要稍稍想想歌德和贝多芬的贝蒂娜,瓦格纳、赫尔岑、罗曼罗兰的梅森葆夫人,尼采、里尔克、弗洛依德的莎乐美,以及柴可夫斯基的梅克夫人就足够了。性的力量在这种友谊中起着不言而喻的作用,但这种力量却因主观调控或客观的制约而被局限在有益无害的范围内,有异性之交的温馨情趣,却没有占有欲望。

            这类性格的人,属于本书第四部分中提及的信念型。对于这里没有论及的缺陷型和变态型独身者,他们如需得到关于幸福的答案,则不是本书所能满足的。他们只能去问医生和病态心理学专家,或者坚持忍受生理缺陷和继续对社会习惯的背叛。此书只能说一句份内的话——过你认为值得的生活。独身者中,此书有能力特别关心一下的,是失意型独身者。其他人可以天马行空,而这类人却不能独往独来,只要看到别人的家庭之情,只要有一股可以吹拂空寂心灵的晚风,他们的情绪就会跌入谷底,孤独得苦不堪言。

            《青春的敌人》第五部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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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5年7月28日

            寻找一个家

            我们的职业社会工作者创造出了一个概念:“大龄青年”(实际上,这种称谓和把配偶称为“爱人”,而把另一些人蔑称为“第三者”一样,令人生厌)。按照这种庸俗概念,二十七岁而未婚的人便自然被概括在了这个范畴中,家人和社会便为此操碎了心,他们谋划各色各样的主意,大有非为这些人骗来一个对象不可的气势。其实,能救他们的只是他们自己。

            此时,我们不该再像二十三岁以前那样,把每次恋爱失败的原因,推给对方。年龄应该使我们反省自己——

            Y  看看自己的模样

            取一方干净的镜子,坐在它面前,看看自己是不是能够带给别人眼睛一种愉悦。在感情活动中,这是个至关重要的大问题。首先,看看自己的头发,向周围人请教,找出一个真正适合于自己脸型和身材的梳法。不要自以为是,对打扮效果的[判断,旁观者比我们自己更有发言权。如果自己头发浓密,作出个绅士发型,这样显得我们对什么事情都有准备。不要分缝,也不要像个小傻瓜似地过分遮盖前额。如果自己的头发稀疏,不妨自然地露出秃顶,这也能成为一种风度,或者去买假发套,千万别把几根头发抿得满脑袋瓜子转圈都是,那是一种最恶心的办法。然后,我们一定要把东方人绝对不适合的胡子,全部刮净,特别是那些皮肤黑糙,胡须稀少的人,蓄胡子不是性感,而是肮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