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文学作品 > 解密中国大案2006 > 第6章

第6章



                                    2005年6月24日,徐放鸣因涉嫌受贿被执行刑事拘留。7月1日,检察院签发并下达了对徐放鸣的批捕令。

            按惯例,徐放鸣这类干部会经过“双规”程序,但徐放鸣由北京市检察机关直接采取强制手段。此后,经反贪部门的侦查,又经两次退侦,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检方终于在逮捕徐放鸣一年多后,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1997年至1998年,徐放鸣利用其先后担任财政部商贸金融司副司长、国债金融司副司长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的经营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韩冰分4次给予的20万元人民币,10.8万美元的贿赂,折合后总计人民币109万余元。1999年至2000年,徐放鸣还收受他人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2006年9月15日,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身着囚衣,被押上法庭。法院认定,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并受贿214万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徐放鸣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审理,鉴于徐放鸣的犯罪后果没有给国家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在侦查期间已经追缴部分受贿款项,在二审期间徐放鸣的亲属又积极代为退缴全部剩余受贿款项,且认罪态度较好等具体情节,可对其再予从轻处罚,依法予以改判。

            2006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徐放鸣有期徒刑13年。

            金融高管落马的切肤之痛

            随着涉案人物相继受审和判决,农发行窝案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是该案所反映出的问题并没有因司法惩处而终结。金融高管问题频发显然不是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必然产物,但毋庸讳言,这些事件的发生说明中国金融业存在一些问题。金融高管出事,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金融腐败问题,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放心让他们看管国家“钱袋子”?

            金融高管频频出事,暴露出我国金融界传统的人事任免机制存在问题。众所周知,中国的金融高管基本上不是由市场选择而是由组织任命的。因此这些高管更多的是对上级组织而不是对所在银行负责,这便造成个人权力过大,缺乏市场的有效约束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规范和有效的用人机制是:在市场上选拔人才,以市场方式对待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银行业改革必须进行人事任免制度创新。

            金融高管落马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银行业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真正形成。中国的金融高管频频出事,不能抹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贪污受贿、弄虚作假,仍是当前我国金融界的弊病之一。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金融高管不能独善其身,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这里固然有中国银行业整体改革滞后的原因,但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银行业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真正形成。只有竞争的市场,才能孕育出优质的商业银行和银行家。因此,必须改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银行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要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去积极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金融大案频频发生,银行高管接二连三落马,部分银行内部管理松弛、有章不循的混乱局面暴露无遗。2006年陆续宣判的农发行窝案、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受贿案,更让人们认识到金融犯罪之猖狂。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的调查,近年“窝案”、“串案”主要发生区域指向金融、财政、交通、电信等行业。金融等行业“窝案”、“串案”多发为“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供了注脚。一些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扎成堆”、“抱成团”,问题越来越严重,他们“利益均沾”、“互相掣肘”、“披着合法外衣”的手法使案件的查办越来越艰难。

            近年来,在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毯式的排查中,一批金融案件浮出水面。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2006年11月披露,仅仅2006年1月到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理涉案人员744人,有110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高管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本世纪初的几年,而这正是国有商业银行转型的关键阶段,国家开始赋予各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的充分权力,而与此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和银行内部治理机制却未完全到位。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金融大案,显示了中国银行业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的案件特点。

            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银行的高管与一些政府管理机构的官员无异,个人的绝对权力过大,产生寻租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计划经济时代银行按行政区域设置,国有银行带有很重的行政色彩,迄今银行的高管为“高官”已成常理,一些制度性因素在多次改革中并没有完全解决。

            最近,国务院在对农发行业务范围拓展申请的答复中,特别要求农发行必须首先搞好内部体制改革和管理。这是非常及时的,内部问题不解决,事后的惩罚只能是“屡惩屡犯”。目前,中国金融行业必须从体制上产生让金融家主动为国家着想的原动力。只有如此,才能为防止金融家群体的“塌方”寻找到一条出路。

            于大路的忏悔书

            我原来任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是2004年6月3日被中央纪委“双规”的,8月13日是因为涉嫌受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5日被检察院依法逮捕的,成为人民的罪人。

            小的时候,我也有过美好的童年和远大的理想与抱负。15岁就参加工作,是在黑龙江中苏边境珍宝岛附近的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地方非常艰苦,6年务农我什么活都干过,什么苦都吃过。

            1975年作为优秀知青被选送到哈尔滨的一所大学读书,我的父母均是教师,家庭可谓书香门第。

            从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我当过出纳、会计、信贷员,当过县支行行长。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又较早地走上了领导岗位。由于我熟悉银行会计业务、文笔还算可以,1989年被选调到农业银行总行会计部,以后给一位副行长当过三年专职秘书。可以说那一段时间是一路升迁,朝气蓬勃。女儿现正在北京大学读书,爱人也在银行工作,一家人十分幸福。

            往事不堪回首,在我仕途刚刚起步,事业辉煌、家庭幸福的时候,我却沦为阶下囚。人生惨痛的失败一夜之间造成的巨大反差,常使我暗自流泪,痛心疾首。岁月无情地流逝,而我的人格永远钉在了耻辱的十字架上,对子女、对家庭、对我们一切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又有哪些深刻的教训呢?

            拜金欲念是我世界观蜕变的开始。

            20世纪90年代,经商热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由于市场刚刚建立,市场规则尚不完善,不法官商相互勾结发不义之财的大有人在。与此同时,拜金主义,一切朝钱看的思想也在社会上泛滥起来。我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为党工作了近三十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

            日子长了,由以往愤恨官商变为羡慕官商。特别是见到有的领导为自己下海经商的子女铺垫,为所谓的朋友介绍生意,日子一下阔绰起来,真是眼热心烫。这使我对金钱的欲望迅速地强烈起来,从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蜕变。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拒腐防变能力,沦为人民的罪人。1998—2001年,我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经商提供方便,谋取利益,收受了数百万元巨额贿赂。

            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我敛的钱是多了,而良心却黑了,守着不义之财不敢花,而每天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心的罪恶感越重。当我见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就倍感“心忧魂惊、草木皆兵”。

            我的“金钱梦”现已破碎,这个结局的始作俑者就是我自私、虚荣的不平衡心理和错位的人生观。如今我身陷囹圄,让我重新描绘心中幸福,那就是: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一家团圆、无忧无虑,吃家常饭,睡安心觉,健康平安每一天,即使钱少了,也是幸福的。

            以权谋私是我蜕变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结交的朋友整天吃喝玩乐、灯红酒绿。羡慕和追求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1998年总行租了一批设备,某些供货商得到利益后,为表示感谢,送钱给我。当我看到商人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暴发户,觉得他们挣钱真容易,送给我这点钱对他们来讲可谓“九牛一毛”,我受之酬款也讲得过去。

            当我知道徐放鸣通过我介绍的一家公司做了农发行租赁业务,而徐的朋友从这家公司一次就拿走700多万元。不言而喻,这个时候大家都在抓钱,我不捞点也白不捞。当这家公司的经理送我200多万元钱时,我就欣然笑纳。一连串的肮脏交易,暴露了我无耻的权钱交易和对金钱的贪婪。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与利益挂钩,就是对权力的亵渎,最终被权力所伤,甚至是致命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