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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而一旦离了婚,此值自然会再上升,为重回“猎人”或“被猎”的世界做生理准备。

            (2)“纵欲”不会伤身。早在1982年,美国一所大学经过25年追踪发现,男人做爱的次数与寿命长短有一定关系,做爱次数多者较长寿,反之,较短命。女性方面则不在做爱次数的多少,而是讲究品质,也就是做爱过程中获得满意度愈高愈长寿。美国维克斯大学心理学者布瑞南与查内斯完成的一项研究显示,适度的性生活(每周至少一次,最多两次),可以提高免疫功能,加强身体抵抗感冒、流行性感冒等疾病的能力。不过,他们也发现,没有性行为、性生活不足(平均每周不到一次),或是性行为太频繁(每周三次或以上)对免疫系统并没有不良影响。

            (3)婚内手淫:男人的“性”相对自私一些,特别是一些已婚男子,他们觉得夫妻双方做爱,要有许多铺垫与花花草草的渲染,很复杂,也很麻烦,重要的一点是还要尽义务、要考虑对方的感受,要照顾对方的种种反应,长期如此,难免产生乏味乏力感,因而反觉年少时的“单干”更简单、直接,纯粹只为图“一时之快”,很单纯,不必有太多“操心”。如果看透了男人的这种自私与“单干情结”,做太太的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4)男人的“难”言之隐:男人在性生活中,喜欢扮演征服者的角色,所以做爱时,喜欢听到女方呻吟等反应,这会大大促进其战斗力,从而满足征服欲。作为一名“女强人的丈夫”,“伟”显然有点儿儿扫“性”,在潜意识里有一种仰视妻子的感觉,那么,性爱对他而言,就是一种被动的应战,再加上妻子无意中的“激将”与强人所难,他宁愿靠幻想去解决、释放内心的“火焰”。男人在性方面,特别敏感,也特别脆弱,有时,妻子善意的鼓励与“加油”,反而会成为丈夫的“喝倒彩”。一旦对丈夫“自尊”有所伤害,补救就很难了。

            另外,不要绝对地把“性”的多少与爱情的多少等同起来,它们是密不可分的,仅此而已!到了30岁以后,婚姻生活的“中心主题”应该做适当调整,即:从单纯的快乐原则转为幸福原则,后者甚至包括痛苦;由“激动”渐渐转化为“感动”;由“激情”过渡到“和谐”;由酒的热烈,调适到茶的清雅……有了这些改变或心理准备,你就不会觉得难以适应。这一时期,虽然已无禁果可采,但美丽的秋叶,仍然可以愉悦心灵、美化生活。

            2、白天的天后和夜晚的天皇

            (口述女主角  林女士)

            一个酷酷的“奶爸”,带着小女到医院打针,他右手臂上有一条紫青长龙,“长龙”的背脊上是一道活生生的刀痕,长长的一划,上面架着几十排小“横轨”,旁边刺着两个字:浪子!急诊室外,大家都吵吵嚷嚷,只有他听话地站着等待护士叫号……

            这个“浪子”,就是我的先生阿松,一个像豹一样的男人。我驯服了他,因为我爱他。夜里,他在自己开的酒吧里坐一个钟头左右,交代完一些事后,便回家与我“儿女情长”;白天,我上班,他没事干,便成了我们三岁的女儿的“奶爸”,他干家务,十分娴熟。用他的话说:白天,他是只小白兔;夜里,他是条大灰狼。

            起初,我决定嫁给阿松,全家人反对,甚至连我家所在的居委会主任也来劝我:“小心嫁人不淑!”但我坚信自己的眼光,他是打架大王,小奸小恶不断,还进过少年管教所……但他讲义气,心地不坏,单纯,男人味很足,很吸引我。他只是个迷途的浪子,从小缺少爱抚,如果能有个真爱他的女人出现,他一定会改邪归正。爱人是他惟一的救星,我是他最佳的爱人人选。读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自己爱情的分量,以及它的药性,从他的眼神里,我读到一种渴望。当时,他暗中追求我已一年多了,终于有一天,我美丽转身,以眼神“逮”住了他,他居然很害羞,越是凶悍的男人,遇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越会表现失常,我懂他的心,我把手给他,像女皇面对一个崇拜者。

            其实,他很聪明,尤其对文字的感受力特别强,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混了。算是中学校友,我们都很早就出名了,只不过,当时我是校花,他是臭名远扬的“坏小子”。与他进一步交往后,我发现他不是个省油灯,痞性十足。比如,他从不送花给我,他说,男人送女人花,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辜负她,二是她“即将”辜负他。而这两种情况,在我们之间都不存在,所以,他不想浪费,但他仍用其他方式表达着浪漫,比如为我到郊外去承包一个果园,为我种各色水果、花草。一天,我带父母参观他为我打点的果园,阳光下,他汗流颊背地跪在两位老人面前向我求婚,我父母这才终于点头答应。他是一个有力量的男人,从不吝惜自己的力气,我喜欢这种孔武有力的男人。他坚信付出与收入成正比。

            结婚前夕,我们结伴上街为对方买一样有“象征意义的礼物”,结果是:我买的是领带,他买的是高跟鞋。领带是“让你就范”,高跟鞋则“让你走不远”!我们都“心怀鬼胎”,都想“控制”对方,“权力意识”第一次在我们的爱情里公开宣示。当时我想,好戏还在后头,这个浪子还需要大剂量的药,我的药,只有爱。

            新婚之夜,上床前,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因为在我们当地,有一个民间传说讲,洞房花烛之夜,吹灯上床时,谁先踩住对方的脚,谁在婚后就是“主人”,可以自如地掌控自己的另一半。就在我伸出右脚准备行动时,阿松一下子把我抱起,悬空,我焦急地叫他快放我下来,他则哈哈大笑:“你想踩我的脚,我看出来了,这个典故我知道,我不信邪,我可以让你踩,但我现在想抱你!”这只是我们新婚时的一个花絮,但在我看来,却浪漫至极。我是个很善于自我保护的女人,婚前我没有让他有可乘之机,所以,初夜对我们而言,就显得异常神秘与神圣。阿松很疯狂,我由他摆布,我喜欢被他征服,他则从我身上得到了满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还有一个暧昧的词汇,是人出生后最早学会的,也是最初的人权,即“不要”!我越是“不要”,他就越是兴奋,并且每次都high到最高点。

            那一晚,阿松几乎忙乎了一整夜,一个“教学相长”的新婚长夜!第二天,我说我头痛、腰痛、唇痛……反正能痛的地方都痛,然后借机撒娇,阿松很内疚、很怜惜地为我这边摸那边捏,觉得白天可以做牛做马来补偿他夜里做野兽时对我犯下的“罪行”!他还要下厨房煮红枣桂圆汤给我喝,洗内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白天里,我作威作福,俨然一个女皇,阿松则服侍我,无怨无悔、兢兢业业。

            第一天如此,第二天又来……一切都仿佛计划好的一样:白天,我掌握他;夜里,他挥洒男人的豪情、冲动、亢奋和所有的“邪念”,我则变回到他温顺的女人,宽衣解带、睫毛撩人、双唇含春,膜拜于他的力量之下,倾倒于他的高招之中,一切为了他,他成了我至高无上的天皇……我享受着,其实也服务着。约定俗成似的,我们每一天都演绎着这样的情节:天黑了,他当朝;天亮了,我是绝对的主角,他必须为我跑龙套,就如他现在做“奶爸”一样,我可以专心专意地上班,家里的一切由阿松来操办,他非常尽职,因为他只有白天努力干活儿,晚上我才愿意做他的劳动“成果”,我才会风情万种地成为他的午夜点心,黑白分明,阴阳呼应,各取所需,这种角色的安排和权力的分配,非常适合我们的喜好。因为平衡了各自付出,和谐了我们的需求,所以,我们的婚姻带点儿另类的美丽与诡异。

            我没有看错他,他确实是个讲义气的江湖大侠,在他看来,夜晚是我为他牺牲,他的种种匪夷所思的性爱要求,如口交等,我也都满足他,他十分看重性爱的质量,并认为那是他人生的第一需求。正因如此,这个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昔日浪子,自然对我充满感激,而白天,他会千方百计、竭尽所能地回报我一切。其实,他也愿意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付出,因为爱情里的付出,也是一种很刺激的快乐。

            丈夫夜里对我的征服,在我看来,是一大享受,但他有点儿笨,以为我吃亏,以为我是一味为他而“忍辱负重”,这是以大男人之心度小女子之腹,其实,我喜欢这种被“强权”左右的快感,女人嘴里都骂江湖大盗,但心底却有潜在欲望,如果有机会做大盗匪賊的“压寨夫人”,谁不蠢蠢欲动?我利用了丈夫的这种“愧疚之心”,于是,我的白天永远阳光明媚,白天的生活细节让我体味到丈夫另一种关怀与体贴,我很幸福。

            我很在意白天里那种被丈夫服侍的感觉,他用的是手,是围裙,是碗碟,是味精……性爱中真正得到满足的女人,便不再那么需要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而我越是不那么“渴”,反而越能调动丈夫经久不衰的征服欲,他总是坏坏地笑曰:“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每每这时,我则意味深长地回一句:“不要嘛!”

            其实,现在不少女人比男人还好色。不久前的一天,我先生带小女去超市购物,一个30多岁的女人凑过来用身体触碰我先生,当时的他感觉被“侵犯”了,很不舒服。晚上,我从公司下班回家,在餐桌上听了先生的一番“投诉”后,我不禁哈哈大笑,他很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