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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然而曾树生一直坐在“花瓶”的位子上,会有什么出路呢?她想摆脱毁灭的命运,可是人朝南走绝不会走到北方。

            我又想起吴楚帆主演的影片了。影片里的女主角跟我想象中的曾树生差不多。只是她有一点跟我的人物不同。影片里的曾树生害怕她的婆母。她因为不曾举行婚礼便和汪文宣同居,一直受到婆母的轻视,自己也感到惭愧,只要婆母肯原谅她,她甘愿做个孝顺媳妇。可是婆母偏偏不肯原谅,把不行婚礼当作一件大罪,甚至因为它,宁愿毁掉儿子的家庭幸福。香港影片的编导这样处理,可能有他们的苦衷。我的小说人物却不是这样。在我的小说里造成汪文宣家庭悲剧的主犯是蒋介石国民党,是这个反动政权的统治。我写那几个人物的时候,我的小说情节逐渐发展的时候,我这样地了解他们,认识他们:

            汪文宣的母亲的确非常爱儿子,也愿意跟着儿子吃苦。然而她的爱是自私的,正如她的媳妇曾树生所说,是一个“自私而又顽固、保守”的女人。她不喜欢媳妇,因为一则,媳妇不是象她年轻时候那样的女人,不是对婆母十分恭顺的孝顺媳妇;二则,她看不惯媳妇“一天打扮得妖形怪状”,上馆子,参加舞会,过那种“花瓶”的生活;三则,儿子爱媳妇胜过爱她。至于“你不过是我儿子的‘姘头’。我是拿花轿接来的”,不过是在盛怒时候的一个作战的武器,一句伤害对方的咒骂而已。因为在一九四四年,已经没有人计较什么“结婚仪式”了。儿子连家都养不活,做母亲的哪里还会念念不忘那种奢侈的仪式?她希望恢复的,是过去婆母的权威和舒适的生活。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过去的日子不会再来,还是靠媳妇当“花瓶”,一家人才能够勉强地过日子,可是她仍然不自觉地常常向媳妇摆架子发脾气,而且正因为自己间接地花了媳妇的钱更不高兴媳妇,常常借故在媳妇身上发泄自己的怨气。媳妇并不是逆来顺受的女人,只会给这位婆母碰钉子。生活苦,环境不好,每个人都有满肚皮的牢骚,一碰就发,发的次数愈多,愈不能控制自己。因此婆媳间的不和越来越深,谁也不肯让步。这个平日锺爱儿子的母亲到了怒火上升的时候,连儿子的话也听不进去了。结果儿子的家庭幸福也给破坏了。虽然她常常想而且愿意交出自己的一切来挽救儿子的生命,可是她的怒火却只能加重儿子的病,促使死亡早日到来。

            汪文宣,这个忠厚老实的旧知识分子,在大学念教育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理想”,有不少救人济世的宏愿。可是他在旧社会里工作了这么些年,地位越来越低,生活越来越苦,意气越来越消沉,他后来竟然变成了一个胆小怕事、见人低头、懦弱安分、甘受欺侮的小公务员。他为了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位置,为了那不死不活的生活,不惜牺牲了自己年轻时候所宝贵的一切,甚至自己的意志。然而苟安的局面也不能维持多久,他终于害肺病,失业,吐尽血,失掉声音痛苦地死去。他“要活”,他“要求公平”。可是旧社会不让他活,不给他公平。他念念不忘他的妻子,可是他始终没有能等到她回来再见一面。

            曾树生和她的丈夫一样,从前也是有理想的。他们夫妇离开学校的时候,都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决心。可是到了《寒夜》里,她却把什么都抛弃了。她靠自己生得漂亮,会打扮,会应酬,得到一个薪金较高的位置,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来培养儿子读书,来补贴家用。她并不愿意做“花瓶”,她因此常常苦闷、发牢骚。可是为了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为了避免吃苦,她竟然甘心做“花瓶”。她口口声声嚷着追求自由,其实她所追求的“自由”也是很空虚的,用她自己的话来解释,就是:“我爱动,爱热闹,我需要过热情的生活。”换句话说,她追求的也只是个人的享乐。她写信给她丈夫说:“我……想活得痛快。我要自由。”其实,她除了那有限度的享乐以外,究竟有什么“痛快”呢?她又有过什么“自由”呢?她有时也知道自己的缺点,有时也会感到苦闷和空虚。她或许以为这是无名的惆怅,绝不会想到,也不肯承认,这是没有出路的苦闷和她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她从来就不曾为着改变生活进行过斗争。她那些追求也不过是一种逃避。她离开汪文宣以后,也并不想离开“花瓶”的生活。她很可能答应陈经理的要求同他结婚,即使结了婚她仍然是一个“花瓶”。固然她并不十分愿意嫁给年纪比她小两岁的陈经理,但是除非她改变生活方式,她便难摆脱陈经理的纠缠。他们在经济上已经有密切的联系了,她靠他帮忙,搭伙做了点囤积、投机的生意,赚了一点钱。她要跟他决裂,就得离开大川银行,另外安排生活。然而她缺乏这样的勇气和决心。她丈夫一死,她在感情上更“自由”了。她很有可能在陈经理的爱情里寻找安慰和陶醉。但是他也不会带给她多大的幸福。对她来说,年老色衰的日子已经不太远了。陈经理不会长久守在她的身边。这样的事在当时也是常见的。她不能改变生活,生活就会改变她。她不站起来进行斗争,就只有永远处在被动的地位。她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她不象一般母亲关心儿子那样地关心他,他对她也并不亲热。儿子象父亲,又喜欢祖母,当然不会得到她的欢心。她花一笔不算小的款子供给儿子到所谓“贵族学校”念书,好象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她在享受她所谓“自由”的时候,头脑里连儿子的影子也没有。最后在小说的“尾声”里,她从兰州回到重庆民国路的旧居,只看见一片阴暗和凄凉,丈夫死了,儿子跟着祖母不知走到哪里去了。影片中曾树生在汪文宣的墓前放上一个金戒指,表示自己跟墓中人永不分离,她在那里意外地见到了她的儿子和婆母。婆母对她温和地讲了一句话,她居然感激地答应跟着祖孙二人口到家乡去,只要婆母肯收留她,她做什么都可以。这绝不是我写的曾树生。曾树生不会向她的婆母低头认错,也不会放弃她的“追求”。她更不会亲手将“花瓶”打碎。而且在一九四五年的暮秋或初冬,她们婆媳带着孩子回到家乡,拿什么生活?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要养活一家三口并不是容易的事。曾树生要是能吃苦,她早就走别的路了。她不会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那两个活着的人。她可能找到丈夫的坟墓,至多也不过痛哭一场。然后她会飞回兰州,打扮得花枝招展,以银行经理夫人的身份,大宴宾客。她和汪文宣的母亲同样是自私的女人。

            我当然不会赞扬这两个女人。正相反,我用责备的文笔描写她们。但是我自己也承认我的文章里常常露出原谅和同情的调子。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我要通过这些小人物的受苦来谴责旧社会、旧制度。我有意把结局写得阴暗,绝望,没有出路,使小说成为我所谓的“沉痛的控诉”。国民党反动派宣传抗战胜利后一切都有办法,而汪文宣偏偏死在街头锣鼓喧天、人们正在庆祝胜利的时候。①我的憎恨是强烈的。但是我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鼓舞人们的战斗热情的是希皇,而不是绝望。特别是在小说的最后曾树生孤零零地消失在凄清的寒夜里,那种人去楼空的惆怅感觉,完全是小资产阶级的东西。所以我的“控诉”也是没有出路的,没有力量的,只是一骂为快而已。

            

            ①解放后我为《寒夜》新版写的“内容提要”里,有这样的一段话:“长篇小说写的是一九四四、四五年国民党统治下的所谓‘战时首都’重庆的生活。……

            男主人公断气时,街头锣鼓喧天,人们正在庆祝胜利,用花炮烧龙灯。这是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沉痛的控诉。”

            我想起来了:在抗战胜利后那些日子里,尤其是在停电的夜晚,我自己常常在民国路一带散步,曾树生所见的也就是我目睹的。我自己想回上海,却走不了。我听够了陌生人的诉苦,我自己闷得发慌,我也体会到一些人的沮丧情绪。我当时发表过一篇小文章,写出我在寒风里地摊前的见闻。过了一年多,我写到《寒夜》的“尾声”时,也曾参考这篇短文。而且那个时候(一九四六年最后两天)我的情绪也很低落。无怪乎我会写出这样的结局来。一九五九年年底我在上海编辑《文集》的最后三卷,一九六○年年终我在成都校改《寒夜》的校样,两次都有意重写《寒夜》的“尾声”。可是我仔细一想,觉得仅仅改写“尾声”太不够了,要动就得从头改起,那么还不如另写别的。因此我就让它保存了下来。反正是解放前的旧作,当时我的想法是如此,而且作品已经以那样的形式跟读者们见过面了。连我也无法替它掩饰,也不想为它的缺点辩护。

            我还想谈谈钟老的事。并不需要很多话,我不谈他这个人,象他那样的好心人在旧社会里也并非罕见。但是在旧社会里钟老起不了作用,他至多只能替那些比他更苦、更不幸的人(如汪文宣)帮一点小忙。谁也想不到他会死在汪文宣的前头。我写他死于霍乱症,因为一九四五年夏天在重庆霍乱流行,而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却偏偏大言不惭,公开否认。文化生活出版社烧饭老妈谭嫂的小儿子忽然得了霍乱。那个五十光景的女人是个天主教徒,她急得心慌意乱,却跑去向中国菩萨祷告,求来香灰给儿子治病。儿子当时不过十五六岁,躺在厨房附近一张床上,已经奄奄一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