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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股份制公司的显著特点:一是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正如马克思早就指出的:“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走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眼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二是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甚至完全对立、矛盾的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三是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分散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迅速联合成为集中的、高层次的、集约的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构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四是通过股份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良好基础。五是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和激励运作机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就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以创造良好的业绩。

            在中国,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1997年,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2002年,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一个认识渐进的过程。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其政策含义非常重要:一是要更加积极地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二是今后要尽量少搞国有独资企业。三是重要的企业需要国有控股的,也要尽可能相对控股,这是规范的股份制和公司制的要求。个别仍需实行国有独资的,也要由多家国有投资主体共同持股,使出资主体互相制约。四是国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也可向非国有企业参股,但要遵守市场规律,按照“自愿交易、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不能凭借政府力量强令推行。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需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等,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控股或参股,从事资本经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试点工作。应该说,股份制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90年代初期设立沪、深股市和1993年《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股份制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据统计,1990年,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占全国总体经济9.8%,2003年这个比例就达到了40%左右;自2001年以来,除个体户外,90%以上的新建企业为股份制企业,70%以上的老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纯国有企业和纯私营企业正在逐渐减少。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14)

            但如果仅凭这些数据就认为中国的股份制经济已发展得差不多了,这是不客观的。其实,中国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现状还不令人满意,大力倡导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促进股份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先简单分析一下股份制企业的数量。形象一点说,看看中国的上市公司,你就知道什么叫做“万里挑一”了:中国现有工商企业总数近1000万户,而上市公司只有1400多户,差不多正好是万里挑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强大的融资功能,已成为大多数跨国公司筹集资本、做强做大的实现形式,然而,《公司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全国的股份有限公司也不过区区六万户,不足中国工商企业总数的6%,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一大缺憾。我们不跟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比,就先跟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比比看:截止2004年,印度的上市公司就达到10000户,而同期的中国上市公司只有1300多家;而印度的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基本占其工商企业总数的10%。

            再简单分析一下股份制企业的质量。中国的上市公司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已是有目共睹,在这里不再赘述。由于缺乏必要的融资渠道的支撑,加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行政化色彩过于浓厚,大多数企业股份制改造往往是迫于压力而不是自愿地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的。一些企业为了完成改革的任务,在找不到投资人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吸引内部职工入股的方法进行股份制改造,有的干脆就在同一集团内部找其他子企业入点小股凑数,勉强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从筹资的角度讲,没有真正引进新的投资伙伴,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的筹资功能没有体现出来;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讲,还是原来那些人进行内部控制,沿用的还是国有企业老的那一套。

            现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相当一部分处于困难的境地,有的公司特别是早期采取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早已没有了踪影。这绝不是股份制经济发展的初衷。中国的股份制经济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股份制经济的金字塔理论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股份制的一大功能就是资本聚集功能。通过股份制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有效地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扩大再生产。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大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力度,吸引新的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建成混合所有的股份制经济,将极大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和带动力。

            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不仅是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需要,也是加速企业再造,迅速提升中国企业的总体质量,增强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如果除了少量关系国计民生,必须由国家控制,不允许其他性质的资本参与之外,大力提倡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那么中国的股份公司将跨上一个很大的台阶。

            所谓构筑中国股份制经济的金字塔的设想,就是用“三个10%”来改造中国企业。

            中国现有工商企业总数约1000万户。我们可以大胆地设想一下,如果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加大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力度,把中国工商企业的10%改造为股份制企业;把这股份制企业中的10%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再想办法让股份有限公司的10%改造为上市公司,那么,中国将拥有100万户股份制企业、10万户股份有限公司、1万户上市公司,将聚拢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并吸引大量的民营资本、境外资本融入到中国企业中去,进而造就出一批能与跨国公司直接竞争的大型企业集团。这样,整个中国企业的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总体量会发生巨大的腾越。

            我们可以用下面这个图形来清晰地表示这三个10%所搭建起的中国股份制经济的金字塔模型:

            图7-2  中国股份制经济的金字塔示意图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15)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一相情愿的想法,不太切合实际。我的回答是:不,这不仅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民经济结构合理布局的需要,而且也是切实可行的一条路子。

            印度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仅股票市场就有孟买、National两家全国市场和21家联网的区域性股票市场)培育出1万家上市公司,创造了一批堪与欧美大公司竞争、从事最尖端的知识型产业的企业,如软件业巨头Infosys和Wipro,制药与生物技术公司Ranbaxy和Dr.Reddy’sLabs等。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中国现有的沪深股市只容纳了1400多家上市公司,却带动了全国近20000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支撑,将极大地改善股份公司的运行环境,进而带动股份经济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