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幸亏顾宪成已于万历四十年(1612年)寿终正寝,免于他的学生兼同道高攀龙那样自杀的命运。而明帝国,也临近崩溃了。

        朝局稳定重于寻求真相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的黄昏,北京城发生了一件惊天大案,一位男子企图闯宫袭击太子。《明通鉴》是这样记载的:

            “五月,己酉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枣木梃入慈庆宫门,击伤守门内侍李鉴。至前殿檐下,为内侍韩本用等所执,付东华门守卫指挥使朱雄等收系。”

            慈庆宫居住的是当朝太子、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这是一次危害大明皇储未遂的大案要案,史称“梃击案”。这样的案子,绝不是一个地方司法机构能够审理的,当时的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初审后,拿出一个初步意见:“罪犯叫张差,蓟州井儿峪人。察其行迹似乎有疯癫症状,而仔细看他的容貌实乃狡猾之人,请交给刑部严加审讯。”

            巡察皇城的官员并非没有审察一件突发案件的能力,而是这个案子牵连到太子,一个流窜进京的农民,去袭击太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非同寻常,背后的曲折之处可以想象。这个负责皇城治安的小御史很聪明,他将案件的基本要素查清楚,如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他对嫌疑人的初步判断。他知道再往下深究,就不知会牵连出什么来,干脆把这个皮球踢给了最高司法机关——刑部。而且刘廷元给这个案子的发展留下了有意思的活扣:张差行动好似疯癫,但看上去有些狡猾,如此案件可大可小,怎样做都可以。不愧是一位长期在皇城办差的老练官员。

            刘廷元和当时的大多数官员心里肯定知道,这件案子很可能有重大政治背景,如此则不是办一件普通刑事案那样简单,亦非可以简单地寻求真相。案涉太子,则是超级政治案件,如此大的政治案件之走向,一个小官员哪能做主。

            这个案件一发生,就引起了朝野政治方面的联想。因为万历帝喜欢和郑贵妃所生的福王,但迫于祖制和群臣的压力,不得已立长子为皇储,但对太子仍然很疏远。大家都知道皇帝仍然喜欢好不容易才去洛阳就藩的福王,如果太子不幸死在老皇帝前头,福王肯定会顺利登基。就在大家都担心太子安危时,发生了这样一个蹊跷的案件,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朝廷内外怀疑这件案子背后的指使人是郑贵妃和她的兄弟、当朝大臣郑国泰。

            案件由刑部复审后,郎中胡士相顺着案犯疯癫这条线,拟好了奏禀的草稿,说张差在老家收购和存放的柴草被人烧毁,气愤地上京申冤。走到东华门遇见一人,告诉他说“持木棍进入可当冤状”。于是误入东宫。按律当判死刑,死刑上罪加一等就是立即处决。

            按刑部的复审意见,无非说他是一个普通的上访户,脑子有些不正常,伸冤无门才做出过激行为。如果案犯一死,就一了百了,背后的秘密就会跟随消失。但稍有司法经验的人,不可能相信这样的解释,世上那样这么巧的事情,迅速将张差处死,难免让人觉得有人希望灭口。

            刑部主事王之寀对这样的结案深为怀疑,按理说郎中是司官,是主事的上司,上司如此下结论他没必要多管闲事。但那时候的官员中还真有这样较真的人。一天,这位王大人在刑部大狱值班,私下里去讯问张差,几番言语往来,张差回答“不敢说”,王大人让跟随的人退走,留下两名吏员再讯问——当时还很讲办案程序,问案和笔录必须有两个以上办案人员在场。张差便交待,他小名叫张五儿,被马三舅、李外父引荐见到一个宫内的太监,太监说事情要是办好了,给你几亩地。然后被带到京城,进了一个大宅院,一太监让他吃了顿饭,然后让他冲进慈庆宫,遇到人就把他打死。于是给他一根枣木棍,领着他从厚载门走到东宫,趁机将守门人击倒,但侍卫太多,就被抓住了。

            这样一个审讯结果,仍然不太符合逻辑,如果真有宫内人指示张差谋害太子,准备不至于这样小儿科。王之寀将审讯结果写成揭帖,请代理刑部尚书张问达上奏。——因为他级别太低,还没有直接上书皇帝的资格。并且建议将案犯押赴文华殿进行朝审,由九卿、给事中、御史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以求真相。

            王的奏折送入后,皇帝尚未批复,廷臣接二连三上奏折支持王之寀。这时候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认为王的奏折荒谬,请求皇帝明示办案方针。朝廷再发文到蓟州,命令详查。当地知州戚延龄查询后,报告了案犯得疯癫病的原因:贵妃派太监在当地建佛寺,需要大量烧制砖瓦,于是老百姓纷纷买薪草囤积赚钱,张差将田产变卖买了大量薪草,可有人嫉妒他偷偷地放火将其薪草焚烧,让他破产。愤怒的他受到了刺激,持着木棍进京告状。

            这个结论和郎中胡士相的复审意见差不多,加上这番地方政府的调查,完全可以结案了吧。胡士相便催促代理尚书张问达就此写成结案意见上书求皇帝批准,他们摸清万历帝这位超级懒汉的习性,奏章十有八九不会批复,而被无限期地搁置起来,这个案子一拖,就不了了之了。

            可那时认真的官员不止王之寀一人,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力争在奏报皇帝前,还是大家公审一次案犯,查出真相。看来当时除了皇帝专权外,官僚系统各部门的一把手还不能一手遮天,下属可以和上司据理力争。

            陆员外郎的建议合情合理,尚书无法拒绝。于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个司局近二十名官员一起公审案犯,那天张差一点也没有表现出疯癫的样子,在刑具的震慑下,他画出了进东宫的路线图,并交待了案情,比王之寀私下讯问的结果有所差异,据张差交待,在朝阳门外刘成家的大宅院里,太监庞保、刘成养了他三年,送了他金壶、银壶各一只,并让他打入宫门,打了小爷便有吃有穿。——小爷,是宫内太监对皇太子的称呼。

            此时真相露了出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有预谋的雇凶杀人未遂案,杀害的对象是皇位继承者太子。太监背后肯定有指使人,如果再查下去,顺藤摸瓜已不是难事。于是科道官员何士晋上奏折,将幕后策划人指向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而且暗示贵妃和此案有牵连。

            如果一旦查实何士晋的判断是正确的,贵妃伙同外戚要谋害太子,万历帝再宠爱贵妃,恐怕也不好偏袒。接到这份奏折的万历帝大怒,可又不能明确惩罚何士晋,否则的话显得自己心虚,只好不久后找个理由把他调到外地做官。

            此时,希望案子马上了结的除了很可能是幕后人的贵妃姐弟,还有皇帝和内阁大臣方从哲。贵妃姐弟的理由不需要解释,而皇帝除了偏爱贵妃和福王外,还有一个理由是从稳定朝局的政治层面出发。你想呀,皇帝喜欢的贵妃和弟弟雇凶害太子,皇帝又偏袒贵妃,这个真相一旦大白于天下,案子牵扯到太子、贵妃和皇帝,将太子和皇帝、贵妃的矛盾摆到明面上,这将带来多大的危机!大明最高当局可能会发生地震,以当时大明文臣党派林立、攻讦为常的习气来看,不知有多少人会利用这个案子兴风作浪,大明朝廷从此永无宁日。而万历帝已经当了四十三年皇帝,来日无多,他可不想在混乱中交班。内阁大臣未必想讨好郑贵妃,作为辅佐皇帝的相,他们也是从政治稳定的层面考虑问题。

            可具体办案的一些中层官员,才不考虑这个层面的问题,他们只想索真相,求公道,尤其是谏官,就是靠这个博得声名的。案子到了这个份上,只能请求圣裁,可皇帝此时也犯难了,天下人早已对他不喜欢太子议论纷纷,而当年妖人诅咒太子的事牵扯贵妃和太监刘成,被皇帝包庇下来了,此番如此重大案件,关系到国脉,他再公开包庇贵妃,强行结案,也担心天下悠悠之口。于是先谕令郑贵妃老老实实做人,贵妃此时知道了利害,乞求太子,说明自己毫无恶意。然后让当事人太子出马化解,万历帝亲自临幸慈宁宫,召见太子,并让内阁大臣方从哲以及其他文武百官站在旁边做见证——万历久居深宫多年,此番走到台前,说明他是何等的郑重。皇帝拉着太子的手说:“此儿很孝顺,朕十分喜欢,如果有别的意思,不就早立别人了吗?外臣心怀何意?动辄用流言离间朕父子!”同时,他还把太子生养的三个孙子叫到跟前,让各位大臣看,然后说:“朕的孙子都这么大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并要太子心里有什么话当着群臣不要隐瞒全说出来。

            皇帝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太子当然马上表态说,那个疯疯癫癫的案犯要马上处决,不能再拖了。并对众大臣讲,他们父子十分亲爱,如果外臣议论纷纷,只能使他们成为无君之臣,太子成为不孝之子。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这案子哪还有继续追查下去的必要。皇帝谕示刑部,明确给案子的处理定调,说张差是个疯疯癫癫的奸徒,闯入东宫伤人,罪在不赦,立即处决。太监庞保、刘成严加提审,明确定罪,不许牵连他人。

            于是张差被凌迟处死,而两个太监,没有交给刑部审讯,因为害怕供出后面的指使人,便将他俩在宫内用私刑处死。至此,一件意图谋害皇储的大案就这样成了一个葫芦案,死了的只是三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没有更多牵连,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大明朝局一场大风波就这样消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