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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吉吉娜,头人叫我了,我先过去了,改天再找你。”

        “嗯。”吉吉娜将一个漂亮的图腾佩饰塞在我的手里,低着头有些害羞地跑开了。

        走到阿史那杰的旁边,在他的身旁坐下,端起马奶酒猛地喝了一口。

        “绝欢老弟,在这里过得还习惯吗?”

        “这里很好呀!挺习惯的。”我一边喝酒,一边抓着肉往嘴里塞,还向他挤出一个傻傻的笑容。

        “那科泽老弟适应得蛮快得嘛,过几天去雪山打猎带着你。”他又看了我一眼:“看你这身子骨,也太瘦了,该练练了,我们大月氏的男人都尚强健勇猛,过几个月举行那达慕的时候,你也可以去露一手。

        “那达慕?”

        “就是赛马会,赛马会是我们的传统节日,每年七八月间,我们都要选择依山傍水、平坦开阔、水草丰美的草原举行盛大的“那达慕”大会。我大月人自古以来都精骑善射。善于驯马、赛马、射箭和摔跤的人受到人们都很尊重。赛马是那达慕盛会的主要活动。赛马时,成百上千的族人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赛马场,一面观看比赛,一面擂鼓摇旗,助威呐喊。而骑手们则乘着自己精心喂养、精心打扮的骏马,同对手们展开激烈的角逐,场上气氛热烈至极。比赛结束后,对优胜者要给予重赏。”

        我看着他在火光中的脸,他说得很起兴,能从他的神情中看出他对自己民族的骄傲。突厥人性情很真,跟他们相处起来也分外轻松,因为他们大都是直肠子,又是义气干云的铁汉子。火光找着他的脸,挺拔的轮廓显得更加俊朗,蓝色的眼眸也分外明亮。

        “要想参加那达慕大赛,得先得驯马,明天起早点,我带你去看看”

        “驯马?”听起来似乎是很危险又刺激。

        “驯马是一门绝技,在大月氏,只有剽悍机敏的骑手才能胜任。所驯之马多为生马,一般人是很难制服的。从未被骑过的生马,性格暴烈,见人连踢带咬,无法靠近,需要一位娴熟而勇敢的骑手来将它驯服。这种惊险的驯马,只有最勇敢的骑手才能胜任,所以我们历代都把能够驯马作为骑手的荣耀和骄傲。”

        “这个从哪里来的?”阿史那杰突然看见我腰里别的那个漂亮的图腾佩饰,刚刚吉吉娜送给我的东西,似乎很特别,但我并不明白它的涵义。

        “跳舞的时候一个女孩子送的。”

        “谁呢?”

        “一个叫吉吉娜的姑娘。”

        阿史那杰突然用一种暧昧的眼光看着我。

        “你小子不赖嘛,刚来就有姑娘向你表明爱意,吉吉娜可是我们这里出名的漂亮姑娘,你知道有多少小伙子追逐她都没有答应。”

        “大哥是误会了吧。我像她也许并没有那个意思。”

        阿史那杰拿起了那块图腾佩饰对我说:“在我们大月氏,这种刻有家族图腾的佩饰可不是随意送人的,年轻的姑娘小伙子把它送给自己的心上人作为定情信物。”

        “不会吧?”我突然为自己这么轻易就收下这种珍贵的东西懊悔起来,像我这样的人没有可能给人幸福,何必要耽误人家。

        “在篝火会的晚上姑娘把佩饰送给自己喜欢的男子就表示她会在晚上自己的帐篷里等着那男子共度春宵。”阿史那杰接着说。

        我的眼睛瞪得浑圆,不会吧,胡人的女子可以这样开放,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这不可能吧。”没想到自己也有这种吃鳖的时候,连说话都结巴起来。

        阿史那杰看着我大笑起来:“我们大月氏的女子都很大胆勇敢,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会毫不顾忌地说出来。你可不要辜负人家的美意哦!”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火光发愣,这次我是注定要辜负她了。

        *  *  *

        清晨,天刚刚蒙蒙地亮,广阔的大草原上,天际苍穹的壮阔与绝美,格勒河畔、牛群、羊群、马背形成了一幅绮丽的画卷。

        一匹野马在朝阳中快意地奔驰着,我远远地看着它出神。好美,它纯黑色的毛如同绸缎一般的美丽,浑然天成,野马仰天一声长长的嘶鸣,长长的黑色马鬃在草原的晨风中飘扬着。绝美得让人心动。

        我骑着马过去,那黑色的野马立即紧张起来,箭似地蹿了出去。

        突然像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野性如同火焰一样在我的血液里沸腾起来,抛出了手中的绳索,绳索在空中浮动着,带着一股风声。就在那匹野马从自己身边一晃而过的瞬间,我猛地一跳,到了它的身后,它猛地向后退去,一边乱跳乱窜着,试图越过我。就在它一转身的瞬间,套马索一个逆向的切边,刷地落在了小黑马的头上,我用力一抖,马索一跳,滑进了它的脖子。那匹漂亮的野马一个纵立,嘶声长鸣。

        野马疯狂地跳跃起来,它用力地晃动着,试图把绳索抖落。我猛力地拉着绳索,顺势跳上的马背,它翻腾着,向前狂奔,耳畔的风呼呼而过,有好几次我都差些被它翻腾下马背,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天赋和气力,咬紧牙紧紧地抓住它,认它如何地疯狂腾跃,直到它筋疲力竭地慢下来,缓缓地驼着我跑到格勒河畔饮水。

        “绝欢!”当听到草原上的呼喊,我已经骑着这匹刚刚驯服的黑马往回走了。

        我看见阿史那杰骑着他那匹火红的骏马向我招手,

        他骑着马在草原上迎风而立。

        “这匹马?!”他的眼中闪着与我初见到它一样的惊艳。

        “刚刚抓来的。”我笑着对他说。

        “你真是我见我最有天赋的骑手。”

        部落里的节日气氛越来越浓起来,因为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最盛大的“那达慕赛”

        那达慕大会十分隆重,“那达慕”意为“娱乐、游戏”,用来表达丰收的喜悦之情。那达慕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传统盛会,主要的比赛项目是骑马、射箭、摔跤,统称为“男儿三艺”。

        每当举办草原那达慕大会时,方圆一二百里的牧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扶老携幼,带着敖包和日常用品,乘车骑马,从四面八方赶来赴会。远近的商贸小贩也赶来摆上店铺,出售日用品,收购畜产品。

        摔跤比赛是那达慕大会最引人注目的项目。摔跤手,叫“布赫沁”。他们多是身材魁梧的小伙子。布赫沁上身穿镶有铜钉的“卓铎格”,下身穿肥大的摔跤裤,足蹬传统的布利阿耳靴,头缠红、蓝、黄三色头巾。穿上这种摔跤服,无论脚力怎么激烈,任凭撕、抓、揪、勾、绊,都不会伤人或扯坏衣服。

        蓝鹰初遇

        比赛开始,几名有威望的长者带领摔跤健儿举行入场式。此时,场上开始唱起浑厚、雄壮的摔跤歌,为即将出战的布赫沁壮怀。这时,布赫沁模仿雄鹰的动作,跳着鹰舞,腰胸稍直,两臂上下摆动,做出雄鹰展翅的姿态,象征鹰一样威武,跃入场内。

        两个布赫沁相遇了,象放出来角斗的公牛一样,慢慢地相互接近,俯身前视,斜儿着眼,射着令人害怕的目光,沿着摔跤场转动着,十分警惕地寻觅着战机,迫不及待地撮着手,忽而向前进攻,忽而有躲闪一旁,等待时机,突然间一下扭斗起来。只要一招得手,这次摔跤,瞬间便可结束。不过,也有不尽一样的。两名布赫沁相互扭摔,身高力大的抓住矮小身轻的腰带,抡起来不停的旋转,想转得对方失去平衡、失去控制时,猛一下把对方摔倒。岂料到,这矮小身轻的任凭你怎么抡转,怎么举过头转,待你往地上一摔,他立即脚下生根,站得结结实实,甚至等对方转的筋疲力尽时,他轻轻用脚一绊,就将身强力大的对手摔倒。

        我站在一旁兴致勃勃地观看,这一次上场的是一个蓝眼睛,古铜色皮肤,身材高大的男子,他的头发是浓厚的黄金色,微微卷曲着,额头上系着湖蓝色的抹额,他的眼睛非常漂亮,阿史那的眼睛也是蓝色的,却是深海一样的幽蓝,他的眼睛是晴空一样蔚蓝,晶莹地不含一点杂质,他的鼻梁高挺,五官如刀削一样深刻,他的唇红润而丰厚。半敞开的藏蓝色袍子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他的有着细腰和宽厚的肩膀,匀称的身材,结实的肌肉。

        “你在流口水。”苏哈多笑着提醒我。

        有这么丢人吗?我满脸黑线,尴尬地抹了抹嘴。

        “这家伙是谁。”

        “好象是族长的表亲,叫蓝斩鹰,以前也没有怎么长来,这次专门来参加那达慕大会的。”他跟我解释:“这次最有可能夺得布盔的选手,我们族长也有参加哦。”

        牧民族摔跤,不分等级,采取依次淘汰的方法,最后决出布盔(即冠军)、二布盔(亚军)等。

        阿史那的表弟呀,是有些像,而且这个蓝斩鹰好象还更帅些,但不说他漂亮的身型,如果到现在一定可以作T台模特,光帅气的脸上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就够眩的啦。

        我还没有看清楚,他三下两下就把刚才那个上一场获盛的矮个子撂到了,场外又是一片欢呼声,蓝斩鹰已经拔了这组的头筹。

        不出所料,阿史那得了另外一组的冠军。当阿史那和蓝斩鹰两个人站在场上暗暗较量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有些矛盾,一边是对我照顾有加的阿史那大哥,一边是让我倾慕的少年英雄,我看见他们俩慢慢地靠近,踱着步子,两个人用雄鹰一般的眼神互相威慑着对方,谁都不肯退让。阿史那的膂力很大,这我一直都知道,可是从他们两个人过招的架势看,他竟然没有占上风,而且那个蓝斩鹰的摔交功夫似乎不纯,还带着点中原武术的技巧,最后竟然出乎众人所料,击败了呵史那,得到了布盔。

        “那达慕”大会上,赛马也是一项很吸引人的活动。牧民们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对马有着特殊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