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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她想人的命运有时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时就不是。

            前边有一家咖啡馆,凯瑞走了进去。凯瑞喜欢坐在咖啡馆里看人。她知道来这个咖啡馆的人,都是一些艺术家。那个手臂上,夹了一厚卷报纸进来的洋人,是个西班牙商人。凯瑞在一个朋友家里,见过他一面。凯瑞此刻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发现他正在用中国画的材料,颜色,用西洋画的透视和技法,画咖啡馆里各种各样的中国女人。凯瑞也被画了进去。被他画进去的女人,在画面上都成了怪物。你看,他用宣纸和狼毫,画出了像莫迪里阿尼那样,转着一支长长的忧伤的脖子的女人。像克利姆特那样装饰的画面,像浮世绘那样大片落金的背景,衬着默默含着心事的半张脸。西班牙商人的画,带着某一种怪诞。

            “坐,请坐。”西班牙商人对凯瑞说。

            “你还是一个画家?画得不错。”凯瑞说。

            西班牙商人是个中国通。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到位。这就没有了交谈的障碍和困难。凯瑞与他交谈着。凯瑞心里一直把他当作足球明星,崇拜着。

            这会儿,凯瑞回到了家里。余叶与儿子都还没有回家。明天是余叶的休息日。每个星期一,是余叶的休息日。余叶的休息日,往往只他一个人在家。凯瑞作为副教授,星期一的课是最多的。而余叶与大多数男人一样,是个呆不住家里的人。他每到休息日都会担心,该如何打发这漫长的一天时间呢?看电视、玩电脑游戏、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来回徘徊,似乎仍然抹不去他心头的孤独。怎么办?坐下来看书吧,作为图书馆的管理员,他天天都在与书打着交道。

            余叶读过鲁迅全集、金庸全集。此刻,他在书橱里取一本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诗的阐释》,随便翻阅起来。只是哲学的枯燥,很快让他昏昏欲睡。于是他草草吃过午饭,便上床午睡。睡觉是消磨时间的最好方式。一觉醒来,大半天过去多么好。

            黄昏时分,余叶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凯瑞带着儿子回娘家了。余叶望着窗外,夕阳已经西下,天空灰蒙蒙的,树林中有鸟儿的啼唱。余叶从小喜欢听鸟儿的啼唱。他以为鸟儿的啼唱,本身就是奇妙的音乐。它们像长笛圆润的音阶在旋转,像小提琴E弦上跳跃着成串成串清脆的滑音,像琵琶四弦嘈嘈切切,老雁雏鸟在合唱。那些黄鹂、画眉、鹧鸪还有布谷鸟,它们的叫声都是那么单纯、丰富又和谐、默契。如果你多情,那鸟鸣就显得特别缠绵。如果你别离,那鸟鸣就会变得动魄惊心。鸟儿是多么善解人意。难怪奥地利作曲家海顿写过《鸟儿四重奏》《云雀四重奏》两首传世之作。

            现在世界上有许多声音,都会使人感到郁闷、烦燥。只有婉丽清脆的鸟声,能给人带来宁静与平和。余叶把头探出窗外,他要呼吸夜的气息,聆听鸟儿的啼唱。

            世界与内心15(1)

            城市的夜晚是诱人的。余叶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呆在家里一天了,一天没出门,他感到憋闷。于是他走了出去。他知道城市里总有什么东西等候着他,诱惑着他。

            余叶在夜的大街上,没有目的地,一直往前走。迷惘、无聊让他觉得人生是如此平庸。他走过一个酒吧,这个酒吧比较有品位和档次,个性似乎也很鲜明。你看它深色木结构建筑,原木的长条桌椅,悬空的木楼梯,风格简洁而淳朴,没有太多的雕琢和精致,只是灯光明亮了一点。

            酒吧大厅里,一幅高达两层楼的巨大壁画很惹眼。十多个平日里露着职业微笑的世界各国首脑,一个个休闲的打扮和表情,在纵情吹奏弹唱。这是一个绝妙的暗示:连日理万机的他们都可以这样享受生活,你又有什么理由不放下俗务,快乐一下?

            由于酒吧客满,余叶只得偏居一隅。坐在楼梯后的,一个小厅里。音乐该是酒吧的灵魂。可是这座城市的酒吧音乐,往往是败笔。你看一支乐队在弹唱着一些中文港台的老歌。比如《酒醉的探戈》之类的东西。虽然与酒精、失恋有关,但到底是老了套的东西。余叶坐在一旁沉默不语。这时候酒吧里的空气,慢慢地微醉迷离起来。那个养长发的男青年,拨弄吉他唱起了《童年》和《恰似你的温柔》。一种熟悉的怀旧旋律,从他沙沙的嗓子里流出来。余叶不认识这个青年,但觉得他很有音乐人的气质。尽管这两首歌唱得很一般,不过相信他会唱好的。

            十分钟后,果然一曲《水手的爱》,再一曲《给萨斯》,其热烈奔放的拉丁音乐,令人浑身一振。而更让余叶吃惊的是,这个青年的歌声,那种爆发力直直地穿透你的胸腔,逼得你喘不过气来。你的头和身子,开始不由自主地摇晃。你开始跺脚。你的手使劲地在桌子上拍着。你觉得你的激情,就像刚开了瓶的啤酒泡沫一样在飞涌。

            余叶坐了一会儿后,默默地离开了这个酒吧!外面的空气比酒吧新鲜多了。余叶走在街上,那些女孩子们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在夜晚的风中飘动。余叶喜欢看女孩子,尤其喜欢看女孩子穿着玻璃丝袜的长腿。

            有人说,女人腿上的一双玻璃丝袜,永远是性感的焦点。余叶觉得这话有些道理。要不然好莱坞电影里,怎么会经常有美女脱丝袜的镜头?余叶想,现在要是有一个穿玻璃丝袜的漂亮女人,与他在一起该是多么好?

            余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大街上,遇到一个穿玻璃丝袜的漂亮女人?一个他可以对她无话不谈,而又无须对她承诺什么责任的女人。余叶想这样他会觉得很轻松,且思维敏捷。余叶走在路上,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家里。家里依然是空荡荡的,凯瑞与儿子还没有回家。

            其实,这天凯瑞并没有去母亲家。她心血来潮地带儿子到海边看海。她知道自己,近些日子心情一直很糟糕。她不想让自己糟糕的心情,面对余叶。所以每当余叶休息日,她便逃跑。当然学校里的课也是忙的,但并不是很忙很忙。凯瑞喜欢海,千姿百态的海景,几乎没有一个重复。这使她想起普希金的《致大海》。再见吧,自由的元素!这是你最后一次在我的眼前,滚动着蔚蓝色的波涛,和闪耀着骄傲的美色。

            海边有买自制首饰的珠子。凯瑞看见那个宽敞的店铺内,也四处摆放着玻璃罐、藤条蓝、金属盒子。里面装着奥地利水晶珠、印度金属珠、德国木珠、秘鲁陶珠、日本梦幻珠等,也许都是假的。但这些式样不一的小东西,像精灵一样地闪着光。它们是做首饰的最主要材料。它们符合年轻人追求新、奇、靓、酷的胃口。

            走过这家店铺,便是海滨游泳场。凯瑞想,到了海边不游泳,似乎对自己对儿子都没有交代。于是她为自己租一件泳衣,带着儿子跳下海去。说实话,小时候她在游泳池里,小便憋不住的时候,就把尿拉在游泳池里了。所以长大后,她游泳就会想到游泳池里的尿酸味。

            从海滨浴场出来,已经是黄昏了。凯瑞没想到一连会游上两场。游泳会瘦,如果她每天坚持的话,就会更瘦。现在凯瑞带着儿子,在海滨一家酒店吃饭。她为自己买了一瓶红葡萄酒,也为儿子要了一瓶可口可乐。她要庆祝到海边来的意义。什么是意义呢?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这会儿,凯瑞与儿子坐在窗口。凯瑞望着窗外波浪起伏的大海,一边喝着红葡萄酒,一边听着咆哮起来的大海的声音。她想一个人活着,是不是要像大海一样既博大、深邃又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咆哮着自己的咆哮呢?

            凯瑞带儿子来到海边,始终没有给余叶电话。余叶也没有想着给凯瑞电话。夫妻时间长了,一切似乎都趋于平淡。余叶是北方人,他不像南方男人那样细腻敏感。他见凯瑞与儿子没有回家,一个人在家里孤零零的,便又跑去酒吧。这次他去一个朋友开的酒吧唱歌。他曾经去过几次,酒吧的常客他也认识几个。他想在酒吧唱歌,总比呆在家里坐冷板凳要开心得多。那是一种全身心的宣泄,仿佛要把自己身体积累了一天的毒素排出来。还有在酒吧唱歌,能遇上各式各样的女人和男人,有的甚至还可以成为好朋友。当然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不用在凯瑞面前压抑。凯瑞嫌他北方人土气,其实土气又有什么不好呢?如今的时代,只要你有自己的特点,什么都可成为时尚。

            世界与内心15(2)

            余叶在酒吧尽情歌唱。这个酒吧只要你愿意唱,谁都可以一展歌喉。所以吸引着一些年轻男女。他们在迷惘中找不到出路,就到这里来发泄。

            这个酒吧的DJ,是个25岁的男青年。他穿着花衬衫、牛仔裤、扳头用摩丝梳成硬朗的发式,他的外号叫“老狼”。老狼帅气逼人,冷漠的脸部表情和忧郁的眼睛,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Coolman”,性感魅力迫不可挡。余叶心里很喜欢他。尤其喜欢他的时尚、前卫。余叶想,要是有老狼一半的“酷”味儿,他就不会被凯瑞说成“老土”了。

            来酒吧喝酒的男女,大多都是年轻人。他们中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到洗手间去呕吐。其中也有一些喝醉酒的女人,会捧着酒杯到余叶身边来。余叶总是来者不拒,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醉酒的经历,使他想起魏晋时代的文人。他们不仅以醉酒的生存方式抵抗祸害,更主要的是在醉酒中找到通往艺术的途径。余叶想他通往艺术的途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