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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几年,这个唐天重为了拉拢父亲,不惜下了血本。

而父亲对他也甚为看重,两人私下颇有来往。

父亲甚至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这几年,唐天重为父亲办了不少的棘手的事情,也曾不止一次的在父亲面前提到过他的女儿唐清芸,其用意非常明显。

不需要人的同情和怜悯

父亲也是明白的,所以才在这次临出门前,特地交代他要上门去拜访一下唐天重,因为将来这个人对他们大有用处。

父亲甚至还暗示他,如果看上了这个唐清芸,他完全可以自己做主,把她收进房。

他悠悠的看着百花姑娘队伍里最后那抹白色的袅娜身影,微微眯起了邪魅的桃花眼。

父亲说,他可以娶唐家的小姐,但并没有说一定要娶唐清芸,不是吗?

轰轰烈烈的百花节终于告一段落了。

褪去了白天的喧嚣和热闹,夜,越发显得清凉似水。

月光如水银一样披洒下来,照得大地一片银白。

唐府。

似是余热未断,唐清芸的牡丹苑依旧笑语喧哗,人影绰绰。

唐府上下都在为今日唐清芸的出彩表现而庆贺,更是在为明日的生日宴会将有贵客驾临而做准备着。

和牡丹苑的热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歌的凌波馆。

此时,整个凌波馆都冷冷清清的,仅有的两个婢女金兰和金菊都被叫去布置府里了,连杜玉娘都被叫去帮忙了,只有清歌一人坐在水榭里,于波光潋滟中独自浅酌。

她的面前依旧摆着两个酒杯。

有风吹来,撩起了水榭周围的白纱,若隐若现,宛如仙境,一袭青衫的石头出现在了水榭口。

清歌已有些微醺了,看到他,苦笑了一声,道,“石头,你不去牡丹苑庆功,怎么来这儿了?”

石头深深的看她一眼,“我来陪陪二小姐!”

“你不用陪我。”清歌淡淡的道,“我还没有到需要人同情和怜悯的地步……”

“我不是同情和怜悯……”石头脱口而出,“我是……”

他倏地顿住,停顿了一下,才道:“我只是担心你……”

清歌定定的看他,目光幽深而又绵长。

其实她是知道的,石头喜欢她,从小就喜欢。

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他的深情!

这种喜欢,超出了那种哥哥对妹妹的喜欢,而是纯粹的男女之间的喜欢。

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她。

三年前如是,三年后亦如是。

她挨打,他护着她,代她受过。

她要洛如尘的资料,他冒着被老爷责罚的风险将资料偷了来给她;

她要偷唐清芸的画像,他就帮她把金环引开;

她要混进百花姑娘的队伍里,他就想尽一切办法去说服其中一位百花姑娘,甚至不惜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才使人家点头答应让她顶替她。

她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她对他的好,她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可是,一直以来,她却只是把他当成亲兄长一样的看待,她想跟他说清楚,她不想他日后难过。

于是,她幽幽的道,“石头哥,我知道,你对我好!

从小到大,都是你在护着我。

今天也是一样,若不是你的安排,我混不进百花姑娘的队伍里。

你帮我,却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知道你的心思,你只想我好。

只要我想去做的,你就一定会帮我!

石头哥,清歌谢谢你,谢谢你对我的好!

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无以为报,我除了说声谢谢,我不知道还能怎样回报你!

石头哥,我……”

“别说了!”石头忽地背过身去,像是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他觉得好难过。

深吸了一口气,他哑声道:“二小姐,石头谨记着自己的身份,不敢越矩半步。

我说过,这一辈子,只要你想做的,我一定倾尽全力的帮你,哪怕是让我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我不求你回报给我什么,只要你能活得开心幸福,我就知足了。

其他的,别无所求!”

“石头哥……”

石头转身,对她一笑,然后什么也没再说,转身离去。

清歌静静的坐在那儿,半响,才喃喃的道:“石头哥,你是个好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不见得吧?”

她的N重身份

一个戏谑的声音突兀的响起,然后,清歌只觉眼前一花,面前已坐了一个风度翩翩,美得像妖孽一般的男人。

宝蓝色的长袍,手里一把素雅的折扇,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好闻的类似于现代男士古龙水的味道。

“是你?”清歌一惊。

他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洛如尘。

洛如尘言笑晏晏,“唐小姐感到意外吗?”

清歌故作镇定,“你知道我是谁?”

他可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居然夜探唐府?

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洛如尘潇洒的笑,“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唐府的二小姐唐清歌,我猜得对吗?”

清歌不语。

装神弄鬼了那么久,也该是让他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

洛如尘眸中闪过一抹戏谑之色:“静心庵里的小绣娘,卖画像的布衣少女,今日的百花姑娘!

唐小姐的身份可真是多啊!”

若不是下山后他让剑声去调查,他还不知道她竟然还有那样一段过去。

清歌一惊,“你调查我?”

“许你调查本公子,就不许本公子调查你吗?”洛如尘笑得像只狐狸,清歌心里更惊疑了,他怎么知道她调查了他?

看到她一脸惊诧的模样,洛如尘心里畅快极了。

他微微眯起了眼睛,道:“能告诉我,你做这一切的目的吗?”

清歌握住酒杯的指关节开始泛白了。

这个洛如尘,他远比她所想的要聪明,那么,她该如何应对呢?

洛如尘笑着拎起她面前的白玉酒壶,自顾自的倒酒,“看样子,唐二小姐不欢迎在下啊?

那在下就只好自己倒酒自己喝了。”

清歌叹了口气,“公子,酒是断肠毒药,还是少喝为妙啊!”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呢?

好像,曾经有人经常在他的耳边说起过。

洛如尘神思恍惚了一下。

恨到亲手杀了他的地步!

依稀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曾经经常这样的劝他:酒是断肠毒药,还是少喝为妙!

可他不仅自己酗酒,还逼着去学喝酒,学社交。

她反抗,他就打她。

最后,她屈服在他的拳头之下,含着泪,一杯又一杯的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有一年,他喝多了,骑摩托车的时候撞伤了一个老人,事后他带着她仓皇逃离,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当时看着他,狠狠的说,将来她嫁人,一定不会嫁给一个酒鬼,她要嫁的,定是一个身家清白的男人……

他陷入了沉思。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想起来,还好像是昨天呢?

那个要嫁身家清白不喝酒男人的女孩,她现在,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她心目中的男人,还是,继续在寻找?

恐怕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他都不可能再找到她了。

他曾说过,上天入地,她都逃不开他的手掌心,可如今,她终究还是逃了,用了那么极端的方式!

她竟然,是那么的恨他,恨到亲手杀了他的地步!

他苦笑了起来。

没错,他就是穿越过来的莫七。

那日被青岚用台灯砸死后,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身上。

丞相的这个七岁的儿子,因是家里的独苗,又长得极为出众,所以格外受到宠爱,可是,这个孩子却天生愚钝,反应迟缓,智力停留在三岁时期。

丞相为此伤透了脑筋,不管请了多少大夫名医,甚至连宫里的御医都请过了,却都束手无策。

直到七岁那年,一场大病,醒来后,宛若重生。

不但口齿清晰,思维敏捷,而且,七步成诗,出口成章。

小小年纪,却透出那么一股子与他年龄及不相符的沉稳和智慧。

这可乐坏了丞相和夫人,敢情这一病,反而把人给病好了!

来不及说我爱你!

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他们的儿子其实早就已经死了,重生的这个,其实是另外一个灵魂呢?

莫七没想到自己既没上天堂,也没下地狱,而是穿越了,而且,老天爷还待他不薄,让他穿成了丞相之子,备受宠爱。

他本身就是个极聪明的人,来到古代,更是如鱼得水,又是个架空的王朝,只要找个合适的机会,稍稍把那些唐诗宋词念上两首,便足以震惊全场了。

才子之名便迅速传遍了开来。

很快,便被皇帝挑中,选进了东宫,陪伴在太子左右。

在现代的时候他就是个人精,对于人情世故交际应酬早就驾轻就熟,再加上办事利落,头脑极为灵活,私下里在太子的安排下,还学了一身的好武功,所以很快便在宫里混得如鱼得水,深得皇上和太子信赖和倚重。

尽管如此,他却常常回忆起在现代的那段时光,那段有那个名叫青岚的女子陪伴的充满了血泪和艰辛的时光。

他从来都是把她当成自己的私有品,他以为她只是自己手里赚钱的工具,他以为自己不可能会爱上她,可当他发觉这份爱已经深入骨髓时,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