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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连伍一帆也忍不住夸:“咦,看不出来,这谢玉宁倒也是个人材。”

我白他一眼:“谁的额头上刻有字?”

“我呀。”伍一帆说:“我的额头上刻有呀,叫最最没用的人。”

我损他:“你是‘富二代’,懂得投生已是最精明之处,不必要有用。”

“喂。”伍一帆不忿。

我凶巴巴:“喂什么喂,这是事实。”

伍一帆悻悻然:“你这女人,这么凶干嘛?那曲落阳看上你,真是有眼无珠。”

轮到我大怒:“喂。”

伍一帆“嘿嘿”笑,这小子,恐天下不乱地恐吓我:“左拉拉,你凶什么凶?小心你的脚好了,我炒你鱿鱼,不要你,一脚把你踢到珠穆朗玛峰去。”

我不以为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怕什么?”

伍一帆又再“嘿嘿”笑。

他当然笑了,因为除我之外,他又再得了谢玉宁这位不计薪水,愿意为他卖命卖力工作,而又没老奸巨猾,不会想尽千方百计算计他的得力良将,印证了那名“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的话,就算我被曲落阳“拐跑”了,不鸟他,他亦无后顾之忧,不再担心没人给他好好管理帐目。

谢玉宁上门来找我,向我“请教”好几次,每次来到,曲落阳都不在家。

她站在客厅里,看着挂在那儿的那幅我的写真照,看了好一会儿,然后问我:“曲落阳很爱你吧?”

我说:“不知道。”

谢玉宁奇怪:“怎么会不知道?”

患得患失(2)

我想了一下,说:“有时候感觉到他很爱我,有时候却不。”

谢玉宁倒也理解:“爱情总是这样,患得患失。”她叹了一口气,良久,良久,她才说:“前几天,我去看他了,在他坟上,望着他的照片,我还是有一种心如刀割的感觉。我无法说服自己,忘掉他,也无法说服自己,接受别的男人。我想,我这辈子,就这样孤身一人过下去。”

我劝她:“过去的事情永远过去了,只要忘记,才能快乐起来。”

谢玉宁摇头,固执地说:“你叫我怎么忘记?在这个熟悉的城市,熟悉的街头,一景一物,都会触动我的记忆。有时候,回忆就像电影画面一样,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在我脑海里播放着。”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她。

我也安慰不了。

我一直住在曲落阳家里。

我租的房子,没有退,我交了一年的房租,没到期。也许,就像谢玉宁说的那样,爱情总是这样,患得患失——因为患得患失,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房子,在我潜在意识里,是我的退路。而且,我还担心着,搞不好,我老妈再次心血来潮,突如其来的跑来看我,我总不能够让我老妈知道,我和曲落阳未婚同居着。

60后的观念,和80后的观念不同。如果60后的老妈,知道了80后的我,和别的男人未婚同居,会没完没了的追问:“你既然爱他,他又爱你,那你们为什么不结婚?”

其实,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曲落阳不娶我。

有时候,两人在床上,进行着少儿不宜,男女之间,最原始,最自然,最令人脸红心跳的勾当,情到深处,我便翻身趴到曲落阳身上,央求他:“曲落阳,我们结婚好不好?”

曲落阳并没因为我在床上的表现,像了风情万种的妖精,引诱着他,诱惑着他,而在温柔乡中冲晕头脑,他很清晰地,直截了当地拒绝:“不好!”竟然,一点商量余地也没有。

患得患失(3)

我伤心外加失望:“为什么不好?”

曲落阳抱我:“宝贝,我们现在不好吗?我不喜欢受婚姻的约束,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嘀咕:“人总要结婚的是不是?”

曲落阳没说“是”,或“不是”。

我也不好追问下去,怕他烦。

再说了,我也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彼此之间的了解,还不够,谈论婚嫁,确实是过早了点。

因为我的脚打了石膏,行动不方便,大多数都是呆在家里,哪也没能去,曲落阳怕我闷,给我买来一只“吉娃娃犬”的宠物狗。这“吉娃娃犬”,是世界上最小的纯种犬,可爱得不得了,体型像了小型玩具犬那样,小巧玲珑,它有着柔顺光滑的短毛,标准的“苹果形”脑袋,眼睛很大,却不突出,表情漂亮。我一看,便喜欢上了。

我给它取名字,叫“曲拉拉”。

曲落阳的“曲”,左拉拉的“拉”。

一直在曲落阳家里做钟点工的兰姐,忍俊不禁:“怎么给小狗取了人的名字?还是曲先生的姓,拉拉你的名字。”

我嘻嘻笑:“它是我的女儿。”

这次爆笑的是曲落阳:“左拉拉,你有点常识好不好?这狗是公的,还女儿呢。”

我连忙把小狗抱来,进行验明正身。哎呀呀,这小狗,还真的是公的。我脸皮老厚,耍赖,就是错了也不改:“那它是我儿子,还不行么?反正,它就是叫曲拉拉。”

曲落阳一副“随你这个白痴”的表情。

他出门,去他的工作室。

曲落阳走后,我把“曲拉拉”抱在怀里,左一声“乖儿子”,右一声“乖儿子”叫它。曲拉拉也乖巧,抬起头来,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望着我,“汪汪”的叫两句,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

兰姐笑:“拉拉,曲先生对你很好呢。”


我喜悦:“真的吗?”我问她:“你怎么知道?”

你又不是我老公(1)

“嗯。”兰姐说:“他看你的目光,很是怜爱,和你说话,语气也温柔。”

我很是懊恼:“可是,他不愿意和我结婚。”

兰姐安慰我:“慢慢来。结婚这事,毕竟是人生大事,急不得。”

也是,结婚是人生大事,急不得。

曲落阳是真的对我好。我的脚待消肿,打石膏前两天,脚特痛,曲落阳把我抱上抱下跑医院。我上卫生间,他也抱着我去。刚开始,我怪不好意思的,涨红着脸,结果他说,你害什么臊呀,你身上哪个地方我没见过?晚上捧来一盆水,我躺在床上他给我擦身子,把我的衣服全剥光,在光如白昼的灯光下,边擦边说,对吧,这里这里,我都见过。

这流氓,又再说:“左拉拉,你的裸体真漂亮。”

害得我不但脸红,连脖子也红。

打上了石膏,拐着拐杖,可以行动了,曲落阳有空,便带我去兜风,他问我:“你的脚好后,你还敢不敢开车?”

我不大肯定,吞吐:“敢吧。”

曲落阳看了我一眼:“敢就是敢,不敢就是不敢!什么敢吧?”

我不服气,反驳:“多多少少,我总有点心理障碍,对不?”

曲落阳边开车边说:“左拉拉,你喜欢什么车子?待你的脚好了,我们去看车子去,你喜欢哪款,我给你买。我觉得,女孩子开甲壳虫很不错,特别是刚上市的那种新甲壳虫敞篷车,听说性能很好,适合女孩子,我尤其喜欢那款红色的,外观很有神采和灵气。”

我说:“我不要你送。”

曲落阳惊诧:“为什么?”

我说:“以后我有钱了,我自己买。”

“你什么时候有钱?”曲落阳问。

我无厘头:“有钱的哪一天。”我点着手指头,算了一下:“嗯,以前你给我十万元的补偿金,我拿一部分去搞鼻子,还没用三分之一,再加上我平日从牙缝节省下来那些,买一部十万以下的车子没问题。”

你又不是我老公(2)

“十万以下的车子?”曲落阳说:“左拉拉,我告诉你,车子要么不买,要买就买好点的,最少,也要买近三十万的车子吧?这样性能比较好,科技含量比较高,造型也是档次。”

我咕哝:“我现在又没说我要买!我刚刚不是说了嘛,以后我有钱了,我自己买。”

“左拉拉,为什么不要我买给你的车子?”

“我为什么要你给我买车子?真是的,我有手有脚,自己能挣钱!”

“我是你男朋友呀。”

“男朋友又怎样?你又不是我老公!”

说到“老公”这两个字,曲落阳不吭声了。他紧紧皱着眉头,好像很讨厌这两个字。不明白,他口口声声说他是我男朋友,但他只承认,他是我男朋友。难道男朋友,再进化下去,不就是老公么?他二十九岁,我二十七岁,又不是他十九,我十七,两人交往的目的,不就是奔着结婚么?

看到曲落阳这样子,我忍不住开玩笑:“曲落阳,你不是告诉我,你是‘恐婚一族’吧?”

谁知,曲落阳竟然回答:“对,我是‘恐婚一族’。”

天!曲落阳真的是“恐婚一族”?

什么是“恐婚一族”?网上说,恐婚现象,是如今未婚人群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它多发生于25到30岁这个年龄段,而以30岁上下,且收入较高,恋爱已久,或是同居已久的男女,“恐婚”心理尤为严重,不愿意结婚的,便称为“恐婚一族”。

网上还说,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恐婚”更像流行病一样,“传染”给不少都市男女。男人和女性恐婚的理由不太一样,女人说得最多的理由是:害怕将来遇到更喜欢的人;而男人说得最多的理由是:在还没有更好的经济基础时,婚姻会令他倍感压力。

曲落阳没存在经济压力,他有房子,有车子,有很多人望尘莫及的收入,他为什么要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