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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提起儿子,余丹的话多了起来,和父亲之间僵硬凝固的气氛也总算轻松了一些。八年的隔阂让他们的沟通暂时有些困难,两个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踩了某些雷区。

“什么时候带他回北京来吧。”

余丹咬了咬嘴唇,“晓亮要上学,我也要上班,现在不太方便,以后再说吧。”

“在外面野了这么多年,还不想回来?”余福久的音量抬高了上去。

“晓亮没有假期,我上班的地方连一天假都没有,总不能因为你一句话我们俩说走就走吧!”

“我以为你当了妈了,能多少体谅一些为人父母的心情,没想到还是这么不懂事,我都已经拉下脸皮来先给你打电话了,也让你带着孩子回北京,你还想怎么样?是不是打算在外面飘一辈子,然后有一天死了也一了百了没人收尸?我真是白把你养这么大了!”

余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咬着牙关,拼命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不让电话那头的男人听出自己正在流泪,“凭什么你拉下脸皮我就要屁颠屁颠的迎上去?我如果死了,到了天堂还能跟我妈作个伴,而你和常静则继续作对快活鸳鸯,这样的组合不是更完美?”

“余丹!你今年已经26岁了,竟然还这样跟爸爸说话!”

“你有当我是你女儿吗?当我怀孕的时候你只知道打我骂我拉我去作流产,你有没有听过我解释哪怕只是一个字?当我一个人在异地漂泊,面对孕吐、产检、生产、坐月子、找不到工作、养不活孩子几乎要露宿街头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抱着另一个女人在床上!这八年你有没有尝试找过我?你希望我主动低头回去向你认错是吧,然后你可以怀抱着常静俯视着我,用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对我说,余丹,让你不听我的话,你也有今天!你有了新的生活,我也有我的,既然你已经觉得白把我养这么大了,又何必多次一举打来这个电话?”

余丹将电话狠狠的挂掉,眼泪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这些怨气和委屈在她的心里闷了太久了,久到她以为自己永远没有机会再说出口。她一直很想问余福久,为什么他要这样对自己,决绝的仿佛自己不是他的孩子一般,仅仅一夕之间,就让那个疼爱她关心她,在她生病的时候彻夜不眠,在她想要站在制高点看升旗就让她骑上自己的脖子的爸爸,彻底死去。

可是她不敢问,她怕答案会让她更伤心。

陆非从美国回来以后就立刻在一家时尚杂志社找了一份美术编辑的工作,他家境殷实,不需要依靠薪水养家糊口,只是希望不要与社会脱节,过一种相对规律正常的生活。但是他心气高,从小被亲友捧在掌心里长大,没受过一丁点委屈,干了没几个月就和上司同事矛盾不断,女友连泉便劝他:“干的不开心索性炒了你老板呗,何必天天给自己找罪受。我过一阵子要去青岛拍戏,你陪我去吧,正好散散心。”

陆非心想也是,于是满面春风的递了辞呈。

连泉是个半红不紫的女明星,电影学院毕业以后在北京飘着,接了几部戏,有了固定的粉丝,但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突破。她和陆非在一个富二代聚餐中遇见,陆非喜欢连泉精致的眉眼和惹火的身材,更喜欢她爽快大方的个性,不装,不做作,于是聚餐结束后便和连泉交换了电话,一直维持着这种不咸不淡的男女关系足足有一年有余。

连泉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经常辗转于各地,她也知道陆非这种有钱有貌的公子哥儿是典型的洋葱男孩——没有心,只会让女人流泪,她不介意这些,也从不以陆非的女友自居,这点是她和陆非之间的默契,他们来去自由,没有牵绊,只在她回北京或者他心血来潮去探班的时候才陪伴对方一些日子。

陆非的一天一般是从接近正午开始计算的,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天早已大亮,身旁早已空了,连泉早就已经去片场赶戏了。他洗了个热水澡,去楼下的肯德基买了个套餐,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

在他的身后便是肯德基给过生日的小朋友准备的庆生专区,那里正围拢着一群小朋友,拍着手唱生日歌。

这种热闹的场景让陆非面露羡慕的神色然后无奈的苦笑一声。

他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最渴望的便是有人帮他庆生,但是当时他的父母已经离婚又各自再婚,他和奶奶生活在爸爸留给他们的偌大的别墅里。奶奶眼睛不好,看东西总是如隔着雾一般,原来中过风,留下了一些后遗症,走路颤颤巍巍的离不开拐杖,自理尚且困难,更何况忙活庆生这般劳心劳力锦上添花的事了。

餐厅里开始播放庆生祝词,“今天是余晓亮小朋友的7岁生日。肯德基全体员工在此祝他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天天开心!”

陆非像人群中望了过去,只能看到被围在中间头戴庆生帽的小男孩的背影。不一会儿,那小男孩转过身来,那灵动活泛的大眼睛,突然让他的心涌上了一股暖意。

他用了很久才想起来,这就是前几日在饭店里,他扮成米老鼠哄连泉开心,那个冲到自己怀里嚷嚷着合照的,鱼蛋的儿子。

鱼蛋的儿子,今天,七岁。

陆非仿佛想到了什么,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不远处的晓亮,企图从他的一举一动中找到些许熟悉的影子与证据。

他发现余晓亮很爱笑,每次笑都会咧开嘴巴,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米牙,圆圆的眼睛弯成月牙状的一轮,缝隙中透着点点晶亮。说话声音很大,热衷于炒热气氛,扎在人堆里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想忽略都难。

陆非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表情纠结成很奇特的一团,他努力回想自己记忆深处的余丹,只想起了一个绑着马尾辫,活泼开朗,成绩拔尖,嘴很贫,每次都把他气的半死的黄毛小丫头。对了,还有她发丝的清香,以及八年前他生日那天,她在自己的怀抱中,半眯着眼睛,像只小猫一样迷醉的表情。

16岁的陆非在知道爸爸塞了钱又托了关系,好不容易才把他塞进附中的时候,心里是充满不屑的。他不觉得这是父爱的体现,他将他定义为一种维持自身面子的行为,毕竟他的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儿子如果不够优秀,势必会成为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

来到附中的第一天,陆非就开始怀疑自己和这个莘莘学子趋之若鹜的名校严重犯克——他怎么千挑万选,就挑了期中考试这一天来学校呢?

“你先考考试试吧,正好摸摸底,找找自己的位置。”教导主任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面带微笑的说。

“我知道我的位置在那,不用摸了……”陆非后退了一步,有一种扭头就跑的冲动。

“怕什么啊,从小考到大了,还紧张。正好第一考场有个女生病假缺考,你就坐她的位置吧。”教导主任看了看腕表,“快开始了,抓紧时间。”

陆非在心里把这个缺考的女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如果不是她莫名其妙的生病缺考,他也不用坐她的位置考这个该死的期中考试了吧!

附中的考场都是按照学习成绩排名,陆非惊讶的发现自己需要坐的位置竟然是第一考场的一号,也就是这个全国重点高中高一年级的第一名。拿到卷子,陆非看着眼前满篇的之乎者也,确认自己一个字也看不懂,他不明白现代人研究古文有什么意义,也不明白中国的教育制度为何一定要吹毛求疵的去追究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他偏偏头,看了看自己左手边的男生,他是高三年级的第一名,左手托腮,右手执笔,脊背挺的笔直,一脸庄重肃穆,一看就是典型的乖乖牌好学生。陆非打了个哈欠,决定先把卷子上的横线和空格都生掰硬拽的写满,至于正确率与否,就不再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考试进行了一半,考场的门开了,一个女生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了进来。所有考生都停下了笔,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女生双手合十,满脸堆笑。

“余丹?你不是请病假了吗?”监考老师目瞪口呆。

“我没事了,刚从医院赶过来,这,这是……?”余丹莫名其妙的看着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答着自己卷子的陆非,“他是谁?”

“其他人先答题。”监考老师清了清嗓子,一脸正色的对考生说道,“余丹,你跟我出来一下。”她又对余丹说道。

“你不是出车祸了吗?”监考老师是余丹的英语老师,三十岁出头,余丹是她的得意门生,早晨听到教导主任跟自己说她撞车了,自己还立时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不严重。”余丹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我是从医院打车直接过来的,老师,那个人为什么坐我的位置答我的卷子啊?”

监考老师的笑容充满了抱歉,她态度特别诚恳的解释道:“他是转学生,今天第一天来学校,主任说让他参加期中考试摸摸底,正好你缺考,就让他答你的卷子了。你刚出了意外,身体还没恢复,他都已经答了一半了,要不然你先回家休息一下吧,考试嘛,别人逃还来不及,也就你这种好学生才这么积极的往回赶,生怕错过一次。”

余丹越听心里越来气,心说,你们老师怕得罪转学生,就转而捏我这个软柿子,真是没天理。但是表面上总不好跟老师死磕,于是点了点头。

教室里正在奋笔疾书的陆非无比郁闷的用余光瞟了瞟自己身侧的高三第一名,他2.0的远视眼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名字——江修远,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卷子上隽秀整齐的每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