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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他纵身跳出飞船,向火星表面飞去。里面上显然是经过战争的洗涤,许多建筑被毁掉。但是,战争过后,则显得平静。

他现在拥有无上金衣后,飞行的时速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会有多快。打个简单的比方吧,刚好是他的飞船的10倍。因为飞船从女人星回地球要30天,无上金衣将他带回来只要3天就行了。

他很快飞到地面,在一个场面里落了地。天狗人已经知道他的出现,,而且也知道这个人就是呼来将军认识的叶云。去年呼来将军差点要他的命,只可惜他被一种神秘的光芒救了出去。

叶云的再次出现,无疑让天狗人很意外与惊诧。在他们进行征服地球人的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现在他突然出现,无疑会让他们的工作更加艰巨。

但是血尽绝对不怕这个他从来没有过招的地球人。虽然叶云在男人星的事,他有耳闻,本来他想在征服太阳系后,去男人星会不会这个叫叶云的地球人,想不到他竟会送上门来,这岂不是连走路的时间都省了吗?

天狗人,这里不多说他们的外貌了,前面已经说过。

没想到着落的地点,正好是去年火星三原市,这个地方,他曾经来到,不过只来一次,对这里也没有多少印象了。

为了怕魔剑的魔性更大的发作,他将魔剑先挂在身后,没有取出来。到了地面后,刚好落在一条公路上。十字架一样的公路两边生长着让他极为熟悉的枫树。

火星是枫树相当多的星球。所以在火星上,一些散文家都留下了相当多有关枫树名篇。

一时间,叶云想起去年去明倩莲来这里的情景,虽然只有一年,但是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记起了火星公寓里发生的一些事,明倩莲的调皮与她的痴情,已经是他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一章。

思索间,他突然觉得有一群人正走了过来,他们手中拿着光枪。光枪是天狗人常用的一种枪。这群地球人向叶云围过来,让他一下子明白是来杀他的。

这些地球人思想已经麻木,为了生存,只有为天狗人办事。天狗人在火星的人数本不多,但是他们却能控制这个星球,可以想象有多少地球人在当反面角色。

见那些人围过来,叶云马上用中文说:“你们不要为天狗人卖命,跟着我吧!”

那些人没有理彩他,而是将手中的光枪一把把抬了起来,对准了他,叶云伸出双手,打着手势,对他们说:“不可以,你们不可以这样。”

但是他们似乎没有在意他这样说,枪开了。只见叶云身上闪着火花,光枪在他的身上碰时,发出响亮的声音。他一点事也没有。这下可让那些人大吃一惊。

叶云无奈叹息说:“既然你们宁愿为天狗人而付出生命,就不要怪我了。”说完,伸出手向后脑边一摸,抓到了蓝木剑。

剑已在手,叶云向四周一扫,那些人一下子被剑扫时发出的蓝光击中后,化为一摊水。

为了减少蓝木剑给他带来魔性的影响,他用最快的速度将蓝木剑挂在后背。他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剑客。

也许是太安静,他甚至可以听见皮鞋在地上发出来的声响。“啶啶!”一声又一声传着。

他向前面的一个酒店走去。他能够看见酒店上的名字:功夫酒家。

好一个“功夫酒家。”叶云冷酷的表情终于第一次笑了。

8层高的功夫酒家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从功夫酒家里面却能传出一阵阵音乐的声响。也许是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可以与它争高下,他的声音显得很高而宏亮。

这本来是一条街道,但却没有一个人,根本就是一条无上的街。

叶云觉得这里真的太平静了,但是也因为这种平静,让他觉得事情不太寻常。他慢慢上了功夫酒家的楼。

一楼无人-二楼无人。。。7楼也是空的,可是8楼真的显得很热闹。

那种音乐,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再大的危险,对他来讲,都不存在。天狗人几乎没有破坏无上金衣的可能,也许三木星人还有些可能。

然而三木星人现在正在对金晶星开战,没有时间来这里。

他伸出脚,一脚踢开了大门。大厅里居然没有一个人,但是,人骨倒遍地都是。很显然,这条街上的所有人,都被天狗人抓到功夫酒家吃掉了。

见到此种情况,叶云心如刀割,说不出的不快。

一脚踢起一个人头骨,他的拳手已经握紧。然后他打开功夫酒家的玻璃窗,向一个地方飞去。

大概飞了30多公里的样子,来到另一个城市。他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名字。来到那里时,在街着上,也同样找不到一个人,连天狗人都不愿意出来应战。叶云气极了。

他在街道上大喊大叫,希望有天狗人出来同对战,终于来了几个天狗人。

这些天狗人见到叶云,便对他全身进行了狂扫,叶云一动不动,让他们扫。扫了一会儿,见他一点事也没有,天狗人吓得马上就想走。叶云马上抽出剑,蓝光一出,天狗人击中后,也化成了水。

终于杀死了几个天狗人,叶云的内心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他现在就想天狗人出来同他打战,同时他对蓝木剑有了新的看法。这把剑,给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快感。原来杀一个,会这样快。

突然,他感觉身后有什么人在走动,他向后面一看,只见一个地球人站在他的身后,用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两个人先是看了对方一起儿,然后叶云说:“你是什么人?”

对方回答说:“我。。。我是从天狗人监狱区逃出来的,同我一起逃走的人,都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叶云大喜,忙问:”监狱在什么地方?快告诉我。”

对方有点害怕说:“我不敢去,我能够逃出来,已经是万幸了。你是什么人,我们离开这里吧!现在在火星上,能够活过一天,对一个人来讲,也是一件快乐的事了。”

火星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了,叶云冷冷说:“不用怕,这群可怕的地球杀手,全都要死在这里。”

那人说:“快走吧,这里太显眼,我们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吧!这里天狗人相当多。”

叶云一点也没有躲的意思,于是说:“不用怕,有我在,你没有事,只要你告诉我天狗人在哪里,我马上将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而且保你不死。”

那个不相信的人说:“别说大话了,你不走,我可要走了。”

叶云冲过去,抓住他。他用力之大,让那个人全身都软了。

那人于是说:“放了我吧,就是那个地方。”他向一个地方一指。他所指的方向是一幢只有4层左右的小楼房,那里还有一些树。

叶云笑着说:“为了感谢你,你先将你送到一幢大楼上,我回来再来找你。”说完,提起他,他飞了一幢很大的高楼,那个人想不到这个人竟能飞起来,两只眼睛就直了。

将他放了下来,叶云说:“你就在这里呆着,不要走开,我会让你安全。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没有成为天狗人奴隶的火星人。”

说完,他又是飞身而下,向那个人指的方向很快飞去了。那个看上去风景优美的地方,是天狗人的一个据点,叶云去时,他们早就知道了。

叶云还没有下身,只见一股强大的光腾围过来,他的全身立刻被那种光芒围住了。他顿觉全身难受,第一次感觉到即使是无上金衣,也可能被东西毁掉的可能。

全身麻痹间,那些天狗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都开心的庆祝他们的成功呢?可是2分钟后,他们就看见光团中间,一个人影从里面飞了出来。

叶云在飞出来的同时,抽出了蓝木剑。一道蓝光同时发了出去,蓝光过后,一幢四层楼的房子,一下子化成灰烬。那些天狗人自然也死在里面。

又消失了一群天狗人,叶云的心理有一种满足感。剑已挂在身后。

之后,他去找那个给他指明方向的那个人,想去带他走,可是到了那个高楼时,那个人不在了。到那里去了,他也不知道。没办法,他只好再一次飞起来,向另一个地方进攻。

毕竟只是一个人,想将天狗军团铲除,实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此时,他才觉得,即使有一件金衣,有了一把绝世好剑,也没有能力对付这么多天狗人。

这也许就是即使那么多鸟,也吃不完害虫的原因吧!

以他杀天狗人的速度,根本不可能将天狗人赶出这个星球,只有联合地球人,才能一起将天狗(奇)人赶出这个星球,火星的人类都(书)已经征服,他认为没有必要(网)再呆在这里,只有去地球才可以救太阳系,挽救人类。

他大展翅膀,向另一个星球飞去。以他现在的飞行速度,不用多久,就能到地球。他锁定地球的方位后,便飞向地球。虽然飞偏了点,到地球也没有用几个小时。

此时的地球正在进行残酷的战争。地球毕竟是太阳系文明的摇篮,不是一下子就能破坏的。到地球后,他第一个去的地方,还是广州警察局。可是广州已经毁掉了,所有人的人员都转到了安全区,也许战火太大,像他一样的小人前来,几乎被忽略。

途中他用蓝木剑砍掉了一些天狗人的狗头战机,引起了地球人与天狗人的注意。所以他回到地球后,地面上的人类,就知道这个人是飞向广州地区的,可是卫星被破坏,根本不知道所落何处。

叶云见繁华的广州城现在成了一片废虚,即使是第三次由中美引发了世界大战,广州也没有被弄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