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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黑潮

    深夜,一家火锅店内。

    本该打烊的店内依旧灯火通明,值班的店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看着手机。

    店内空荡荡的,只有靠窗的位置还坐着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好看到极点的女人,她身着一件黑色皮大衣,踩着高跟鞋,脸上画着淡淡的妆,安静的坐在那里,从上到下无一不透着一股高贵优雅,高贵到别人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其实,店员一直都在假装玩着手机,他的视线无数次的偷瞄过去,看了一眼,就快速的收回,继续低着头,生怕会被发现。要不是今天亲眼所见,他真的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么美丽的女人。只是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什么会深夜一个人来吃火锅呢?他冥思苦想着,想不出答案。

    按他的思维思考,漂亮的女人就一定会有帅气又多金的男人作伴,虽然那个美女看着不缺钱,不需要男人有钱,但长得帅的也可以考虑嘛,小白脸啊什么的,有钱的女人不都喜欢这么干吗?

    店员以为她在等人,可结果让他有些匪夷所思,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女人一个人吃了两个小时。并不是她很能吃,只是吃的慢,一小口一小口的,像一个美食家仔细的品味着每一道菜。

    她时不时就扭头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

    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转着,时针悄然划过十二点。

    网上有个孤独的等级排名,其中一个人吃火锅位列四级孤独。店员做餐饮服务业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见一个人吃火锅的,最少都是两个人。吃火锅是为什么呢?因为火锅好吃,而好吃的要分享,所以会和好朋友一起来,分享喜悦,分享哀愁,再喝上两三瓶啤酒,忆曾经,说现在,谈未来,哀伤与惆怅皆融入酒,一饮消愁。但一个人就做不到了,烫菜的空余时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只能扭头看着窗外,心里想着事情。

    店员是很想上去和她说说话的,更想要个微信,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他这种人怎么可能会配得上她呢?连搭讪的资格都没有。

    幕烟尘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愣了两秒,突然笑了。

    “臭小子,敢挂我电话,等着吧。”她咬牙道,捞起被烫得有些老的毛肚放入碗中。

    今晚幕烟尘路过这里的时候,才发现这里新开了一家火锅店,突然而然的她就想吃一顿火锅,然后就进来了。

    她没点多少,就点了几道这家店的招牌,和一些常规的小菜。火锅的味道一般,没有多好,也没有多差,只不过在她吃过的火锅当中要排在后面了。

    时间晃晃一过,这已经是她来到江北的第九个年头了,九年前的她阴差阳错的来到这个地方,那时候的她也没想到会在这里呆这么久。

    这些年里,她去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在最高级的西餐厅吃过晚宴,也在原始森林里嚼过生肉。路边的烧烤摊是她的最爱,孤僻巷落的小饭馆总能让人意外。

    她去过无数家店,但每家她都只去一次,不管味道如何美味,下一次她都会寻找新的一家。

    她把这想象成寻宝,期望着下一次的惊喜。

    至于一个人吃火锅什么的,她完全没有在意。人生漫漫,很多事都是要自己一个人去做的,而且他们这种人,孤独这个词就像是为了他们量身定做的一样,他们就应该与孤独作伴。藏匿于黑暗,守护着那看不清,又脆弱的所谓的秩序与和平。

    幕烟尘没跟顾晨夕说的一件事,那就是这份工作的牺牲率是极高的,每年都有数不清的人殉职,他们都很年轻,豪情壮志,心比天高,最后连名字都留不下来,或者死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连场葬礼都没有,多可悲,也多可敬。

    这是他们在选择进入组织的时候就知道,了解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将生命交给了组织,交给了国家。对于异人来说,从出生就注定你这一辈子,你的命不只是你的命。

    我们都是飞蛾,终将扑火。这是对异人最贴切的形容了,幕烟尘忘了是谁说的,但确实是如此。

    反正没说的事情很多,不差这一件,幕烟尘这样想着,解决掉了最后一块毛肚,心满意足的用纸擦擦嘴,起身准备离开。

    单早已经买过,只是苦了店员小哥一直陪着自己等到这么晚。

    幕烟尘走过吧台,冲店员小哥微微一笑,“谢谢啦。”

    店员小哥嗖的一声站起,满脸通红,哆嗦道:“没……事,没事。”

    幕烟尘点点头,快步走出,店员小哥注视着她的背影,嘴角忍不住的翘起,低声自然自语道:“她冲我笑了?”

    说完,他握紧右拳,宛如表白成功的青涩大男孩,欣喜若狂的手舞足蹈起来。

    幕烟尘轻轻一笑,不理会背后店员的奇怪动作,一把推开大门。

    迎面寒风袭来,吹动她的长发,她捋了捋有些乱的秀发,站立街头,抬头看着夜空。

    今晚的夜空一颗星星也没有,月亮也不知藏在哪里。一颗雨滴落在她的脸上,接着越来越多,密密麻麻。

    天空下起了小雨,幕烟尘一动不动,就这样昂着头,任凭雨滴砸落在她的脸颊,又从她脸上滑落。

    她突然想起第一天来到的江北的时候,那时候的天空同样下着小雨,同样是她一个人独自游荡在街头。此情此景,一如当年。

    “妈的,时间真快。”她突然笑骂道,身影在原地消失不见。

    ……

    ……

    凌晨五点,太阳刚刚升起。

    蓝梅打着哈气走出房门,到客厅接了一杯水。厨房里,香菜已经开始忙碌今天的早餐。

    “他们都没起啊?”蓝莓问。

    香菜笑笑道:“早起了,在后院锻炼着呢。”

    “锻炼?这么早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蓝莓疑惑道,向后院走去。

    事务所是一栋三层小洋楼,屋子的后面有一块近乎两个篮球场的空地,周围是四,五米高的围墙。

    经过香菜和蓝梅的收拾整理,后院逐渐变成一个花园,各色各样的花都有,蝴蝶兰,樱草花,冬梅,芦笋,仙人掌,菊花……等等,数不胜数。

    大猫,土狗此时正坐在椅子上大口喘息,特别是大猫,满头大汗,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极具喜感。

    一旁的土狗白了大猫两眼,嘲讽道:“就你这身子骨,看着挺强壮厚实,实则虚得不能再虚了,该渐渐肥了。”

    大猫不屑一哼,“说的好像你不虚一样,不虚你喘什么?”

    “哟呵,看样子你是不太服气了?想当年老子当兵的时候,五公里武装越野全连第一,就这点运动量我会不行?”

    “行你喘什么?”

    “老子铁人三项就随便玩玩,也能进个前三,就今天这点运动量我还没放在眼里。”

    “不放在眼里你喘什么?”

    土狗恼羞成怒,愤然站起,“你今天是想练练?”

    大猫挺了挺他巨大的肚子,“练练就练练。”

    就在二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蓝梅走到了他们面前,疑惑道:“干嘛了你们这是?大清早的这么大火气。”

    两人皆是冷哼一声,重新坐下,各自把脸转到一旁,不看对方。

    看着这十足的小学生做法,蓝梅无语道:“有毛病!”

    此时,顾晨夕正在不远处练拳,扎着马步,赤裸上身,清晰可见的汗液布满全身,地上被汗液侵湿掉了一大块,手腕上那银白色的的手环异常惹人注意。

    早晨练拳,这已经成为了顾晨夕的习惯,天天如此。大猫,土狗二人一眼就看见了顾晨夕手上的手环,问他这是什么,顾晨夕回答说是负重的,这一听二人皆是来了兴致,急忙忙的向顾晨夕讨要,想要试一试。

    令二人没想到的是这手环竟然如此重,顾晨夕特意放在地上让他们拿,一开始二人还笑着调笑顾晨夕看不起他们,顾晨夕只能在旁无奈笑笑。当大猫手碰到手环的一瞬间,他皱着眉,脸色奇怪的问道:“你这手环多重?”

    顾晨夕摸摸鼻子,嘴角忍不住的微微扬起,“两百斤。”

    闻言,二人皆是脸色一变,默契的对望一眼。土狗不相信,带上手环,欲单手抬起,结果使出全身的劲也才到膝盖这个位置,他用上了双手,这才缓缓举到胸前。照着顾晨夕刚才的模样,缓缓往前递出一拳,可拳还未出,带上手环的右手直接轰然垂下。

    他脸色红润的看着顾晨夕,紧接着又来,这次他咬紧牙关,全身用尽全力,只见拳头缓缓往前了几分,手还未能打直,再次无力垂下。

    他不信邪,再来,大猫在旁看着,心头也有一股热血上涌,他带上手环,跟着土狗一起,扎好马步,试图出拳。可无论尝试多少遍,还是不能完全打出一拳。二人卸下手环,筋疲力尽的躺在椅子上。

    顾晨夕看着他们,犹如看见了当初的自己,自己最开始练拳的时候也是这般模样,甚至于说更为凄惨,无数次的尝试,无数次的失败,那种筋疲力竭的感觉不可怕,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才可怕。无论自己如何使力,就是打不出那一拳,挥不出那一刀。疲倦,怯懦一瞬间全都涌了上来,全身肌肉酸痛到已经麻木,甚至于连抬头都没有力气,躺在地上的顾晨夕无数次的想要放弃,但他都没有。

    他在心底里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一旦放弃了,那之前所做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时间,汗水,统统付诸东流,更重要的是,他要复仇,就必须使自己强大,就是这种信念,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坚持下来,直到现在。

    今天挥了多少拳?顾晨夕没数,只是一直挥,他的心里一直乱糟糟的,最近发生的事太多,太杂,一时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站在顾晨夕背后的蓝梅看着他的背影很久,不知在想些什么,一旁的大猫,土狗早已消失不见。

    良久,蓝梅冲顾晨夕喊道:“顾晨夕!”

    顾晨夕回头,撩开被汗水打湿,遮住眼睛的额发,看着蓝梅道:“什么事?”

    蓝梅笑笑,“吃饭了。”

    顾晨夕点点头,“就来,你先去。”

    蓝莓道:“不急,等你。”

    ……

    早餐是三明治搭白米粥,都是香菜自己亲手做的,味道一绝。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的顾晨夕走了下来,边擦着头发边称赞道:“哇,看着就不错,香姐好手艺。”

    香菜莞尔一笑,笑道:“快坐下,趁热吃。”

    顾晨夕点头答应,桌上,除了队长,其他队员都来齐了。

    大猫问香菜:“队长情况如何?”

    香菜答道:“按理说没有大碍了,身体一切正常,醒过来只是时间问题。”

    大猫点点头,没有再问,埋头吃饭。

    香菜对着旁边的顾晨夕说:“我们的组织名叫‘黑潮’。”

    顾晨夕说:“黑潮?”

    香菜点点头,道:“它是管理整个中国的异人的一个组织,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只是隐藏在黑暗中,很少有人知道。我们执法局可以看做是黑潮的一个小分部,地方与中央,这个关系你懂吧。”

    顾晨夕咬了一口三明治,轻‘嗯’一声。

    香菜继续道:“何为异人?异端,怪胎,魔物都是异人的形容词,异人拥有着普通人所没有的强大力量,你不是异人可能不会明白,除了你,在座的各位都是异人,他们除了身体各项能力强于普通人之外,还会觉醒一些特殊的能力,就是电影里所说的超能力,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具体要看自己的血脉纯度了,血脉纯度越高,所觉醒的能力越强。”

    “血脉纯度?”顾晨夕疑惑道。

    香菜解释道:“因为异人体内留着黑血,就是掺杂了其它血液,人们称它为‘恶魔之血’,两种血液掺杂融合,混为一体,其中恶魔之血占的比重越高,说明你血脉纯度就越高,但最高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五十是临界点,超过这个数值,即使是一丁点,也会遭到血脉反噬,彻底走火入魔,这类人我们称之为异种,解决掉这些人也是我们的工作。”

    “百分之五十吗?”顾晨夕喃喃道。幕烟尘曾告诫过自己,无论对谁都不能说出自己也是异人这件事,顾晨夕不解的问她为什么,她只是说“如果你想做一只小白鼠,被拉去研究的话,你大可以坦白。”这一句话,吓得顾晨夕担惊受怕了好久,生怕有人发现了自己异人的身份,拉着自己去做什么研究,为科学献身这种事,顾晨夕完全没有这种伟大抱负。

    “对,超过了那个界限,你的能力就不是你自己能控制的了,就像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最好的做法就是找个没人的地方,主动引爆他。”香菜喝了一口粥,扭头看着顾晨夕,突然郑重道,“我们的工作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会很难,甚至于会付出你的生命,所以,你还愿意加入我们吗?”

    香菜紧紧盯着顾晨夕的眼睛,“我们不会强迫任何一个人加入我们,本人心甘情愿这是第一前提,如果本人都心不甘情不愿的,我们又怎能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你?在座的各位是队友,是战友,更是一家人,说不定以后的葬礼都是我们给你办,我们之间可以无条件的信任,那么顾晨夕,现在你告诉我,我们可以无条件的信任你吗?”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动作,齐齐看向顾晨夕。顾晨夕拿着三明治的手悬在空中,视线缓缓扫过众人。

    顾晨夕放下三明治,想了想,轻轻道:“叫我去拯救世界,当个救世主什么的,可能够呛,但信任我这件事,我还是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的,不说能为你们做出多大贡献,但有十分力,我就不会只出九分。”

    言罢,没有声响,几人呆呆的注视着顾晨夕,场面陷入了谜一样的沉默。

    大猫率先大吼,拍案而起,吓了众人一跳,“晨夕兄弟说得好!我敬你一个!”说着,端起一碗白粥,高高举起。

    “也算我一个。”小梅高声道。

    “能少得了我?”土狗笑道。

    一旁沉默的小菠萝也举起了碗。

    众人都举起了碗,只剩下顾晨夕呆呆的看着。

    香菜用手肘轻轻碰了一下顾晨夕,顾晨夕这才反应过来,笑着举起大碗。

    “干杯!”众人齐声道。以粥做酒,开怀畅饮。

    顾晨夕一口气把粥喝了个干净,香菜见状,笑道:“这么急干嘛,还真当喝酒啊?”

    大猫大笑,“你个女人家懂个啥,男人就应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小梅帮着香菜反击,“没见你一口气喝完?你不是男人?”

    大猫尴尬的摸着脑袋,“先前锻炼过量了,还没缓过劲,休息一下就好了。”

    土狗撇撇嘴,在旁阴阳怪气道:“不是就不是,嘴硬个啥,我又不会歧视你。”

    “嘿,土狗,土狗,你真是狗啊!”

    “野猫,说谁呢?老子真要变成狗的话,第一个就咬死你。”

    两人又开始了斗嘴,这是每天都准时准点上演的节目,蓝梅表示已经看腻了。

    香菜一脸无奈的笑笑,手托着腮,饶有兴致的看着。

    顾晨夕坐在桌前,看着眼前的一幕,感觉有些虚幻,不真实。

    突然而然的,他觉得有一些温暖,在胸口的位置。他一直把自己想象成独行侠,独自行走江湖的大侠,大侠嘛,要一个人才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胡思乱想,一个人完成所有事,他习惯了一个人,突然把他放在一个大家庭里,心里充满了不安与彷徨,尽管他已经伪装得很好了,但还是不够。

    香菜轻轻拍了拍顾晨夕的手,微笑道:“没吓着你吧?他们就是这样,一点没个正形。”

    顾晨夕微微摇头,笑着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