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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整座石塔,似乎纪录了无数的秘密,但没有文字描述,却犹如雾里看花,不甚真切。雷宵看得入迷,脚步恍惚间,就沿着塔壁绕过了半圈。

“好!”

一阵欢呼将雷宵拉出了历史,回到现实。他恼怒不已,转脸一看,却是广场上围着一大群人,正在叫嚣、欢腾。

雷宵眼睛微微一眯,隐约看见人圈里两人上下闪躲,腾挪翻滚,砰砰的打斗声清晰可闻。

雷宵好奇了,这等庄严的地方,居然有人打斗,不是大煞风景、亵渎先祖么?难道山越部就没人管?

缓步走过去,雷宵拍了拍一个站在外围,满脸兴奋的大叔,轻声问道:“大叔?这是怎么回事?”

那大叔满脸不快的打量了一下雷宵,奇怪道:“你不知道?”

见雷宵摇头,大叔这才恍然:“小伙子,第一次来咱大荒城吧?哈哈,看见没,”说着,他转身是伸手指着正在打斗的两人中的一名女子,笑道:“这位是咱大荒城的小公主。”

“原来如此!”雷宵一脸明了:“难怪没人理会干涉,却是小公主当面。”

雷宵定睛一看,只见两人打斗范围被一个白圈限制,只在丈许的范围内。打斗间,虽然劲风刮面,却并没有用上真元,否则以两人同为八级的手段,招式施展出来,不说天崩地裂,却也开山裂石,等闲人等不能近身,哪里还有这许多围观者?

雷宵细细观看片刻,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心中暗道:“这小公主倒也是个精明人。”两人同为八级,中年男子招式大开大合,威猛绝伦,却被这小圈子限制,束手束脚,不好施展;女子一手短小近乎咏春的近战技巧,却在这丈许范围内发挥的淋漓尽致,打得男子汗流浃背苦不堪言。

女子一张青春俏脸上红扑扑的,只觉胜利在望,痛快非常,一手拳法施展更是凌厉,好几次都差点把男子逼出圈外。不过男子到底身强力壮,承受得起,这才坚持下来。

雷宵看得有趣,便悄悄的挤到前排,双手抱胸,饶有兴致。

正此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喊:“小姐,小姐!不好啦,夫人来啦!”

女子水晶般的耳朵微微一动,樱桃小嘴惊呼一声‘不好’,就要抽身而退。男子哪里会放过如此良机?他跨前一步,满是汗水的脸上青筋暴露,沙包大的拳头直奔女子胸口而去。

周围观众不由惊呼。

女子虽然心不在焉,却也反应敏捷,当下双手护胸,却被一拳擂上半空,倒飞圈外,其方向正是雷宵所在。

雷宵嘿嘿一笑,心下念头转动间,却已经伸出了双手。

“噗通!”一声响。

女子掉在雷宵双手前面,重重的摔在地上。围观众人傻眼了,接着哄笑出声。

当是时,雷宵虚伸双手,一脸无辜;女子直起半身,怒目而视。

“你…”

女子娇喝一声,爬将起来,芊芊玉指颤颤巍巍的指着雷宵,无言以对。

“这…这不能怪我啊!”雷宵装模作样的哀号一声:“我是想接住你的,可是力不从心啊!”

女子秀眉倒竖,乌溜溜的大眼睛雾蒙蒙的:“都是你!”正要发飙,一名女童却来到她身边,急急道:“快走吧小姐,夫人马上就要来啦!”

女子闷哼一声,狠狠道:“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说完转身看着露出大龅牙,笑的正欢的中年男子,道:“这次算你好运,地上的东西归你了,老娘认赌服输。小梅,我们走!”

说完,女子一拉小童的手,拨开人群,逃也似地离开了。

雷宵嘿嘿傻笑起来,也转身离去,眼角正瞥见不远处一中年美妇快步走过来。

女子拉着小童转过街角,才停了下来。

‘砰’地一声,女子晶莹的小拳头狠狠的砸在墙壁上,恨恨的道:“都怪那个傻呼呼的小子,害的本小姐今天大失颜面,可恨!”

“小姐,”小童呼呼的喘着粗气,断断续续:“还是快走吧,要是被夫人逮着,好些天都不能出来了!”

“哼!小梅,你说说看,那傻小子竟然说什么有心无力!难道本小姐很重吗?”皇甫天月恨声道:“本小姐天生丽质,那小子难道瞎了眼?”

话说女人不可理喻,真是金玉良言。

“小姐是天下第一漂亮!”小梅嘻嘻一笑道。

“这还差不多!”女子白玉般的脸蛋上闪过一抹红晕,顿时高兴起来:“走吧,我们回家,找表哥麻烦去!一定是他告密,不然阿姆怎会知道?”

不说皇甫天月主仆,且说雷宵离了广场,一边心不在焉的浏览沿途风物,一边却在暗自思量刚才那忒有意思的‘小公主’。

“没想到还有这种极品!”他失笑摇头:“不过这摸样,啧啧,长得还真不赖,至少咱前世还没见过这般‘彪蹄弗’的美女。”脑海中一缕倩影闪过,雷宵不由得砸吧砸吧嘴,回味起来。

“当时真该抱抱看,尝尝感觉。”想着想着,雷宵又后悔起来:“痛心疾首、后悔莫及啊!”

男人呢,就是贱,哈哈……

回到会馆,雷宵却没看见外公,连祝融峰几人都不在。找舅舅一问,才知道外公有事,带着到访的山魈外出了,祝融峰几人却带着部落五十个战士游览大荒城去了。

闲来无事之下,就与舅舅聊起经商事宜来。

就前世的一些见闻,雷宵先提出了几点。

第一便是品牌,要树立一个大众皆知的品牌——雷霆。

第二便是周到的服务。雷宵着重提出,服务员最好用美女。

第三就是完备的制度。要为会馆制定一个行为准则。

第四就是销售市场。当然,以雷霆牌的布料和高粱酒,自然不愁没人买。没看见大街上所有人都穿的粗布麻衣么?连那山越小公主,也只是多戴了些首饰罢了,衣服与大众却没有本质的区别。

祝融蠡听了大呼精彩。以他经商多年的经验,可以从雷宵的建议当中,看到无穷的商机,大把的金钱,当下就采纳了。

三十二章  分析

祝融蠡听着雷宵独特的话语见解,眼神里透露着无比的认真。昨日听的父亲言道雷宵功绩,虽然知道老父不会骗他,却也不大相信。雷宵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儿,即便再妖孽,也不可能做出那般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居然连文字都整出来了,这简直匪夷所思!

所以祝融蠡从心底还是有些轻视雷宵,以为这些不过长老们打出的幌子,用以抬高雷宵身价,把他当做门面培养罢了。但今日一番攀谈,彻底让他心服口服。雷宵所言,即便商海沉浮一辈子,恐怕也难以悟通,就算有所领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料雷宵口若悬河,那认真沉静的脸上,显出非同一般的成熟,像极了人世沉浮的智者,正在指点世人一般。

“舅舅,宵儿说了这么多,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雷宵吞了口凉水,呼呼的喘着气道:“最重要的,还是商品的质量!”雷宵伸出右手,紧握拳头:

“只要我们掌握了最精美的物品,最先进的技艺,何愁没有买家?何愁不能赚钱?到时候天下富豪任我宰割,岂不畅快!”

“啪啪啪…”

祝融蠡此时只有鼓掌相庆,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他此时的内心。有憧憬,憧憬天下经济命脉掌握在手;有庆幸,庆幸雷宵生于雷霆。

雷宵脸上微微谦逊,心底却笑翻了:前世的理论搬到这个生产力落后的世界,简直太有用了!

雷宵都在后悔,当初读大学的时候,为何不竭力挤点时间,多学几门课程。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雷宵精通物理化学,到这里却也没甚用武之地,反倒不如文化思想一类的学科来的有利。

边缘大陆与地球的发展进化方向有着本质的差别。一个通过外物,研究科技,达到强大自身的目的;一个追求力量,专修自身,获得生命的直接进化。两相比较却是南辕北辙。

何况这世界个体力量之强,简直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随便拿出一个圣域高手,前世的什么飞机坦克大炮,根本奈何不得。以圣域强者炼成的领域,虽然稍显粗陋,却相当于有别于主世界的另一个次元空间,其中玄妙,根本不可能以等闲蛮力所能破开得了的。

而且前世的什么导弹、核弹头、甚至原子弹、氢弹,都没听说过能炸开空间壁垒的。所以即便钱学森到了边缘大陆,也毫无用武之地。

而且这个世界,早就完成了对于能量运用的研究。只因为山外世界对蛮族的封锁,才致使蛮族落后至斯。

譬如交通工具,在大草原,蛮族除了搭乘‘11’路公交,便是降服坐骑,骑而奔走;而山外,连飞艇一类的东西都发展出来了。

听祝融蠡言道,山外世界通过繁杂的魔法阵的研究,早已经能以其引导莽兽内丹或者能量晶石中的能量,用以驱动交通工具,如船只,马车,飞艇等等。甚至日常照明,都是如此。

雷宵听的神往,直言要尽早引入。

祝融蠡却叹息不已:“阿梅尼肯世界对我族防备甚深,根本不会给予哪怕任何一丝的机会。大荒城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山外世界的商人乘坐飞艇到此,用劳什子魔法武器、酸溜溜的酒什么的,换取咱用生命代价得来的内丹,却从不肯透露过多的秘密,更别说有关魔法阵的用法了。”

“嘿嘿…”

说道山外世界,雷宵脸上一片森冷,心中涌起无限杀机,把个祝融蠡都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