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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的工作,就是那边一角。”他用一根修长手指点向西北角。风把青衫袖子灌满,扑啦啦的扇动。

这一角在山坡的背面,又搭了个长长荫棚,其间密密实实布满了长缘的绿叶,期间一串串小小的淡白苞点。

“这是豆蔻,以前种过么?”

我连忙用力点头,这时候决不能露怯。大学里的植物园里有白豆蔻,我看过园艺师傅们给它人工授粉,自己可从没试过。

“这是刚种下的,就快开了。”他举目远眺,目光悠悠放出去,飞得很远。我忽然想起边城,舞台上的边城,永远在追光之下,当他偶尔抬眼向观众席,是多么骄傲又漠然。边城真该来这里看看,在千年之前,有这么样一位公子,一样的超拔,不,更加的超拔。

我从那一片花海里好不容易拔回眼,忽然意识到公子正看着我,在飞舞着花粉和柳絮的阳光下,他的眼神也像阳光直透水底,突然的亮起来。

不知怎么,我心脏狂跳起来。

第七章、执剑为锄

以后我常常能见到公子了,果然像安管家讲的,他爱花成痴,不管多忙,每日也会抽身来这半日园一趟。来的时候通常一身轻装,随从也少带,只有日常随身的一个小幺儿。这是他每天里最轻松的时候,他总是独自在山坡上鸟瞰片刻,然后去花田里缓行或伫立,静默如石。这时候一众花匠家丁都离得远远的等待吩咐,基本不会去打扰他。他会来我这里看看豆蔻圃的旁边是一所竹舍,小小两间屋,四壁都以青竹为壁,他会在里面坐上片刻,我给他奉上茶,他会闲闲跟我讲上几句,茶是他自己发明的一种果茶,新鲜的水果去皮,去核,文火煨开,再兑以作料。他往往亲自监工,挑选器皿,难得他这样一个大忙人,对自己喜欢的事一点功夫也不省。

这是不是他最喜欢的事?我不能确知,但这时候他必是愉悦的,他浅浅啜一口,眉宇舒展平整,眼中一片静谧,有时候还会跟我开几句玩笑,

“麝奴,你头发长了,可以不戴帽出门了。否则人家见了你,以为是哪个庵里跑出来的。”

“我头发长不长,都要戴帽戴巾。”我现在每天见他,心情也放松了,“瞧这里,刚给蜂子叮出个疙瘩。”

他真的俯身来看,一根温凉的手指抚在我额上。“叫小幺儿拿药油给你,回头琳铛给你拿衣服的时候一并带来。”

我一下一下的砍着豆蔻圃中的杂草,这里杂草太多,已经影响到花根,我手里一柄小镰刀弯了刃,不好使。公子在山坡上看了一会,走过来,他从衣下抽出一柄匕首递给我。

“用这个试试。”

我吃惊的看那柄纹饰古雅,匕身狭长闪亮的利器。谁都看得出这是价格不菲之物,他这么随随便便的丢给我除草?

公子似乎看出我的心思,“豆蔻能食用,也能做药,利器能防身御敌,自然也能除草砍苗。物尽其用,就是合适。”

我索性就拿拿匕首去除草,果然顺手,几下就齐腰砍得刷刷的。再将匕首擦净了还给他,他一挥手说送我了。我恭恭敬敬的道谢。他态度温和,但我仍不敢造次。我得记住,他的随和也许是天性,但环境使他随时危险。

我将豆蔻花圃中的杂草除去,枯萎的幼苗也拨开,泥土打松,长势好的幼苗剪下茎系做分株繁殖,学着老师的样子用竹签挑花粉涂在花柱头上做授粉。这一块豆蔻园差不多100平米,相当于郁金香小区里我家的面积大小,而这一片半日园的面积,差不多是我2个大学。我闲下来的时候就去附近的竹林,枝荫最浓处日光也透不进,是最天然的躲避所,我找了个角落,将一些最重要的东西埋进去,包括我的微波电子仪器。

常有谋士来这半日园内找公子,话题都是税利,军需,御史台,清肃。我知道相国大人自几年前大力整顿经济,实行青苗法,改进利税以来,几乎群臣反对,老大人一意独行,肃清了很多政见不合的同僚。但反对声越来越多,民间对新法的反应也不好,所以公子每日心焦,要做的事也越来越多。

每逢这时候,我都竖起耳朵,我虽然对政治毫无兴趣,但这正是与边城相关的大事。

我抓紧每天难得的时间和他说话。基本是花田里的事,施肥,移植,引水,气温,他不忙的时候便独对着一天斜阳出神,忙的时候一边看卷宗一边听我说。间或交代几句,基本都很到位。

我也越来越发现公子的习惯,这是个真正有气派的人,他说话从不提高调门,语调总是柔和,但自然令人生畏。他对于身外物很随意,似乎不挑剔,但其实极其精细,细节方面毫不含糊。对于身边人的服侍,满意的时候很少夸赞,不满时也甚少指责。一应要求,自有身边的小幺儿替他一一吩咐到位。

小幺儿就像所有小说里的书童,有张天生讨喜的脸一张巧嘴巴,圆眼睛一转就是个主意。他追着我叫麝姐姐,又自来熟的问我有没有婆家。

“这府里的丫头终身太太基本都会做主,你放心,以后一门好亲事少不了你的。”

我不知怎么的脱口就问,那公子房里的丫头们呢?

“都是公子的。”他不假思索的说。“你不知道,喜姐儿啦,琳铛啦,她们都是过了明路的。”

我默然不语,我确实不知道那些。但喜姐儿和琳铛,都是百里挑一的出挑人物,我总是见识过的。

那个叫琳铛的姑娘,是个神针手,公子的一应常衣,乃至于荷包,绣袋,扇套,甚至屏风,都是她的手笔。她真的依公子说的,给我做了两套衣服,她厉害之处在于,不但眼力厉害,只见过我一次,便将我身段高矮都记下来,并且她不拘小节,做出的衣服,不同于一般丫鬟,也不同于一般小厮,竟是她自己独具匠心设计出来的,两者特点兼具的款式。

除了上身的窄袖小短衣,半袖旋袄,齐胯的褙子以外,她给我做的交领棉衫我很喜欢,腰上是小武士型的捍围,特意分了两层,下层比一般男款要长,正好齐靴。颜色有浅藕到深紫,淡灰与黑白,又分明又清洁,像极了我喜欢的动漫电影。我喜的缠住她,一定要她再给我做顶帽子,我把我最心仪的样式比给她看,在沙地上画了半天,喏,这样前面高一点的,有带子系到下巴的,好姐姐,我每天戴头巾不管用,尽给蜂子做窝呢。


琳铛只笑不语,翌日果然按我的要求将帽子给我,是罗巾与小羊皮的缝合,戴上俊朗无比。这样的兰质蕙心,让我一下喜欢上她。她比喜姐儿更让我觉亲切,玲珑百面,言笑晏晏的喜姐儿,是一见我就要盯牢审视上半天的。

“达令琳,”我这样叫琳铛,她的名字真像一串银铃敲击。“达令琳,你是高级造型师呀!你有婆家没有?”

她脸上微微一红,“麝奴这丫头就是疯疯癫癫的,我有没有婆家,跟你什么相干?”

“你不讲我也知道,是公子不是?”我想起小幺儿的话,存心逗她。

她将手中正缝的一条彩帕向我兜头打来,我接住,淡黄的细棉料下方绣着一枝小小的白色豆蔻,中有两点红心。公子这样喜欢豆蔻,为什么?

这你别多问,她适才挑上眉梢的娇羞瞬时黯淡了一点。她开始收拾手中的针线,公子的脚步声已响起,她答应着赶了出去。

从竹舍的大块菱格窗子里望出去,远处花田麦浪一样起伏,公子的青衫在风中舞起边裾,素面衣衫毫无刺绣,被风吹起涟漪般的皱褶,琳铛在他身边为他轻轻抚平,公子没有带巾,发髻旁的发丝也被掀动,拂上了琳铛仰起的脸,她目中含笑的看着公子,脸上无限的温柔细致。

我悄悄退了回来,这是尊贵无匹,不可一世的相国公子,他亲近的人,在外有梓博,桂杨那些,在内有喜姐儿,琳铛这一班伶俐丫头,他还有一群文采心机都出众的谋士文客。至于我,我没有资历,没有任何来历证明,我仍然是个身份可疑的古怪丫头,是他的奴。

我开始想家。被我丢到一旁的饭碗里是一大勺稀粥,两快馍,另外两道小菜,都是重盐重油,切工粗疏,看着就没色欲。我想念和那一帮损友开车去河边烧烤的日子,吊起锅子,自己配料下进各种肉菜,一锅涮中让甘冽的啤酒顺着喉管一路灌到胃……现在这饭拿去喂小麦也不够。

强烈的思念浮上来。我想我该加快速度了。

我的本子上每天增加记录,公子随口说出的人名,他提到的琐事,桂杨或者喜姐儿提到的形成安排,我全一笔不拉的记下来。我这小秘书做的!我除了记这个,我还得记豆蔻的花期和长势,我另找了个本子来做这项工作。但渐渐的,这两套东西就有点内容混淆,我记录的零碎琐事越来越多,其中不断出现的,是公子的一言一行,被我忠实的记录,晚间整理翻看,他的一颦一笑便重温了。

边城轻轻的进了我的梦中,又悄悄的退了出去……我在与几名丫鬟合住的房里辗转反侧,身边的兰姐儿发出拉风箱似的鼾声,我起身去窗前,这是内府的仆役丫鬟居住的院子,离那片花田距离甚远,但我总是嗅到花田里那一股混杂泥土的植物清香。

失眠重的时候,我会走到院子里,望着头顶那一片薄纸般的白月亮,被密簇的枝桠切割成碎片,毛刺刺的一时露出,一时藏起,光亮也含含糊糊。我搞不懂我自己,在这千年之前,我居然就此住了下来,每天乖乖的种着花,沏着茶,我还真是丫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