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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然而,既有“非分”,也就必有“本份”,这个本分则是特定的包括最高权力在内的某种权力的继承人。按照有权就有一切的逻辑,有最高权力的,就有最大的利益。于是,这最高权力,也就成了权力场中最具有诱惑力也最使人想入非非的东西。“野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萌生的。

因为“非分”而被称为野心家,也因为“非分”,想使野心得逞就得玩弄非常手段,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阴谋。总之,大凡被称为野心家的,又往往被称为阴谋家——不采取非常手段,那“非分”永远都成不了“本分”。

4.2关于官僚政治

在中国历史上,统治中国最久的政治制度是封建官僚政治。中国人见得最多的坏政治作风是官僚主义作风。

王亚南1948年著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以历史和经济分析为基础,对官僚政治这一官僚主义发展最成熟的形态本身的基本矛盾——官民对立关系作了慧眼独具的剖析,从而为探索官僚主义的根本克服办法提供了启示。

第一个方面是官的方面。

官僚政治下的各级官僚,既不代表封建领主贵族的利益,又不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是自有其特殊利益的封建剥削者。它的各级成员只对君主负责或下级只层层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所以,官僚政治基本上没有多少法治可言,主要依靠人治和形形色色的宗法和思想统治来维持。人治是官僚政治固有的基本特征或规律。在官僚政治下,吏治好坏全系于官吏一身,甚至国家安危、民族兴亡、人民荣枯,最后要看帝王及一小撮大臣的忠奸智愚而定人民则对之无可奈何。这就是官僚政治从官的一方面来看的规律。

依据这一规律,统治阶级讲究吏治者为防治官僚政治的流弊,历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安排,按其从人治向法治过渡的程度,可以分作五等。

最低级的,就是提倡清官廉吏的贤人政治,既要求官吏在对上级对帝王负责的同时,不仅忠君,而且爱民。

较低级的,就是惩治贪官污吏,既当官吏的劣迹被人发现,引起公愤,造成统治不稳时,杀一儆百,以平民愤。但在官吏是特权的社会里,官官相护,无官不贪,上级要求于下级的主要是忠而不是廉,所以历代严厉惩治贪脏的法令并不能阻止王朝的灭亡。

中庸的,就是官僚政治本身有意识地实行一套自我调节和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较进步的,就是对帝王百官的权力从体系外部而非内部加以强制性的限制,即所谓君主立宪制。但除非有足以与王权相抗衡的新兴政治经济力量来支持,否则君主立宪制不过是聋子的耳朵。

最激进的,在资产阶级时代,就是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君主专制的官僚政治,以法治取代人治。即废除君主专制,实行分权制;取消行政官吏终身制和实行职业化的文官制度;官吏不再向国王负责,而向民意机构和最后向选民负责。法律规定人民有权监督、批评和选举、弹劾、罢免官吏;人民的权利受法律和一定机构的保护,官吏不能任意加以侵犯。从政治结构说,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是作为官僚政治的对立物或否定而出现的,但是,中产阶级民主政治迄今为止,并没有消灭官僚主义。

以上五种反对官僚政治的方式,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说,都有参考意义,特别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反对官僚政治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反对官僚政治,其规律不在于根本否定官吏制度,而在于分权制。广义的分权原则的要害,它的核心在于尽可能行使行政与经济、行政官吏与企业保持一定距离,除一些经济命脉以外,国家行政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减少到最低限度。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政策是它的典型表现。它的好处是,从政治方面保证按经济规律管理经济,提高经济效率;从经济方面保证官吏队伍的纯洁性,提高行政效率。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应逐步改变党政不分工的领导体制,改变政社合一、政企合一等管理体制。

第二个方面是民的方面。

官僚政治的存在是把人民(在旧中国主要是农民)的贫困无知、孤立无援、经济上与小生产联系等落后因素作为条件的。因为,只有人民处于这种贫困愚昧状态,才会把官僚的统治当作无法抗拒的常规来接受。如果老百姓有足够的知识,较高的生活水平,心理上与官吏平起平坐,在职业上允许适当自由选择,再加上一定法制与机构来保障民主,官僚政治也就难以立足。因此,与官僚政治作斗争的釜底抽薪之法,从长期看,与其说在官的方面,不如说在民的方面,在于整个社会生产与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与现代化。

官僚政治确曾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并作用于一切国家的某一历史阶段。官僚政治一语,通常是应用在政府权力全把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侵夺普通公民自由的那种政治制度上。那种政治制度的性质,惯把行政当作例行公事处理,谈不到机动,遇事拖延不决,不重实验。在极端的场合,官僚且会变成世袭阶级,把一切政治措施,作为自己谋图利益的勾当。

官僚政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能存在。讲形式,打官腔,遇事但求形式上能够交代,一味被动的刻板的应付,一味把责任向上或向下推委。。。。。。诸如此类,都是所谓官僚主义的作用。这种作风,确实在任何设官而治的社会中都可以见到,即使在民主政治下,也是存在的。

从社会的意义上理解官僚政治,也就是说,在此种政治下,“政府权力全把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侵夺普通公民自由”,官僚把政府措施看为是为自己谋图利益的勾当。象这种社会性的官僚主义政治,是依存于诸般社会条件,而又为那些社会条件所范围着的,它可能增大技术性的官僚作风,却不可能单在技术上去谋求根治。

一是官僚政治得从技术的社会的两方面去说明,而当作一种社会体制来研究官僚政治,宁是重视它的社会的方面,虽然我们同时没有理由不注意到它的技术的方面。

二是一旦官僚政治在社会方面有了存在依据,它在技术上的官僚作风,就会更加厉害;反之,如果官僚不可能把政府权力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并按照自己的利益而摆布,则属于事务的技术的官僚流弊,自然是可能逐渐设法纠正的。

三是技术性的官僚作风,不但可能在一切设官而治的社会存在,在政府机关存在,且可能如拉斯基教授所说,在一切大机构中存在。可是,真正的官僚政治,当作一个社会体制看的典型的官僚政治,却只允许在社会的某一历史阶段存在。

那是一个什么历史阶段呢?

就政治史上说,那是由封建贵族政治转向资产者的民主政治的过渡阶段。在那个过渡阶段上,一般的政治支配形态不是贵族的,也不是民主的,却是大小贵族与商工资产者彼此相互争权夺利场面下成立的专制政体;而所谓官僚政治,就是当作这种专制政权的配合物或补充物而必然产生的。

官僚或官吏不是对国家或人民负责,而只是对国王负责。国王的语言,变为他们的法律,国王的好恶决定了他们的命运(官运和生命),结局,他们只要把对国王的关系弄好了,或者就下级官吏而论,只要把他们对上级官吏的关系弄好了,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不顾国家人民的利益,而一味图其私利了。所以,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伴随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

专制主义政体是一个过渡的政治形态。在它下面,被看作资产阶级利益代表的所谓民主政治,还不会当作它的对立物而成长起来;同时,被看作贵族利益代表的封建政治,也不会随着专制政体的出现而根本受到否定。是所谓官僚,大抵是由贵族转化过来的。

在专制主义政体下,主要是由贵族充当官吏,就是在市民阶级所理想的民主政治形态下,许许多多的上级官吏也还是贵族出身。可是,同是贵族,他们的性质会因所处的社会不同或经济发展的条件不同而大异其趣的。在典型的封建政治下,大大小小的贵族是自己在那里为自己行使统治,在名分上尽管小贵族对大贵族有一定的依附关系,但实质上他是所在属地的绝对支配者;到了过渡的专制政体下,充当官吏的贵族,已不是以贵族的身份行使治理,而是以国王的仆役的资格行使治理;再到了典型的民主政治形态下,他们又变成公仆或政治的雇佣者了。这种政治权力的推移和变化,在它后面,存在着一种社会经济实质的转变。

被看作一种社会体制的官僚政治,是由封建制到资本制的历史过渡阶段的必然产物,那么,一切现代化了的国家,显然都曾经历过这种政治形态;一切尚逗留在现代化过程中或尚未现代化的国家,显然还不免在为这种政治支配形态所苦恼。

官僚政治是由封建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历史阶段的产物。某一个国家的传统封建关系愈强固,它的自由经济发展愈困难,它在此过渡阶段的官僚主义政治,就愈加混合着专制主义和封建主义,而且表现得更持续、更露骨。

中国的官僚政治,也正如同世界其他各国的官僚政治一样,是一个历史的表象。由它的发生形态到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制,以至在现代的变形,其间经过了种种变化,它的特点应该从过去官僚政治与现代官僚政治两方面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