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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丁兰的往事



        *成了S市的一大景观,各行各业的人都在谈论*的事情。

        “这也太不象话了,执法部门乱用权利!”

        “这次有看好看的了,这个李十三也不是简单人物啊,不但是大学生,和上面也有关系的。”

        “恩,看看这次怎么收场!”

        “我家的孩子估计也去了,一早上就告诉我有活动。警察不会胡来吧!”

        “不会,除非公安局长是疯了,学生不同于社会上上访的人。影响大啊,估计这次*中央都能知道!市里的领导也有好看的了!”

        ………

        就在*闹得轰轰烈烈的时候,李周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你好,你是李周么?”一个女子的声音。

        “我是李周,你是哪位?”

        “我是丁兰!不知道十三和你说过我没有?”

        “丁兰?哦,我想起来了,十三和我说过你的,你是十三的师姐,你不是被刘市长……”李周想起李十三曾经和自己提过丁兰,李周知道丁兰被刘东顺包养了,话却不好说出来。

        “是的,可你要相信我啊!”

        “恩,我相信,你什么事情,你说吧。”

        “我听说十三被抓起来了?牵涉到刘小得的杀人案?”

        “是,十三现在是有点麻烦。”

        “是不是刘东顺和王平搞的鬼?”

        “……”李周不好回答,只好保持沉默。

        “我掌握了刘东顺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的很多证据,你敢过来么?”丁兰说出了爆炸性的新闻。

        “哦,是真的!”李周有些意外,但想到丁兰的身份和对李十三的感情,对丁兰的话还是非常相信的。

        “是真的,我昨天晚上才弄到手的,我想现在和你见面,把这些证据交给你,我知道,只有告倒刘东顺,十三在S市才会平安,上次十三被枪伤也是刘东顺指使的!”

        “好,太好了,你现在在哪里?”

        丁兰说了一个见面的地址。李周是兴奋异常,扳倒刘东顺不但可以顺利的解救李十三,同时也为父亲除掉了一个政治敌人。

        丁兰给李周打完电话,默默地掉下了辛酸的眼泪,这泪水当然不是为刘东顺留的,丁兰知道自己在刘东顺心里的位置,自己只不过是刘东顺眼里的玩偶而已,是他的发泄yu望的工具而已,丁兰是为自己的一生感到惋惜。

        丁兰在大学期间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学习成绩又好,学校的各项活动,丁兰都有不俗的表现,很快丁兰的身边就有很多追随者。

        当初丁兰就是被曾平春的成熟与放荡不羁所吸引,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曾平春都是个帅气的人,是个吸引女人的男子,就是因为他的那骨子里的潇洒。

        S市的一场秋雨凉透了整个校园。午后,在这所将近百年的校园中,冰冷的雨丝绵绵洒落,路上落满了飘落的黄叶,这情景在百年前也是一样的吧?那时候有没有人也走在这条小径上呢?在无边的雨意中,丁兰刚从图书馆回来,刚刚看了一本起点中文网的同名《龙飞蝶舞》,这本书是丁兰从同学手中借来的,丁兰还在想着书中的情节。

        “啊……”由于丁兰是低着头走路,不小心撞到了迎面而来的一个人,自己怀里的书也掉到了地下。

        “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我刚才只顾着回头看了。”一个男生爽朗的声音。

        “没关系,我也有责任的。”丁兰看到掉在地上的《龙飞蝶舞》已经面目全非了,不禁有些心疼。

        “你是丁兰吧?我叫曾平春。”男生显然认识丁兰。

        “我是丁兰,你好。”丁兰看到的是一张朝气的年轻俊俏的脸。

        就这样和曾平春偶然的相识了,相识的过程是一个土得不能再土的情节了。

        丁兰原本认为自己和曾平春的故事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不到傍晚,曾平春又找到了自己,手里拿着两本书。

        “丁兰对不起了,下午把你的书弄脏了,我去书店给你买了一本顺便向你推荐一本描写大学生活的书《大学之道》,起点中文网也有的。”曾平春把《龙飞蝶舞》和《大学之道》两本书交到丁兰手里,曾平春本来想给丁兰推荐一本《日月狼行》,不过感觉那本书的H情节有点多,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了,你晚饭吃了么?”曾平春关切的问道。

        “还没有呢。”

        “正好,我请你出去吃饭。”

        丁兰犹豫中。

        “给个面子了,不要一个人高高上啊,高处不胜寒啊!”曾平春恳求道。

        “好了,别贫嘴了。”

        可以说是一顿饭的机会,丁兰和曾平春确立了恋爱的关系。对于初涉爱河的丁兰来说,与其他陷入爱情的女孩是一样的,丁兰急切地想了解曾平春的全部。师大的宿舍、教室、图书馆、校园中都留下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

        曾平春在师大是篮球队的绝对主力,球打得好,而他为人又极为大方,无论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同学有事情求到他,只要他能办的,他决不会袖手旁观的。所以很受师大学生的喜欢,男生对曾平春更多是羡慕和嫉妒。

        丁兰和曾平春在一起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时间过得太快了!晚自习还没有看上几页书,就到了图书馆关闭的时间了,离开图书馆后,她们就在校园里漫步。以前丁兰还有和曾平春谈恋爱的时候,丁兰把更多时间花费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上。但与曾平春交往之后,丁兰学习和参加各项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明显减少了,学校的活动丁兰能推掉的都会推掉的,留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曾平春。

        秋天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季节,但现在丁兰眼里,秋天是灿烂的、是收获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脚下踏着校园林荫道上的黄叶,丁兰和曾平春的感情也步步加深。

        秋天也是个收获的季节,农民开始收获自己的收成,丁兰和曾平春收获他们的感情,丁兰记得很清楚,她的初吻就是在那个深秋,下了自习后,在师大幽静的小树林里曾平春突然拥抱了她,并亲吻起来,当时丁兰非常紧张,丁兰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丁兰不知道是应该拒绝还是应该回应,丁兰只是感觉到一阵晕旋,初吻是什么滋味已经不记得了!当时除了紧张还是紧张,丁兰感觉到自己胸部的触动,伴随着曾平春的亲吻,丁兰发觉曾平春的手覆盖在自己的胸部上,隔着衣服轻轻的柔捏着。

        丁兰的胸部从来没有被男子抚mo过,本能的挣扎,推开了曾平春的手。尽管隔着衣物,曾平春还是能感觉到丁兰胸部的饱满与丰挺,丁兰的挣扎带给了曾平春更大的刺激。

        “平春……我不适应的……”丁兰挣扎着推开曾平春的手掌。

        “兰兰,我们相处很长时间了,我们还停留在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