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世上的事情没有对错,只有因果。我也很诚恳地告诉他:“如果一开始这样,也许会不一样。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不想交男朋友。”

他叹了口气,颇有点惆怅的味道:“刚开始谁瞧得上你啊。”

啊啊啊,我又被他打击了。我的语气情不自禁的变冷:“是啊,凡重外者拙内,我也没瞧上你。”

他疑惑的看着我问:“什么意思?”

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淡淡的说:“《列子.黄帝》。”

他的眼睛就变得很深很黑,眨也不眨的看着我。很高傲的扬起下巴:“我答应过你来吃饭给你说丁越的消息。是好消息,丁越没犯罪。想知道原因吗?”

我又被天雷砸中,喜不自胜。我想我的惊喜与快乐全写在脸上了。夏长宁根本没等我回答便快言快语的说:“我就不告诉你。吃完你走吧。”

他很解气似的埋头切牛排,划得牛排在盘子里扭来扭去。

“餐刀该磨快一点。”我也切不动。

他把刀一放,用手抓起牛排大嚼,尽显豪放粗旷:“以前在丛林里饿了找蚂蚁吃,还带土,这个不错了。”

见我没动静,不无讥讽的说:“没读过书的人就这样!”

我笑了笑,从包里拿出把瑞士军刀,将牛排切成小块,优雅地叉着吃。

夏长宁便说:“你为什么不带把菜刀来?”

“太大,我的包装不下。”

“宁福生,我是洪水猛兽?你来见我还要带把刀?”

我嚼烂了牛排,咽下,然后告诉他:“你错了,我随身带着,削苹果用的。对付流氓,我会打110报警。”

夏长宁用餐巾擦了手,不再说话。

我慢条斯理吃完,放了三百元在桌子上:“别和我客气,多谢你告诉我丁越的消息。”

夏长宁霍地站起身,居高临下对我说:“老子和女人吃饭还从没让女人掏过钱。阿七不会收的。去找你的丁越去吧。”

我也站起身,把钱收好对他说:“那谢了。再见。”

出了餐厅,我抖着手给丁越打电话,手机关机。

我赶紧去找梅子和梅山。他们告诉我,他们也找不到丁越。

我快急疯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这天起,夏长宁和丁越同时消失在我视线中。

转眼过了年,这起走私大案终于圆满告破,电视报纸轮番报道。

晚报以整版篇幅详细报道这起走私大案的始末。

标题与副标题都极骟情:《涉案四个多亿,走私大鳄落网——美女干警乔装暗访,帅哥欣然做卧底》

我漠然的看到文章下方写的内容,“海关女干警巧施妙计说服外贸局工作人员放出消息,以可提供外资企业资料为饵,勾引走私集团上钩。历时一年彻底弄清案情,将此走私团伙一网打尽。”

我的手便开始抖,一直抖。

原来伍月薇和丁越在瑞丽的三天是说服他做这样的工作。丁越不是犯罪,他简直就成了英雄。连夏长宁都不清楚内情。

可是,为什么他还要分手?

他应该不是被捕,而是早就不在看守所了吧。手一松,报纸掉在地上。

这件事闹得很大,虽是化名,但是认识丁越的知道是他,不认识的从认识的人口中也知道他了。丁越从外贸局辞了职,听说是回老家做生意去了。

他连一个交待都没给我。

然而关于他的传言却越来越多。

有人说走私集团里没判死刑的人放出风声,要宰了丁越。他改名换姓离开了。

有人说,丁越家里有钱的要命,帮了警方一回,怕报复早出国了。

还有人说,丁越爱上了海关女干警,和女干警走了。

这些传言对我而言都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丁越离开了,没给我留下只言片语。

寒假过去,新学期开学的时候,老师们看我的目光也变得奇怪。和我交好的陈老师偷偷问我:“听说丁越给你买价值十几万的衣服,一送就是价值百万的翡翠?”

我很认真的亮出手腕上在大理花了几百块买的一只玉镯神秘的告诉她:“没有一百万,只值四五十万罢了。”

陈老师捧着我的手,像捧着金手一般膜拜,啧啧赞叹。

批改作业的时候,我“不小心”将手镯摔在了地上,引来办公室一片惊呼。

我很不在意的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岁岁平安!”

陈老师看我的眼神想掐死我。

我想笑。

我是不是变态了?

丁越的突然分手,卧底,神秘失踪成了我的心结。

我决定考研究生,远远的离开这座城市。

就算我没有爱惨他,这却是我的初恋。丁越是我长这么大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我勤力读书复习,目标是:“换个环境,重新做人。”

老记上当记

老记上当记

到丽江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接我们的大巴车上,当地一女导游对大家说:“明天大家可以还坐我们的车,去拉市湖,束河古镇,车费就只有十元钱,我们去,大家骑马划船,原价三百八只要一百五,而且随便大家玩不玩。我们就只提供服务。”


领队和大家一合计吧,坐大巴的确省车费,于是集体同意。

第二天,把我们拉到了传说中美丽无比的海子拉什湖。原本有人决定不出一百五,在湖边喝茶赏景。到了地方一看,一片荒草地,无任何可供喝茶的地方。如果不骑马划船,没有别的娱乐项目。

拉什海景点一男的操着云普对大家说,骑马的线路可以看当地的民俗民居,随时可以下来拍照玩,还能看《一米阳光》中的景点:情人湖,还能看到茶马古道,还能走过原始森林。。。。。。划船进湖能看到迁徙的候鸟,大家便心甘情愿的掏了一百五。

马,是当地的矮种马。上马之前,为了不磨破手,花了两块五买了手套,听说阳光之烈,于是,十块钱买了墨镜。再听说风大要吹乱发型,又花十五块买了帽子。(均无用,且累赘。最最要命的是,都买贵了。)

打马上山,从一处村子穿过。俺的马主先生指着一幢二层木楼说,这就是民居。毫无下马拍照欲望。

再上山,穿过一片松林。马主先生说:“看到远处的山了吗?那是原始森林。”可是,直到骑完马,也没走近,走进原始森林。

眼前突然出现一片长满水草的池塘,面积一百平米左右。难道这是《一米阳光》里的情人湖?马主先生说:“对的,这个就是。”

俺小心的问他:“可以下来拍照?”

他抽了俺的马一树枝,马往前得得奔跑的时候他说:“没意思,这里拍不好看,我说的是真话。”

俺使劲夹紧马,身体前仆,喘着气说:“拍一张也行啊!”

他拉住马说:“现在回去?”

俺回头,情人湖早没影了。

安慰自己说,也没什么可拍的,真没意思,就一池塘罢了。

到了山顶,一片平地。跑马场到了。可以让马大步开跑。

跑了两圈,过瘾。

有人过来说:“刚才给你拍照了,你去看看吧。”

狂想要飞马的英姿,去看。有拍的好的,十块钱一张,不讲价。又掏了三十块。

然后就下山。

啊啊啊,下山就回了上马的地方。

回头望,原来,俺们就在眼前这座高不足五百米的山坡上逛了一圈。

划船进湖,传说中的湿地海子啊。终于看到了三只野鸭子。

一百五就这样,没了。

回来后才知道,女导游带俺们去的地方的确是拉市湖。只不过,是拉市湖生产四队。也就是说,围着湖的其实有生产一队,二队,三队,四队,还不知道有没有生产五队。一个生产队弄了一支马队,几条船,分了拉市湖的一个角落,包了一座山头。俺们根本没有到达拉市湖湿地公园。

女导游说的多艺术啊:“我没有导游证的,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方便。我们去拉市湖。”可是人家没有说拉市湖湿地公园啊,毕竟也到了湖边啊。

想象中的候鸟,只有三只野鸭子。湖边倒是有一群,怎么看也像咱们生产四队的家鸭群。

再去束河古镇,听说是保存完好的古镇。丽江大研古镇都是翻新重建的。走进去一看,全是商铺。回来才知道,这是新区,古镇咱们还没走进去哪。

终于可以回去了吧?不行,拉去三家采购点。

一是茶。

二是玉器。

三是超市。

全是专卖游客的地方。

茶,一百元三听。真正的超市一百元能买十四听。

玉器,标价三十四万,和俺脖子上几千块买的好象也好不到哪里去。

超市,除了咱们,没看到别的顾客。

被宰得血淋淋的。

晚上大家总结经验。都是老记老编了,咋这么好骗?于是安慰说:“导游自己也挨宰,一百五就骑马还是值了。在公园里不大的空地跑一圈还十块钱哪。这里骑了两小时。”

至于购物,谁叫你自己要掏钱包啊。认了吧。

好玩的是:学会一句没有经过考证的纳西话。

问小金妹我爱你怎么说。准备去艳遇时用。

小金妹答:“我你嫖。”

擦了把汗问:“我们爱得死去活来如何说?”

答:“我嫖你你嫖我嫖到死。”

华丽丽的喷了。

直接。

准确。

形象生动。

买包包,遇到一小帅哥说:“一百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