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文学作品 > 重生一九八五 > 第54章

第54章



(☆奇书网のWww.Qisuu.Com★)

当陆少华来到包厢的时候,菜已经上了几个了,陆家辉他们早就围坐下来了,还有一张椅子,明显是留给他的。陆少华也不客气,在空椅子上坐下,等着上菜开吃。



一顿美味的野味晚餐,吃得众人的肚子都鼓鼓的,陆少华也是一样,吃够喝足。有菜当然少不了酒的,陈国邦和张海鑫他们从部队出来的喝酒可是强项,一两斤下肚是一点感觉都没有,而杨建隆这个常年应酬,游走在各大娱乐场所的人,洋酒、白酒、啤酒当然也不在话下了,跟陈国邦他们是拼得死去活来的。

第二天的清晨,陆少华由于没有喝了多少酒,早早就起床了。起床之后也是无所事事,在大街上闲逛了一会觉得无聊,于是就往翁文德的餐厅走去,打算去吃点早餐,顺便提醒一下翁文德找‘官系’的那件事。

刚走进餐厅,就看到翁文德在大厅里招待客人,应该是熟客的那种,不然也不用他这个老板亲自出马。陆少华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立刻就有服务员迎上来让陆少华点东西吃。

“。就这几样吧。”陆少华连菜单都不看,直接报出几样平时喜欢吃的。

“您稍等。”那个服务员甜甜的说了一句,就要往厨房走去。

没过多久,刚才那个服务员就托着几盘早餐送到陆少华的桌子上来,把早餐放好之后又拿了一张单给陆少华,意思就是让他结账。

陆少华刚才以为服务员是认识他的,所以没有注意看,但现在递账单给陆少华,陆少华不得不抬头仔细看一下服务员。是生面孔,那难怪会让他结账呢,微微一笑。“这位小姐是新来的吧?”

服务员也是笑了笑,点了点头承认是新来的。

“呵呵!你去叫你们老板过来一下吧。”陆少华总算是明白了,原来是新来的,他可不想等下让人误会是吃霸王餐的,再说他让翁文德过来也是顺便提醒一下他那件事,所以手指了指翁文德所在的方向。

服务员回过头往陆少华所手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他们的老板翁文德,又回过头,微微一笑。“你请稍等,我这就去。”

服务员走到翁文德的旁边,扒在他耳边嘀咕了一会,翁文德头也没回的点了点头,之后朝那桌熟客告罪,就跟着服务员往陆少华的桌子走来。

陆少华看到翁文德走了过来,拿起账单挥了挥,满脸笑意。

翁文德还能怎么样,只能苦笑的摇了摇头,表示无奈,三步并两步的在陆少华的桌子坐下。“你这小鬼,起那么早干嘛!”说完翁文德不等陆少华开口就拿过他手中的账单递给服务员开口说道:“以后他来吃东西不算钱,他是我弟弟,呵呵。”

“知道了,老板。”服务员点了点头,仔细的看了两眼陆少华,似乎要把他的样子记在脑中。

“嗯,你去忙吧。”翁文德淡淡的点了点头,老板架子十足。

“哎呀,你要是不过来,我就得让人以为是吃霸王餐的了。”陆少华也学翁文德,装起可怜来了,

“好了,别恶心了,昨天的事我已经打电话跟‘他’说了,他让我转告你,这个星期天到他家去谈吧。”翁文德所说的他当然是指他的靠山了。对于陆少华这个世交的弟弟,他还是很上心的,所以在昨晚众人吃过晚餐之后他就跑去打电话了。

“星期天?去他家?”陆少华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要选择去家谈,而且还是选择在星期天,难道他是想要私底下

陆少华正在想着种种可能,但翁文德接下来的话就让他彻底明白过来了。“这个星期天他不用上班,他想仔细了解你所说的景点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才选择去他家谈。”

“原来是这样。对了,今天星期几了?”陆少华从来不去记这样的,如果有重要的事才会才翻下日历。

“今天星期三,还有四天,到时候我带你去吧。”翁文德想都不用想就直接报了出来,他们开餐厅的,周未生意比较好,所以那天是星期几全都一清二楚。

陆少华想了想,还有四天的时间,这四天他可不想浪费,如果那块地谈成了,接下来就是要办个生产日常用品厂了,会很忙,所以他决定这四天的时间回家一趟,带礼物回去,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跟陆昌谈谈想办法调他来深圳的事,也好让他有个心里准备。

“那好吧,就星期天吧。”陆少华心中有了定计,也不废话,专心的对付起桌上的早餐

陆少华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吃过早餐之后就打算回去收拾一下准备回家一趟。“文德哥,有四天的时间,我要回家一趟,星期五那天才回深圳。”

“噢,那好吧。”

“嗯。”



回到水是商铺,众人都起床了,陆少华一进门就朝陆家成说道:“四叔,我打算回家一趟。”

陆家成想了一会才点了点头。“嗯,你回去吧,反正这边也没有什么事做。噢!对了,回去的时候跟你爸说下,今年的桔子收多一点,我怕供应不上来。”

“知道了,我这就去收拾东西,等下就回去。”就算陆家成不交待,陆少华也会让陆家耀收购多点的,因为他早就想开几家分店的,不然只此一家,赚的钱是有限的。

陆少华说完,就转身朝陈国邦走来。“大哥,你准备一下,等下开车回家。”

“好,我这就是去收拾一下。”陈国邦点了点头,他知道陆少华此次回来一定是会回家一趟的,所以没有感到奇怪,应了一声就朝房间走去。

杨建隆听到陆少华说要回家,想了一会,他心里面也是很想去陆少华的家乡看看的,再说他跟陆家耀以兄弟相称,有好久没有见面了。“小华,你打算回家几天?”

“三天吧,三天后回深圳,这边还有事要办。”陆少华不知道杨建隆为什么会这样问,但他还是照实回答。

“三天,三天。嗯,我跟你们回去,去见识一下你们家乡是什么样的,嘿嘿!”杨建隆在心里合算了一下,三天的时间他还是抽得过来的,香港那边打个电话给他老婆说一下就可以了,至于生意也让他老婆每天去店里收钱就OK了。

“呵呵,那就一起回去吧。”陆少华乐呵呵的,反正也没有什么,杨建隆爱跟着就让他跟着回去吧。

“嗯,我去打个电话交待一下。”杨建隆边说着边往外面跑,水果店里没有电话,他只能跑去外面打。

“好。”

推荐一本怀旧文,天才小屁孩,强人所写,很强的一本书,大家不妨前去支持下。

[bookid=1583079,bookname=《天才小屁孩》]

第七十二章罕见的汽车

第七十二章罕见的汽车

PS:兄弟姐妹们,有票的请投上你宝贵的一票吧,还没收藏的请收藏一个,‘小梦’万分感激。(☆奇书网のWww.Qisuu.Com★)

奔驰500飞驰的行驶,也幸好陈国邦的车技不错,没有出现太大的摇晃,在保持速度的同时也比较平稳,经过七个小时的急速挺进,终于来到家乡的村口了。

来到村口,让陆少华不得不感慨有车就是方便,如果坐客车,最快也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到,而自己开车回来,在时间上能缩短4、5个小时。等步入九十年代未期,国内兴建高速公路,那时候将会更快,从深圳到家也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大哥,开进去吧。”不知道为什么,陈国邦开到村口就把车停下了,等待陆少华的指示。

“好。”陈国邦朝观头镜点了点头,脚轻轻的踩了一下油门,汽车就缓缓的行驶起来。

在八十年代未期的农村,汽车是极其罕见的,所以当车开进村道的时候,很多村民都纷纷走出家门口盯着汽车,想看看车里到底是谁?但让他们失望了,从外面根本看不见车里坐着是谁。

而村里的小孩子们看到汽车更加好奇,全都跟着汽车后面追,有的甚至跑到前面想要拦住汽车,这让开车的陈国邦很无奈,要压过去那是万万不可的,只能拼命的按响喇叭来驱赶人群

本来从村口走路回到家中也不过五分钟的时间,但开着车,怕不小心撞到人,陈国邦只能放慢速度行驶,所以到达家门口的时候整整花去走路三倍的时间,也是十五分钟。

坐在车里的陆少华也没有想到村民们的反应会如此‘热情’,但仔细一想,现在是1987年,一切也就明了了,只能摇头苦笑。当车停在门口没多久,四周已是围得水泄不通,连打开车门都得小心翼翼的,生怕一用力就撞到人。

陆少华率先打开了车门,轻手轻脚的下车,微笑的朝村民们打招呼,口中不是XX叔叔,就是XX婶婶,而那些看下车的竟然是陆少华,全都露出一幅释然的神情,好像这才附合常理。毕竟陆少华家此时在村里乃至于整个镇里算是第一富豪了,所以买辆车也就不足不为奇了。

“陆叔叔,进去里面坐坐吧。”陆少华跟所有村民打过招呼之后才回过头邀请一个跟他们家交好的叔叔进去。

陆少华不邀请还好,一邀请那位被陆少华称之为陆叔叔的人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挠了挠头。“不了,我还有点事要做呢,你进去吧。”

“那你去忙吧,有空再过来喝喝茶。”陆少华知道他这是借口,如果有事做,还会在这里围观么?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不过陆少会给他一个台阶下,就当他真的有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