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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4章





沈云忘我的将双手在这副连身重铠上游来游去,就连蒂雅走到身前,一脸惊愕的看着这副铠甲半响,都没有察觉。

蒂雅似乎害怕装备牛叉的重铠少年拥有与之装备相匹配的实力,又担心他恰巧在这个时候醒来。于是,她胆战心惊的凑近那杆被重铠少年压在身下一截的黑色骑士枪,右手在骑士枪上半截摩挲了几下后,转过头对着沈云,满脸不可思议道:“这真是‘费尔斯陨石’。”

单手持枪的沈云,一边警惕的盯着重铠少年,一边问道:“陨石还命名?”

蒂雅似乎沉浸在震惊中,再次触摸骑士枪时的动作,比之沈云还要夸张,她激动道:“费尔斯陨石是千年圣战时期,一场降落在陨石森林的流星雨,所残留陨石的命名。根据大陆上各种较为正统的宝物资料记载,近两千年以来的史诗级装备中,大多含有费尔斯陨石。一副含有十克纯度达到90%以上费尔斯陨石的铠甲,通常能绝对免疫50级以下的魔法,当然,随着魔法级别的增加,想要达到同等效果的免疫,费尔斯的含量和纯度都必须成倍增长。而一杆含有十克纯度达到90%以上费尔斯陨石的骑士枪,所拥有的破魔属性更是让魔法师们咒骂自己是不是选错了职业。”

沈云暗自筛选了一下蒂雅所言中有用的信息,最后还是发现,除了对费尔斯陨石有了一些了解外,关于眼前这杆即将被他收入囊中的骑士枪却一无所知,他索性指着骑士枪,很有网游综合症嫌疑的问道:“这玩意什么属性?什么等级?”

冰封千年(33)

蒂雅一摸脑门,气急败坏道:“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沈云非但不羞愧,反而振振有词道:“不知道啊!知道我还问?我虽然在魔法理论世界行走过一段时间,但对于抗魔和破魔这种偏向炼金领域的知识,我一窍不通。别以为我不知道,抗魔和破魔看似简单,真要深究起来,难度不亚于架构魔法框架。”

蒂雅捂着胸口,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闭眼半响后,颇感无力道:“好吧,我现在相信你是魔法菜鸟了。作为你临时的同伴,我不得不告诉你,抗魔和破魔偏向于炼金领域这种让人捧腹大笑的冷笑话以后还是少说点为好。一件魔法物品的属性,确实由炼金师的水准和材料乃至于运气等诸多因素决定,但任何一件魔法物品最终的衡量标准,取决于它本身的属性,而不是炼金的过程。抗魔和破魔就是最终的衡量标准中,最重要的两个属性,从微观而言,一件魔法物品的属性仅有关于这件魔法物品本身,从宏观上而言,它的属性可以延伸到这个世界的诸多领域,因为任何战斗职业都有能够用到魔法物品的时候,就连兽人也不例外。就目前我们讨论肤浅意义上的抗魔和破魔而言,它仅仅是一个类似于一桶来自于克波尔酒庄的白葡萄酒值多少金币的问题。凯撒少爷,我应该赞美你擅长思考,还是应该委婉的提出,你的大脑太过复杂呢?”

你已经很不委婉了。沈云暗地嘀咕道。思考的角度不同,对于抗魔和破魔的理解自然不同,不过沈云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刚才的言论被其他魔法师听到,肯定会被人当做不懂装懂的小瘪三。魔法师可是涉猎最广的一门职业,否则不论是魔法大师还是低阶的魔法师,通常都会是其所处圈子中的“学者”了。

沈云暗自警告自己,以后还是尽量不要在魔法师面前卖弄那些主观观点了。脸皮厚,也不是拿来让别人肆意拍打的。

见沈云一副受教的表情,蒂雅语气稍微缓和了些,轻声问道:“知道这杆骑士枪含有多少费尔斯陨石,纯度又达到何种程度吗?”

沈云当然不知道。

三人行(1)

蒂雅当即给出答案:“费尔斯陨石的含量达到90%,纯度达到可怖的98%。这副铠甲因为有多处需要衔接,费尔斯陨石的含量不到50%,但它的总重量恐怕超过两百斤。如果被炼金大师们知道有这么多纯度如此之高的费尔斯陨石存在,肯定会眼红。不过,能够将这两样东西重新放入炼金炉锻造出魔法装备的炼金师,整个大陆都找不出几个。真不知道他这两样宝贝是什么人锻造出来的,太逆天了。保守估计,他这副铠甲能免疫80级以下的大部分魔法,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魔导师级别以下的魔法师,几乎对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至于这杆骑士枪,在和同等级别的对手对战时,哪怕对手装备上歌颂级的重铠,一旦被这杆骑士枪接触,也只有铠甲连同身体一起被贯穿的命。”

说完之后,蒂雅一脸憧憬,好像是在幻想自己成为无敌炼金师,而后将眼前这两件宝贝炼化,做成神魔不侵黑色肚兜的那一天。

这样的回答,沈云懂了,而且懂得很彻底。感情摆在他面前的不是一杆骑士枪和一副铠甲,而是金光灿烂的金山。

沈云一脸炙热的将手中银白色骑士枪的枪头移向重铠少年的喉咙部位,正准备动手,却被蒂雅伸手挡住。

沈云疑惑着看向蒂雅,眼中却依旧闪烁着对那两件宝贝的炙热。

蒂雅紧紧盯着沈云的双眼,严肃道:“以你现在的实力,就算拥有这两样足以让任何骑士提升一个甚至几个档次的装备,你能保证带着它们走出陨石森林吗?千万别告诉我,你已经得意忘形到想要穿着这副铠甲,在陨石森林的腹地进行至少在现在看来没有止境的冒险。或者说,你想在获取这两样东西后,直接退出陨石森林?就算你现在就退出陨石森林,也必须保证你或者你的身后有足够的实力庇护这两样东西,否则,它们很快就会落入别人的手中。”

沈云缓缓将骑士枪移开,显然没打算一意孤行。他头痛道:“那怎么办?”

蒂雅笑问道:“留着他,难道你不觉得穿在他身上比穿在你身上要安全吗?”

沈云皱了皱眉,而后眉头迅速舒展,赞赏道:“聪明的女人。”

蒂雅笑嘻嘻的问道:“是吗?聪明的是凯撒少爷才对,傻子可不会听取一个女人的建议。”

发觉了吗?沈云讪笑着回应,却没有欲盖弥彰的去掩饰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杀人夺宝的念头,这个小小的试探,蒂雅没有让他失望,他又何尝让蒂雅失望了呢?

三人行(2)

一望无垠的冰川上,寒风呼啸而过。在冰川上只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蒂雅,很自觉的留在原地守着因身体机能消耗过度,而导致陷入沉睡中的重铠少年。沈云则昂头寻找食物去了,临走时很优雅的提醒了蒂雅一句,千万不要被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的重铠少年把她给那啥啥了。

蒂雅一脸羞愤,她不笨,自然能听得出沈云这句话的潜在意思。她暗骂,本小姐有那么饥不择食吗?对活尸都抱着窥觑心理?虽然这位小伙子确实符合贵族小姐们的审美观,而且贵族小姐们对一名骑士诸多优点的解读,在他身上完全能够解读出来。而不是像那些寒碜骑士,手捧玫瑰也被当做无颜见人的山贼,一个不好,便会享受人人喊打喊杀的待遇。

饿着肚子等待食物的蒂雅,在腹诽了几句后,倏然安静下来,缓缓垂头,看向抬到胸前的左手。纤细修长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颜色华丽的戒指。她微微一笑,将那枚能够抵挡严寒酷暑,在一定程度上能阻挡灰尘占身的魔法戒指取下,就在她取下那枚戒指的一刹那,猛然一个激灵,瑟瑟道:“好冷。”

不自然的表情一闪而过,随后她就像一个收获长辈一大堆糖果的小女孩,笑脸璀璨的将那枚戒指轻轻捏在右手的两根手指间,身体慢悠悠的躺在地上。

一会儿后,她的身体开始止不住的发抖,却依旧倔强的不肯起身,也不肯戴上戒指。这种不正常的行径进行良久之后,她的脸色已然变得苍白,嘴唇更是变成了恐怖的紫色。她撅着嘴嘟囔了一句恐怕连她自己都听不懂的话语,然后僵硬的从冰川上爬起来,缓慢运动了一下四肢。

当沈云提着一头皮毛雪白雪白的野兽宣告猎食行动完美结束之时,远远的看到蒂雅在原地蹦蹦跳跳,看上去好不自在。

同样看到了沈云的蒂雅,停顿了一下动作,而后在沈云的视线下,猛然将右手一甩。

几十米开外的冰层上,响起一道细微而清脆的声音,“叮”的一下,当蒂雅重新抬起双腿,蹦蹦跳跳时,似乎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

“怎么了?”沈云走近,错愕的看着不知什么原因弄得鼻青脸肿,现在却偏偏冒着热汗的蒂雅,摸不着头脑道。

“我在尝试着改变自己。凯撒少爷,你先处理一下这头丘丘兽的皮毛吧。”蒂雅呼出一口热气,很不符身份的吩咐道,似乎对蹦蹦跳跳,胸脯一抖一抖的感觉很有爱。

沈云懒得理睬,对于蒂雅偏于命令式的口吻,也没那个心思去计较。瞄了一眼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重铠少年后,自顾自的掏出匕首,着手处理丘丘兽。

三人行(3)

脑海中,却突兀的浮现出记忆深处那一段一直未引起他注意的旷世名言:“当我年轻的时候,我试图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