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玄幻奇幻 > 女王纪 > 第一章 风起暮秋

第一章 风起暮秋



        瞪着手里最后两瓶药剂,白选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肋骨,拧开瓶盖把药一口气喝光。咂巴着苦进心里的药味,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心说话,今天是没办法出城去了。

        这里是黄金大区靠近水晶大区的某个小城市,以白选草木国民兼通缉犯的身份,要想去高等大区,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偷穿越有驻军把守的城市防卫线。

        三个多月前,被蜂拥而来的各式船艇在海里围追堵截了整十天,终于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白选成功登陆。白璧无瑕对这种惊心动魄的生活极感兴趣,非要和白选一起继续享受被追杀的刺激感觉。

        可惜,两个人戏耍般逗着那些鹰犬玩闹的日很快就结束。某个又玩得不亦乐乎的大白天,已经升格为钻石级悬赏通缉犯的白选与白璧无瑕分开引敌之后,在约定会合的地方始终没能等到他。

        如同蒋坤一样毫无预兆地消失了么?白选淡淡笑,那又如何?人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没有人会永远陪着你。直到人生末途,你会发现只有你的影忠诚不二。

        前世,她很喜欢一段话,总觉得从词句渗出令人灵魂颤抖的孤寒,很适合失恋或者被抛弃之后可怜兮兮地向人哭诉时用。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白选拿绷带紧紧缠住自己颤抖不停的手腕,心想,我其实不孤单,我还有皮皮。可惜,那次偷吃了“宝藏”之后,皮皮一直陷入沉睡之,没有办法给予白选力量。

        要不是她的破魔闪电经过一次又一次对敌后,正在缓慢地发生着变化,没了白璧无瑕的照应,她也许早就被抓了。孤苦伶仃一个人怎么斗得过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摸了摸咕呱作响的肚皮,白选掏出一小块看不出颜色的肉干,塞进嘴里使劲咀嚼。最后的干粮,吃完就得想办法弄钱了。

        钱好说,关键是要快点想出办法穿过大区之间的防卫线。这些高等大区战争时期是修士盟的重点打击对象,直至今天都还有驻军防守在大区之间。正面相抗,对于早就精疲力竭的白选来说就是死路一条。

        休息了一会儿,白选从垃圾回收场的破门钻出去,准备去打劫某个大户,弄点钱洗个澡吃顿饱饭。这座小城没有驻军,她连续三日三夜不眠不休跑路,为的就是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整,透支过度的身体也迫切需要营养。

        已是黄昏,十一月寒意刺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穿上了厚实的秋衣,也许料不好,但起码暖和。颇有些人看向这个干瘦肮脏小乞丐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只是怜悯而已,没有人走到白选面前说,我请你喝碗热汤,给你一件厚衣,以解你饥、以暖你心。神色匆匆的人们飞快走过她身边,嘴里嘀咕着资探员就是死得快、米价又涨了、该添冬衣了之类的话。

        白选现在看上去就是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穿着空空荡荡、足足大了三号的男式资探员制服。还有一头乱七八糟、从不曾修剪过的短发以及乌漆麻黑瞧不出五官轮廓的脸庞。不过,无论怎么邋遢,人们还是能辨认出,她脸上没有丑陋的斑痕。

        与白璧无瑕失散后,白选就把面具拿下来了。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来往于城市乃至各大区之间,都必须在关卡处出示身份证。但是她的身份证上明晃晃写着“白小乖”三个字,所以,就算如今面具乖神奇消失,白选想平安抵达目的地还是有很大的困难。

        她参加那个狗屁大任务之前本来就写了遗书的,自然不会带太多钱在身上。买了一路所需的食物饮水,还去黑市花高价弄了把匕首,现在白选衣兜里只有几个硬币。

        转过街角,远远地看着那张足有一米长、半米宽的巨幅通缉令。白选直撇嘴,心说老娘长得这么坷碜?靠着这张半点也不像的画相就想找到老娘,真是做梦活该气死你们

        最可笑的是,这张通缉令的罪名是白选杀了刀锋公会的蒋会长。那些吃了大亏的大人物们,就算是想找回场都不敢明正言顺地把她干的事儿说出来

        如果白选不是非要去水晶大区碧玺蒋家找蒋坤,她完全可以随便找个草木国民能待的地方安全地生活。只要白璧无瑕不把她容貌大变的事儿供出去,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她以前的身份。

        可是,该干的事儿必须要干完才能安心。白选想起曾经听谁说过这样的话——就算会有麻烦,有些事情该面对还是必须去面对

        沈三多的命还在花满楼手里,沈三多的孩不知所踪,沈三多究竟是被什么人出卖……蒋坤有没有背叛自己?这些事儿不弄清楚,她的日不会过得舒坦。

        有情偿情,有仇报仇。白选心知肚明,如果没能在路上逮着自己,说不定蒋家就会有个大坑等着自己去跳。前路危机重重,即使找到了蒋坤,后继要办的事儿也很麻烦。

        不过,人家有张良计,白选也有过墙梯。她不打无把握之仗,更不会白白去送命。皮皮吃掉了那处“宝藏”后,带给白璧无瑕的一点“汤头”,小家伙慷慨地一分为二。那么一点东西,它却会是白选最大的筹码。

        想起那劳什“宝藏”,白选就有极端荒谬之感。令得天下三方势力损兵折将、不惜以性命相搏的大宝贝,它居然会是……晶玉

        即使由皮皮那儿感觉得出,被海妖珍若性命的晶玉比之曾经白选手里的那块要大出不知多少倍,但它也还是晶玉,不是别的什么。难怪皮皮一点儿也不惊喜。

        那么,不是人家脑出了问题,就是自己有眼不识金镶玉。打量着当时白璧无瑕双手捧着一小块晶玉的珍而重之神色,白选非常明智地隐瞒下了自己曾经有过这玩意儿的事情。

        此时又想起白璧无瑕,白选情不自禁微笑。不管他因为什么如此突然地离开,曾经他给白选带来的欢乐、温暖和信赖,她会永远记在心里。尤其是在这个清冷的暮秋,回忆这些过往似乎还能让她暖和起来。

        再度瞟了眼那张扭曲了的画相,白选怡怡然转身,准备去探探路,方便晚上转职成梁上君。她现在特别仇视官几代富几代,真的。


        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兄弟,想吃顿饱饭吗?”

        白选脚步一滞,扭头循声望去,却见墙壁的阴影里站着个人,听声音不会超过二十岁。她想了想,点点头,压低嗓音说:“想。”

        那人慢腾腾地走过来,果然是个嘴上刚长出茸毛的少年。寒凉晚秋天气,他却穿着一件无袖紧身背心,肌肉鼓凸,身形壮实。不过看面相这少年却很是憨厚,正咧嘴笑得畅快。

        见这少年自来熟地伸手来搭自己的肩膀,白选不露声色地晃了晃身体,躲过这只狼手,轻声说:“用不着这么亲热。”

        少年并不生气,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白选。他忽然眯眼一笑,身体往前倾,凑近她低低吹了声口哨,语气轻佻地说:“原来是个雏儿?”

        白选笑出声音,拿掉面具以后居然也有人调戏自己了?这种感觉还真是……不好说。她伸出巴掌,按住少年的脸缓缓往后推,问道:“不是要请我吃饭?”

        少年凝视着白选看了半响,摇头说:“算了,我的饭你吃不起。”他伸手到兜里摸了摸,夹出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递给白选,“拿去买个热馒头吃,再找间干净的旅馆住下。快晚上了,别在街上瞎晃。”他眼神复杂地盯着白选的资探员制服,轻声说,“我爸以前也是资探员。”

        白选伸手接过这两张纸币,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要离开。“小兄弟,”白选叫住他,“我能不能向你打听点事儿?”

        少年身体一僵,掉头凶巴巴地喝斥:“你叫我什么?”十八、岁的少年人,大概最不喜欢被别人小看,无论是年纪还是能力。

        快步走上前,白选扯着少年的胳膊一直走到方才他站立的墙角阴影处。任由少年大力把自己甩开,她说:“有没有办法穿过驻军防守线到水晶大区去?”

        少年惊愕地瞪着她,良久才说:“就不怕我去举报你?”这小丫头胆儿挺肥

        白选把那两张团在掌心的钞票慢慢抚平,揣进口袋里,认真地说:“你爸也是资探员。”

        沉默地盯着白选,这少年的目光异常尖锐,似乎想从面前这张黑漆漆的脸孔上看出什么来。他终于说:“你问对人了,我虽然在这里土生土长,从来没去过外面。但凑巧认识一个从高等大区逃出来的人。不过,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你爸以前也是资探员。”白选笑眯眯地说,在少年即将暴走之前赶紧补充道,“更因为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让你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少年失笑,用露骨的目光打量白选,那神色分明在说,就你这样还能给我一大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