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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奥斯卡接过血珠,闻了闻,“主人,你是不是血族?”

顾欢一听,这样就被对方发现了。顾欢说:“你看我像血族吗?”

奥斯卡说:“像,我只是觉得要是主人杀了死神以后,世上就少了一个死神,要是主人是血族的话,就可以在黑暗界站住脚跟,到时候死神的位置就是你的了。”

顾欢心中那个高兴,死神可是神皇,要是能够当上死神,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不过还是算了,“到时候再说吧!”顾欢给了奥斯卡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奥斯卡也没有再追问,“主人,你刚才是要提升那些马匹的力量吗?”

顾欢说:“嗯,我打算将这些马匹中的杂质蒸馏出来,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奥斯卡说:“主人,这样不行,即使你蒸馏出了杂质,那些马也活不了多久,你为什么不用你普通的吗和铁血马杂交呢,这样就可以提高马匹的战斗力,而且还可以用马和魔狼等一些低级魔**配,这样可以提高马的战斗力。”

顾欢说:“我也想,可是狼毕竟是肉食性动物,他们可以跟马杂交吗?”

奥斯卡笑了笑,“这个问题好解决,只要给它们吃一点带有迷幻的药就可以了。”

顾欢说:“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好了,我允许你随意进出神国,你可以去抓一些魔狼回来实验。”

奥斯卡说:“主人,我看你还可以将那些飞马和狮鹫杂交,到时候他们的战斗力更强。”

顾欢说:“你的意思是叫我将那些狮鹫都变成马匹的样子,让它们更飞马杂交,产出更加厉害的飞马。”

奥斯卡说:“正是这个意思,天界就有一个飞马天使军团,实力强大,主人的这些飞马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界的飞马天使军团,但是在这个大陆,绝对是一个强大的存在。”

顾欢说:“这些都交给你去办吧。”顾欢高高兴兴的出了神国,然后在大营里睡一觉,第二天一早,就看那些士兵在这里面训练,为了提升士气,顾欢亲自带领他们去森林中围猎。

因为这里是皇家的木兰围场,所以这里面的魔兽比较多,顾欢那一万士兵就像旋风一样朝着林子里面跑去,不过不跑也不行,因为每个人后面都跟着一个食人蜂,蜂针打在身上不仅痛,而且有毒,有毒的事情还好办,顾欢会等事情结束了帮助他们解毒,可是就算要解毒,也要等到回去以后,所以一旦被打中,就要疼痛很久,所以他们就没命的冲锋,不过不管他们跑的怎么快,都没有用,因为他们不可能比蜜蜂飞的更快,不过有一些聪明的人将斗气充满身上,就不用怕被蜂针打中了,不过斗气至少要大剑士以上的级别才能够拥有的,很多都是中下级剑士就需要拼命提升功力,而且就算是大剑士能够释放斗气的时间也不是很长,顾欢就是用这个方法提升那些士兵的斗气。

很快就到了中午,那些士兵一个个哎呦,哎呦的叫不停,当然是因为被那些食人蜂的蜂针打中,这些食人蜂,虽然只是低级魔兽,但是它们发生蜂针还是很厉害的,平均每分钟能够发射一到两枚,快的时候能够发十秒钟一枚蜂针,而且连续不断,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受伤,当然飞扬和辛巴达没有被打伤,因为两个武功不仅比不通的人都高而且飞扬可是有两个翅膀,谁有他飞的快。

这些人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抓到了几千只大小魔兽,最厉害的当然是辛巴达了,他三枪打死三个三千斤象猪,而且是枪枪刺穿**,被众将士成为军中第一枪,不过象猪的级别不是很高,只是三级魔兽而已。于是乎顾欢就大发神威,来了一次烧烤魔兽肉,顾欢一个人当然是干不过来了,但是有哪些士兵帮忙,结果整个马场十里飘香,那些士兵都顾不上身上的伤痛,直接就吃了起来,顾欢准备了一些食人蜂的蜂蜜,稀释之后给那些士兵喝,这样不仅可是帮他们治伤,而且还可以帮他们提升实力。

药物是很霸道的,如果顾欢直接给他们提升实力,他们身体受不了,所以顾欢用烤肉的形式给他们增加功力,而且他们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以后,身体空无一物,由于身体是空空的,那么就更加容易去装东西,这样他们提升功力也快,就这么一顿肉吃下来,很多低级的剑士就提升到中高级剑士,顾欢也和这些人打成了一片,另外顾欢也重新帮那些人炼制的兵器,由于顾欢用的是《炼百器》的炼制方法,再加上顾欢又给他们加了上好的材料在里面,那些士兵的兵器质量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wωw奇Qìsuu書com网第115集大王子

晚上十点还有!

顾玉婷说:“哥,娘说你天天都在军营里面练兵,一个星期没有回去,他们都很想你。”

顾欢心想,一个星期就这么过去,时间过得还真是快,不过这一个星期,自己的手下的那群士兵都得到飞跃发展,剑王就有一百人,剑师达到一千人,剑士有一万人,而且都是骑兵,当然这并不是说那些人的素质都有多好,而是由于顾欢的烤肉加血珠的原因。

不过不管由于什么原因,这些人已经是这个程度,想要再取得到更大的进步短期内可能性不大,除非用大量的血珠帮助他们提升,可是顾欢的血珠已经用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少数高级血珠。

想想也知道,就算顾欢以前有再多的血珠,一万多人吃,根本就不够用,至于那些高级血珠顾欢暂时还不打算给那些士兵吃,因为顾欢不知道他们的忠心怎么样,要是给一群白眼狼吃,那岂不是自找麻烦,不过通过跟这些士兵一个星期的相处,顾欢知道这些人都不错,不出意外的话,一般不会背叛自己。

顾欢说:“那我们就回家看看吧。”顾欢将这里面的事情都交给林剑锋管理,就和狼女几个人一起回去。

赵紫凝说:“欢儿,听说你最近武功进步很大,而且你的那些马兵也训练的很厉害。”

顾欢说:“孩儿既然要代替顾家出战夺旗大赛,定然不会叫顾家丢脸的。”

赵紫凝说:“尽力就好,千万不要累坏身子,今天就不要在去练兵,陪你几个妹妹出去玩玩。”

顾欢说:“孩儿这两天也想要出去走走。”

顾玉秀一听到顾欢要带她们出去玩,高兴的不得了,为什么呢,因为又能不要钱就可以买东西。

中午吃过饭,顾玉秀就早早的来找顾欢出去玩。

顾欢和四个女孩子出去以后,顾玉秀就疯狂的购物,反正是顾欢给钱,顾欢也不在乎,也就几千金币的事情,顾欢有的是钱,钱的最大意义不是放在那里看,而是将它花出去。

顾欢等人在路上走的时候,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白衣男子从街上跑过,他身边跟着三个人,一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骑在一个象猪身上,一个瘦小的老头子,手里拿着一个算盘,还有一个中年人,手里拿着一个马鞭。

除了这三个人,他的前后各跟着八个银甲骑士,明晃晃的铠甲,整齐的步伐,强大的气势,给人一种渴望而不可及的高雅,前面的银甲骑士大叫让开,在前面开路,周围的百姓纷纷退让,这些人依旧步履如飞,向前冲去。

一个老者走出来,捡起地上的一枚铜币,前面的一匹马将那个老者踢倒在地,那个中间的白衣年轻人从马背上飞下来,伸手去扶老者,不过还是晚了一步,一个紫衣少女已经先他一步将人扶起来了,朝着那个白衣年轻人叫道:“你这个人是怎么搞的,光天化日下,在街道上纵马奔驰,难道你们中原人都是这么视人命于不顾吗?”

那十六个银甲骑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来到那个白衣男子的身边,“你这姑娘好生无礼,我们已经说过了,叫他们让开,是他们不听,能够怪得了谁?”

紫衣女子说:“那么说还是你们有理?”

几个银甲骑士闻言,脸上露出怒容,纷纷拔出宝剑,白衣年轻人拦住那几个人说:“都是在下的错,老人家,真对不起,刚才我由于有急事,跑的快了一些,不小心伤到你,请你原谅。”

突然他从身上撕下一块布,蹲下身子,给老者包扎腿上的伤口,“老人家,真是非常抱歉,这些金币虽然不多,但是希望你不要嫌弃。”说着从怀里拿出一袋金币递给那个老者。

紫衣女子说:“假仁假义,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吗,有钱就可以视人命于不顾吗?”

其中一个银甲骑士说:“你这姑娘怎么没完没了,我们大王子殿下已经屈尊降贵,帮那个老人包扎伤口,你还想怎么样,受害人都没有说什么,你还想要说什么?”说的没有错,这个白衣年轻人就是大王子赵启明。

街上的人听说这个人是赵启明,纷纷下跪,都听说大王子贤明,号称贤王,今日一看果不其然,为了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还屈尊降贵,要是其他的贵族,保证已经将那个老百姓杀掉。

老者说:“多谢贤王殿下,多谢贤王殿下。”

赵启明说:“是小王对不住老人家才是,老人家不必道歉。”

这时候一个少年跑过来扶着老者,“爷爷,你没有事情吧,是谁将你弄伤的,我帮你杀了他。”

老者说:“是我自己不小心,贤王殿下,老朽告辞。”

“老人家一路小心。”赵启明说,然后目送两个离开。

紫衣女子一听赵启明是大王子,脸不由一红,然后冷哼一声,“你以为自己是大王子就了不起。”然后就离开了。

赵启明看着那个少女离开,不由连连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