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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坐吧。南荒部族很少有椅子,往往用蒲团或者毡毯席地而坐,白夷族也不例外。程宗扬请他坐下,然后笑道:易勇是化名吧。

易勇休息了一日,气色看上去好了许多。他微微一笑,林清浦。但在商队里,先生还是叫我易勇好了。

程宗扬取出那面灵飞镜,摩挲了一下,交给易勇。

易勇没有接。请问先生,此镜该如何使用?

我很想告诉你这面镜子要用我的独门秘咒才能开启,如果想学,拿你的水镜术交换。程宗扬叹了口气,可惜没有。

程宗扬从背包里取出那支遥控器,按了一下,镜面随即亮起。

易勇又惊又喜。这是……

程宗扬把遥控器交给易勇,给你吧。

怎么会……怎么会……易勇语无伦次地说着,他刚才努力做出的镇静早已不翼而飞,这会儿接过遥控器,手指都在发颤。

小心点,弄丢了可没地方配。这些按键我还没来得及琢磨,可能还有其他用处。

易勇的心神完全被那支遥控器吸引,根本没有听到他说的什么。

程宗扬摇了摇头,眼看着易勇握住灵飞镜,准备瞑想入定,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拿回去慢慢想吧。

易勇不好意思地站起身,在下失态了。可是……可是这……

程宗扬打断他,遥控器是在山里用盐巴换的,我也不明白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你如果非要找个理由,就当自己运气足够好吧。

若非公子指点,在下无论如何也不知晓此镜别有机抒。易勇合掌躬身,大恩不言谢。清浦必有以报之。

易勇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凝羽在身后淡淡道:就这样给他了?

程宗扬回头笑了笑,我已经答应过云老哥。子曰:言必信,行必果。

见到好东西就自己留着,未免不仗义。

凝羽露出一丝讥笑,是吗?

程宗扬哈哈一笑:这灵飞镜其实是两件东西,他拿镜,我拿遥控器,大家谁都用不了,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我看易勇、易彪他们身份都不简单。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条路说不定以后就是救命的。够坦白吧。

这也是你的生意经吗?

程宗扬点了点头,从功利角度来说,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交换。祁远他们需要钱,用血换,用汗换,甚至拿命换。云老哥想要灵飞镜,用一条商路还有龙睛玉来换。武二和苏荔郎情妾意,结果武二就翻脸不认我这个老板,不惜耍赖,也要陪苏荔去鬼王峒,好换苏荔的芳心。还有……那个樨夫人拿身体换来换去,无非是想保住性命和富贵。这也是钱为什么那么诱人。钱是一般等价物,一种通用的交换媒介,世上大部分东西都可以折算成金钱。

你呢?

凝羽静静问。程宗扬一怔,沉默下来。

良久他说道:曾经有一位导演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导演?

程宗扬解释道:就是编戏的。

戏子吗?凝羽没有在意,你说,你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那句话还有后半句:每个人都等着别人告诉自己想要什么。程宗扬一笑道:也许是因为我想要的太多了吧。我想要命,要钱,要谁都不能威胁我,要生活过得舒舒服服……

说着他叹了口气,现在我最想要的,就是把肚子里的冰蛊去掉。如果没办法,我只好先找到霓龙丝,再和苏妲己交换了。

我见过冰蛊发作的样子——凝羽欲言又止。

程宗扬苦笑道: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

他转过话题。那只母兔子呢?

今天有她继任族长的仪式,刚才已经离开了。

你盯着她。程宗扬说着站起来,我去看看其他人。

吴战威光着膀子趴在榻上,和易彪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伤口刚换过药,还没有包扎,黝黑发亮的背脊上显露出不止一道伤痕。

易彪脸颊明显消瘦下来,露出青色的胡渣。

吴大哥,你信命不信?

吴战威眯起眼,信啥啊?

有人给我们兄弟算过命,说我们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走,三十岁是个大坎,能迈过去,什么事都好说,迈不过去就到头了。我哥今年三十,我比他小两岁。

屌!吴战威啐了一口,什么算命,都是那些瞎子坑人的。易兄弟,我跟你说,别信那些玩意儿。我老吴就信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别的都是屌毛!

易彪使劲晃了晃脑袋,用手捋着浓密的头发。

兄弟你瞧,吴战威拍了拍自己背上,数数多少伤疤。

总有十几道吧。

十四处!吴战威嘿嘿一笑,兄弟,不瞒你说,我老吴以前干过黑活。

被仇家逼得没办法,才投到掌柜手下。小魏,你笑什么笑?

小魏拨弄着弩机,嘿嘿一笑。

没想到吧。吴战威回过头,对易彪说道:你是兵,我是匪,谁能想到咱们会走到一块儿呢?你说天命那些,哥哥我是真不信。要是老天有眼,早就该用雷把我劈了。可他就是不劈,一口锅里搅勺的兄弟没剩几个了,偏偏还让我人模狗样地活着。你说这叫个什么事儿?

哥哥知道你心里难受,吴战威道:咱们走南荒,常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可这死老天什么时候睁过眼?他抬起头,程头儿,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在门口听了半晌,闻言只咧了咧嘴,想笑,没笑出来。自己被扔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件荒唐透顶的事。结果做梦都想穿越的段强死了,偏偏剩下自己,如果说这是命里注定,那老天肯定是个喜欢恶搞的家伙。

昨天和云老哥商量了,咱们一道往碧鲮族去。怎么样?能走吗?

吴战威活动了一下筋骨,这点伤,就当挠痒了。

程宗扬坐下来,慢慢道:吴大刀,你说实话,这一路折损这么多兄弟,是不是我处置不当?

吴战威一乐,这就不错了。谁不知道走南荒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咱们弟兄敢来,就没把死活放在心上。

好。程宗扬下定决心,到了碧鲮族,找到霓龙丝,咱们就立刻回程。

南荒这鬼地方……我是再也不来。

程宗扬只想赶快离开南荒,却有人对南荒乐不思蜀。

我找到了!这蘑菇是一种幻药!乐明珠声音大得让程宗扬吓了一跳。

小丫头穿着花苗人的窄衣筒裙,这会儿在室内,连鞋子都脱了,光著白生生的小脚丫。

程宗扬只是转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那小丫头却摆出大干一场的架势,满地放的都是草药,这会儿脸红红的,两手忙个不停。

这种菇用矾汁和血浸过,燃烧时会有很浓的烟,人一旦闻到,就会产生好多好多幻觉!

说着乐明珠咯咯笑了起来,大声道:这是我发现的!我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乐氏明珠菌!嘻嘻。

那丫头粉颊酡红,有点像喝醉了一样亢奋。程宗扬越看越觉得不大对头,忍不住道:这蘑结你不会自己吃了吧?

乐明珠白了他一眼,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你瞧,一、二、三……咦?怎么少了一株?

程宗扬连忙去拿铁盒,乐明珠却拍着手笑了起来,骗你的!大笨蛋!我才没有吃呢。她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好看的鬼脸,然后拨开草药,在这里!

那株毒蝇伞像是被什么东西浸过,半截变成黑色的膏状,上面还有火烧的痕迹。

程宗扬松了口气,祈远说这东西有毒,可别乱碰。

我是医生!医术挺高明的医生,还会怕它吗?乐明珠咯咯笑道:你猜我是怎么发现的?

不等程宗扬回答,乐明珠就叽叽咯咯说道:我球磨了一个晚上,也没找出来它的药性。早上阿夕姐姐来看我,不小心把菌碰到矾汁里,她去拿的时候,又不小心划破手指,血滴到菌上,蘑菇一下子就变黑了。我立刻发现,炮制我的乐氏明珠菌,要用矾汁和鲜血!你瞧,我是不是很聪明?

这也太巧了吧?程宗扬说着,心头微微一凛,阿夕哪根手指流血?

乐明珠翘起手指,这只。不对,是这只……不,还是这只……咦?究竟是哪只?

小丫头绕来绕去,把自己也绕糊涂了。但程宗扬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强烈。

无论乐明珠翘的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中指。如果自己没有记错,那正是阿夕被蜈蚣咬伤的部位。

但程宗扬没有顾得上多想,这边乐明珠叫嚷起来。好热啊。

她张开小手,在颈侧捩着风,脖颈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她脖颈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动作也渐渐加快,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摇头。

程宗扬瞠目结舌,接着他飞快地拉开背包。这小丫头的模样……怎么看着像是吃了摇头丸开始亢奋呢?

片刻后,程宗扬抬起头,喂,你见到我的药瓶了吗?

乐明珠笑嘻嘻从药材中翻出一只药瓶,朝程宗扬晃了晃,然后收回来,笑嘻嘻道:你忘了拿走。

程宗扬清楚记得自己当时把药瓶收进背包,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这里面的药……程宗扬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会吃了吧?

乐明珠舌尖一翻,吐出一片绿色的小药丸,朝程宗扬眨了眨眼,接着又咽了回去,得意地说,!你骗人,我试过没毒的!

程宗扬心里发出一声哀嚎,这丫头怎么什么都敢吃啊?

阿夕姐姐要自己吃下去,让我来检查。可师傅说过,医者要有为医术献身的勇气。阿夕姐姐这么勇敢,我光明观堂的弟子,也绝不是胆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