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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但在短短四天以后就宣布邀请周恩来访问新德里,难怪这在印度引起了愤怒和震惊。尼赫鲁的邀请信写得诚挚,甚至热情,同六个星期以前发出的那一封冷冰冰的信,成为鲜明的对比——他甚至恢复使用“亲爱的总理”这样的称呼以代替“亲爱的总理先生”这种比较冷淡的称呼,这是他一九五八年八月的第一封信之后,头一次恢复这样的称呼。他写道:“使我深为痛心的是,过去这样友好的、我们曾作了这么多努力去加强的印中关系,竟已迅速恶化,并且引起了恶意和愤恨。”他又一次拒绝了中国提出的中印边界从未划定的前提,他说:“在这个基础上,不可能谈判。”他重复说不可能谈判(他的信当然是要发表的),但是他接着说:“我仍然认为我们进行会晤可能是有帮助的。”他说,在今后的几个月中他不可能离开印度,他要求周恩来到新德里来;为了预防中国方面可能因新德里公众的情绪而提出异议,尼赫鲁保证说,“你来这里,将是我们的上宾。”在递交这封简短而友好的信件的同时,印度递交了一份冗长的照会,驳斥中国从前的论点并重申了印度立场。

            二月十六日印度议员们从报纸上获悉邀请中国总理的消息,于是反对党的议员们就怒气冲冲地跑到议会,提出紧急动议,要求讨论政府“突然地、毫无理由地”改变政策的问题。几天以后,对这个问题展开了充分的辩论。米努·马萨尼把这个邀请说成是“国家的耻辱”,他的讲话受到反对党议员强烈的支持。人们谴责尼赫鲁和印度政府失信,克里帕拉尼甚至说印度“被本届政府的领导人出卖了……我国的名誉掌握在这批不名誉的人手里是不安全的”。报界对所谓“尼赫鲁先生的翻斤斗”或“退让”也提出批评。尼赫鲁当然早就作好了辩护的准备。他坚持说他邀请周恩来访印并不涉及印度政策的改变,再一次强调会晤不是谈判,并且指出他在许多场合说过,他一直准备同对方进行会谈。尼赫鲁的批评者就在这两个字的区别上扯开了。马萨尼指出,“很清楚,这次会晤就是谈判,决不会是什么别的。”《印度时报》(Times  of  India)评论说,总理正在“提出一个不十分诚实的区别,因为[他自己]同周恩来之间的会晤,无论从那个意义上讲,只能是一次最为重要的谈判”。在后来几个星期里,对于尼赫鲁是否已经一反过去的做法,以及对于“会谈”和“谈判”之间是否有实质性差别等这类争论,占去议会大量的时间。反对党的首领们带头批评总理,但是这一次,当尼赫鲁争辩说同周恩来会谈不但没有坏处也许还有好处的时候,他得到了国大党和很多反对党后排议员的支持。前国大党议员和总督、后来改任自由党首领的拉遮果帕拉查里(Rajagopalachari)代表这一派发言说,邀请周恩来来印度并没有什么错误;“只要意志坚定,同对方会晤的任何尝试都是好的。”三月一日,当尼赫鲁在人民院站起来证实说,周恩来已经接受了他的邀请时,国大党议员发出了欢呼。

            周恩来接受了邀请,并表示“深切的感谢”。双方在进一步通信中商定他将于四月十九日访印,并停留七天——其实如果只停留两天,印度政府也许会更为高兴一些。访问日期商定后,那些怀疑尼赫鲁有意利用这次会晤同中国妥协的政界人士,开始集中全力阻止他这样做。各反对党派宣布将在周恩来访问的同一时间组织“不投降周”,计划在新德里和其他城市举行示威游行,而且还议论如何给中国代表团制造一种“使人呆不下去的”气氛。尼赫鲁和他的同僚总算说服了反对党首领们在周恩来访问新德里期间不搞游行示威;双方取得了彼此满意的妥协,反对党同意“不投降周”搞到周恩来来访的前一天为止。作为交换,印度政府答应不为周恩来举办例行的群众欢迎集会。非共产党反对党领导人在一封致尼赫鲁总理的信件中,自称代表了公众的情绪,再次申述他们的观点说,在“中国人撤除侵略”之前,不应该进行会谈,并且敦促“不得削弱边界,不得做任何被认为放弃印度领土的事情”。人民同盟在周恩来到达前两天对这一点叫得更凶。他们纠合几千人以摩托车队为先导到总理官邸示威。游行队伍挥动着密密麻麻的标语牌和桔红色的旗帜。上面写着:“侵略者滚出印度去”;“决不放弃印度领土”;“打倒中国帝国主义”以及诸如此类的字句。人群拥到大门口,被大批警察挡住,只让他们的一个头目到里面去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备忘录要求尼赫鲁亲自作出保证:“不放弃我们对于印度任何部分领土的要求,不管它是我们占有的,还是目前在中国非法占领下的”;并且还要保证,“不做任何限制我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去解放被中国占领的地区的权利的事”。根据官方的叙述,在尼赫鲁同人民同盟代表的对话中,印度总理只是告诉对方说,除了他在议会里讲过的话以外,没有别的可讲。但是,人民同盟的头目同印度总理交谈后回来时,叫激动的人群安静下来,然后宣布说,尼赫鲁已经答应“印度决不会让给中国一寸土地”。

            印度政界舆论这个时候找到了另一条拒绝同北京谈判的国际理由。反对同中国解决问题的人们认为印度是非共产党国家的领袖和堡垒,指出同中国妥协会在亚洲其他地区产生恶劣的影响,正如人民同盟的备忘录中所说的那样,会“挫伤所有那些……希望用民主的方式独立自主地进行建设的国家的士气”。在印度,和解被看成是在中国手下遭到丢脸的失败,所以人们希望日益逼近的会谈以失败告终,认为这才是印度的胜利。在周恩来到达前夕,一家报纸的社论这样评述道:如果会谈成功,“在亚洲小国的心目中,将会提高中国的力量和威望,而印度的行动将被认为是默认和屈从于中国的态度。”  [  注:美国也出现了相同的论调。《华盛顿明星晚报》(Washington  Evening  Star)说:“印度方面的坚决抵抗是对其所有邻邦精神上的支持。不姑息在新德里的北京客人,对于尼赫鲁在本国的领导地位以及印度在亚洲的未来地位都是重要的。”  ]  如果会谈破裂,“印度将被指责为不讲道理,[但宁可]暂时被视为不讲道理,总比被视为软弱怯懦要好一些。”印度的政治言论都催促政府不要谋求解决,例外的是极少数。印度共产党鼓吹和平解决;一家著名的地方报纸《国民先驱报》(National  Herald)指出,克里帕拉尼和他那些吵吵嚷嚷的反对党的同僚们无权自封代表印度说话。几家穆斯林小型期刊,为了反击他们在人民同盟和印度教大会(Hindu  Mahasabha)——这班人采取了最极端的好战方针——的教派敌人的战争叫嚣,建议进行有意义的谈判。但是它们的言论是与众不同的,也受不到重视。

            在周恩来到达前一个月,印度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使印度政府对北部边界的态度更加僵化。一九五八年,尼赫鲁同巴基斯坦就一项虽小但却棘手的边界争端取得妥协,即同意由双方分割一小块介乎西孟加拉邦和东巴基斯坦之间叫做贝鲁巴里地区(Berubari  Union)的有争议的领土。这里牵涉到要把几平方英里土地包括一些村落移交给巴基斯坦,而法院对政府是否有权这样出让领土提出异议。最高法院支持了这项异议。一九六O年三月十四日,最高法院判决说,印度政府试图“在特定的基础上就(贝鲁巴里地区)边界争端取得友好解决”,牵涉到割让领土的问题,因此在这一解决付诸实施之前,尼赫鲁同巴基斯坦总理达成的协议必须通过修改印度宪法才能予以批准。  [  注:印度的宪法中没有赋予政府以割让或获取领土权力的条款。由于宪法中已规定了印度联邦的领土界限,因此,要对印度领土作任何改变,都必须通过修正案。  ]  印度政府为了要知道最高法院判决书对处理同中国边境争端问题有何影响,就去征询法律方面的意见,得到的答复是说,按照上述判决,如果政府要割让领土,或甚至更改任何边界主张,都需要修改宪法。换句话说,如果尼赫鲁同周恩来就西段的边界达成协议,就必须使这个协议得到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赞成和当时全国十四个邦的过半数邦立法议会的通过,方能生效。

            要做到这一点肯定是困难的。然而,尼赫鲁在国大党内的统治地位当时还是巩固的。国大党不仅以压倒多数控制印度议会,而且控制各邦的立法议会。那一年贝鲁巴里修正案获得通过。  [  注:然而,在写此书之时(一九七O年),印度政府仍未能执行一九五八年协议中关于贝鲁巴里地区问题的条款。  ]  在这个阶段,如果尼赫鲁全力支持同中国取得妥协和解决,他是可以使之在宪法上通过的。但事实上他已下定决心不想妥协,因而贝鲁巴里案的判决也只是被用来加强这一决心罢了。

            宪法的因素加上政治的压力,把尼赫鲁紧紧拴在他自己所采取的立场上。他对印度的全部边界要求进而采取了不留余地的态度,抛弃了当初谈论西段时使用的那种不肯定、甚至是带有探讨性的口气。他谈到印度的荣誉和尊严,谴责中国的傲慢和侵略,这样他就亲自帮着在边界问题上去煽动他在几个月前还曾敦促他的同胞要加以避免的那种激动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