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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关于这些变量的任何表述,都需要将数量理论与对货币供给状况的某些限定(也许还要包括对其它变量所作的限定)结合起来才得以进行。

        2.对于经济中最终的财富所有者来说,货币是一种资产,是持有财富的一种形式。对于生产性企业来说,货币是一种资本商品,是生产性服务的一个来源,这些生产性服务与其它生产性服务结合起来共同生产出企业所出售的产品。所以,货币需求理论是资本理论中的一个特殊议题,从而,它具有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特质:它连结了资本市场的两端,一是资本的供给(下面的第3点到第8点),一是资本的需求(第9点到第12点)。

        3.对社会上最终的财富所有者的货币需求所作的分析,可以做到与对消费服务的需求所作的分析在形式上相一致。同通常的消费者袂策理论一样,对货币(或任何其它的特定资产)的需求,取决于3种主要因素;(a)以各种形式持有的总财富——这相当于预算限制。(b)这种形式的财富与其它形式的财富的价格及收益情况。及(C)财富所有者的兴趣与偏好.人们在对某一消费服务需求所作的分析上存在的巨大分歧,决定了对(b与(C)中存在的不断变化的替代率加以考虑的必要性,及以财它一词来定义预算限制的必要性。

        4.从最广泛、最一般的观点来看,总财富应包括“收入”或可消费服务的所有源泉。一种这样的源泉就是人类的生产能力与此相对应,这也是财富借以持有的形式之一。从这一点上看,利率反映了财富这一存量与收入这一流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如果以Y代表收入的总流量。且以r代表利率的话,那么一总财富则为:

        W=Y/r                            (1)

        在这一最广泛的意义上,收入不应该等同于通常测得的收入。因为不需要对维持原有的人类生产能力的支出加以扣除,所以,后一种意义上的收入通常是相对于人类而有的“总”收入流;而且,它将受到暂时性因素的影响,这些暂时性因素使得它远远地脱离了(虽然程度上略有变化)可以无限地得到保持的稳定的劳务消费水平这一理论概念。

        5.财富可以以各种方式而持有,而且财富的最终所有者被认为是将在各种形式间分配他的财富(3中的第  a点),从而在影响到将财富的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的可能性的各种限制条件下(3中的第b点),使“效用”最大化(3中的第c点)。通常,这意味着他将追求这样一种财富分配:这种分配比例使得他以一种财富形式替换另一种财富形式的比率等同于他所希望的比率。但是,由于不仅需要对存量加以考虑,还需要对流量加以考虑,所以,这个一般性的主张在目前所讨论的情况中具有某些特殊之点。我们可以假定所有的财富(以人类生产能力形式存在的财富除外),都可以按照问题所涉及的那一时点上的各种价格,以货币单位的形式加以表示。那么,一种财富形式与另一种财富形式之间的替换比率则简化为  1美元的价值替换1美元的价值,而不必考虑所替换的具体形式。但是,很明显,因为以一种财富持有形式替代另一种财富持有形式这其中涉及了收入之流的构成上的变化,而正是这些差别决定了某一特定的财富结构的“效用”,所以,刚才那种描述是不完善的。所以,为了对某个人可得的财富形式的各种组合加以全面地描述,我们不仅需要对这些形式的市场价格加以考虑(道可以简单地通过用价值1美元的货币单位来表承这些财富形式的办法而做到,但人力财富除外),而且需要对它们所取得的收入之流的形式及大小加以考虑。

        对下列5种财富借以持有的不同形式加以分析就足以找出上述考虑所提出的关键问题:(i)货币(M),指在名义价值一定的债务支付中通常得到接受的要求权或商品单位;(ii)债券(B),指对以固定的名义单位表示的长期的支付之流的要求权;(iii)股票(E)指对企业利润的某一业已确定的比例的要求机;(iv)非人力实物商品(G);及(V)人力资本(H)。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每一项的所得。

        (i)货币可以取得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所得,例如,活期存款所得到的利息。然而,如果我们假定货币的收益完全是以实物形式表现出来的,即以通常的便利性、安全性等形式表现出来的,那么问题将会大大简化,而且不会对概括性带来本质上的损害。很明显,每一单位名义货币所取得的这种收益(以‘实际”形式表示)的大小,取决于与每一货币单位相对应的商品的数量,或者说取决于一般价格水平,我们可以用符号P  来表示。既然我们已经决定以1美元的价值作为上述每一种财富形式的衡量单位,而且这对于其它的财富形式也将完全适用,所以,P是一个影响每一种形式的“实际”所得的变量。

        (ii)如果我们将”标准”债券视为对某一名义常量的永久性收入之流的要求权,那么,这种债券的持有者的所得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他所得到的年度总额——即“息票”;二是在一定时期内该项债券价格的任何变动,当然,这后一种收益既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如果该项债券的价格被预期为保持不变的话,那么,一美元价值的债券每年将得到的收益为rb,这里的rb是“息票”总额与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之比,所以,1/rb  是保证每年支付一美元的某种债券的价格。我们将把rb称为市场债券利息率。如果债券的价格被预期为将要发生变动,那么,则不能这么简单地计算债券收益,原因在于必须对以债券的升值或贬值形式表现出来的那部分收益加以考虑,而且,这时的债券收益不能象rb  那样直接地从市场价格中加以计算(至少在“标准”债劵是唯一的实进债券的情况下是这样)。

        从而,在时间t=0时,一美元所购买到的名义收入之流由下列因素构成:

        (2)

        这里t代表时间。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可以用该函数在时间t=0上的数值来近似地表示这一函数,即:

        (3)

        这一总和与我们已经介绍过的P一道,定义了由持有一美元的以债券形式表示的财富所带来的实际所得。

        (iii)与我们对债券的作法相类似。我们可以将股票的“标准”单位视为对某种“实际”常量的永久性收入之流的要求权,即将其视为具有规定价格定期按比例作出上下调整条款的一种标准债券,从而它保证了一个在名义单位上与一常数乘一价格指数相等的永久性收入之流。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将这一价格指数视为与(i)中介绍的价格指数P相同。从而,该股票持有者的名义收益可以被看作是具有三种形式;在不存在P的任何变动的情况下,他每年将得到的名义常量;为将P的变化考虑进来而对这一名义常量所作的增加或减少;在一定时期内股票的名义价格方面的任何变动,当然,这一变动可能或来自于利率的变动。或来自于价格水平的变动。让re  代表股票上的市场利率(定义与rb相类似),也就是说,让re代表任一时点上的“息票”总额(前面公式中的头两项)与该股票的价格之间的比率,所以,如果价格水平不变的话,1/re就是保证每年支付一美元的股票的价格,加果价格水平将按照P(t)而变动的话,那么1/re  就是保证每年支付

        的股票的价格。如果对re(t)的定义也类似的话,那么,在时间i=O时售价为1/re(0)的股票在时间t点上的价格将为:

        这里,价格之比被要求对价格水平的任何变动作出调整。从而,在时间t=O时由一美元所购买到的名义收入之流将由下列因素构成:

        (4)

        同样,我们可以用该函数在时间t=0上的数值来对该函数加以近似:即,

        (5)

        这一总和与已经介绍过的P一道定义了以股票形式持有一美元财富所带来的“实际”收益。

        (iv)由最终的财富所有者所持有的实物商品与股票相似,所不同的是,它们所得到的年收益之流是以实物形式而不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同来自于股票的收益一样,以名义单位表示的这一收益取决于价格的波动。此外,同股票一样,实物商品必须被看作是具有一种以货币价值上的升值或贬值表示的名义收益。如果我们假定价格水平P(早先所引入的)同样地适用于这些实物商品的价值,那么,在时间t=0点上,每一美元的实物商品的这一名义收益为:

        (6)

        与P一道,它定义了以实物商品形式持有一美元,所带来的“实际”收益。

        (V)由于所存在的人力资本市场极为有限(至少在现代的无奴隶社会是这样),我们不能很好地通过市场价格这一形式而对人力资本对其它的资本形式的替代加以定义,从而不能对任一时点上与一美元的人力资本相对应的资本的实物单位加以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