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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这辈子完了,还不如死在校场上呢,让大哥替我活下去。”

        “懦夫!”托比也看不下去了。

        “我鬼影可不收这么没出息的徒弟,你不是想被我逐出师门吧,我还真没有这样的先例。”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在天亮身边,正是195199,似笑非笑地看着三人。

        “老师,天亮错了,天亮错了。”天亮一看见他终于忍不住了,嚎啕大哭起来,“我的手……”

        “我都知道了,不就一条手嘛,就当长个记性。两只手能做的事,一只手就不能做了?看你那副德行。”鬼影颇不在意地说,好像天亮不是断手,而是断了根头发。

        “老师,你不是常说我们这种人最重要的就是手,少了一只手还怎么成为高手?”

        “对,手是重要,但不代表没有手就不能成功。你老说我是你的偶像,那你知道我的偶像是谁吗?一百多年前有个侠盗,他天生就只有一只手,一只眼睛,腿也是瘸的,可他却创造出了第一部完整的神偷宝典,你学的‘八宫步’、‘妙手回春’,都是他创造的。他就是我的师祖,也是你的师祖,你还有什么好气馁的。你现在只有一只手,我看是天意,天让我们神偷界又要兴旺了。”

        “是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像师祖那样?”天亮的眼睛亮起来。

        “那当然,不过你要是自己放弃了,不去努力,我可帮不了你,不如现在就撞死在你哥哥坟前。”

        “老师,我一定会努力的,决不让你和大哥失望。三子,把拉修那混蛋给我留着,我要亲手宰了他!”

        “没问题!”看到天亮重拾信心,他很高兴。虽然不知道鬼影说的是真是假,但天亮那么聪明,只要给他时间,他一定能想通自己应该走什么样的路。天亮也庄严地发下誓言,要为大哥以及所有兄弟报仇。

        这就是“坟前宣誓”事件,好多人都把他看成是英雄王的起始点,因为他在那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以此为目标。

        拜祭过天明后,鬼影就要带天亮离开,说要找个地方好好磨练他。今日一别,兄弟两不知何时才能重逢,更不知再相逢时会是什么样子,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阿里和天亮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好久都不愿分开,连鬼影都默默转过头去。阿里还把亨利的浑天珠送给天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防御。

        太阳下山的时候,天亮他们终于离开了,在余辉中渐渐消失。阿里想起他和天亮在清铜城里相遇的情景,他的人生就是在那一刻改变轨道的,随后9年恍如梦中。现在他又回到起点,何去何从?

        “托比,你去哪?”

        “我是个孤儿,早没亲人了,我就跟着你走,你去哪我去哪。”

        阿里拿起天明的刀,递给他:“这是大哥用过的,它沾过兄弟的血,代表着兄弟们的遗志,你可愿意接受它?”

        托比小心地接过来:“当然,从今天起我改用刀,这把刀就叫天明,刀在人在!”

        “好兄弟!走吧。”

        “去哪?”

        “帝都锦绣城!”

        阿里终于离开了奴隶团,走上纷乱的大陆,他的出现会给大陆带来什么样的震撼与改变呢?从下一章开始进入第二卷名扬大陆,看阿里的成名史。

        第二十八章  打工

        阿里终于站在繁华的锦绣城中央大街上,感慨良多。他六岁就想来帝都上学,可这一走却走了整整九年,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九年啊,多少物是人非,多少跌宕起伏,他经历了生生死死、是是非非,从一个孩子变成小偷,再变成奴隶,十几年的生活远超常人。

        “阿里,这就是帝都啊,太漂亮了,你看你看,这么大的马车。”托比也从没来过帝都,大开眼界。锦绣城确实壮观,街道两旁都是高楼,商铺林立,货柜上琳琅满目。街上的人和车也很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不愧为明日帝国的帝都。

        “对啊,想不到锦绣城这么繁华,我还以为文川城已经够好了呢,可连帝都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托比,我们先在街上走走吧,然后找个地方住下来。”阿里毕竟也还是个孩子,看见新鲜东西大感兴趣。

        “帝都里什么东西都要钱买,我们有钱吗?”他们一路上是靠打野食为生的。

        “我有。”小弥里带着好多落鹄山的宝藏呢,买下一条街都没问题,可面对托比疑惑的眼神,他只得解释,“我是说我们有的是力气,可以打工赚钱。”

        “那就去看看,顺便找找哪里在招人。”两人走在大街上,不时为豪华的建筑、衣物惊叹,还有那后面N个零的标价。有些店门口是贴着招人的牌子,可一看两人手臂上的数字,连连摇头。

        “我们的编号太明显,他们不会招奴隶的。”托比很苦恼,“要是能买件衣服换上就好了,可是那需要钱,而且我肚子也饿了,要不我们先出城吧。”

        “我有办法!”阿里灵机一动,他在一家小店门口捡了一块破布,把它撕成条,然后绑在手臂上,正好遮住奴隶编号。他又替托比绑上,这下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他们是奴隶了,况且他俩的衣服本来就很破,再加一块破布条倒也和谐。

        “这下应该行了!”两人再次走进一家酒楼,看上去装修地很高级,外面写着要请几个护卫,需要银甲骑士。他们想了想,就径直进去,以他们的实力,对付一两个银甲骑士,应该绰绰有余。

        “你们是来应征的?”一个店主模样的男人看着他们直皱眉,“我们这里可是海天楼,只招银甲骑士,没看明白吗?不是招杂役。”

        “老板,虽然我们不是银甲骑士,但我可以对付两个银甲骑士。真的,我们可以达到你的要求,只要你给我们机会。”阿里诚恳地说,他很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在锦绣城立住脚。另外,他也不想动用落鹄山的钱,那笔钱应该用在关键的地方,自己要是连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就太失败了。

        “行了,就凭你们两个小毛孩子,别浪费我时间了,出去,出去。”男人头也没抬,赶小鸡似的摆手。

        “麦格,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对客人这个态度。”一个长袍老者掀门而出,言语间不怒而威。

        “总管大人,他们不是客人,是来捣乱的,非要应征银甲骑士。您也知道海先生急着需要人护送东西,怎么能让他们耽误先生的事呢。”麦格讨好地对老人解释。

        “应征的?你们有什么本事啊,是什么级别的?”

        阿里看出来此人地位不低,连忙走上前:“老先生,我和我朋友都没有去测试过等级,但我可以肯定他是个初级银甲骑士,我是水系高级魔法师。”

        这番话把两人吓了一跳,尤其是麦格,如果阿里的话是真的,他又得挨训了。老人目光一精,直刺阿里,让阿里忽然打了一个冷战。

        “你是高级魔法师?贵族?”

        “不,我是平民,我也没有跟谁学习过魔法,自学的。”

        老人的脸色缓和下来,低声说:“魔法还能自学成才,有意思。你们被录用了,三天以后到这里集合,会有任务交给你们。这是百分之一的定金。”

        拿到两个金币的阿里和托比兴高采烈地走了,完全没留意老人深思的目光。

        “虾虫,跟着那个男孩,我要他这三天的一切情况。”话音刚落,只见老人身边灰光一闪,似乎有人离去,但看不清身形。

        “总管大人,刚才那两个人,我……”

        “不关你的事。”

        阿里和托比先去饱餐一顿,锦绣城的美食让他们忍不住吃撑了,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相比之下,奴隶营里的东西简直不是人吃的。不过东西虽好,价钱也贵,一顿就花了他们一个金币,让托比大喊肉痛。

        “阿里,有人在监视你。”小弥发现了什么,提醒阿里小心。

        “正南方四十米,绝对是个高手。”北斗也发现了,看来灰衣人潜藏术虽厉害,可在神兽和神器面前无所遁形,“不过他好像没有恶意,只是在观察你。”

        阿里很是奇怪,他今天才到锦绣城,又没有亲戚朋友,怎么会有人监视他。但无论有没有恶意,被人监视总是一件不舒服的事。他原想不去理会,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他拉着托比状似不经意地靠近灰衣人,在离他不到十米时,突然发过去一个“水龙吟”,那灰衣人也端得厉害,这么近的攻击都被他躲开,又化为灰影离去。

        “阿里,那是什么人?”托比大吃一惊。

        “我也不知道,他如果真想对我们不利,我们就麻烦了。”派出来跟踪的小角色都有这般实力,可以想象正主是什么样了,他可不想惹上大麻烦,“算了,兵来将挡,我们先去买身衣裳吧,收了人家的钱不能这个样子去见面。”

        他们走进一家成衣店,用剩下的一个金币买了人家两件有瑕疵的衣服,这还是阿里好说歹说磨下来的,帝都的物价果然高啊。新衣服袖子都很长,可以盖住编号,这让他们不必再遮遮掩掩了。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他们两穿上新衣之后,气质大变。托比是个大块头,穿上一件武士服后雄赳赳,气昂昂,再加上手持宝刀,很有银甲骑士的味道。阿里穿的是一件宽松的袍子,虽不是魔法袍,可也显出了魔法师的俊逸飘洒。如果刚才他们是这副样子去应征,也不会被人家轰出来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为对方的变化赞叹不已。阿里正走着,忽然好像被什么东西吸住了目光,脚也迈不动了,直棱棱地盯着路边一家首饰店瞧,双眼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