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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这个真罗道银道首的徽章您带着,我们真罗道在云朝内有近万人的秘密组织,分部在各个州县里面。只要三皇子拿着徽章,再按照册子中所写的方法,就可以指挥这些真罗道下属。”

        “这个?”

        “没错,三皇子殿下只要拿着这两样东西,就等于是真罗道的银道首。”忽而赫又下跪行礼道,“皇子此去千凶万险,这是属下唯一能为您做的事情。”

        凌玉乐的快笑出来了,这世上蠢人是很多,可没见过蠢的如此可爱。真罗道可是连云朝最精锐的锦衣卫都感到头疼的组织,他们以空前的秘密方法,在云朝内形成了巨大的间谍网络,而且还涵盖了各种行业。

        而银道首更是很高的官位,其上面只有金道首和总道首两级。但在云朝任何一个地方中,银道首已经是最大的指挥,也就是说,凌玉今后随便跑到哪里,都可以调用真罗道当地资源。

        当然,这也要是他这个三皇子身份不泄露的情况下。

        凌玉眼疾手快,先将那两样东西藏起来要紧,又故作姿态道:“忽而赫,你此番立下大功,等我回到部落,一定会向祖母说起你的功劳。”

        忽而赫大喜,又是跪下行礼,他再与凌玉依依惜别一阵后,三个人便跨上石壳马,朝着同州方向跑去。

        凌玉也不敢耽搁,立刻上马,向已经危在旦夕的归林镇进发。

        可就在凌玉离开后不久,在离他刚才驻足的地方有半里地的草场上,忽然出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云朝人,这几个人身着伪装,是从草原的地洞中跃起来的,可见已经埋伏了好久。

        当头的一个人,头上缠着绿色的头巾,目光阴霾的看着凌玉绝尘而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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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近下午,天色却反而渐渐好转,东胜外密布的乌云,并没有带到归林镇的天空上,所以阳光明亮的洒在逐渐开始繁华的路面上。

        凌玉一行人刚到归林镇,虽然北疆战祸连天,可归林镇还是一样的闹猛。

        做为云朝北疆唯一的银矿产地,归林有其特殊的地位,虽然只不过是隶属与同州府下的一个县而已,但这里的繁忙景象,并不弱于同州府。

        凌玉此刻,就是站在归林镇的城墙外,准备跟随着商队和灾民进城。

        纵然云朝将领一致认为,蛮族的下一个目标是同州或者蓟州,但是归林镇的防御,比平时还是要严谨几分。围绕整个镇子的青石城墙上,有上百个士兵巡回守卫,前后两个城门虽然开着,可门口各有十多个士兵,逐一的检查进城百姓。

        “这归林镇的人,倒是会做生意。”凌玉并不急着排队进城,而是坐在城外树荫下的酒肆里面,悠然的乘着凉,“外面战事激烈,他们还不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

        凌玉的这几句话,是对破战在说,可破战根本不理他,自顾自的在脚边上瞌睡。

        北门已经排了五十多人的队伍,而被凌玉赞为会赚钱的归林镇人,就在北门外摆了好多摊子,卖茶卖酒的,卖果子的,还有说书的,简直比市场还要繁闹。

        凌玉这少爷,哪里肯跟人挤,就甩出了十两银子,将城门外最大树荫下的酒肆摊子包了下来,也不喝酒,只是坐在那里如看风景般的看着城门来去的人。

        花舞月却闲不住,她刚到这世界不久,对什么东西都好奇,跑到酒肆边上的说书摊,支着下巴听人说书。

        那说书先生面相干瘦,七八根稀疏胡子搭在下颚,说书的技艺也不怎么样,不过说的内容倒是和时局相关,所以吸引了不少人听。

        这说书先生,刚好说到云朝与蛮族交战的事情,他手指一扣桌板,居然发出很响的声音:“话说大云朝中,有五大名将,分别为攻、守、游、骑、袭。攻有常春,守归谭盾,游击白石惊,骑将李玉仁,更有蓝昇精于偷袭,有这五大名将在,我云朝江山,可保无虞。”

        边上有个宣府逃出来的难民,却听了不爽,恶言道:“你这老儿,就知道胡吹。要是五大名将真的有用,这次蛮兵怎么会攻入宣府?怎么还会有天木堡大败?你说的五大名将,又在哪里凉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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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七章  -  生银子的地方(下)

        说书先生仿佛晓得有人会这么说,不慌不忙的捻须道:“看官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五大名将纵然厉害,可毕竟只是将而已,天木堡之战,是皇帝陛下听信小人谗言,才妄动干戈。五大名将曾力劝皇帝不要出战,却被一一驳回,只能各自驻守一方,并没有参加天木堡大战。所以那场仗,怪不得这五人。”

        “就算当初怪不得,可现在这五人又有什么用呢?”那非议的听客叹道,“我亲眼看到蛮兵声势浩大,还有成千上万的妖兽帮忙,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攻破了宣府城。五大名将再厉害,也不可能有皇帝御驾亲征的二十万大军厉害,连皇帝都败了,他们还挡的住么?”

        这话说了,边上听客们点头称是议论纷纷,显然天木堡一战,二十万云朝大军毁于一旦,让这些人心有余悸,不敢相信朝廷还有余力抵抗。

        说书先生又用指节叩击桌板,这回凌玉看出,那说书先生竟用出了一点人族的真气,这才将桌板扣的这么响,可见此人绝非普通的说书人。

        说书先生呵斥道:“你们这都是庸人之扰。皇帝二十万大军之败,败在指挥不利,小皇帝年方弱冠,又受太监怂恿,怎么可能是蛮族人的对手,这并非敌人厉害,而是大将无能。但我堂堂大云朝,共有十路军马,天木堡覆灭的不过是其中五路而已。还有五路军马就是五大名将所统帅,如今这五人军队,都在北疆集结,随时能够给蛮人致命一击,就算是收复宣府,那也是指日可待。”

        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果真让许多面露颓丧的难民都鼓起了勇气。

        不过还是有人不信,又问道:“蛮族起兵,号称二十万蛮军再加五万妖兽,准备十日之内攻下北疆三卫,现在已经在同州城外聚集。同州总兵谭盾帐下,却不过区区六万士兵而已。听说那蛮族人,一个就能打我们三个,如此看来,同州不是也岌岌可危?”

        说起了谭盾这名字,凌玉不由多听了几耳朵。

        说书先生意气风发,说的极为兴奋:“同州有御将谭盾在,保管无虞,别说二十万蛮兵,就算五十万蛮人都来,同州也绝不会有事。”

        “为何?”众人皆问。

        说书先生得意道:“御将谭盾,乃是五大名将之一,尤其以防御为长。想当初,他还不是同州总兵,也先率领十万蛮军攻城,谭盾只有三千士兵,却天天血战,日日筑墙,竟然以这区区三千兵甲,挡住也先大军二十日之久,一直撑到其他名将到来,再将其击溃。那一战,乃是我云朝历年来最大的胜仗,以不到两千人的伤亡,灭蛮兵数万,可怜那也先,用了这么多年,才恢复过来,如今又来犯同州,还不是一样的下场么?”

        下面的听客轰然叫好,连凌玉都听的眉毛一扬,他倒没想到,今天所救的谭盾,居然还是个这样的大人物。

        掌握天下十路兵马中的一路,云朝五大名将之一,又是同州总兵。其实凌玉对云朝官场还是了解不深。总兵这个职务,本就是云朝内武将的最高官职,是超品职务,只有统帅级别的人物才配的上。

        花舞月听了一会,就笑魇如花的回来,在凌玉身边拍手道:“公子真厉害?”

        “恩?”凌玉笑着看她。

        “连五大名将中的御将谭盾,都被公子救了。”花舞月得意道,“那公子岂不是比五大名将更厉害么?”

        “傻丫头。”凌玉瞟了她一眼。

        花舞月却被凌玉那颇带媚色的狭长眼睛给电到了。话说凌玉的妖术在人身上使用后,反而改造了原来的面貌,不仅越来越俊俏,而且眼珠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极为媚惑。

        不过这与凌玉从前的媚惑能力相比,还是相差甚远。以前凌玉一瞟女人,管她三贞九烈都会抵御不住,现在恐怕要使出二品的媚惑术才行了。

        说书先生又开始了对谭盾的吹捧,将花舞月和听客们都吸引过去。凌玉的目光却停留在归林镇城门口。

        归林镇虽然是北疆数得着的富庶地方,可有钱人家早就逃走了,如今来去的都是穷苦难民,所以穿着大多是灰色土布,能有一件蒙着灰的蓝黑长褂,就算是很显眼了。

        可偏偏这时候,从远处过来了两骑,加入到进城的人群中。一时间,所有目光,都被这两人吸引了过去。

        打头的一匹赤马上,坐着个鲜艳夺目的女子。这个女子一身红色纱裙,粉色劲裤,脚上一双朱红色锈花鞋,头发上面,有红色的丝带扎着,披散在肩上,正好挡住一把斜背的长剑。

        这个女人,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可面容竟如仙子般俏丽,肌肤白皙剔透,朱唇不抹自红,阳光照在脸上,竟然让她象是个玲珑的瓷娃娃。

        更让凌玉心动的是,这女子年纪不大,可身材却凹凸有致,虽然穿着纱罗裙,可还是能够看到随着奔马的前行,丰满的胸部上下颠簸。

        少女的容貌,骄人的身材,还有。。。。。。杀人的剑。

        这世上,还能有什么美色比这吸引人。

        旁人可没有凌玉这么放肆的胆子,不过看了红衣女子两眼,却被这小妮子眼中冰寒的英气给逼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