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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页


“不太可能吧,原始仙尊那老货应该不会这么勤快。只要没有人来强行拆迁,这地方应该会一直不变的。”凌云皱着眉头看着一片虚无的天空,“除非是那老头得罪了哪一个神人,人家下来将整个天门拆了,这倒说不一定。”
就在两个人在原地迷茫的时候,百慧灵眼尖,忽然看到了天边的两抹闪光。
“你看看,那是不是仙人的飞剑?”百慧灵展开着翅膀飞到了前面一点,试图看清楚那两抹闪光。
“好像是,修真者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个地方,也根本没有办法看到这个地方。”凌云仔细的看了看,点了点头,“仙界的通道是被下了强力禁制的,没有纯正仙灵力的仙人别说是来这里了,就是看也看不到。”
凌云所说的强力禁制,其实是上古就存在的。混沌初开之时,天地被分成了三块,也就是天界,人间和地府。天界居住着众神,人间则是普通人和一些要怪居住的场所,地府则是掌管着生死轮回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叫做修真者的人出现,他们本着追求天地之间最强力量的目的逆天而行,在修真者最昌盛的时候,十个修真者中就八个都能顺利的进入大乘,当然,随着这些修真者的出现,原来分的非常清楚的三界开始模糊,这些强大的修真者拥有了力量之后,长长是上天入地搅的不得安宁。
要说到仙界的禁制,得从两个倒霉的神仙开始说起——这两个神仙一个名为祝融,一个名为共工。他们俩一人以火修入到,一个人以水修入道,本来是两个同门师兄,而且天赋也同样高的惊人。在他们顺利的升入了天界之后,却开始又了分歧。
祝融相信火是这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东西,而共工相信水是这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东西——并且他还常常炫耀说自己就好像水能灭火一样,将祝融压得死死的。祝融是个暴脾气,一听这话那还了得,当时就跟共工约了场子,两个人到不周山——也就是盘古大神沉睡的地方去单挑。
摸着良心说,这俩人的实力都不弱。以火入道的祝融掌握的是天地间第一缕三味真火,那时候天地初开,不少最原始的力量还留在人间,祝融在修炼的过程中,非常巧合的就得到了这么一缕三味真火。而共工的家伙也不错,那是盘古大神用来清洗初开天地用的轻灵之水。论起力量来,丝毫不输于祝融的三味真火。
两个实力强悍的家伙相约在不周山斗法,斗了不知道多久,你一缕火我一摊水的,很快就将盘古大神给惊醒了——祝融刚刚放出一点火就被共工浇灭,然后祝融又放出一点火来将他的水蒸发,共工一看这哪成又放出一摊水浇灭,两个人就这么一来我往,将不周山搞得蒸汽缭绕。
就好像在桑那房不适合睡觉一样,两个人的斗殴终于将盘古大神给惊动了。大神在亲手收拾了这俩人之后,由于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当初的属于造成这一麻烦,于是对外宣称他们的搏斗将天给撞了个窟窿,并且叫上了自己的老婆女娲去补天——这只是对外宣称的,事实上,女娲娘娘在装模作样补天的同时,又重新补下了一道道的禁制,将天界分成了上中下三层,上界的人可以丝毫无阻的朝下走,下界的人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朝上走,而中间那一层,正是隔绝人界于神界的仙界,那一道门,正是天门.
“你刚才说......修真者是看不到天门的吧?”百慧灵忽然醒悟了过来,“你现在也只是大乘期而已,那么,你是不是也意味着看不到天门?”
“你这么说......好像也是,难道我要等着自然成仙?”凌云一张脸立刻垮了下来。“我现在不过就是想进去再找找六道轮回的通道而已,不用真的要等自然成仙吧?那我得等到什么时候,那边利薇雅的婚事明天就开始了,我今天必须回去!”
“你想回去也没没辙。你不是仙人,我现在勉强算半个鬼仙,也不是仙人,所以我们即便是站在天门前,也看不到这个天门的。”百慧灵耸了耸肩。“而且要在下界找一个仙人来带我们进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连你平时都懒得朝下跑,更别说那些勤奋好学的家伙了。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一个仙人,人家也不一定能带我们进去。”
百慧灵说的句句属实,这是最实在的大实话。这两个曾经纵横天界令人谈之色变的流氓和魔女,现在甚至是连天门都摸不到了,这话说出去虽然会笑死人,但是也是一个事实。
“等我自然成仙......谁他妈的知道是一年后还是两年后,那时候在回去,利薇雅孩子都打酱油了!晚了!”凌云踩着飞剑绕着天门急飞。“里面的混帐给我听着,我知道你们能看见,赶快给我把门打开”
凌云话音刚落,一白一绿两个人影犹如从虚无中横跨出来一般,冲到了凌云面前。从这气势上来看,这绝对是正牌的天仙。
“前辈!”白男和绿男一起拱手,将正在绕着天门急飞的凌云吓了一跟斗。

7-8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五  自由的先驱者
凌云翻了半天,好不容易在飞剑上站稳当,凝视着两个忽然冒出来的家伙。毫无疑问,这两个正牌天仙都强悍的令人心寒——作为一个刚刚退步到大乘期的菜鸟来说,只要跟仙沾上边的人物,都是异乎寻常的强大,何况还是仙人之中的强者,得到天仙之称的人在上千仙人中也只有寥寥几十而已。
绿袍人踩着一柄奇形兵器,大概有一丈来长,这在所有的飞剑中那算是长的了。普通的飞剑仅仅只有两只长两只宽而已,这柄超级飞剑简直就是飞剑中的巨人了。巨大的剑身上篆刻的都是晦涩难懂的文字,中间一道血槽......如果仙剑真的需要血槽的话,这条血槽无疑比老流氓设计的狼牙倒刺匕首更加夸张。巨大的护手后面有一个弯型的设计,在坎纳斯大陆上凌云曾经见过,这是为了防止武器在格斗中滑手而特别设计的。
只是......真的有人用飞剑来砍人吗?流氓了这么多年了,老流氓终于是开了眼了。要不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把前浪强奸在沙滩上,想不到刚刚过了一两年,现在的设计理念既然变了这么多吗?
身穿白袍的人的飞剑到是比较正常,样式古老而朴素,青铜光泽的剑身隐约有光泽在流动,这是飞剑蕴涵巨大力量的特征。看上去两指长两指宽的飞剑也没有什么太过骇人之处。
只不过......这个人的穿着有点太奇特的。飞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就不能朝上看,朝上看能把人吓一跟斗——一条长袍上到处都是补丁,虽然洁白,但看上去的确有点不伦不类。长袍上用不知道什么材料书写着斗大斗大的字,每一个字都隐隐约约的散发着隐晦的光芒。白袍中间那一条阴阳鱼在说明,这是一件防御力极佳的法宝。
如果单按法宝来论,这一件东西的确能算的上是上品,但是单看美学的眼光来看的话......这件衣服即便是扔到乞丐前面,乞丐也会提着饭碗来砸人的。
“你们两位......”凌云看着这两为外表看上去有点神经,可是的确是正牌天仙无错的家伙反嘀咕,“你们叫我前辈,我不记得我曾经带过什么徒弟......”
“就你?你还带过徒弟?”百慧灵立刻插嘴诋毁,“你自己都混成这样了,你要是带个徒弟出来,估计人家都能吞飞剑自杀......徒孙,不过你别沮丧,你还是有值得骄傲的地方,起码你师祖我在仙界混了这么多年,因为偷窥仙女洗澡而被踹进六道轮回的,你还是第一个。”
百慧灵话音刚落,两个仙人眼睛立刻亮得犹如黑夜里的明灯,即便是在几百里外,也足够可以引路了。两盏明灯不停的在凌云身上上下扫射着,要知道天仙的眼光可是不一般,即便不是刻意的去使用什么透视术,也足够和刮骨钢到媲美了。
被叫这么一嗓子前辈,凌云很是纳闷,敲着脑袋仔细想,的确还就真没想出来自己带过什么徒弟,或者帮助过什么可怜的孩子。事实上,在仙界号称流氓天仙的凌大官人,在修真界里的名声也不太好。凌大官人在修真界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就是帮着人收妖,而且不收任何成本费。
当然,如果谁以为这样就是好人了,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凌大官人的兴趣是捉妖,而且捉的彻底干净不留后患,甚至有时候捉的高兴了还顺带将周边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都翻找一遍,可这绝对不是好心,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对这妖怪只有六个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