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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页


时间拖的越久,对这大罗金仙就越是有利,他有时间专心化去肚子里的歹毒黑虫,等到剧毒和剧痛都去除掉之后,就能够恢复到最佳的状态。和凌云对上的那一拳并没有伤到他,反倒是凌云被震得几欲呕吐。
之所以凌云现在站在这里跟他讲道理拖时间,那是因为齐天大圣的丹药开始发挥作用了。
凌云是何等聪明之人?人家从成仙到修炼成天仙之身,起码要两万年时间,他仅仅只过了一万年而已。比人家少了一半的时间。齐天大圣临走时的那句话他到现在才咂摸出一点滋味来,别丢了他的人,敢情是这大圣爷跟人赌了什么玩意?否则这二道仙门中即便事情闹得再大,也轮不到一个大罗金仙亲自插手。
再者,那一颗丹药的确是神气无比。凌云体内本来是混乱无比的,既有以前在仙界的时候留下的灵气,又有仙石慢慢补充的灵气,有被逼着冥想练出来的魔力,也有在坎纳斯疯狂吸收的元素力量......总之,现在用一个很形象的词来形容他的提内的话,就好像是大杂烩一般,什么都有。
无论是仙是妖,都是在寻求体内力量的充足和纯净,纯净度越高,其层次越高,相对的威力也就越大。比如原始仙尊体内的能量可能是金色,而到了齐天大圣那个档次,或者就是无色了,所谓的反璞归真了。对于这一点,全身上下犹如烟花一般灿烂的凌云,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而大圣的这颗丹药,就犹如污水中的明矾一样,不停的在吸纳他身体里和周围的灵气,将无数的灵气和他身体里各种各样的力量综合,经过一次次的综合和洗涤之后,现在凌云体内大部分五颜六色的能量已经被洗涤一空,变成了柔和而纯净的灵气。
如果单单是在洗涤体内能量的话,凌云是不会拖时间等着大罗金仙将身体里的歹毒虫子化去的——这丹药犹如有生命一般,每洗涤一股五颜六色的杂乱能量,就会从外界吸取一股灵气做自我补充,洗涤干净的能量变成了纯净的灵气,和外界吸取而来的灵气一起积攒到了他的紫府元婴之中,现在的凌云好像是有两颗金丹一样,这颗丹药就悬浮在紫府之中,不停的吸取四周的灵气。
“六万年?六万年前的仙界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货色,我劝你束手就擒!”大罗金仙显然也不想这么快出手,他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估计是黑虫已经被化去了不少。“如果不听,等到仙兵仙将们一到,你就是有通天的本领也逃不出去!”
“逃?老子这是回了自己家里,为什么要逃?我劝你赶快给我让开路,否则爷爷生起气来,我可不认识你是什么大罗金仙,就算原始仙尊那老儿来了,我也照揍无勿!”凌云指着大罗金仙骂道,将他骂了一愣,这个仙界地位超然的家伙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妖怪竟然敢当着这么多仙人的面大骂原始仙尊,难道这世界还真是变了吗?“我还告诉你,六万年前,老子被原始仙尊那老货捆了扔进六道轮回,不知道是我人品好还是运气好,总之老子现在是回来了,你回去告诉他,乖乖的认个错则罢,不然,老子掀了他的绝仙宫!”
反正事情都到这份上了,连大罗金仙都惊动了,原始仙尊来是早晚的事情,根据那老头的人格推断,多半会再一次将自己教育一顿,如果出言过激一些,说不定会把他气出个好歹来,然后又把自己捆吧捆吧丢进轮回通道中去,这就刚好得偿所愿了。
“大胆妖孽!你找死!”大罗金仙大吼一声,双目金光闪动,射出一片慑人的光芒。“辱骂仙尊,你前前后后逃不过那斩妖台上的一刀!本座本念你修为不易,想放你一马,谁知你如此执迷不悟,等到了地府,你可别怪罪本座下手不容情面了!”
“你下一个我看看,大罗金仙也没有私自处罚仙人的权利!”凌云丝毫不示弱。“明天原始仙尊会发现一具仙人的尸体摆在了绝仙宫门口,然后众仙友道友全部将矛头指在你的头上,我看你能不能逃过斩妖台上那一刀。本座念你修为不易,你快快让路,我要去跟原始那老头讲道理!”
“找死!上前一步格杀勿论!”大罗金仙依然穷凶极恶,可是就是嘴上说,脚上却不动,估计是肚子里的歹毒虫子还没有炼化干净的缘故。
若是这黑虫被他拿在手里,只怕不需两秒就会被炼成一堆飞灰,可这是在他肚子里,总不能冲自己肚子里放一把天火吧?那虫子还没烧死,自己先死了。而这边凌云也不敢先动手,毕竟灵力多一分,说起话来就要大声一点......
这俩人不着急,绝仙殿里有人急了——原始仙尊坐不住了,他听到了那一句六万年前被打下轮回通道的话,他再也坐不住了。
说起来,仙界经历几十万年,真正严重到被打入六道轮回的仙人,仔细数起来,不过寥寥数十几而已,而在最近那六万年被打入轮回通道,并且捆上了缠魂丝的,在原始仙尊的记忆中,好像就是那个因为偷看仙女洗澡的流氓天仙凌云了。
说起来,偷看仙女洗澡并不是什么太过严重的事情,整天待在仙界里除了修炼就是打架,总得找点事来调剂生活,有这个爱好的不单单只有凌云一个,可是就是他被抓了典型,这是为什么?怪只能怪他运气不好,看谁不好,偏偏就看到了原始仙尊的女儿。
缠魂丝是多么厉害的东西?想当年齐天大圣正在跟二郎显圣真君争斗的时候,太上老君从后面偷袭,一手镯将猴子撂翻在地,当时就是捆上了三根缠魂丝才将他制服,最后放在八卦炉中去炼化。好在那时候孙大圣已经修得肉身成圣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挣脱了缠魂丝,这才得以脱身。
对齐天大圣这样的人物才下三根,对凌云这样的,事实上只需要把一根分成两半,在去掉四五分就应该差不多了。
齐天大圣依然翘着二郎腿在观看着镜子里的情景,看样子轻松愉快,根本看不出一点是自己参与进去的感觉。他身边放着一盆——因为盘子能盛的果子少,早就被换成了盆。大圣右手端着紫玉九龙杯,旁边一位狐仙乖巧的给斟着酒,只要杯子一空,必定是一道香气四散的酒线凌空而下。
大圣刚刚随手赏赐的丹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这也够她高兴好一阵了——如果不是种族不同,恐怕她早就扑上去表白了。在这点上,妖族的作风比神或者仙要好的多,特别是仙人们,一个个看上去道貌岸然,骨子里却全是闷骚。
在绝仙宫这种正道人士之首的地方,为什么会养着一位千娇百媚的狐仙?这事情恐怕只要是男人,脑子里都会想到那么一件事,这不是龌龊,而是自然反应如此,本就该当如此。
虽然经过了坎纳斯之旅,凌云的外形已经改变了不少,从气势上很难分辨出来是不是一个人,当原始仙尊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之后,终于确定了下来,这个人的确就是被自己踹进了轮回通道的著名流氓天仙。
看着镜子中两个人的僵持态度,原始仙尊趁着大圣举杯的时候,非常隐秘的捏了一个发诀,瞬间一道极为不易察觉的光芒射出,直奔远处而去。

7-26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二  吹哨子
“小贼!既然你不知好歹,今天本座让你魂飞魄散!”大罗金仙本来正在和凌云僵持着,谁也不想先动手。大罗金仙是摸不透凌云的底,凌云是忌惮他的实力,正在踌躇之间,大罗金仙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猛然一下由一条被阉割的狼狗变成了一只发情的公牛,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冲着凌云飞扑而来。
“我操,这人难道是疯了?”在一旁观战的无涯皱起了眉头,“刚刚两个人僵持,谁也不敢先动手,那是互相忌惮着,难道这货得了什么新法宝,怎么忽然间变得牛B如此?”
无涯说话之间,忧心憧憧,眉头微皱,显然是在盘算事情。在场的个位虽不说是纵横一界,但在这绵延万余里,广阔无边的九天之上,都是响当当,有头有脸的人物。特别是一干逍遥自在的无户籍神仙,上不尊玉帝号令,下不受幽冥制约,来往三界,逍遥自在。除了偶尔回回家要受到原始仙尊管制之外,大部分人都在外开立了自己的洞府,广收门徒。
“那仙门是用玄玉所炼,坚固无比,竟然在两人一拼之下碎成了这样。想过去劝劝,根本就插不上手,还没等走近就被余波震了出来。这么打下去,肯定是两败俱伤,那狗日的大罗金仙死了没事,可是这凌云前辈跟我却很是投机,想办法帮帮他才是上策,大罗金仙发起疯来,恐怕是连冥海兄都档不住。”无涯接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