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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页



至于那个被我打成太监地小子,还有他老子,应该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人了。可问题是,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死人了!他们不会再刻意的打听我,追查我。即使是偶尔听说了,现在大圈在加拿大主事的人外号五爷??他们知道“五爷”是谁?

问题就在于……我最近太红了!!

我的照片频频的出现在报纸,杂志,媒体上!

我现在走到大街上都可能会被人认出来!那么,关于我这个红透美国的“陈”的照片,出现在国内的一些媒体上的可能性。肯定很大吧!

假如,某一天,那个被我打成了太监地家伙。或者他老子,一翻某张报纸,上面有我的照片……嗯,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再一想,不对。怎么和当初打残我的那个家伙这么像?再一查……

这就大有可能了吧。

不过也有一条!如果他们知道了我没死,第一个倒霉地绝对不是我!

是叶欢!!!

当初可是叶欢弈了一具我的尸体去交差的!!现在发现了我没死,第一个承受怒火的就是叶欢了。

所以辨认是不是洪门的仇家来寻仇。很简单,就是查查叶欢最近过地好不好。

西罗是知道我的底子的,我地底子没有隐瞒过他。不过龅牙周就不知道了。我想了想,现在也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了,当场就说了出来。

“周律师,你也知道的,我是当初偷渡来加拿大,然后加入大圈的。我是在国内惹了很大的麻烦,在国内待不下去了才出来的。现在我怀疑可能是国内的仇家找上门来了。”

龅牙周看着我。似乎没太在意:“大圈里很多都是在国内犯了事偷渡出来的。不过你的仇家很厉害么?”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算是很厉害,不过也不算什么……嗯,洪门你知道吧?我在国内地时候,把洪门里面的一个老大的儿子打成了太监。”

没太大反应,龅牙周也不过就是挑了挑眉毛,然后“哦”了一声而已。

的确,如果换做从前的我,洪门这两个字绝对是可以让我高山仰止的存在了!

但是现在么……就一个字,哼!

面对美国最牛逼的黑手党家族,我都敢硬碰。

洪门是很厉害,不过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了。在华人的地方,洪门历史源远流长,香港的黑社会全部都是洪门的分支传下来的,基本上,整个洪门就可以代表了中国的黑道近代历史了!但是,那是在国内!

从绝对势力上来说,洪门恐怕比黑手党都要逊色几分。

而且,我得

罪的不是整个洪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老大而已。

洪门这种组织,其实和黑手党差不多。看似庞大,其实内部也比较松散。黑手党在美国有二十多个家族,内部山头林里,而甘比诺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而已。洪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对付一个当年如我这样的小混混,一个老大发了话,其他的老大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情而驳了同道的面子,一个江湖追杀令下来,我在国内就别想混了。我一个小人物,杀了我也不过是一件小事情,找个坑一卖,做点手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现在是谁?我是温哥华的大圈头子,控制了加拿大西海岸的走私贸易,是名副其实的一方枭雄了。

如果对手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洪门的其中一个老大发了话了,自然所有老大都卖面子帮忙,反正下个江湖追杀令么,也不废什么事。但是如果是对手是一个拥有雄厚势力的境外黑道头子……那就不同了!

这种情况下,洪门内其他的老大会愿意竖立我这么一个强敌么?而且理由只是为了一个老大的私人恩怨?

这年头,没利益的事情,谁干啊!

如果是整个洪门团结起来要干我,我自然是如临大敌。但是如果只是洪门下面的一个山头的老大要对付我……靠!谁怕谁啊!

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背景有背景。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对付我,也不敢杀我!最多就是想办法给我的生意捣乱而已!那天高奇也不过是羞辱我一翻然后放我回来!

为什么?

开玩笑,我现在这么大名气,新闻人物,社会名流……难道是白给的?谁敢杀我,就是惹祸上身!你杀个小人物,杀了埋了,谁都不知道。但是你杀一个社会名流试试!这些都是我的护身符啊。

所以,当年害的我千里逃亡九死一生的这段恩怨,现在说出来,在龅牙周看来,也不过就是一句“哦,知道了。”

如此而已。

商量了一下,最后做出的结论是:目前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国内我的老仇家了。

不过,如果要确定这点,龅牙周的意思是先查查最近叶欢过的怎么样。

随后从仓库里出来,我就立刻准备去医院看颜迪了。而就在路上,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居然是公主殿下!

“陈阳,有时间么?我想和你谈谈。”

我皱眉,这个女人,我的婚礼都结束了,她还没离开温哥华?

(这章没走多少情节,但是需要交待一些问题,算是过渡一下。)

第三部  【巅峰】  第十一章  【怨毒】

原本公主的邀请,我是本能的就想拒绝的——我自认和这个女人实在没什么共同话题,而且,我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个已婚男人,自己的妻子受伤在医院躺着,我正要去看她,这时怎么会跑去和一个著名的浪荡女人约会呢?

可是我的拒绝话还没有说出口,电话那头,公主又忽然说一句:“听说,你和我父亲之间有一个约定。”

我皱了眉皱眉,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了一下,我缓缓道:“好吧,你说个地方。”

公主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奇怪:“陈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家酒店么?就是我父亲在温哥华办的那次宴会,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我愣了一下,不过立刻道:“记得。”

我当然记得,因为那次宴会之后,我和公主一路驱车出动,两人还在车里一番销魂。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公主是一个淫乱成性的浪荡女。

“就在那家酒店的四楼,有一家叫‘英格斯’的餐厅,那家的法国菜不错,我在那里等你。”

放下电话之后,我想了想,让开车的小朱掉头。

这是温哥华的一家颇为著名的豪华酒店,刚刚经历了一场暗杀,手下人对我的安全很是紧张。所以我走进四楼的法国餐厅的时候,身后跟着锤子和小朱。此餐还有另外四个手下,他们身上都带着枪。

我们这么一帮人走进来,立刻引起了餐厅里不少宾客的侧目。

在最里面的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位上,公主正坐在那儿。她一身浅色的晚装,淡妆素裹,今天却打扮得异常素雅,娇媚的脸蛋上却很是干净,连一丝妆都没有化,颀长的脖子上,只挂着一串晶晶的水晶挂坠,一只玉手轻拖腮,眼神迷离,桌前放着一枝高脚杯里,还有小半杯红酒。看着她迷离的眼神,还有双颊上微染红晕,显然她已经喝了不少了。

远远看见我走来,公主直起身子,看着我笑了一下,带着几许不屑和嘲弄。等着我走到面前,她才开口道:“堂堂的温哥华的五爷,现在也这么胆小怕事?出门都要带着这么多保镖了?”

我淡淡一笑,只是看着她醉眼惺忪的样子,微微皱眉,坐在了她的对面,然后一招手让锤子到我身边来:“你带着人都先下去吧。”

锤子皱眉,低声道:“五哥……这几天不太平……”

我摇头。故意道:“公主殿下在这里,还担心什么安全问题?哼,索林先生的掌上明珠,出门的时候身边不可能一个保镖都不带的,只不过人家做的比较隐秘而已。”

锤子没明白我的话,但是看我坚持。而旁边小朱却听出明堂来了,拉了他一把,他只能回头带着我的几个手下去了。

“让你见笑了。”我召来旁边的侍者给我也倒了一杯红酒,然后仰脖子就喝了下去。

“浪费……”公主故意取笑道:“红酒可不是这么品的。”

我一抬眉:“我原本就不是什么雅人。”

“怎么了?身边没了保镖,心里害怕,要用喝酒来壮胆了?”公主还是在嘲弄我。

“嘿嘿!”我笑了笑,有意无意的看了看周围:“堂堂的公主殿下出行,难道身边就没有几个保镖么?只不过你父亲做得隐秘,那些跟班的都化妆了在你周围暗中保护罢了。当我不知道么?反正有你的保镖在周围,我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