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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页


难怪京城里有人传言萧季馨有三个绝活儿,一个是火器,一个是练兵,一个是带兵。
火器一绝那是全大明都知道的,萧如薰在宁夏那又高又深的城墙之下埋了两万斤火药,然后引爆,掀翻了一段好几丈长的城墙段,一举平定宁夏哱拜之乱,亲眼见过的文官武将们不约而同的用“掀翻巨城如揭纸片”来形容当时的场景,于是就有了萧如薰的火器一绝,今天,徐光启也看到了。
然后就是练兵带兵了,大家都说萧如薰的练兵带兵之能不仅仅体现在宁夏火器营的独步天下,更是体现在他统御各省份军队的时候,居然可以做到把各省军队协调好,一致行动,做到大差不差的令行禁止的程度,让各方面军队都心悦诚服,听从他的号令,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可他就是做到了,徐光启也看到了。
于是徐光启今天有幸目睹了萧如薰的三绝,这两绝都体现在了眼前这支部队的战斗之上,三千人不到,愣是将一眼望不到尽头黑压压一片北虏打得鬼哭狼嚎,愣是不敢前进一步,甚至自己还主动前进,用远少于对方的人数逼迫对方往后退。
这是如何的令行禁止?
大明军队面对北虏的时候何曾如此强势过?
就算对方有老弱妇孺,但这是一般军队可以办到的吗?
怪不得此人能让满朝堂为之破例,以武将的身份出任只有兵部尚书和侍郎衔的文官才能出任的总督之位,这可是大明自督抚制度确立以来的第一次。
此人,的确是不世出的名将,不,不是名将,是名帅!可以统御名将的大帅!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千将易得,一帅难求!
大明有此名帅,能练兵能带兵,可还有什么担心的吗?
徐光启不由得这样询问自己。
不得不说,他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他现在所做的是有意义的事情,因为他跟在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的身边,看到了这个人的所作所为,看到了他一步步往前迈进,尽管他的有些地方自己并不认同,但是这并不能消磨自己的学习之心。
此人是真的值得自己这样追随的!
徐光启忽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火枪队的射击,还有骑兵们的追击,将这些北虏逼到了绝境里面,前有猛虎后有追兵,一团乱麻之下,终于有人失去理智,选择了向前冲锋。
尽管他很快就被打死了,但是他的一声嚎叫,还是带动了很多人,于是有更多的人失去了理智,嚎叫着往火器大阵这里冲锋,尽管也很快就被打死了。
不过还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可以用尸体抵挡火枪射击的法门,于是一群人就像是遇到了什么极其幸运的事情一样,纷纷捡起死去的同族的尸体,顶在前面不要命的往前冲,火枪的效力大减,王辉当机立断,立刻下令火枪手退到后面,枪手和盾兵坚守原地,准备肉搏厮杀。
面对骑兵的冲锋镇南军都不曾退缩,更何况是这群乌合之众呢?
难民不算难民军队不算军队,就这样仅凭着求生之心而前进的人又能坚持多久呢?
用求生之心激起勇气的人不是没有恐惧,而是暂时掩盖了恐惧,这份勇气真的就无敌了吗?
至少面对镇南军这样的铁军来说,都是笑话。
一根根闪着寒光的长枪正在等待着这些人前来送死。
而就算在这个时候,手持燧发铳的燧发铳手依然不曾停止射击,他们的子弹拥有更强的杀伤力和穿透力,角度也可以更加刁钻,这些顶着同族尸体往前冲的人一样不是他们的对手。
枪声不断响起,不断有人死去,但是他们都认为只要冲过去就能活命,于是他们拿着武器扛着尸体往前冲,但是临近到了明军阵列之前的时候,却被一杆杆忽然刺出的长枪刺穿了身体,丢掉了性命。
他们或许不会想到自己是这样死去的,不过不要紧,更多的人在追随他们。
不断有人靠近大阵,不断被长枪刺死,这些人的训练程度和攻击力组织度明显不如之前冲锋的骑兵,而且当时的大阵还是圆形的没有退路的大阵。
眼下进退方便的明军更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尸体堆砌的“墙”突破盾阵,一看不好,王辉直接下令后退几步空出位置,堆满尸体之后再退几步。
骑兵们的动作不会很慢,这大股逃跑的北虏肯定已经吸引了李如松的骑兵的注意力,他们一定会追杀而来,一定尾随着追兵,只要自己这里滞缓他们的脚步,他们一个也逃不了。
萧如薰如此想着,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意。


六百三十九  愿你永远不要适应

是否有其他的北虏兵民从其他方向逃走,萧如薰还不知道,但是他也不在乎,因为萧如薰眼前这黑压压一片望不到头的北虏是休想逃走了。
从千里镜里面,萧如薰已经看到了无数的纵马的骑兵正在后面大肆追杀北虏,而这些往前跑的人却又无法冲破自己的大阵,他们的生存空间慢慢的被压缩着。
等到这些北虏彻底崩溃四散奔逃的时候,鸟铳手也不待在后面待机了,王辉一声令下,他们放下鸟铳拔出砍刀冲上前,展现了让徐光启为之咂舌的肉搏战斗力,徐光启是没想到这些鸟铳手不仅能开枪射击,还能拔刀上战场肉搏。
“鸟铳的弱点很大,一旦下雨就不能用了,所以我命令所有鸟铳手首先要是肉搏能手,肉搏过关了,才能做鸟铳手,肉搏不过关的就做枪手和盾兵吧!”
萧如薰站在徐光启的身旁,看着徐光启满目震撼的模样,心里颇为得意。
自己一年几十万两银子的投入真是的不是白投入的,这三万镇南军,真的是按照军官的标准在训练,每个人都能至少认识一百个字是萧如薰的底线,少一个就打一板子,用各种方式,萧如薰逼着镇南军的士卒识字,在军官的晋升问题上,认识的字越多,就越有优势,这也是一点。
放眼整个大明,那个将军敢说自己麾下的军兵人人识字?
萧如薰敢说,这些军兵人人识字,人人都有当军官,至少是一个伍长的能耐。
事实也是这样,当初得到准许编练镇南军的时候,萧如薰想到德国一战之后只能保持十万陆军的状况,但是德国政府硬是把这十万士兵当作十万军官在培养,二战发生之前几年,这十万士兵就成为了后来纵横欧洲无敌的德军的骨干,德军以此为基础,快速的扩充起来,一打起来秒天秒地。
打仗打的是后勤打的是钱,这是一点,打仗打的也是训练,打仗打的还是基层军官,尤其是这个时代,上万人的战斗一开,狮子吼士兵们都听不到,自己的命令最多只能用响箭用战鼓用锣来传递,手法相当有限。
若要实现战场上的顺利指挥,一线指挥官的素质就十分重要,否则连命令都听不懂都无法执行,还打什么仗?战场上个人勇武的发挥空间是很小的,那种一人一骑吓退百万雄师的全都是天方夜谭。
镇南军以后如果有机会扩充的话,这些士兵个个都是兵样子,就照着练!
大战持续了一个时辰多,这期间萧如薰一直和徐光启待在一起,没有上前参与厮杀,倒也没有那个必要,在明军骑兵和步兵会师的那一刹那,这场战斗已经告终了,胜负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大同之役顺利结束,明军大获全胜,等努尔哈赤牵着一匹很不错的草原骏马过来的时候,萧如薰的视野里已经看不到一个站着的北虏了。
入目则是尸山血海。
“这是末将在北虏大营里面发现的一匹骏马,想要献给总督。”
努尔哈赤一副忠心狗腿子的样子,浑身浴血也掩盖不住脸上的笑容,牵着一匹通体雪白只有少数部位沾染了血迹的战马前来献给萧如薰。
萧如薰喜欢白色,虽然明军军装主要颜色是红色,但是萧如薰身上披着的披风一直都是白色,原来的坐骑也是淡色而不是深色,努尔哈赤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打听到了这个消息,于是十分欣喜的过来把这匹马献给了萧如薰。
萧如薰十分欣喜的看着这匹通体雪白的草原高头大马,更惊喜的发现这家伙还没有被阉掉,虽然不知道它的前任主人是如何对待他的,但是很显然,这个前任主人也是留着相让它繁衍出下一代白色战马的想法,好让自己一直得以骑乘白色战马。
毛色如此纯粹的战马萧如薰是很久都没有见到了。
“好啊,好啊,这马是如何来的?”
萧如薰十分欣喜的摸着这战马的脑袋,努尔哈赤笑道:“从一个脑满肠肥的部落首领胯下夺来的,那厮想逃跑,被末将一刀砍了脑袋,这马就抢来了,末将见总督喜欢白色,心想总督一定喜欢这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