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玄幻奇幻 > 双子修罗王 > 第813页

第813页



        除非有一天我们能够把整个黑风岭都纳入我们的统治范围之后,那时候我们再考虑修建主城,保护我们的民众,所以现在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提升军力吧,无需再投入到防御中去。”

        肖笛其实采取的就是前世中那些游牧民族的游击战斗方式,这无疑是短时间内最快提升军事实力的方式,至于如何统治民众和发展经济,现在的他还没有精力顾及,起码也要占领黑风岭以后再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穷兵黩武也不能完全是一个贬义词,在特定的时刻还是能够发挥它的积极作用的,只是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亨利等人虽然还不是十分明白肖笛的意思,不过基于对肖笛的信任他们也没再多说话,亨利马上就带人去整理和统计去了,三天之后统计结果出来了,修罗帮现在一共有八百名全副武装的战士,五百匹战马,一万五千左右的彩晶石。

        肖笛把队伍分成了五队,磐石,飓风,光耀,暗月,陷阵,分别由他们小队的五个人来率领,这些队伍既可以单独发挥作用,也能够联合作战,能够将肖笛的感知领域的指挥能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其中纳达尔手下是两百名重装防御战士组成的磐石营,塔山是他的副手,他们的作用是挡住对方的攻势,保护身后和两侧的队友,所以他们的防御能力和盾牌护甲都很出色。

        格鲁手下是两百弓箭手组成的飓风营,塔尔是他的助手,他们的任务同样也很清晰,那就是尽可能大的给对方以打击,这一营的战士自然都是优秀的弓手。

        亨利麾下是全部的魔法师部队——光耀营,这里面既有普通的攻击类型的魔法师,也有治疗师,塔夏做他的助手。

        这里要顺便提一下,和艾泽拉斯大陆上联盟一方的圣骑士和牧师,部落一方的萨满和德鲁伊不同,在熔火之心的魔族这里,治疗职业主要是一种叫做战争祭司的职业,他们的特长是比较全面,无论攻击魔法还是治疗魔法都会,甚至还有一定的近战能力,虽然单论每个方面都不是很强,但是胜在实用,如果数量上了规模的话还是很可怕的。

        肖笛对于战阵祭司这种职业非常的欢迎,因为他现在设定的战术就是游击战,所以跑路能力和耐力体力都是非常重要的,除了亨利这种另类,一般的牧师都很难胜任,而战争祭司却可以轻松做到,所以他不惜重金招募,只是现在数量还有很大的缺口。

        然后就是肖冰手下的刺客队伍组成的暗月营,飞影做她的助手,他们的作用更多是在站前侦查以及战争中趁乱刺杀对方的中高级军官,不过和治疗队伍一样,现在这支队伍同样没有成型。

        最后就是肖笛亲自带领的两百名重装骑兵,他们无论个人实力还是装备都是全队最好的,当然任务也是最艰巨最危险,那就是冲乱敌方的阵型,给己方部队创造攻击机会,肖笛给这支部队起了一个霸气的名字——陷阵营,当然这支部队现在除了人数以外其余都还差得远。

        PS:给师弟也找了个龙套,他不会今天也暴走吧?

  第七百三十七章  最后的交易

        对于陷阵营的队长人选还发生过争执,修罗帮所有人都一致不同意肖笛来担任,毕竟他是一帮之主,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整个修罗帮也就崩溃了一大半,不过肖笛这次坚决的很,他说这种极其危险很可能是九死一生的任务,如果他不亲自带领那士气必然不高,而且说到防御和生存能力之强,除了纳达尔以外又有谁能和自己比?

        纳达尔还没来得及说话,肖笛话锋又是一转,纳达尔你防御力是有了,可是你的那点可怜的速度以及魔法白痴的属性,万一遇到对方魔法控制的话怎么办?再说了,你的重装战士们需要顶住对方的箭头攻击,任务也很艰巨,没有了你这个至强防御武者带领又怎么行?难道你想让其余的兄弟们多流血吗?

        肖笛的一番口若悬河纵横捭阖,让修罗帮所有人都是哑口无言,最后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不过大家心里也明白,如果抛开身份的话,最适合陷阵营队长的确实是肖笛,他无论实力还是头脑以及全面的属性都是修罗帮里面最强的,有他带领陷阵营整个队伍的实力起码也要再强一倍。

        当然队伍里面还有以丽雅为首的少量技术人员,她们的任务不是战斗而是炼制丹药,维护装备,附魔等等,现在修罗帮没有特别安全和固定的城堡,她们一行人也只能随队一起行动了,这样她们暂时只能是队伍行军的时候休息,队伍休整的时候工作,现阶段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离开的时候肖笛让人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不能带的如守城巨弩之类的就拆下来藏好,最后只留下了一座空城,肖笛也用这种方式向所有人表明了自己这次的破釜沉舟的决心。

        一切准备好之后,肖笛带着修罗帮全军出发了,其中飞影带着暗月一半的斥候当先探路,纳达尔的磐石营在前,格鲁的飓风营担任两翼,中间是亨利的光耀和暗月剩下的人,当然还有丽雅她们这些技术人员,而肖笛的陷阵营则是押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直奔兰德里男爵的领地而去。

        几天后进入兰德里男爵的领地之后,肖笛让队伍先驻扎下来,然后派塔夏先去通知对方,就说自己想要拜访一下兰德里男爵。

        没多久塔夏就一脸怒气的回来了,说接待他的仍然是对方的斯蒂芬森管家,他仍然说兰德里男爵不在,而且这里什么东西都没了,让塔夏回去继续等消息。

        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肖笛所料,他明白兰德里男爵恐怕就在城堡之内,只是不想见自己而已,不过肖笛此行的目的也只是买东西,对方不肯见自己也就算了,这样将来再见面的时候正好也不用欠对方人情了。

        你们不是看不起我们修罗帮么?今天你可以对我们置之不理,那就别怪日后我们让你高攀不起。

        肖笛亲自去见了斯蒂芬森,这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人,一身的奢侈服饰但是却毫无品味,实力更是低微,甚至都不是白银武者,见到肖笛之后他的胖脸上勉强挤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然后虚伪的说道:“啊,这不是修罗帮的肖笛帮主嘛,原来您也亲自来了,不过真是不好意思,不是我不愿意帮你们忙,实在是我们这里的货物也很是紧张啊。”

        肖笛闻言不仅没有丝毫生气,相反微笑道:“斯蒂芬森大管家,不要紧,我明白你们的难处,能否借一步说话?”

        来到旁边一个角落之后,肖笛使了个眼色,亨利马上把一个小袋子塞到了斯蒂芬森手里:“老哥,我知道你们生活清苦,这一年来多蒙你们照顾,这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请务必收下。”

        斯蒂芬森天天就是和钱打交道,对这方面极为敏感,他接过袋子轻轻一抖马上就明白里面起码也有一百颗彩晶石——这几乎已经是他一年的薪水了,市井小人的脸那绝对是说变就变,他瞬间脸上的笑容就变得热烈而亲切,推辞着把钱袋子又递了回来,但是手却紧紧的握着。

        “哎呀,哎呀,这,这怎么好意思呢,亨利大人,小人做的都是分内事而已,怎么好意思受你们的大礼呢?再说了,我们这里人手可不少,一旦传出去的话小人的饭碗可就不保了啊。”

        亨利笑得更开心了,一把就把对方的手连袋子一起推回到了他的袋子里面:“老哥,这只是一点小意思而已,聊表我们修罗帮的谢意罢了,这些都是给老哥你的,至于其余兄弟们的自然还有,绝对不会让老哥你为难的,不过我们修罗帮现在确实很需要那些装备,还麻烦老哥多多通融。”

        说完亨利又递过来一个钱袋子,斯蒂芬森一摸不由一惊,原来和之前那个竟然一模一样,这样的大手笔让他实在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来修罗帮还真是财主,之前针对他们的对策实在是太英明了。

        而且斯蒂芬森大人心中还有着自己的小九九,这个钱袋既然是让他去分给手下们,那他自己不先拿上个一半的话也未免太不好意思了,这一下子就是一百五十个彩晶石,超过自己一年的收入了,这简直是想不笑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