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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血色獠牙



        小姑娘千恩万谢的走了。食客们啧啧称赞,薛绍一笑置之。喝完了一碗热乎乎的羊骨老汤,薛绍结了帐骑马走人。

        出了马肆离开西市转道延康坊,薛绍骑着马正准备加速,远远看到四个青壮男子鬼鬼祟祟的小跑前行,一边交头结耳。

        在特战行业混了那么多年,薛绍的“危机意识”远比一般人强了百倍,扫一眼便可知道,这四个青壮男子没打算去干好事。

        原本薛绍并不想多管闲事,但他马上发现四个男子前方不远处,有一个瘦小的小姑娘在仓皇的逃跑,一路掉下了两个馒头,怀里抱着一个琵琶。

        薛绍不由得眉宇一沉,这四个壮汉在追那个弹琵琶的小姑娘?!

        可怜那小姑娘哪里跑得过四个青壮的男子,三两步就被追上了。

        “钱!拿来!!”其中一个壮汉沉声怒吼并动手去抢。

        小姑娘吓得呜呜直哭,“别抢、别抢,这是我娘要吃的馒头!”

        哭求无用,四个大汉不由分说的瓣开小姑娘的手将钱抢了个干净,琵琶掉到了地上,馒头也滚落了一地。

        小姑娘无助的哭泣,爬到地上去捡馒头。

        “兄弟们,这小丫头虽然瘦小但生得眉清目秀的,应该尚未破瓜啊!”其中一个男子嘿嘿一笑,众人会意,像拎一只小鸡一样倒拖着小姑娘,往里坊间的胡同旮旯阴暗角落而去。

        薛绍策马跑过来跟着拐进了那个小旮旯,沉喝一声:“住手!”

        四个壮汉被吓了一弹齐齐扭头一看,见到一个锦衣贵公子骑着高头大马。

        看那身板体型定然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之人,四个壮汉顿时放下了心来,各自吁了一口气。

        小姑娘当场大哭起来,“神仙哥哥,他们糟蹋了馒头,我娘要被饿死了!”

        薛绍不由得心中略微一疼,眼看着就要被这四个畜生凌辱了,却还惦记着馒头!

        “兄弟们,肥羊撞刀口了!”当中一个络腮胡子的壮汉盯着薛绍和他的马匹,眼冒精光,“这可是上好的突厥三花马,牵到马肆去至少能卖五十贯!”

        络腮胡子显然是他们的首领,这话一说出来,其他三人一并扔了小姑娘,腰间一摸手上都拽起了斧头刀子,前后左右的将薛绍包围了起来,“下马,饶你不死!”

        “马给你们,放过这个小姑娘。”薛绍不急不忙的下了马,小姑娘急忙跑到薛绍身边藏着,浑身发抖。

        看到薛绍这么识相,四个男子更加有恃无恐。

        薛绍对小姑娘道:“你快走吧!”

        “神仙哥哥,我怕……他们是坏人,他们要拿斧子伤你!”小姑娘怯怯的小声道。

        “不怕。他们不会伤我的。”薛绍拍了拍她的肩膀,对那四人道,“你们无非是求财。我说话算数,马给你们,卖了钱去平康坊任凭挥霍,那里多的是风情万种的女人等着伺候你们。你们就不要再为难这个小姑娘了。”

        “好!看你如此上道,我们放这小娘们走!”络腮胡子沉吼一声,“还不滚!”

        小姑娘吓得浑身直筛糠。

        薛绍连劝带推,“快走、快走!千万不要回头!”

        小姑娘犹豫又惊怕的跑出了弄堂小旮旯,捡起之前掉落的琵琶,又捡了几个沾了泥土水浆的馒头,回头担心又害怕的看着薛绍,泪雨婆娑可怜巴巴的撇着小嘴儿。

        “再不走,我可生气了!”薛绍大喝了一声。

        小姑娘这才心惊胆战的急忙奔去。

        “好了,小娘们儿已经滚了。”络腮胡子扬着一把自行打造的尺许长刀指着薛绍的鼻尖,“把你身上的钱货通通交出来!”

        “我需要考虑一下。”薛绍云淡风清的应了一句,环顾一眼,地处僻静四下无人。

        小姑娘渐渐跑远。

        很好,这样就不会吓到她了!

        “少废话!我等兄弟身上背负着十几条人命,不愁多你一条!”络腮胡子沉声厉喝,一扬刀,其他三人就准备上前。

        薛绍猛然双眼一眯,眼中精光绽闪!

        瞬间,四个男人同时感觉到周身一寒,空气都似乎变得压抑与阴沉了几分。

        薛绍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惊人的煞气,只有杀过人、舔过血、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身上才会有那种恐怖气息,让眼前这四个横行市井的流氓打从心眼里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彻骨恐惧!

        “我考虑清楚了。”薛绍的声音平静而冷酷,仿佛不带一丝感情,“你们几个,还是死了的好。”

        “混帐!”四个流氓惊吼。

        话音未落,薛绍出手了。

        擒贼擒王,首先其冲的是那个拿刀指着薛绍的络腮胡子。手起掌落,络腮胡子根本反应不过来被薛绍切中手腕,咔嚓一声脆响手腕骨碎刀子脱手。

        薛绍一把接住刀子,快如闪电的反手对着络腮胡子因惊诧而张大的嘴里,猛然一戳!

        直入没柄,从脑后穿出!

        电光火石,前后一秒钟,络腮胡子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轰然倒塌在地。

        “啊!!”剩下的三个流氓惊呼一声,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刀斧并起朝薛绍砍来。

        薛绍反身一个鞭腿,后发而先至的踢中了一个流氓的脖颈,咔嚓嚓的碎响如同折断了干蔗一般,那个流氓猛然栽倒在地一头撞上了青石地板,头胪破裂脑浆迸出!

        同样,不到一秒钟。

        剩下的两人当场傻了眼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只在本能的驱使下挥动刀斧来砍薛绍。

        薛绍一闪身躲过一斧,错身的一瞬间左肘肘尖对着那人的太阳穴一个怒冲撞击,那人闷哼一声躺地就开始猛烈抽搐。几乎是在出肘的同一瞬间,薛绍右手化掌切中了最后一人的喉尖,他当场倒地与先前那人脸对着脸的躺在了一起。

        很快,这二人一同狂翻白眼嘴里喷起了白沫,如同遭受了高压电击一样在猛烈的抽搐,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多年的军旅与佣兵生涯让薛绍养成了一个习惯,一但出手,就绝对不让敌人还有机会爬起来对着他的后背开枪。

        重重喘了一口粗气,薛绍有点气血翻涌的感觉手也在轻微的发抖。纵然是心境不会因为这种层度的格斗和杀戮而发生太多变化,但这副身体显然还需要时间来适应。

        站在四具尸体的中间,看着它们慢慢归于宁静,“血狼”再一次嗅到鲜血的味道,感受到敌人生命的剥离,心中泛起那股熟悉而残酷的杀戮快意。
        他微微眯着眼睛,舌头在牙唇之间滑动了一圈,如同扑食得手了的饿狼在舔舐带血的獠牙,啐了一口吐在了络腮胡子的脸上。

        那张脸因为极度的惊恐而表情扭曲眼睛瞪得很巨大,嘴里插着一个刀柄,刀身切碎了他的牙床碎落几颗牙齿,落在的鲜血汩汩的嘴里。

        这样的人渣,死了也应该被唾弃。

        呼吸渐渐平稳,表情渐渐沉寂,薛绍眯起的眼睛渐渐恢复正常,脸上泛起了诡异而冷厉的微笑。

        像一个艺术家欣赏自己刚刚完成的作品一样,他睛静静的扫视了四具尸体一眼,骑上马整了整衣冠,从容缓步的走出了胡同旮旯。

        “身手,真的是弱了不少。”

        沿着小姑娘留下的脚印,薛绍找到了一座桥边,听到桥下传出嘤嘤的哭声。

        “娘,你醒醒啊!醒来吃馒头了!”

        “娘,你快醒一醒,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薛绍下了马,从河岸边跳进桥下的桥洞。看到小姑娘正趴在一个衣衫破蔽的妇人身上号淘大哭。桥洞里铺着一丛乱草与破衣败絮,有几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缺碗烂盆,除此之外,只剩一个破旧的琵琶。

        薛绍蹲到小姑娘身边,看了一眼那个妇人,面色黑灰眼眶深陷,嘴唇紧闭瘦得皮包骨头。薛绍探了一下她的脖颈,体温略存,但是已经没了脉膊。

        “你娘已经去了。”

        “我不要!……娘啊,不要丢下我!!”小姑娘摇着她娘的尸体放声的哭号,手忙脚乱的撕去了弄脏的馒头皮儿,扯了一块带馅的馒头,用力要掰开那妇人的嘴,要往她嘴里塞。

        “娘,你吃馒头,吃馒头!”

        “吃饱了,我们好回家”

        “……呜呜,娘!!”

        薛绍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你家住何方,还有什么亲人?”

        “我家在岳州,我就只有我娘这一个亲人了,呜呜!”

        岳州,如今的岳阳洞庭湖一带。

        这对孤儿寡母,还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薛绍轻叹了一声,静静的站在一旁不说话。小姑娘扑在妇人的身体上,哭了个天昏地暗,几乎晕厥。

        薛绍待她发泄得差不多了,依旧蹲下来柔声道:“跟我走吧,以后就留在我的府里生活。”

        小姑娘惊讶的看向薛绍,怯怯的道:“那我娘呢?”

        “亡人为大,入土为安。我会叫人来收殓她,备上棺裹好生安葬。”

        “给神仙哥哥磕头!”小姑娘又大哭起来,膝盖在地上一挫一拧,转身就给薛绍拼命的磕头,砰砰作响。

        “好了,不必如此。”薛绍道,“正好我府里有个丫环孤身一人,你去和她做个伴也好。”

        “给神仙哥哥磕头!”小女孩儿仿佛别的话都不会说了,呜呜的哭泣磕头。

        “好了别磕了,额头都要流血了。”薛绍一把按住她,摇头笑了一笑,“你在此守着你娘的尸身稍等片刻,我去叫人来帮忙,安顿棺裹盛殓你的母亲。”

        “……给神仙哥哥磕头!”

        薛绍骑马重返西市跑到虞红叶的邸店,刚好她在这里。将事情一交待,虞红叶二话不说亲自带着六七个身强体壮的伙计,推了车儿来到桥边,另有两人分头去买来了棺材。

        人多力量大,妇人的尸身很快就被盛殓了起来,拖到了青龙坊的一户道观里操办丧事。

        大唐崇道,李家尊奉老子为先祖。人死了能到道观里操办一场丧事,在外人看来那死去的流浪妇人真是积了福祉了。

        至于那四个伏诛之人,想必也是在官府的辑捕名册之内,就让官府慢慢去料理好了,薛绍根本没怎么放在心上。

        丧事安排妥当之时,天色已然渐黑。虞红叶一直车前马后尽心尽力的帮忙操持,这时也有些累了,坐在了灵堂外的屋檐坐廊上揉了揉腿。

        “辛苦你了,虞姑娘。”薛绍走过来,微笑道,“今天真是多亏有你伸出援手,你真是能干又善良。”

        “别夸我。商人唯利是图,我也是为了赚些辛苦钱。”虞红叶嫣然一笑道,“想不到,堂堂的蓝田公子还这般的悲天悯人侠骨心肠,倒让红叶开了一回眼界。”

        “换句话说,你以前一直觉得我是个十足的恶棍?”

        “红叶不敢!”

        薛绍笑了起来,“我敢断言,但凡那人嘴里说‘不敢’的时候,心里其实就是在那样想。”

        虞红叶抿然而笑,话锋一转,“你真打算将那小姑娘收进府里?”

        “嗯,让她给月奴做个伴挡。”

        “据我所知,蓝田公子府里一向是美女如云风月无边,奈何如今只剩了一个月奴?”虞红叶问道。

        薛绍呵呵的一笑,诡密的扬了一下眉梢,“我说实话,你敢听吗?”

        “有何不敢?”虞红叶挺好奇。

        薛绍神秘的笑道:“原因就是,我好像和你有了一个共同的爱好。”

        虞红叶更加好奇,“什么爱好?”

        “男人。英俊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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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日  独家买卖

        两日后,晴。

        薛府的下人已经从蓝田迁了过来,府里多了厨子、马夫、杂役和洗衣烧水的老妈子等六七个人。

        晨炼过后吃罢了早饭,薛绍坐在主宅的书房里看一本《永徽律疏》,这是辅佐了两代天子的大唐名相长孙无忌编撰的一本律法著作,正是如今大唐刑律诉讼的法律依据,后世也称之为《唐律疏议》。

        现如今只要有官府有断狱的地方就有一本《永徽律疏》,也有许多书生仕人专精钻研这本律法书籍以备应试科举之一的“明法科”,将来可以从事法律工作,譬如大理寺、刑部、县衙法曹的官员。

        薛绍看这本律法书籍,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现在的“行为法则”,以便更能适应现今的生活环境。大唐的律法,说白了就是全力维护统治阶级与特权阶级的封建法典。比如说,男主人杀了家里的小妾,最多流放个几年,甚至缴纳一点罚金就可以免罪;而家里的丫环或是小妾要是敢打骂了主人,只要主人告发,轻则流放重则绞首;官员犯罪,可以用官职功劳来抵罪;奴婢犯罪,罪加一等!

        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生存法则。唯一相同的是,没有哪里有着真正的公平可言。

        薛绍每天都会花一点时间来看书,除了增加对这个时代的认识、更好的适应环境,另一个用意就是煅炼“速记”。

        以前在特种部队时,速记也是一门必修功课。一张a4的纸上写满了前言不搭后语的杂乱字句或者是理科数据,需得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全部背颂下来。另有快速心算,也是同样必修的课程。这样能够训练出特战队员敏锐的观察能力与分析判断能力,如果是执行潜伏或者窃取情报的任务,这两项能力就更能彰显作用了。

        人们印象中的特种兵就像是肌肉长到了脑子里的怪兽,除了能打就是能打。其实,敏锐的思维和发达的大脑才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

        如果二者同样练到了出类拔萃,那就是薛绍的前世代号――“血狼”这种级别的“兵王之王”了。

        今天的进展还算不错,薛绍已经差不多背下了三卷《永徽律疏》。大脑需要休息不可一下操之过急,正当掩卷之时,月奴在门外道:“公子,月奴回来了。”

        “进来。”

        月奴推门而入,身后跟着那个小姑娘,进门就跪,“给神仙哥哥磕头!”

        “起来吧,不必多礼。”薛绍道,“月奴,丧事已然料理妥当了吗?”

        “回公子话,她母亲已然入土为安,一切都料理妥当了。”月奴答道。

        薛绍点了点头,“小姑娘,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月奴连忙抚着她的背,柔声道:“快告诉公子,你姓什名谁,都会些什么?”

        看得出来,月奴倒是挺喜欢这个新来的伴档小姑娘。

        “回公子话……”小姑娘学着月奴的腔调,搓着衣角小心翼翼的道,“我、我没有大名,我娘叫我幺儿,我除了弹琵琶,什么也不会!”

        “妖儿?”薛绍不禁笑了一笑。

        “幺”同妖音。“幺儿”,是荆楚一带对家中排行最小的儿女的昵称。别地方的人一般都会听成“妖儿”。

        “原来是一只小妖怪!”月奴摸着妖儿的脑袋笑。

        薛绍微然一笑,“你会吃饭吗?”

        “会、我会!……”小姑娘有点紧张的连连点头。

        薛绍呵呵的笑,“我这样的土豪,就是家里的粮食多的吃不完。你来帮个忙吧!”

        月奴噗哧就笑了,“好了,公子收下你了。快谢恩。”

        “给神仙哥哥磕头!”

        月奴笑道:“妖儿姑娘,你为何要叫公子神仙哥哥?”

        “因为公子长得像画儿上的神仙一样好看,大慈大悲好心肠!”妖儿一本正经的答道。

        月奴笑得更乐了。

        “好了妖儿,起来吧,别有事没事的就磕头。丧事操办下来,你定然困累之极了。”薛绍微笑道,“月奴,带她去梳洗更衣吃顿好饭,然后让她休息。以后就让她和你搭伴了。”

        “谢谢公子!”月奴倒是高兴,“妖儿,我们走吧!”

        “谢谢神仙哥哥!”

        “对了,公子!”月奴临走时又道,“虞红叶方才也与我们一同来了,正在正堂之上和陈管家商议一些事情。她说,有事想要求见公子。”

        “知道了。”薛绍心说,正好我也有事要找她。

        稍后薛绍下了楼来到前宅正堂,虞红叶和陈兴华刚刚谈完了事情,原来是将买卖契约给签好了,新宅的宅契也已经办好。这两个人都算是理财专家,办事效率还挺高的。

        “虞姑娘找我有事?”薛绍收下了契约书,问道。

        “红叶是专程来向薛公子道谢的。”虞红叶满面笑容的拱手道,“承蒙关照,促成了红叶做成这一笔大生意。”

        “只是可惜了,没有你预想之中的赚得多。”薛绍呵呵的笑道,“半价抛售,心疼了吧?”

        “实话实说,没有。”虞红叶樱嘴儿一抿,巧俏的笑道,“原本我就是打算提个高价,再被公子砍到这个价钱出售的。红叶向来只赚良心钱,从未想过一夜暴富。”

        “你倒是实诚。”薛绍道,“就不怕我现在毁约,或是背底里骂你奸商?”

        “薛公子高风亮节不与下人争利,绝不会这样做的。”虞红叶笑道,“若非如此,红叶蔫敢实话实说?”

        “你别说,我还真的在乎。”薛绍撇了撇嘴,苦笑一声道,“日前在西市的马肆里逛了一圈,我发现,原来我是真穷。”

        “薛公子莫要说笑。”虞红叶道,“久闻蓝田公子大名,出门不带钱归家千万贯,你也会缺钱?”

        “那种钱无异于卖笑卖身,我不想再赚了。”薛绍摇了摇头,“其实我的家底并不厚实。十年前我们一家还在流放之地苦苦挣扎,等到父母双亡我们几兄弟才和二老的灵柩一起被朝廷召回来。所谓皇亲国戚,早已是徒有虚名。近年皇上顾念旧情给了我们一些封赏,日子才好过了一些。”

        “原来,个中还有这样的隐情……”虞红叶异讶的点了点头。在如今这样的一个时代里,皇家贵族们的事情,不是她这种升斗小米所能了解到的。

        薛绍淡然的笑了一笑,“如你所知,现在我虽然有点名气,但都是轻浮虚名。以我的身份和家底在蓝田县来说兴许还算个人物,但要是到了长安京城里,就真的不算什么了。这里寸土寸金、遍地达官显贵。我一个徒有虚名的皇亲国戚、检校七品的芝麻太官令,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人,连一匹大宛马都不敢去问津。”

        虞红叶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智光流转略微一亮,“薛公子是想发财赚钱?”

        “说得具体一点,我想经商。”

        虞红叶惊讶的挑了一下柳眉,“薛公子莫要说笑。你堂堂的天潢贵胄、朝廷命官,岂能经商?岂不令天下人耻笑!”

        “天下人没那么闲,整天耻笑这个,耻笑那个的。”薛绍笑眯眯的道,“我是不方便亲自出面经商,但不是还有你么?”

        虞红叶略微一惊,“薛公子是想提携红叶发财?”

        “应该说是,合作双赢,一起发财!”薛绍道。

        虞红叶还真是有点喜出望外了。

        哪朝哪代发了大财的商人,是离开了当官的?虽然“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阶层摆在那里,商人的社会地位向来不高。但是钱,却是一个好东西。就连皇帝,也不能离开了钱!

        由此,官商勾结这样的事情,历来就是屡见不鲜。

        不过,虞红叶惊喜归惊喜,却没有得意忘形,她按捺住心绪,冷静的道:“薛公子或许还不知道,红叶资历尚浅家底微薄,只是接掌了先父留下的一家破敝砥店,带着一群难兄难弟做了牙人,一天到晚的跑腿伺候人从中赚些辛苦钱。长安之地,像我家这样的邸店至少有三百家。红叶的小店子,顶多只能算是中流一类。”

        “你是想问,我为何选中你?”薛绍笑道。

        “是的。”虞红叶看着薛绍,眼神深深,似有一丝奇异的神采。

        薛绍呵呵的笑,“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嘛!”

        虞红叶想起了两天前薛绍说的那个让她寒毛竖了半天的冷笑话,噗哧一下就笑了。

        “好吧,薛公子打算,如何合作?”虞红叶忍住笑,问道。

        “很简单,我出谋划策你负责经营,我们一同出资垫作本钱,然后制造一批世人从未见过的新物什。”薛绍神秘的一笑,“做独家的买卖,赚最大的钱!”

        “何样新物什?”虞红叶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这天底下,没有比“独行”垄断更赚钱的买卖了,比如说大唐官府专卖的盐铁,比如说21世纪的移动通讯行业。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薛绍卖起了关子,我也还需要时间来琢磨嘛!

        “好,红叶静候佳音!”虞红叶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只是不知,该要多少本钱?”

        “多多益善。”

        “那红叶尽快将蓝田的宅子出手。”虞红叶嫣然一笑,“多谢薛公子照顾成全。红叶这一次,还是能够赚上一笔的。”

        “这是你应得的。”薛绍呵呵的笑,“你很聪明又很努力,发财是应该的。”

        “承公子吉言,红叶三生有幸!”

        稍后虞红叶拜辞而走,老管家陈兴华上了前来对薛绍道:“公子,这虞红叶机敏过人、精明强干,老朽做了三十年的帐房,未有见过有谁把账算得像她那样清楚明白又迅速精准的,真是个奇女子!”

        “所以,千万不要小了看女人。”薛绍似笑非笑的道,我就从来不小看女人。上了战场,我眼里只有生死与敌我,从来就没有性别和年龄这样的概念。或许是习惯了这样的思维,生活当中我也从来不会小看女人。

        尤其是两种女人绝对不能小看,一种是敢上酒桌的。有些女人体内有一种特殊的化学酶能够迅速的分解酒精,喝酒如喝水,那是天生的酒神;还有一种是敢上战场的,有一种女魔头杀人如麻比男人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在曾经在一场战斗当中,亲手狙击了309个纳粹匪徒的女神枪手,帕夫利琴科!

        商场如战场。

        虞红叶这么年轻就带着一群男人,在号称天下第一集市的西市混饭吃了,还能从我薛某人的手上把钱赚走――她能是等闲之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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