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对这样大度的客人非常感激,一边跟警察详细说起,自己是怎么怎么找的这个男人做的装修。
一边叫着撞天屈,自己也是通过路边小广告找的装修师傅,哪知道,竟然会是网通!
人群中,那个背着包包的男子左手扶着一个喝醉酒的高挑女孩,拦了一辆出租车。
女孩早已喝醉,迷迷糊糊的叫着:“锋哥,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还要回学校呢。”
不少路人纷纷报以超级鄙视和嫉妒,目光一直注视到出租车的尾灯消失在尽头,心里头一直默默的骂着捡醉鸡的狗日的。
回到复兴路的别墅已经晚上十一点,这个点估计七世祖那小子还在喝花酒泡妞。
日不落帝国的管家见到金锋带女人回来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却是不敢多说什么。
抱着黄薇静进屋往床上重重一丢,扯着天鹅绒被往黄薇静身上一盖,金锋便自再也不管她了。
办公桌前几盏灯开到最亮,金锋一脸肃重,先从包包里取出那两幅条幅。
一幅完好无损,略摸整理一下便自恢复如新。
另一幅,就看到金锋很是心痛了。
被碎了的玻璃伤了不少字体,又被装修的两口子踩了好几脚,满身都是黑泥和污垢。
好在大部分都是完好的,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金锋立刻从包包里取出工具来对条幅进行修复处理。
这个难度比起修复《叔父贴》容易了不少,一些污垢和黑泥在水洗以后很快消散。
碎的残的掉片的很快被金锋修复完毕。
两个条幅静静的平躺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默默的向金锋展示着曾经的落寞和辉煌。
两幅条幅都不大,就跟过年贴的小春联宽度长度都差不离。
一幅写着“大海云将起。”
另一幅则写着“幽林鸟自归。”
十个字大开大合,气势雄浑,清俊超逸,绝世独立。
短短的十个字之间既能看见云霞意气,又能得见博大襟怀。
静静的看着两个条幅,金锋心头莫名的刺痛。
眼睛落在第二个条幅的下角处,落款人三个字如针一般刺入自己的双瞳深处。
皇二子!
袁克文!
袁克文或许很少有人知道,但他老爹可是大名鼎鼎。
坐了八十三天皇帝的袁世凯。
袁克文就是袁世凯的二儿子。
当年袁世凯不过二十来岁就在高笠国一战成名,继而峥嵘展露。
当时东瀛对高笠虎视眈眈很久,意图搞事将东瀛彻底占有。
那时候的高笠可是满清最后一个附属国,当时的袁世凯就在高笠做一个小官。
就是他挫败了东瀛狗的阴谋,正面跟东瀛狗干了几仗,大获全胜。
不但保住了满清最后一个附属国,还让东瀛狗们见识到了袁世凯的实力,后面也对袁世凯客客气气的。
说起附属国来,满清应该算是最多的,前前后后一共有十九个附属国。
周边那些地区基本都是满清的附属国,最出名的当属流球和高笠。
这些附属国那真的是没什么尊严的。
比如说高笠,名字都是朱元璋给取的,驻军啊外交啊那什么都更不用说了。
在明朝时候,高笠其实就是明朝的一个家奴。
高笠能给大明的无非就是女人。
不过高笠那边也挺聪明的,选的女人都是些歪瓜裂枣的,导致朱棣破口大骂当时的高笠首发
“去年你这里将去的女子,胖的胖,麻的麻,矮的矮,都不甚好!”
没法子,那就只有重新再选过。
到了万历那会,东瀛狗跟高笠大战,这边大明虽然文官天天吵东厂西厂天天斗,不过依然出兵高笠,兵分三路打得东瀛狗望风而逃。
还真别说,当时万历帝虽然躲在后宫天天炼丹玩,对于这种事还是挺有骨气的。
开什么玩笑,一个躲在后宫几十年不上朝却能把整个大名玩于掌心之内的皇帝,你以为人是傻子。
高笠史书上记载的是,天兵!
也就是大明的军队,叫天兵!
大明天兵前前后后在高笠跟东瀛狗打了七年。
0297 见字如面好久不见
最著名的自然是号称十六世纪世界最大海战露梁海战,一举干掉东瀛狗一万三千多只。
直接把丰臣秀吉那老狗都给郁闷死在了高笠。
这一战打出了整整两百多三百年的半岛和平,丰臣秀吉挂了以后,东瀛狗那边进入德川家族的幕府时代。
直到东瀛狗明治维新变法之后,才开始崛起。
所以对于大明王朝来说,高笠那是相当相当的尊敬和臣服。
皇太极征伐高笠的时候,崇祯国内已经烂成一锅粥了,依然派了二十万大军去增援高笠。
别看崇祯吊死了,但他在高笠可是当做神一样的来供奉。
后来虽然高笠臣服了满清,却是依然沿用崇祯的年号。号称千古一帝的康熙却是屁都没放一个。
进入十九世纪末期,满清政府自身都难保,高笠那边被东瀛狗打得太凶,没法子在1897年的时候彻底脱离了满清这个宗主国。
还有在前几年的时候,也就是1879年那一年,自古以来就是神州领土的流球,也被东瀛狗给占了。
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
但,那时候真的没法子。
李鸿章一把老骨头怎么能撑得即将要倒塌的摩天大厦。
袁世凯在高笠混得风生水起,袁克文就是出生在高笠,打小就聪明,非常得宠。
袁世凯因为在高笠展露峥嵘,一路青云,做到了大总统。
但袁克文却是个奇葩。
除了爱昆曲,就是爱女人!
这一点,七世祖包家鹏其实跟袁克文很像。
当时有民国四大公子的称号,袁克文位列首位,其他的是溥侗,张学良以及张伯驹。
张学良不用说,败家子一个。
张伯驹也不用说,手里头的镇国之宝无数,到了老了全都捐给故宫,名垂青史的大家。
溥侗,溥仪的族弟。
袁克文排第一,那是极有风骨的。
袁世凯做皇帝那会,袁克文坚决反对,还做了一首诗讽刺自己老爹,气得袁世凯把他禁足北海大半年。
袁世凯做了皇帝,皇长子袁克定想做太子,跟袁克文谈了一次,也是被袁克文给骂惨了的。
袁世凯死的时候,袁克文不奔丧,反而混迹梨园,先把曲唱了再说。
也算是奇葩了。
袁克文到了魔都,入了帮会,直接就是大字辈的最高辈分。
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这些都是袁克文的徒弟徒孙。
袁世凯死了之后,袁克文分到了十万大洋没多少时候就用光,凡是有人需要的时候,从不二话,一个字。
帮!
当初还拉着梅兰芳上台义演,为当时的风灾捐款。
风流倜傥仗义疏财,也就意味着坐吃山空。
该卖的卖光,该典当的典当干净,到最后袁克文也没什么好卖的,自己唯一的长处就是写字。
那就卖字。
当时二皇子的身份,有人求字那肯定是别有所图,但袁世凯死后,袁克文的字依然能卖得出去,那就是真正的写得好。
没钱喝花酒了,就卖字。
没钱捐款了,就卖字。
没钱替青楼女子赎身了,也卖字。
风骨如此,确实百年罕见。
袁克文写字基本不铺桌面,叫两个人一人一头逮着两头,绷直了以后,挥毫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