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都市言情 > 捡漏金锋曾子墨 > 第2610页

第2610页



        双龙福寿字款识,那是慈禧六十大寿时候专门为她设计的。

        比如那一年天粤省铸币厂就发行了一批双龙福寿款的光绪元宝的一两银币。

        正面是蝙蝠,背面是寿字,象征着福寿双全。

        那种银币现存的就两枚,属于无价之宝。

        当听说这就是传说中慈禧最爱的金刚降魔杵的时候,张思龙傻乎乎的傻笑着,眼睛却是一秒都不离开那柄降魔杵。

        降魔杵最先是天竺阿三们的武器,后来逐渐演变为雪域高原佛教的专属法器。

        他的下部是尖尖的金刚杵,上半截则是三棱杵。

        三棱杵的手柄处加上了佛教的佛头形象。一个是大笑的,一个是怒目金刚,还有一个是怒骂的形象。

        无论是翡翠还是和田玉,上了一尺的,那都是大件货色。

        一尺长的果绿翡翠金刚杵,无论是放在满清还是现代,也都是极为震撼的珍宝。

        更何况这件珍宝还是曾经晚清四大名臣的张之洞所献的宝物。

        张之洞的长相据说是尖嘴猴腮很难看,但却是能跻身晚清四大支柱,他的本事自不用说。

        汉阳铁厂、汉阳兵工厂还有现在的天楚大学,这些都是他在任期间创办的。

        汉阳造则撑起了神州半个多世纪的一片天。

        这件罕见巨型的降魔棒是张之洞寻得献给慈禧的。那一年慈禧刚好六十大寿,举国欢庆,无数官员变着法的用尽一切手段讨好老佛爷。

        而张之洞则另辟蹊径,从慈禧晚上失眠爱做噩梦入手。

        本身慈禧就信佛,金刚降魔杵又来自雪域高原佛门,加上张之洞的嘴皮子着实了得,慈禧在把降魔杵放在枕头下试用了一晚之后,立刻爱上了这个辟邪驱魔的圣器。

        直到死,慈禧都舍不得,也把他带进了棺材。

        在慈禧六十大寿那年,张之洞献了金刚降魔杵,而袁世凯则献了一个檀香木的马桶。

        那只马桶有多奢侈?现在就在故宫里边搁着。只是没对外展出。

        孙殿英猖了慈禧墓,这件翡翠做的金刚降魔杵也下落不明。清宫档案和爱月轩笔记里中也没有关于降魔杵的介绍。

        一直以来,人们对这件降魔杵有过无数猜测,但却是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现在,总算是见着了实物。

        也解开了好几个的谜团。

        当金锋将这个翡翠金刚杵跟宋夫人的十七件套翡翠摆在一块的时候,神州历史上最爱翡翠的人也在这一刻奇迹般的聚在了一起。

        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早有了注定。

        只是,这些都是曾经在神州故土的东西,现在却是在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的地下堡垒中。

        多少唏嘘多少感慨,尽化云烟。

        接过那把象牙柄的手枪看了看上面刻着的两个字,金锋嘴角翘起将枪收了起来。

        这把枪有点名堂,东瀛狗投降的胜利之枪。同样意义非凡。

        一一将这些东西收好,结束了这一场同样是胜利的寻宝之旅。

        这当口,张思龙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从床底下拖出了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爱马仕的皮箱。

        里面装着一本圣经和几根金条。

        圣经跟张思龙不对付,看也不看直接扔到一边,金子那是张思龙的最爱,貌似那爱马仕的皮箱也不错,现在都是古董皮箱都属于超级限量版的。

        也就在这时候,金锋偏过头看了看那圣经,抄起来看了看又要把她丢掉。

        但随后,金锋将这本圣经随手揣进包里。

        大清扫结束,再没发现其他东西,张思龙抱着一大包的貂皮大衣、帽子、围巾献宝似的呈送给林乔乔。

        这小子对林乔乔一见倾心,这几天魂不守舍,一颗心全在林乔乔身上。

        地库里的大衣帽子围巾那都是上世纪的奢饰品。放在现在也毫不过时,一件就是好几十万软妹纸,妥妥的撩妹神器。

        可林乔乔却是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淡淡说了一句:“我不穿别人穿过的东西。”

        冰冷无情的一句话就将张思龙打得独自在凄风苦雪中独自唱着一剪梅。

        然而这还算最打击人的。

        金锋最后收尾出来,将一条金黄色的紫貂围脖扔给林乔乔。林乔乔顿时眼睛放光,抱着金锋就亲了一口,嘴里甜甜的叫着谢谢哥。

        丝毫不在乎任何忌讳就把围脖围上,激动的在原地跳着。

        张思龙歪着脑地低低说道:“乔乔,你不是说你不穿别人穿过的东西吗?”

        戴上围脖的林乔乔更显绝佳的容貌,配着发蓝的墨镜,稚嫩晰白的脸蛋,如腊梅一般气质高贵得一塌糊涂。

  2515  八面出锋

        张思龙看着林乔乔腿都是软的,语气柔和得不像话,恨不得将林乔乔抱在怀里宠她一辈子,爱她一辈子。

        “对啊!我不穿别人的啊。”

        “我哥的除外啊。”

        张思龙胸口堵得难受强装欢笑:“那围脖金总没戴过。”

        “我知道啊。可我哥手里拿过的啊!”

        说着,林乔乔用力的呼吸着紫貂毛的围脖,一脸的陶醉。

        张思龙顿时生无可恋欲哭无泪,一颗心碎成了冰渣。

        金戈呵呵笑了笑凑到张思龙耳边说道:“女人心,海底针。她要是喜欢,屁都是香的。”

        “不喜欢,钻石都是玻璃。”

        张思龙反手就给了金戈一根中指,仰天吐出一口长长的白气。在空中变成一快半截破碎的心,黯然垂头灰溜溜的进屋。

        金戈冲着林乔乔咧嘴笑了笑说了一句话,当即之下林乔乔就鼓大眼睛拔腿就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高声尖叫:“哥,给我看看那颗夜明珠。”

        “求求你。”

        看夜明珠!?

        那是绝不可能的。

        别说看,就连夜明珠的盒子都不会给林乔乔看半眼。

        不是金锋舍不得,而是,家里来客人了。

        仿佛这一天是金锋的幸运日,虽然在第一帝国没有喜鹊报喜,但却阻挡不了金锋开挂的气运。

        一帮人刚进屋子正要召开分赃大会,金戈的预警声就传到了金锋的耳内。

        由于别墅所处的独特位置,无论是从任何地方来车来人,远隔一公里就能看得真切。

        一大早的圣罗家族就来找自己。刚把地库里的东西清理出来,别墅又来了一帮客人。

        来的是宋大姐和他的哥哥以及孔家的三个首发

        宋大姐跟金锋是极好的好友,几次见面都是姐弟相称。他们这次来的目的,金锋已经猜到。

        孔家的人金锋见过两次。在港岛大战的时候,孔家的人也过来凑了下热闹。

        虽然没拍东西,但也算是给自己扎了场子。

        这个情,金锋要领。

        孔家的族长孔杰金锋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年纪不算大,刚过五十,保养得极好,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的主。

        但这个人眼睛是桃花眼,左边的耳垂偏小,这属于父母无靠的漏财相,需要远离故土打拼才有出路。

        但他的天庭又相当饱满且红光满面,额头的两边微微有凸起,这又属于峥嵘毕露的异象。

        金锋对孔杰多看了两眼,心中也暗地称奇。张思龙却是早已暗地里掐算了起来。

        另外一个孔华金锋见过,最后一个是个女孩,叫做孔燕儿。

        一见到这个女孩,金锋脑海里就现出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孔燕儿不过二十来岁出头,脸上的妆画得很浓,浓眉黑烟大红嘴,像极了一个粗鲁的汉子。

        她的衣服穿着也相当魔性。大冷的天,小男士的齐耳发型,配上极其男性化的衣服与妆容,像极了一个很霸气的女汉子。

        跟宋大姐和孔杰见礼都好好的,到了孔燕儿这里就出了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