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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覃丐而归,抵家已逾十八日矣。”

        (白话语译:“1880年6月15日:湖北省松滋县境内的西岩嘴地方,有个姓覃的农夫,早晨到屋后的山林中去散步,突然见到树林里有一个奇怪的物体,正发射出亮丽的五彩光芒。他立即上前想抓住它,却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飘离了地面,并飞上空中进入云里,且耳旁不停的响起风声,这时他感觉到神智有些恍惚,身体也不太能自由动弹。一会儿,忽然从高空中坠下,落在一座高山上身体没有受什么伤。这姓覃的农夫好像大梦初醒一般,十分害怕。后来遇到了一位樵夫,见到姓覃的农夫既陌生又有些好奇而主动问他从何处来?姓覃的农夫据实答说是湖北省松滋县的人。樵夫很诧异地说:‘你怎么会来到这里呢?这里已是贵州省境了,离你的家乡有五六百公里远呢?’后来经过这位樵夫的指引,他才能顺利下山,并一路当乞丐沿途乞讨回去,经过十八天才终于回到家里。”

        这是中国正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不明飞行物”事件,虽然,严格地说当事人并非被外星人计划性的绑架,而是主动去捕捉“不明飞行物”,不料却反而意外地被带往空中。以当时中国的科学发展状况,及当事人农夫的身分与智识水准,他没有加上神鬼妖怪的说法,反而据实的说出自己被“不明飞行物”带往空中,落于五六百公里的另一省份,更增加了事件的事实性,非常具有参考与探讨的价值:

        (1)现代可载人的飞机是1930年英国莱特兄弟发明的,所以这件1880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飞碟绑架疑案”的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任何由人类发明的快速可载人飞行物,中国当然也不会有。

        (2)根据原文记载中的描述,这位当事人可能没有进入“不明飞行物”的内部,只是附在外面而被意外的带上了高空,究竟他是被“勾”住或被某种力量“吸”住,或者是当事人自己以双手抓住了“不明飞行物”的某些突出物?文中并未说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空中飞行的时间并不很长,而且“不明飞行物”内部的驾驶者对他并无恶意,这点由他最后从高空坠落下来一事可以证明,他绝非是从高空以自由落体的速度坠落地面,否则绝不可能不受伤或甚至死亡的。因此据此推断,他落下时可能是由“不明飞行物”的驾驶者以某种力量或某种方法使他坠落的速度减缓而能安然的由高空降下地面。这点要推敲原文中的“忽然自高坠下”一句,显然不是“不明飞行物”刻意降到超低空,使他以不致受伤的高度以内“抛下”的。此外,初发现时,所谓“有一物,光彩异常,五色鲜艳”而最后又能载着他飞入空中,一飞千里,显然与长久以来传闻中“飞碟”一样,否则也难有更好解释了。

        (3)从地图上来看,从湖北省的松滋县到贵州省境,直线的距离约五六百公里,而原文中那位樵夫说:“……此贵州境内,去尔处千余里矣!”在距离上,他并没有说错,也不是夸张,因为中国古代是通用“华里”来计算距离,1公里等于2华里,因此五六百公里确实等于千余华里。

        (4)原文中没有记载姓覃的农人究竟被不明飞行物载在空中飞行了多久时间才“坠下”,因此我们已经无法确知他究竟是在多少时间之内从家乡的湖北省松滋县境内“飞抵”贵州省境,但是,如果我们假设姓覃的农人真的是以双手抓住“不明飞行物”的某些突出物,而意外的被载往天空,那么,以一个成年男子的体力来考量(包括他农夫的身分,应该有着壮健的体魄等因素也考虑进来),那么,他单靠双手抓住一些突出物而在空中高速飞行,应该顶多只能支撑个一二十分钟而不可能更久。

        (5)如果以现代喷射客机的速度来计算,五六百公里的距离大约要四五十分钟的飞行时间,由第四点可以推想,那架“不明飞行物”的速度应该飞得比现代喷射客机的速度要快很多,但是,一个普通肉体的农夫在这样高速下,暴露在外地被载在空中飞行,如果“不明飞行物”当时的速度是时速二三千公里以上,相对的空气阻力(风速)也必是如此,他能承受得了吗?不会中途摔落下来吗?

        (6)由第五点来推测:那架“不明飞行物”当时可能已经发现机体外有异状,所以并没有全速飞行,甚至刻意的放慢速度,一方面是想摆脱这个不速之客,另一方面又不想使他受到伤害,所以,最后终于让他安全的“坠下”,只不过坠下的地点已经是距离家乡五六百公里之遥的贵州省境内了。

        (7)搭乘过国际航线飞机的人就知道,一般喷射客机的巡航高度通常在3万英尺左右,这样高度中的气温可以低到摄氏零下三四十度左右,而且气压甚低,空气稀薄,一个常人在这样的气温下又承受高速飞行的风速,大概不到几分钟之内就会因失温而冻毙,所以依照原文的推测,姓覃的农夫并没有提到“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可见当时那架“不明飞行物”并没有飞到高空,甚至为了无伤害性的摆脱姓覃的农夫,甚至顶多只是飞到云端的高度,大概是1000米以内而已。

        (8)不过,以上几种推测似乎都还存在着不少疑点,很难周延的来解释,因为如果姓覃的农夫只是自己主动的抓住飞碟的突出物攀附其上而随之高速的飞往高空,不论他的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应该都不会发生如原文中“精神懵,身体不能自由”的情形,是否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当时飞碟正要起飞,而且启动的是一种“空间转换”的接置,姓覃的农夫扑到飞碟上去的时候,正好闯进了这个“空间转换”的范围之中,或者这架飞碟为了能做安全的“空间转换”,所以外围有一圈某种能量型态构成的无形“防护罩”,而姓覃的农夫扑上飞碟后,飞碟的“防护罩”随即启动而正好将他一起包裹其中,因此他才会随着飞碟飞上空中,而且是不由自主的瞬间飞行了五六百公里,也因此才会感到“精神懵,身体不能自由”,直到驾驶飞碟的飞星人发觉异样而放下了他。

        (9)姓覃的农夫从家乡的湖北省松滋县境内“飞抵”贵州省境,而不是飞上空中之后又回到原地,可能从湖北省松滋县到贵州省境,此一路线原本就是飞碟原定航程的其中一小段。

        (10)依据原文记载说到姓覃的农夫最后沿路乞讨返乡,最后经过了18天才到家,以地图上五六百公里的直线距离来推算,实际距离应该在七八百公里左右,以步行的方式前进,姓覃的农夫每天大约要走上三四十公里,才能在18天之后回到老家,这样的步行速度及每天的脚程可以算是相当合理的。

        (11)也因为他“好加在”没有被飞碟外星人趁机抓住载往外太空,也幸好没有在数千米的高空摔下来成为肉饼,更没有在高空被冻成冰棒,或者在贵州的穷山峻岭中被野兽吃掉或迷路饿死,最后竟然还能平安返抵家门,也因此他个人的离奇遭遇才会被记载在正史的《地方志》之中;也才能为我们后世的飞碟研究者留下了一段精彩的纪录以供我们研究参考,这真的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一件个案。

        6.争议:外星人遗址

          

        中国青海省最近传出惊人消息,托素湖畔发现神秘的“外星人遗址”。

        1996年,两位青海作家来到柴达木盆地采风时,偶然在托素湖边和附近岩洞中发现了数十个类似铁管的管状物,有的直通洞底,有的直通湖边,有的直通地下,有直管,曲管,还有纺锤形,交叉状等,外形奇特,构造巧妙,两位作家就称之为“外星人建造的管道群”,托素湖“外星人遗址”之说开始慢慢传开了。

        最近,北京UFO研究会将组织航天、气象、天文学等方面的数10位专家前往考察,这一消息才变得轰动全国。北京教授质疑“外星人遗址”

        “外星人遗址”位于青海柴达木盆地托素湖东北人迹罕至的白公山脚下(见上图3)。

        这座传说中的“外星人遗址”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首府德令哈市西南40多公里的白公山。白公山北邻克鲁克湖和托素湖,这是当地著名的一对孪生湖,一淡一咸,被称为“情人湖”,有着美丽动人的传说。“外星人遗址”就坐落在咸水的托素湖南岸。远远望去,高出地面五六十米的黄灰色的山崖在烈日和紫外线的衬托下,有如一座金碧辉煌的金字塔。白公山山脚下依次分布着3个明显的三角形岩洞,中间的一个岩洞最大,托素湖边的一座石堆,上面缠绕着哈达而其余的两个已经被坍塌的碎石掩埋,己无法进入。中间的洞离地面约2米多高,洞深约6米,最高处近8米。洞内上下左右都是纯一色的沙岩,除了沙子之外,没有任何杂质。与通常所见的岩洞不同,它有点儿像人工开凿的洞。洞内有一根直径约40厘米的管状物的半边管壁从顶部斜插到底。另一根相同口径的管状物从底壁通到地下,只露出管口,可以测量它的大小,却无法知道它的长短。在洞口处,还有10余根直径大小不一的管状物穿入山体之中,管状物之间距离不等,管壁与岩石完全吻合,不像是先凿好洞再放进管子,倒像是直接将管道插入坚硬的岩石之中。如果是人工安装的话,那么安装技术实在非常高超,令人赞叹。这些管状物无论粗细长短,都呈现出铁锈般的褐红色。洞口对面约80米处就是波光粼粼的托素湖,就在离洞口40多米的湖滩上,又有许多的管状物散见于满滩裸露的沙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