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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但是必须研究一下,这个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和富拉顿等人提出的下述原理相一致:

        “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和对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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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A  demand  for  capital  on  loan  and  a  demand  for  additional  circulation  are  quite  distinct  things,  and  not  often  found  associated.”(富拉顿《论通货的调整》1845年伦敦版第82页,第五章的标题。)——“认为对信贷的需求(即对资本的借贷的需求)和对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一回事,或者甚至认为这二者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这每一种需求,都是在它特有的与别的需求极不相同的情况下产生的。在一切看起来都很繁荣的时候,在工资高,物价上涨,工厂繁忙的时候,通常都需要有流通手段的追加供给,以便完成各种同扩大和增加支付的必要性分不开的追加职能。而利息上涨,要求银行贷放资本的压力,主要是出现在商业周期的较晚的阶段,那时困难开始显露出来,市场商品充斥,回流延滞。当然,银行通常除了发行银行券以外没有别的办法来贷放资本,因此,拒绝发行银行券就是拒绝提供信贷。但是信贷一经提供,一切就都会和市场的需要相适应了;贷款会保留下来,流通手段如不需要,就会流回到发行者那里。所以只要粗略地翻一下议会报告,任何人都会相信,英格兰银行持有的有价证券的数额,通常是同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按相反的方向变动的,而不是按相同的方向变动的;并且相信,这个大银行的例子,不会是地方银行家们如此重视的原则的例外。这个原则是:如果流通的银行券数额已经适应于银行券流通的通常目的,任何一个银行也不能扩大它的流通银行券的数额;如果银行要超过这个界限增发贷款,它就必须使用自己的资本,必须出售一些作为准备的有价证券,或者停止把进款再投在有价证券上。我前面曾经提到的议会报告关于1833年到1840年这个期间编制的表,不断提供例子来证明这个真理。但其中有两个例子非常突出,因此,我完全没有必要再举其他的例子。1837年1月3日,英格兰银行的资金,为了维持信用和应付货币市场上的困难而紧张到了极点,这时我们发现,该行用于贷款和贴现的金额异常惊人,达到17022000镑。这是战争以来很少见过的巨额,几乎等于发行的银行券的全部。那时,银行券的发行额不变地固定在17076000镑这样一个低标准上。另一方面,我们又发现,在1833年6月4日,银行券的流通额等于18892000镑,但银行持有的私人有价证券没有超过972000镑,即使不是过去五十年间最低的记录,也几乎是最低的记录。”(富拉顿,同上,第97、98页)——我们从英格兰银行总裁魏格林先生的下述证词中可以看出,信贷的需求根本不必与金(威尔逊、图克等人把它叫作资本)的需求相一致。他说,“汇票的贴现到这个程度为止<接连三天,每天100万镑>是不会使准备金<银行券的准备金>减少的,除非公众要求得到更大量的通货。在汇票贴现时发出的银行券,会通过银行的中介作用,通过存款而流回。因此,如果这种交易不是以金的输出为目的,如果国内没有笼罩着那样一种恐慌,以致公众不愿把银行券存入银行,而宁愿把它留在身边,银行的准备金就不会受到这种巨额交易的影响。”——“英格兰银行可以每天贴现150万镑,并且照这样继续做下去,而丝毫不会影响它的准备金。银行券会作为存款流回,所发生的唯一的变化是,它们由一个账户转入另一个账户。”(《1857年银行法报告》第241、500号证词)因此,在这个场合,银行券只是充当信用转移的手段。】

        首先,很清楚,在上述两个场合的第一个场合,即流通手段量必须增加的繁荣时期,对流通手段的需求增加了。但是,同样清楚的是,如果一个工厂主因为要在货币形式上支出更多的资本,从他的银行存款中提取更多的金或银行券,那末,由此他对资本的需求并未增加,而只是他对支出自己资本的那个特殊形式的需求增加了。这种需求只涉及他把自己的资本投入流通的技术形式。这正象例如在信用制度发展程度不等的情况下,同一可变资本或同量工资,在一个国家比在另一个国家需要更大的流通手段量一样;例如,在英格兰比在苏格兰大,在德国比在英格兰大。同样,在农业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活动的同一资本,也会因季节不同而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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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货币量来完成它的职能。

        但是,富拉顿提出的那种对立,是不正确的。使停滞时期同繁荣时期区别开来的,并不是象他所说的那样,是对贷款的强烈需求,而是在繁荣时期,这种需求容易得到满足,在停滞发生之后,这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对这种需求满足的度量将可以作为宏观经济的先行经济指标。正是信用制度在繁荣时期的惊人发展,从而,正是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在繁荣时期的巨大增加,以及这种需求在繁荣时期的容易得到满足,造成了停滞时期的信用紧迫。因此,作为两个时期的特征的,并不是贷款需求的数量差别。

        正象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使两个时期互相区别的,首先是下述情况:在繁荣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对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流通手段的需求,在停滞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对资本家之间的流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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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的需求。在营业停滞时期,前一种需求会减少,后一种需求会增加。

        富拉顿等人认为有决定意义的是这种现象:当英格兰银行手中握有的有价证券——贷款抵押品和汇票——增加时,它的银行券的流通就会减少;反过来,情形也就相反。但是,有价证券的多少所表示的是贷款的规模,已贴现的汇票和以可流通的有价证券为抵押的贷款的规模。因此,富拉顿在前面所引用的那一段话中说:英格兰银行拥有的有价证券,通常是同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按相反的方向变动的,这种现象证实了私人银行久已遵循的一条原则:任何一个银行都不能使它的银行券的发行额超过它的顾客的需要所决定的一定数额;如果它要超过这个数额发放贷款,它就必须用自己的资本来这样做,也就是说,或者使有价证券流通,或者是把本来打算投在有价证券上面的进款改用于这个目的。

        但是,这里也表明了富拉顿把资本理解成什么。在这里,资本是指什么呢?是指银行不再能用自己发行的银行券,不再能用那种当然不花费它什么的支付凭据来发放贷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它用什么来发放贷款呢?用出售作为准备的有价证券,即国债券、股票和其他有息的有价证券所得到的进款来发放贷款。但是它出售这类证券是为了获得什么呢?是为了获得货币,即获得金或能充当合法的支付手段的银行券,如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因此,银行贷出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货币。不过这种货币现在构成银行的资本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贷出的是金,这个情形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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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如果它贷出的是银行券,这些银行券现在就代表资本,因为银行为了获得银行券,让渡了一个实际的价值,即有息的有价证券。就私人银行来说,由于出售有价证券而流回到它们那里的银行券,大部分可能只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或它们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因为别的银行券用来支付有价证券时很难被接受。如果英格兰银行本身这样做,那末,它由此收回的本行银行券,需要它耗费资本,即有息的有价证券。此外,它由此会把本行的银行券从流通中取出。如果它重新发行这些银行券,或发行同额新券作为代替,它们现在就代表资本。而且,在它们被借给资本家的情况下,在以后它们因对这类贷款的需求减少而被重新投入有价证券的情况下,它们都代表资本。在所有这些场合,资本这个词都只是在银行家的观点上使用的,即表示银行家被迫发放的贷款超过了他的单纯信用。

        大家知道,英格兰银行是用自己的银行券发放它的一切贷款的。然而,如果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照例随着该行手里的贴现汇票和贷款抵押品的增加,从而随着该行所发放的贷款的增加而减少,那末,投入流通的银行券会怎么样呢?它们怎样流回英格兰银行呢?

        首先,如果贷款的需求是由国家的支付逆差引起的,并由此造成金的流出,事情就非常简单。汇票会用银行券来贴现。银行券会在英格兰银行发行部兑换成金,而金被输出。这和英格兰银行在汇票贴现时直接支付金,而不用银行券作为媒介是一样的。一个如此增大的需求,——在某些场合,竟达到700万镑至1000万镑,——当然不会把任何一张5镑的银行券加到国内的流通中去。如果我们说,在这个场合英格兰银行贷出的是资本,而不是流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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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那末,这句话有双重意义。第一,它贷出的不是信用,而是实际的价值,即它自己的资本的一部分或存在它那里的资本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