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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现在,肩上背着梅瑞姆,克拉克只能且战且退,结果还没跑出一半远,二十条恶狗在主人的叫喊声和伙伴们的吠叫声的鼓舞之下一起出动,向正在逃奔的白人猛扑过来。它们张牙舞爪,咬住克拉克的腿,终于把他咬倒在地。克拉克倒下去的时候,那群恶狗像凶猛的鬣狗一样一涌而上,克拉克挣扎着刚刚从地上爬起来,黑人已经围了上来。

            两个武士抓住梅瑞姆。她又抓又咬,毫不示弱。他们便当头一棒,姑娘一下子失去了知觉。对付人猿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克拉克虽然被恶狗和武士团团围住,但还是设法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甩开铁拳左右开弓朝武士们的脸上猛打。至于恶狗,他并不以为意,只是抓住前面最“积极”的几条,昨嗓一声拧断它们的脖子。

            一位浑身墨黑的大力士举起一根大头棒向克拉克打了过来。克拉克从容不迫,抓住那根棒子,只轻轻一拧,便从敌人手里夺了过来。黑人们立刻发现这个陌生的白人光滑的皮肤之下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他像一头发疯的大象挥舞着大棒,左冲右突,那些胆敢跟他交手的武士都被他打得头破血流。显然,如果没有一支长矛碰巧刺中要害,他肯定会把所有武士都打个落花流水,然后再把梅瑞姆抢走。不过老康哇杜不会轻易放弃把梅瑞姆献给阿拉伯酋长得到的那笔酬金。他看出直到此刻为止,他的武士和这个白人都是单个儿较量,缺乏统一的意志,便下令让大伙儿在姑娘四周筑起一道人墙。看管梅瑞姆的两个武士一个劲儿地请求他们务必打退人猿克拉克的进攻。

            克拉克一次又一次地向那道长矛林立的人墙冲过去,可是一次又一次败下阵来,而且每次都要被长矛刺伤。他从头到脚被自己的鲜血染红,后来因为失血过多,觉得体力不支,痛苦地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很难救出梅瑞姆。

            就在这千钧一友之际,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便向梅瑞姆喊了起来。这时,梅瑞姆也已恢复知觉。

            “克拉克走了,”他大声喊道。“不过他一会儿就回来把你从冈玛干尼手里救出去。再见,我的梅瑞姆!克拉克一定再回来救你!”

            “再见!”姑娘喊道。“梅瑞姆等着你!”

            克拉克像一道闪电,没等黑人们弄清怎么回事,便飞也似地跑过村庄,一纵身跳上那棵枝叶繁茂的大树。长矛像一阵骤雨,尾随克拉克而去。不过黑人武士唯一的收获是漆黑的丛林里传来一阵轻蔑的冷笑。

        第十三章  巧遇马尔宾

            梅瑞姆又被捆起来关到康哇杜的茅屋里,而且派人严加看守。漫漫的长夜过去了,新的一天来到了,但是克拉克还没有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坚信他一定会回来,一定会把她从康哇社的手里救出去。在她看来,克拉克无所不能。他是她所生活的那个野蛮的世界里美好、勇敢劝县的化身与象征。她为他的英勇而骄傲,她崇拜他对她一贯的体贴和满腔的柔情。在她的记忆之中不曾有任何人给过她一点点爱和温柔,而他每时每刻都在用这无限镇受之情慰籍她年轻的心。为了生存,充满神秘色彩的大森林的习惯与法则强迫克拉克去厮杀,去拼搏,孩提时代的温文尔雅早已忘到脑后。他更多的时候是野蛮、凶狠,而不是温柔、善良。丛林里的朋友们并不期望在他身上看到什么柔情。他能跟它们一起打猎,为它们搏斗就足够了。如果对他打回来的猎物它们有非分之想,他就嗷叫着,朝它们龇开满嘴利齿。它们对此并不气恼,相反,对他愈发尊重,因为他不但能够狩猎,还能保护自己的猎物不受别人侵犯。

            但是对梅瑞姆他总是表现出强烈的人性与人情。他为她去搏斗、去拼杀。他劳动的果实首先奉献于她。他常常是为梅瑞姆而不是为自己守在打回来的猎物旁边,对那些胆敢凑过来嗅一嗅的伙伴们恶狠狠地咆哮几声。逢着淫雨绵绵、浑身冰冷的日子,逢着旱季口渴难忍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梅瑞姆。只有她身上暖和了,不再口渴了,他才回过头想办法满足自己的需要。

            最柔软的兽皮从梅瑞姆线条优美的肩头垂下来,十分潇洒;最芬芳的野草长在她的“闺房”四周,清香扑鼻。绵软的皮子为她搭成整个丛林最舒服的床铺。

            因此,梅瑞姆爱克拉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她的爱完全是一个小妹妹对关心她、爱护她的大哥哥的爱。对于男女之间的性爱她还一无所知。

            就这样,她躺在茅屋里等他的时候,又梦见了他。她拿他和尊长做比较。一想到那个严厉的、满头白发的阿拉伯老头,她就吓得发抖。就连这些野蛮的黑人待她也不像他那样冷酷。因为听不懂他们的话,她不知道这些黑人为什么要把她关在这儿。她知道这些野人吃人肉,寻思他们或许会把她也吃掉。可是她已经被他们抓来一段时间了,他们还没有加害于她。她不知道,为了得到一笔赎金,康哇杜已经派人到酋长的村庄谈判去了。她不知道,康哇杜也不知道,那人压根儿就没能到达目的地——他碰上了詹森和马尔宾的“远征队”。黑人见了黑人总是喋喋不休说个没完。那人不一会儿就把他奉命去找酋长的事情原原本本跟瑞典人的仆人们讲了一遍。仆人很快就把这件事报告了主人。结果,那人离开詹森和马尔宾的营地,继续踏上旅途时,没走多远,有人便朝他打了一枪,他应声倒在灌木丛,到上帝那儿报到去了。

            过了一会儿,马尔宾溜溜达达又回到营地,他煞费苦心让人们都知道他刚才碰到一头极好的公鹿,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这两个瑞典人知道,手下的随从都恨他们。一遇机会,他们就会把主子公开对抗康哇杜部落以至于杀死送信人的事情报告酋长。他们更清楚,一旦反目为仇,他们绝不是诡计多端的老酋长的对手。

            这段插曲之后,就发生了“狒狒事件”,以及那个白种野人与野兽为伍和他们作对的事情。这两个瑞典人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摆脱那群愤怒的狒拂的纠缠。那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狒狒王领着它的“臣民”经常来他的营地大吵大闹,搞得他们不得安宁。

            瑞典人靠手里的步枪击退了狒狒群无数次野蛮的进攻。这些狒狒仅仅因为缺乏组织和领导才被他们打败。这两个瑞典人好像多次看见那个皮肤光滑的野小子跟森林里的狒狒混在一起东游西逛。他们觉得这小子可能带领狒佛来攻打他们,心里十分不安,很想干脆利索一枪把他打死。他们之所以丢了那个活标本,之所以被狒狒这样骚扰,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这家伙一定是几年前我们开枪射击的那只人猿,”马尔宾说。“那一次他跟一只大猩猩呆在一块儿。你当时看没看清他的模样?卡尔。”

            “看清了,”詹森说。“我开抢时离他不到五步远。他看起来像个很聪明的欧洲人,论年纪还是个小伙子。他的相貌或者表情既不显得愚笨又不是那种退化了的低能儿。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大森林里碰到的都是那号人。有些神经病患者跑到森林里,赤身露体过着非人的生活,周围的农民都管他们叫‘野人’。可是这个小伙子跟他们全然不同。他简直太可怕了。我虽然也愿意一枪把他打死,可我更希望他远远地离开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假如他真的领一群狒狒来袭击我们,我们又不能在他冲过来之前把他打死,恐怕就很难逃脱他的魔掌了。”

            不过白种人猿并没有领狒狒来袭击他们。后来那群愤怒的狒狒到丛林别的地方转悠去了,吓坏了的“远征队”才不再提心吊胆。

            第二天,瑞典人领着“远征队”向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目的是把康哇杜的“信使”讲的那个被他们捕获的白人姑娘弄到手。如何实现这个目的,眼下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心里还没底。诉诸于武力似乎不在考虑之列。自然,如果真有这样一支“武力”,使用起来他们也绝不会手软。早些年,他们的铁蹄曾经蹂躏过许多地区,即使施以“仁政”或者通过“外交”途径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果,他们也还是喜欢动武。可是现在,瑞典人的处境十分窘迫。一年里大概也只有三两次可以抖一下威风。前提是碰到偏僻的小村庄,村民人数不多,胆子不大。

            康哇杜则不属此列。仅管他的村庄与北边那些人口较为稠密的地区相比可以说很偏僻。但他对周围的村庄拥有人们公认的‘宗主权”,并且通过这些村庄和北部地区野蛮的“领主”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瑞典人倘敢和他作对绝没有好下场。那就意味着,他们将永远不能通过北边那条路回到文明世界。如果从西边走也将是“此路不通”。阿拉伯酋长的村庄正好在那条路上,对于他们将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往东去的路他们不认识,往南干脆就没路。因此,这两个瑞典人去康哇杜的村庄时将采取典型的“口蜜腹剑”的策略。

            他们的计划安排得很周密,不准备提白人俘虏的事。他们将装作对康哇杜抓了个白人俘虏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和老酋长交换礼物,并且和他的“全权大使”就相互之间礼品价值最否对等争论不休。因为如果来客不是别有用心,只有这样才显得恰如其分,同时也合乎礼仪。过分慷慨很容易引起主人的怀疑。

            随后进行的谈话过程中,他们就把沿路听来的传闻讲给酋长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