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好像……真的很喜欢他。
为什么呢?
傅灵均上一刻经过那片萤火时,还被所有生灵厌弃着让出了一条路,现下就出现了一个喜欢他,亲近他的存在。
他蹲下身,第一次伸出手,摸了摸小兽暴露的肚子。
软软的,暖暖的,毫不设防。
大美人摸他了!
姜瑭眼疾手快立刻将整个身体贴了过去,毛茸茸的脑袋蹭着傅灵均的手。如果不是他这具躯壳里还住着一个人类的灵魂,姜瑭甚至想不要脸的舔一舔大美人的手了!
啊啊啊他成功了一半了吧?他能拥有一个长期的饲主了吧?而且大块头是美人的跟班的话,以后跟着美人,大块头就不能逼他吃东西了吧?
一想到这里姜瑭蹭的更欢了,满心满眼都是欢喜。
傅灵均的手顿在原地。
而后他抬了抬手指,恶劣的戳着那个小脑袋往左。巴掌大的小兽浑身无力,轻而易举被戳倒了,吧唧一声滚到了地上。结果又咕噜噜爬起来,换了一边继续蹭蹭他的手。
傅灵均又戳着它的脑袋往另一边,将它戳翻在地上。
第二次摔倒,姜瑭心里就有点冒火了。
干什么啊!想玩就玩,看他摔跤很有意思的吗?但是一想到自己即将弹尽粮绝,姜瑭深吸了一口气再次蹭过去,这次甚至还用上了亲吻攻击,想豁出去舔舔美人的手。
结果人家根本没给自己这个机会,还未等他舔到那只漂亮的手,修长的手指又无情的戳了过来,将他无数次的戳翻在地。
n bsp;颠来倒去的姜瑭简直连牙都要咬碎了!
他到底玩够了没!有完没完!
他只是想干个饭而已啊!这么难的吗?还要陪饲主玩这种无聊的游戏?而且他的脑壳被戳的有点疼,刚才他还机智的左右两边来回换,结果整的现在脑壳两边都有点痛,还不如一开始就蹭一边呢……
但是,所有困难都难不倒英勇的干饭人!他可是二十一世纪优秀的社畜,为了完成甲方爸爸的任务通宵改设计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更遑论现在只是讨甲方爸爸的欢心?
才被戳倒十几二十次而已!他还可以做五十个翻滚和一百次蹭鞋!
如果到了必要时刻,他也不是不能提供贴贴服务和暖手服务,毕竟他这身皮毛又软又蓬,绝对是皮毛中的上品!
“还真是一只傻狗。”傅灵均的手指抵在那只想要凑近的小兽额间,唇角上扬,咬字轻柔,“傻狗。”
相行站在一旁,好想说小白真的不是狗。
然后下一秒他心爱的小白就吐着粉粉的小舌头去蹭了蹭主人的手指。
相行:“……”
小白,你为什么变狗了!
状况外的姜瑭哪里知道傅灵均给自己起了个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名字,还在敬业的提供着蹭蹭服务。谁知蹭着蹭着,傅灵均便站起了身,向着黑暗中走了几步,而后回过头来看着他。
“过来。”他招了招手。
拥有人类灵魂聪明机智的姜瑭立刻了解了饲主的需求,摇着蓬松的大尾巴哒哒哒跟了上去。踏入黑暗的前一秒,他犹豫了一秒,但是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欲望驱使他克服了对黑暗的恐惧,踏入了那片无尽的黑暗之中。
前方傅灵均一直在走。
他人高腿长,跨一步便是老远。姜瑭在必须以奔跑的速度才能勉强追上他的速度,四只小短腿捣腾的飞快,呼哧呼哧跟着跑了好远,累成狗了。
不对,他现在好像就差不多是条狗了。
现在他们像极了饭后遛狗的,只不过姜瑭这只‘狗’有极强的自我管理意识,他根本不需要人溜,自己就可以跟上。
林世杰大惊,身子猛地朝宋永峥倾下去,声音有些颤抖:“瑞兽?你为何不早早告知于我?!”
宋永峥连忙解释:“我儿身中剧毒,我便私自取了瑞兽鲜血为我儿续命,只是毒性和灵力一起洗去大半,我儿的资质您是知道的,我如何能见他前途尽毁!”
“我也是一时着急才剖出了命骨,想要助我儿脱胎换骨……谁料昨日瑞兽逃脱,命骨也一并丢了……应当是瑞兽自己寻了回去,带着逃跑了……”
“荒唐!”林世杰按在桌案上的手青筋暴起,“你将瑞兽关于何处,为何会让它逃掉?”
宋永峥苦笑:“取出命骨它便无用了,是我松懈了,保管不周……”
林世杰看宋永峥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废物,又还得耐着性子陪废物说话,没好气道:“它失去命骨奄奄一息,为何抓不到?”
这话便是问到了宋永峥最为难的地方。
宋永峥迟疑道:“它逃去了……广陵府。”
广陵府三字一出,林世杰面上的不屑便慢慢消退了。他抿了抿唇,捞起桌上早就凉透的火绒茶喝了一口:“宋家主,林某只是个药修,如何能助你对付广陵府的那个疯子。”
第105章 第 105 章
姜瑭还不知道周边发生了什么, 一门心思认认真真种着他的果树。这几日他吃了好多果子,却不是每一颗都有果核的,直到今日咬破果肉时里头一颗硬硬的果核硌到了他还未长硬的乳牙上,他才发现了那颗硕大的果子中晶莹剔透的果核。
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终日生活在这方寸之地, 姜瑭都觉得自己闲出屁来了。中华民族流淌在骨子里的种田基因, 在他看到那颗果核的瞬间爆发开来, 他想也没想当即开始刨坑种树, 一心想要呵护出一颗新的生命来。
虽然他也不知道在这种鬼地方能不能种成功。
等他好不容易种完了果核,气喘吁吁扭过头来想挑一颗果子加餐的时候,他看见了身体半隐在黑暗中的傅灵均。
大美人?他怎么会来?
傅灵均负侍佛剑站在暗处, 不远不近地看着那个纯白的灵魂。
姜瑭慌乱的大眼睛飞快朝着四处看了一圈, 并未看见大块头的身影,心中咯噔一下,咕噜噜滚到了大树后面躲了起来。
他可是见到过大美人杀人的!虽然现在活得连个人样都没了, 但姜瑭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在的身份活得挺开心,也挺想再好好的活下去的。他还不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个什么脾气,是好人还是坏人, 会不会对他动手, 不太敢轻易靠近他。
半晌, 对面没有动静,他又探出半个头来偷看,恰好又对上了那双微冷的眼眸。
“傻狗。”傅灵均看着那团已经不太白净、灰扑扑的团子,只觉它弱小到令他发指的地步。
传入姜瑭耳里, 这两个字依然是天书。他还不如大块头有耐心, 一个词喊百八十遍。
额, 大美人什么意思?
他怂怂的躲在树后面看着大美人。见他从黑暗中走出来, 光影终于眷恋上了那张精致的脸, 好似头一次沐浴阳光的细腻白瓷,美好又脆弱。
傅灵均长久没有靠近光源,上挑的长眸微微眯了下。天悲谷中哪个地方他没走过,此地原先也是衰败之地,怎的就无端多出了一颗灵果树,又漏下了一缕天光来?
他抬手遮了遮眼,修长漂亮的手指苍白,微微透着光。
噫呜呜噫,真的好好看!脸好看,头发好看,手指也好看!为什么能有人披头散发的时候不像鬼,反而美得又仙又妖的!姜瑭躲在树后欣赏着闯入他世界的美人,只觉他往自己多走一步,心脏就难以承受一分。
看着看着,嘴角就不自觉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适应了光亮,傅灵均放下了手。他见小兽微微张开的嘴边软毛上挂着亮晶晶的唾液,又看了看自己脚边那一堆囤起来的红果子,还以为小兽又饿了,正在馋果子,轻哼了一声:“果然是傻狗。”
又傻又馋。
这是姜瑭第二次从大美人嘴里听到‘傻狗’这个词。就像是大块头说的‘小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