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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天


  人类很脆弱。
  这一点在埃尔芬斯漫长的生命中一直在被反复印证。他见证过无数人的出生与死亡,看他们由裹在襁褓里的小不点一步一步长大,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重新走向衰落。出生即死亡的开端。
  人类的身体很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点疾病都能轻易将他们击倒,他们甚至同样不能在阳光下呆过长时间,原因并非和血族一样是会灰飞烟灭,而只是受不了太过灼热的感觉。
  人类的精神同样脆弱。意志力薄弱,自制力不足,抵挡不住诱惑,极易被控制,血族只需略施小计就能控制甚至分裂他们,甚至不需要动用精神控制,只需动动嘴,说一些花言巧语,就能让他们心甘情愿成为自己的猎物,为幻想中的无上欢愉付出一切。
  他们就是如此脆弱娇气而又天真的生物。
  从这种种来说,人类绝对不在埃尔芬斯所喜爱的范畴之内,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被他称之为喜爱的事物可谓少之又少——他甚至不喜欢自己赖以生存的食物,血液,只因它的味道总带着股恼人的腥甜气息,要不是得靠这玩意儿活下来,他绝对对它敬而远之,一点都不会碰。
  所以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他会同意让老埃文收养一个人类。还是一个小孩子。
  人类幼崽跟血族新生儿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他的印象里,人类幼儿总是和整夜的吵闹、无时无刻需要进食、脏乱这些词分不开,还很小,脸和身体都是皱巴巴的一小团,几乎分不清五官。
  麻烦折腾的小东西。
  这是他给人类小孩下的定义。
  他讨厌麻烦,因此,从老埃文把那孩子捡回来以后,他从没有去看过一眼,同时也嘱咐了老埃文,不许让那孩子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老埃文是个忠实的仆人,对他的吩咐从来言听计从,不敢违抗,他能容许那孩子留下已经是天大的恩赐,这个规矩是必须遵守的。不然他会把老埃文连同那孩子一起扔出他的庄园。
  他发誓他会做到的。
  ……
  所以,现在这个抱住他的腿的小东西到底是从哪儿出来的?
  他都不用看,光通过渗透布料传到他肌肤表层的热度就能感知到,这是个人类。
  还是个人类小孩子。
  从身高只够抱住他的腿这一点可以看出来。
  他试着往前走两步,腿上的人类"挂件”也跟着往前挪两步,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甚至还若无其事地在他的裤子上擦了擦脸。
  简直无法忍受!
  如果不是因为吸血鬼的力量太过强大,一下子就可能结束掉这条脆弱的小生命,他早在他扑过来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将其扔回该待的地方了。
  这个庄园除了老埃文之外本来没有任何人类存在,除了前几天他那个忠实的管家通报说捡到的那个孩子。所以他的身份也很好猜。
  埃尔芬斯耐心已然耗尽,他低下头,与黏在自己腿上不肯放松的人类对视,换了个方式,试图用稍微狰狞一点的表情将这个顽皮的小家伙吓走。
  小孩子都是这样的,见不得一点恐怖的东西,一个鬼脸有时候就能把他们吓哭,更别提埃尔芬斯是个货真价实的血族始祖,他连吸血鬼中的新生儿都能轻而易举地吓哭,对付这么个脆弱的人类就更不在话下了。
  他保证会让这个小家伙后悔今天来到这里。
  埃尔芬斯张开嘴,伸出獠牙,瞳孔也随之变成猩红色。
  一般人见到他这副样子,不是被吓得腿软倒在地上无法动弹,就是大喊一声然后飞奔而去,很少有人类能看他超过三秒,更别提直视他的眼睛。所以他对自己的吓人指数还是很有信心的。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面对如此恐怖的情景,这个孩子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逃跑,没有吓哭,没有腿软,他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依旧仰头看着埃尔芬斯的脸,甚至手还抱得更紧了。
  埃尔芬斯不由得开始仔细审视这个让老埃文鼓起勇气请求留下的孩子到底是什么模样。
  门前先进的灯照在两人身上,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几乎重叠在一起,从埃尔芬斯的角度看去,最先吸引他的目光的,是那孩子的金灿灿的头发,和一双水蓝色像浸了水的蓝宝石一样的眼睛。
  金色的,与多数血族的暗淡的金色发丝有些本质上区别的,沾染了真正阳光的光芒的头发。
  吸血鬼受自身体质束缚,终生只能在黑暗中潜行,无法接触阳光,黑夜是他们的舞台,他们在黑夜里穿行,杀戮,进食,狂欢,黑夜之于他们,就如同天堂之于天使。而与黑夜相对的白天对他们来说则更像地狱,阳光的炙烤会让他们万分痛苦,从没有吸血鬼能在阳光下坚持超过一分钟,阳光会让他们受伤,甚至会让他们燃烧起来,一点点地变成一团灰烬。
  所以吸血鬼对于阳光,与其说厌恶,倒不如说是恐惧。
  恐惧自己在阳光下无所遁形,引以为傲的漂亮面孔被灼伤,存在被抹杀。
  因此,对于与阳光色泽无比相近的金发,大多数吸血鬼都谈不上有多喜欢。
  埃尔芬斯作为血族唯一的始祖亲王,虽然并不像新生儿那般惧怕阳光,也轻易不会受到阳光的伤害,但天性使然,也绝对谈不上多喜欢太阳。可是当面对这孩子满头的金发,他却意外得不觉得讨厌。
  他本身的发色是银色,在脑后简单束了一下,发尾垂到腰间,一低头,便随着他的动作滑落,正好落到男孩脸侧。
  接着,埃尔芬斯就看见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孩子竟然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一边拽,还一边露出了笑容。
  埃尔芬斯:“……”
  埃尔芬斯:“放手。”
  小孩子似乎能听懂他的话,竟然真的放开了他的头发。
  埃尔芬斯还没来得及放松下来,就感觉小孩子再一次抱住了他的腿。
  “你想做什么?”埃尔芬斯尽力压住自己的怒火,他并不想等会儿还要对付一个哭得昏天黑地的小东西。
  小孩子固执地抱着他的腿,仰头说:“爷爷……”
  埃尔芬斯:“我不是你的爷爷。”
  小孩子瘪瘪嘴,才把话说全:“爷爷找不到了……”
  说着说着,声音就哽咽了。
  埃尔芬斯:“……你别哭”
  小孩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哽咽着:“对不起,爷爷……没有……我……找不到,他不让我出来,可是……太黑了,爷爷没有回来…我害怕。”
  脆弱的人类眼睛因为泪水变得湿漉漉的,朦胧的雾拢在上面,纤长的睫毛尖挂了一滴水珠,就像清晨林间迷路的小鹿。埃尔芬斯注视着那双眼睛,墨绿色的瞳孔缩了缩,手不受控制地伸出,抹去了那滴泪水。
  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以后,埃尔芬斯顿了顿,十分自然地收回手,看起来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记忆中人类孩子的哭声都十分惹人厌,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们长大以后跑步都跑不了多快就会因气息不足而停下,可小时候却能持久嘹亮且中气十足地吼上如此长的时间,还不会感到丝毫疲倦厌烦。
  他无法对这种奇怪的人类特性作出解释,人类自己可能也并不知道原因。
  可是这个孩子的哭法与他见过的所有都不一样,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也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涕泪交加,他只是掉着眼泪,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在血族身上基本不会出现的晶莹泪珠一滴一滴流下来,仿佛眼睛里那颗蓝宝石正在融化,他像是怕极了,但又倔强地不愿意哭出声音,嘴唇咬得发白,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一只手胡乱擦着眼泪,另一只也紧紧抓住埃尔芬斯的衣角。看起来倒是不怎么讨厌,这让埃尔芬斯难得产生了一丝本该早已湮灭的恻隐之心。
  他蹲下来,视线正好与人类持平,收起怖人的尖牙,依旧端着血族始祖的架子,没什么表情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人类似乎憋得有点狠,开口的时候打了个哭嗝,回答说:“尤莱亚。”
  “尤莱亚,”埃尔芬斯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站起身,“你先同我进去,等一会儿,老埃文……爷爷就回来了。”
  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话,尤莱亚点点头,抓住他的衣角,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进去。
  他把尤莱亚带到自己的书房,就没有再管,自己去书桌那里翻了翻,从抽屉里取出一支手机——被他称为现代的小玩意儿的东西——给老埃文发了一条短信,打算好好问问他亲爱的管家究竟把他的命令听进了哪里。
  不过,鉴于他在这个时代到来之前曾沉睡了整整两百年,一醒来就被各色据说是人类研制的最新科技砸蒙了头,目前还在适应学习方面,所以这条短信发得较为艰难。
  等他把一条足有五十个词的短信发完,放下手机,回头一看,自己的沙发上多了个毛茸茸的小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