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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


  说着他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得温柔又认真,仿佛真的如他所说,没带伴奏,不太会唱。他深色的眼眸里有蛊惑的味道,让人无法拒绝,姑娘也不再坚持,立刻换了首歌。
  贺听低头垂目,不自在地扣了扣手指,说不出是难受还是解脱。
  好像是上天为了让他认清一个事实,特意在他离姜信冬最近的地方,找了个人点了这首歌,明明白白告诉他:你们再无可能。
  音乐响起,观众席变暗,一束白光打到舞台正中间,姜信冬抱着一把黄色吉他,坐在高脚椅子上,开始低吟浅唱。是缓慢抒情的新歌,贺听抬眸看向舞台,耳膜边响起的却是几年前的另外一首歌。
  那天是周四晚上,酒吧里观众不多,姜信冬也是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间,他在人群中找到贺听,眼神热切又满含爱意,四目相望时他在台上笑了:“有一首新歌,要送给我爱的人,《听听》。”
  听听,是歌名,也是对贺听的昵称。
  说来也是讽刺,那是贺听第一次听到这首属于他的歌,也是最后一次,字字真切,句句温柔,如今再想起来却是阵阵钝痛。
  想必姜信冬是真的生气了,所以再也不唱这首歌。
  馆内的灯光美轮美奂,各色射灯穿梭交替,粉丝还在点歌,姜信冬又唱了几首,除了那首《听听》,其他都有应必求。唱到耳熟能详的几首,万人合唱,热烈的气氛回荡在会场上空。
  当戴若蓓穿着一袭热辣的红色短裙作为嘉宾出现在台上的时候,场内气氛被推至最高潮,尖叫声不绝于耳。
  又是那首像初恋一样清新的《喜欢》,甜美的和声穿过耳膜,音响声很大,每一下都震得贺听不舒服。
  他开始相信姜信冬的最新桃色绯闻,炒CP可能是媒体自作多情,但姜信冬这个人坚持又骄傲,明明传了绯闻还请到演唱会上同台表演,多少是带着欣赏的。
  台上的两人握着话筒相视而笑,一首欢快的歌,贺听却听红了眼,五六分钟而已,竟然无比难熬。
  指甲陷进掌心的肉里,最后还是没有挑战成功,贺听在他们唱到第四分钟的时候转身离开了会场。
  歌曲结束,观众席上再次亮起了灯,姜信冬不自觉把目光落到VIP席第二排的某个座位上,那里却没了人影。
  本来应该是由他来介绍嘉宾的出场,一瞬间却望着观众席失了神,旁边的戴若蓓只好拿起话筒自己打圆场。
  场馆外面,贺听走到街角,被夜风吹起乱发,点了根烟,才将翻江倒海的情绪压下去了些,摸一摸心脏的地方,还是痛的。
  大概姜信冬是他的心魔,心中有情,时间一久,便成了魔,欲除心魔,必先忘情。
  有时候贺听想,这辈子也算幸运,虽然他们最后还是没能逃过俗气的分离,但至少拥有过一个美好夏日,后劲大到刚好够他记一辈子。
  场内又响起了音乐声,好像是另外一首歌。贺听蹲下吐了一口烟圈,转头看了一眼音乐声传来的方向,鼻子有点酸,心想,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来看姜信冬的演唱会了。
  

第3章
  孟思是跟了Crush乐队三年多的助理,她觉得今天的姜信冬有些怪。
  先是在本该介绍嘉宾的时候走神,随后演唱会结束大家要聚餐他也一改常态地拒绝了,孟思一开始以为是最近连轴工作太累,于是叫他早点回家休息,谁知道观众都走光了他还站在舞台上发呆。
  孟思拿不准该不该问,只好先陪他在舞台上干站着。此时馆内的灯已经被关得七七八八,姜信冬双手插进裤兜里,一动不动地盯着观众席,孟思侧头看他,昏黄的灯光刚好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轮廓,颜如冠玉,现在却带着几分落寞。
  她很诧异,平日里的姜信冬冷静克制,做事极其有分寸,很少会把这一面露给别人看。
  场馆里的灯又被关掉一盏,偌大的会场显得冷清,姜信冬忽然转过头问她,表情认真:“有VIP观众席的名单吗?”
  “啊?”孟思被问的一愣,“演唱会门票都不是实名制的。”
  这是个常识问题,开过这么多场演唱会姜信冬肯定也知道,而且要观众席名单有什么用?
  孟思想到一个解决办法:“说不定可以联系票务网站,也许能查到观众的购买身份信息。”
  姜信冬眼神飘在远处若有所思,片刻后收回目光,低头对她笑笑,“不用了,今天辛苦了,早点回去休息。”说罢,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下了台,走得潇洒自如,好像刚刚那个一脸愁容的人不是他。
  如果不是刚好捕捉到姜信冬转身一瞬间黯淡下来的眸光,孟思差点以为之前是自己想多了。
  姜信冬走了以后,她最后还是决定和大部队一起吃火锅。
  Crush现在一共四个成员,姜信冬是门面担当——主唱兼吉他手,今年27岁。其余三个成员年龄都在26岁左右:队内话最少的键盘手易凡,气氛调节器兼贝斯手庄高阳,后来加入的年轻鼓手陈开云,据说在他之前Crush的鼓手是个妹子。
  保姆车上,陈开元在八卦戴若蓓是不是对姜信冬有意思,另外两个人又困又饿,只有孟思接他的话:“不知道,不过她跟冬哥最近走得挺进的。”
  陈开云是乐队里最年轻那个,性格也最活泼,对什么都好奇:“啊对,冬哥今天怎么突然不来了?”
  “我觉得他好像心情不太好。”孟思回他。
  “为什么?”陈开云不理解,开场前还好好的,演唱会也很成功,没道理突然心情不好。
  在前排闭目养神的易凡突然插进来一句:“可能是见到不想见的人了。”
  “谁?”这下连庄高阳都感兴趣了,他仔细搜索了一遍今天在后台见过的人,实在想不出来哪个会是姜信冬特别不想见的。
  易凡淡淡回他:“贺听。”
  观众点歌的时候他在大屏幕上瞄到一个与周围观众格格不入的人影,始终埋着头,似乎总想努力躲开镜头,所以他多看了几眼。不看还好,一看就愣住了,这个相貌这个轮廓,像极了贺听。
  “什么?”庄高阳瞪大了眼,难以置信,“他不是定居国外了吗?”
  “我也不确定,”易凡一只手撑在额头,打了个哈欠,“也可能是我眼花看错了。”
  陈开云:“贺听是谁?”
  庄高阳:“今天天气不错。”
  易凡:“一会儿要点嫩牛肉。”
  陈开云:“……”
  那天晚上贺听睡得很糟,断断续续醒过好几次,梦里面姜信冬灿烂地对他笑过,也在人潮涌起的街边拥吻过他,后来忽然在某个十字路口放开手,最后消失得再无踪影。
  贺听清晨六点从床上惊醒,枕头是湿的,脸上好像还带着泪痕。
  他用了半个小时在镜子前收拾好自己,换了一身稍显正式的衣服,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出了门,去参加工作上的面试。
  面试的公司叫HOH,是一家时尚摄影工作室,以独特的风格和敏锐的视角在一众工作室中脱颖而出,最近一两年和许多当红的明星模特都有过合作。
  面试官叫余俊贤,三十出头,人如其名,一身干练得体的西装,端坐在敞亮的办公室里,一只手优雅地搅拌着杯里的咖啡。
  “我看过你发来的作品集了,很特别也很有感染力。”余俊贤毫不吝啬地表达了一番赞赏。
  其实今天本应由专业的HR来面试,但是他看完贺听的作品集后,突然就想要亲自会会这个人。
  “谢谢。”贺听淡淡一笑,语调平静。
  他的作品集里有一张照片让余俊贤印象深刻。夜深之时,一个女子穿着奢侈华丽的礼服站在脏乱的贫民窟街边,抬头茫然地看向对面耸立入云的高楼大厦。强烈的对比,夸张又细腻,张扬又沉静,饶有深意。
  余俊贤拿出这张照片问贺听:“找模特拍的?”
  贺听头往前伸了些,看清是哪张照片后语气平淡:“抓拍的。”
  “那你很幸运。”余俊贤扬头。
  贺听飞快地皱了一下眉,声音有点冷:“那天我在那里站了四五个小时,前后拍了一百多张。”
  确实运气是种不可多得的天赋,但是贺听讨厌别人说他幸运,因为他真的不够幸运,否则重要的人也不会一个个离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