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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距这些事情发生的年代已近半个世纪了。经过几次严重挫折后,我积蓄了不少财富——事实上远远超过了华尔街的雇主们。随着时光的流逝,我越来越理解富人对待钱财的心理。涉及这个问题的文章寥寥无几。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我们对钱的态度是在早期生活中形成的,天生的性格,生存的条件以及某些关键性经历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除非各种经济因素限制大把大把地花钱,一个出生于奢侈浪费之家的人很可能将奢侈之风继承延续下来。如果这样的人由贫变富,他很快就会甩掉先前约束他的枷锁,成为一个真正花钱无度的家伙。他从不担心自己的财富会耗尽。      
  然而,大多数孩子并非天生就有节俭或奢侈的本性。他们的态度及他们将来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由早期的环境所决定的。即使他们的家庭很富裕,父母还是能够通过言传身教以及惩罚等手段使他们变得勤俭节约,甚至是小气吝啬。作为年轻人,他们在处理小金额的钱财(特别是每星期的零花钱)时,就养成了这些习惯。当他们后来继承大笔财富时,他们的态度是矛盾的。他们往往对小事情过于斤斤计较,而对大事情则显得粗心大意、慷慨大方甚至是挥霍无度。那些生于富贵之家、在奢侈环境中长大的人,当然会很轻易地继承花钱时的潇洒气概,因为只有这样才与他们的环境相称。      
  区分以下三种人是很有用的:第一,真正的吝啬鬼;第二,狂热的讨价还价者;第三,由于条件所迫而形成的小气。真正的吝啬鬼永远都是贪婪无度——他有积累(不必要的)财富的本能冲动;而且他神经质似的反对任何花费。第二种人中包括了许多成功的商人,由于受习惯的推动,他们不可理喻地不停努力工作、不停赚钱。他们往往将生意场上“价格要找最好的”、“砍价要狠心”这些原则应用到个人支出上。这些人实际上根本不是小气鬼,因为他们崇尚高消费,他们从拥有劳斯莱斯轿车、拥有大游艇或拥有名贵珠宝中获得胜利的快感。但他们的劳斯莱斯轿车是打折买来的。      
  然而第三种富人最有意思,因为他们性格非常复杂,身上充满了令人困惑不解的矛盾。这些人或是出身寒门,或是在早期生活中体验过贫困的滋味——就像我一样。生活的拮据曾经迫使他们数着分币过日子。(我仍记得当时我有一只小圆筒,这只筒曾是用来装范霍登牌巧克力的。筒口刚好能让我的分币装进去,我经常要数一数有多少分币,看看我有多少财富。)在以后的人生中,这些根深蒂固的习惯进入潜意识中,它们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做出种种不合情理、令人羞愧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总是围绕在小数目金额上,与大的开支或礼品却毫不相关。他们孩提时能支配的金额大多在1美元以下,最多不超过几个美元。上百美元甚至是上千美元对这些孩子来说都是天文数字,因此他们没有养成如何处理这种大金额的习惯。      
  因此,一个典型的经历过贫困童年的富翁(就像我一样),他的消费行为显得反复无常、荒唐可笑。对于大金额的支出,他会随随便便,甚至显得有些铺张浪费;而对于小金额的支出,他则不得不与自己根深蒂固的吝啬性作斗争。以我本人来说,我的吝啬行为受到两种不同力量的反抗。首先,我完全清楚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决心以我的智慧和意志力尽可能地解决它。其次,我对他人对我行为的反应是非常敏感的——至少在日常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不知道这种性格总的来说是好还是坏。但从节约小钱这个角度去考虑,它的效果很不错。如果我认为有人正在注视着我,我是绝对羞于露出自己的吝啬本性的。      
  当只有我一个人时,我便放纵自己,让那些孩提时养成的吝啬习惯通通暴露出来。即使在这些时候,我还要为自己的行为找个很好的借口。例如在纽约,当我与他人一起走时,我都是叫出租车的;而只有我一个人时,我宁愿去乘地铁。对此我有两个常备的理由:第一,街道太拥挤了,乘地铁比乘出租车要快得多;第二个理由是,在地铁中我可以读读报纸,而在出租车中却不能读报。然而信不信由你,我会忍住不去买报纸,心里对自己说:拿张报纸到处走实在毫无意义。或许我不愿意花小钱的习惯正是我从不抽烟喝酒的原因所在。      
  同所有的华尔街新手一样,我对场外市场(Curb  Market)抱有浓厚的兴趣。场外市场多年来一直在布罗德街(Broad  Street)上,是块用绳子围起、大约20平方码的空地。无论刮风下雨,场外市场的经纪人都会聚集在这里进行露天交易。下大雨时,他们都穿上油布衣;冬季天气冷,他们会戴上耳套。许多经纪人戴着色彩艳丽的帽子以便指令员找到自己。这些指令员在附近大楼的窗子里俯视着场外市场,他们和经纪人通过复杂的手势不断交换着指令和信息。虽然场外市场远不如纽约股票交易所重要,但那儿也在交易许多一流大公司的股票,以及大量其他各种各样公司的股票。成交量经常很大,每天有几百万美元的成交额。尽管场外市场的硬件设施显得古怪可笑,但它的运转却很有效率。10年后,场外市场搬进了一幢位于三一教堂广场西部的新大厦。又过了20年后,这些保守分子将纽约场外市场(New  York  Curb  Market)改名为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原名过于谦卑,新名则过于张扬。但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还是叫它场外市场,他们对布罗德街上那些滑稽的红帽子还有些念念不忘。      
  做了四个星期的跑腿员后,我来到了债券部。债券部单独占一间房子,四周无遮拦,与客户室及报价台只隔着一条走廊。在我到来之前,债券部的成员包括两名年轻的债券推销商,他们从大学毕业已有几年,经验比较丰富。其中之一是丹尼尔·罗勃,公司合伙人杰克·罗勃的外甥。丹尼尔皮肤黝黑,背有点驼,工作非常卖力,为人十分严肃。另一位是哈罗德·罗斯——他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类人。他个子高、身材匀称、英俊潇洒、金发碧眼,是个出色的游泳运动员,很大程度上也是个花花公子。不久他便恬不知耻地把自己的座右铭透露给我:“能使别人替你做的事自己千万别去做。”他成功地将这一原则应用到几乎所有工作上。他总是能让别人替他干活。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命运给这两位年轻人安排了截然不同的结果。这位感情丰富、几乎将自己全身心奉献给工作的丹尼尔·罗勃与公司的爱尔兰籍接线小姐结了婚,后来在20年代的投机生意中输得倾家荡产。而那位泰然自若、从未真正忙于工作的哈罗德·罗斯则继承了他父亲的财富,成为一家大证券公司的合伙人。这实在是对传统道德的玷污。      
  我要同时完成两项任务:第一,尽可能多地学习债券知识;第二,在债券部中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丹尼尔和哈罗德几乎每天都要给那些可能的债券购买者发送债券推荐表,而我的主要工作是给表上的债券作一简单介绍。即便是在空闲时间,我也认真自学债券知识。我给自己准备了一本活页笔记本,在每一页纸上我都以便于记忆的形式记下某种债券的一些重要数据。经过这么多年后,我仍然记得那本黑色笔记本的模样,以及其中的某些内容。第一页的内容是:“艾奇逊-托皮卡和桑塔费公司,总额4000美元,1995年到期,年利率15%。”当时我肯定记录了上百种债券的数据。我将它们的发行规模、利息率、到期日期,以及留置权条款一一默记在心。现在我已经搞不清楚为什么要把这些内容记住,实际上我可以很方便地从债券说明书或笔记本上得知这些内容。毫无疑问,这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开始时我背得很成功,后来这些债券内容在我的大脑中完全混淆了起来,于是我便把它视为一项糟糕的工作,不再做了。但在几个月后,我却惊奇地发现这些数字仍历历在目。我几乎成了“铁路债券的活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