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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亲密关系的解体与消亡



有时伴侣双方体验到的压力和紧张产生了不幸的后果。这或许是因为冲突持续的时间太长、太过于激烈。或许是因为伴侣关系的不平等,一方利用和剥削另一方。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激情消退,被其他更有吸引力的人所扰乱。或者只是因为感到厌倦而不再有两情相悦的感觉,因而爱情的“魔力”消失,伴侣们感到失望。

关系失败的理由成千上万,任何伴侣关系的恶化都可能牵涉到独特的事件和过程。另一方面,个人和文化的因素对许多亲密关系的稳定有着一般和广泛的影响,人际关系学家若干年来都在研究和识别它们。在本章,我们要考察婚姻满意度和亲密感减少及失败的相关因素和不利结果。我们要详细介绍离婚,因为结束婚姻的决定通常比结束不太正式的伴侣关系要更谨慎而重大,造成的影响更复杂。所以对离婚的研究也比对非婚姻的分手研究要多得多。尽管如此,任何亲密关系的解体——  如同居伴侣、恋爱关系或者友谊——都很重大,所以我们也将考察人们怎样适应这些伴侣关系的结束。先要提醒你,我们今天面对的文化背景与我们的祖辈所熟识的已经非常不同了。



离婚率的变化

离婚的普遍性

你可能还记得,当前的离婚率比起你祖辈结婚时要高得多。请翻到第1章的图  1.3;虽然当今的离婚率实际上比高峰时期的1980年略有下降,但最近的婚姻最终以分居或离婚告终的可能性仍然接近50%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它意味着人们结婚时尽管带着各种善良的意图和温暖的感情,但他们白头偕老的机会就如同投掷硬币得到“正面”的概率。

很多人在离婚后最终又再婚,但离婚率急剧的攀升还是使得当前离婚并独居的人数显著增加。在1960年,只有1.8%的男性和2.  6%的女性  (总人口的极少部分)  离婚并独居。但到了  2006年,离婚的百分比翻了  4倍,分别达到8.  3%和10.  9%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这意味着在美国成千上万的成人中,每9位成年女性就有1位离了婚。

高离婚率的结果之一是27%的美国儿童——每4位18岁以下的人就超过1位  ——现在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环境中,并且大部分由单身母亲抚养。  (这一比率比1960  年高出3倍)  。有些父母双全的儿童却是与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因此总的看来,超过三分之一  (34%)  的美国儿童没有和生身父亲生活在一起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  (这是  1960  年的  2  倍。)  不管怎样看,现在美国离婚的现象非常普遍。近50年来,离婚率在其他国家也在增加,但美国在这方面可能独占鳌头。根据联合国  (1999)  的统计,美国的离婚率比墨西哥高出10倍,是加拿大的2倍,比英格兰高出1.5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  (比如俄罗斯)  的离婚率与美国接近。与其他伴侣关系相比,婚姻更不太可能结束  (见专栏13.  1)  ,但也不太可能如过去那般持久。

离婚率增加的原因

美国20世纪下半叶离婚率的剧增并没有明确的原因。但存在多种可能性,它们都可能是  (或不是)  起作用的因素。

可能性之一是与过去相比我们对婚姻持有不同、更高要求的期望。我们的曾祖父们一般认为如果你想和爱侣一起生活,生养小孩,付得起日常账单并且生活得更好,你就必须结婚。然而,如今同居非常普遍,有着更多的单身父母,大多数女性成为劳动力  (Coleman  et  al.,  2007)  。结果是,婚姻不再像过去一样是实际生活的必需品了。相反,在某些观察家看来,人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可能把婚姻看成是追求个人自我实现的途径。婚姻理应是玩乐,而不是任务;婚姻不是例行程序,理应让人兴奋,婚姻不是平淡的感情,理应充满激情  (Myers,  2000)  。因而,我们对婚姻的期望可能太高了。如果用不现实的期望来衡量婚姻,幸福、温暖、有价值的伴侣关系看起来也不会令人满意。

比如,还在40多年前,斯莱特  (Slater,  1968,  P.  99)  就提出警告:

社会文化强求婚姻成为个体生命中最亲密、最深厚、最重要和最持久的关系,自然就要求夫妻们做情人、朋友和相互之间的心理治疗师。然而矛盾的是,婚姻却可能曰益缺乏必需的情感需求,以致解体。

我们因为爱恋和激情而结婚,并认为它们不会改变,我们还期望自己的配偶能成为精神伴侣,永远不会让我们失望。但这些要求太高,可能是无法达到的高标准,的确,最近的文化历史学家指出“只要爱情、匹配和一生亲密的理想占据人们的头脑,人们就会开始要求离婚的权利”  (Coontz,  2005,  p.8)  。

人们只是期望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现在美国夫妻认为他们的婚姻“非常幸福”的人数百分比要低于25年前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他们报告的冲突和问题的数量也更多  (Amato  et  al.,  2007)  。整体来看,人们普遍认为美国人婚姻的平均质量自1970年以来都在下降。

专栏13.1  正式承诺维持关系的力量

不同类型亲密关系的分手率

研究者  时长  夫妻  同居者  男同  女同

布鲁姆斯坦和施瓦茨,1983  1.5年  4%  14%  13%  18%

柯德克,2004  12年  15%  19%  24%

同性婚姻:  无  有

鲍尔萨姆等,2008  3年  3%  4%  9%

注意:所有研究都是在美国进行。布鲁姆斯坦和施瓦茨  (Blumsteins  Schwartz,  1983)  通过媒体广告在全美国范围内征集了样本  (n=2082)  。柯德克  (Kuidek,  2004)  在俄亥俄州的代顿市招募了新婚夫妻,通过口耳相传和同性恋杂志广告募集了男同和女同  (n=359)  。鲍尔萨姆和她的同事  (Balsam  et  al.,  2008)  利用了佛蒙特州的同性婚姻记录找到并联系了刚结合的男同和女同;并要求他们邀请已结婚的异性恋手足和没有登记同性婚姻的男同或女同朋友与他们一起参加该项研究。总之,该项研究在3年追踪了  798个人。鲍尔萨姆研究中的同性伴侣数字包括男同和女同。

表中给出了在三个不同时长的研究中各类伴侣分手的百分数。每个研究都有它的长处和短处,但加在一起就很能说明问题。离婚现在很普遍,但在不同的时间长度来看,结婚的异性恋者仍然比未婚的人更不太可能分手。未婚的伴侣是同居的异性恋者或男同或女同并不重要——那些只是居住在一起的人都同样可能分手,都比夫妻更经常地分手。而且,当男同和女同进入同性婚姻  (即从法律上承认他们的亲密关系)  时,他们也比那些彼此没有做出正式承诺的伴侣更不可能分手。

这里得出明确的两条结论。首先,婚姻或同性婚姻  (civil  union,又译作民事结合)  能增加亲密关系的筹码。它们比起不太正式的君子协议更难解除,做出如此承诺的人相对而言更可能坚持他们的关系。其次,当同性伴侣的爱情关系得到类似制度上的支持时,它们和异性恋的伴侣关系一样稳定牢固。将来我们会看到更多这类的研究,它们可能证明如果给男同和女同提供类似机会,让他们建立法律正式承认的充实的伴侣关系,他们的爱情就会和异性恋一样正常。男同和女同的这种正式承诺违法吗?为什么?

但更广泛的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不同的社会因素影响的或许不仅是我们在婚姻开始时的期望,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结婚时所处的具体情境。比如,现在美国大部分女性在家庭之外都有固定的工作,她们加人了劳动力的行列对婚姻有很多影响。首先,夫妻们报告出的工作和家庭的冲突比过去更多,妻子每周工作的时间越长,她的婚姻质量就往往越低  (Amato  et  al.,  2007)  。当夫妻双方都有工作时,修车、照看小孩、计划和烹制膳食  (只是举一些例子)  都显得困难重重,夫妻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往往也减少。夫妻双方无疑也会受到他们工作问题的影响,所以工作满意度的降低与婚姻不和有关系  (Amato  et  al.,  2007)  。加人劳动力大军也使女性有更多机会接触有兴趣的、合意的替代伴侣,当女性工作的职业环境有许多男性时,离婚也更频繁  (South  et  al.,  2001)  。

而且,女性比过去赚取的金钱更多。在全世界,当女性能在经济上独立于男性时,离婚率就更高  (Barber,  2003)  。能自立的人在婚姻恶化时能更自由地选择离婚,美国女性的收人和她离婚的可能性有着直接的正相关:女性赚的金钱越多,在将来就越有可能离婚  (Rogers,  2004)  。但不要认为没有金钱,婚姻就会更稳定;贫穷甚至对婚姻质量有更坏的影响。一般而言,有金钱危机的夫妻,由于体验到经济压力,不如那些小康之家的夫妻对婚姻满意  (Cutnmaetd.,  2003)  ;总之,收人非常低的夫妻  (每年25  000美元以下)  与较高收人  (每年超过50  000美元)  的夫妻相比,前者离婚的可能性是后者的两倍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拥有金钱容易使人离婚,但贫穷也会引起紧张,从而损害婚姻。

总的来说,女性越来越多地加入劳动力大军,看似合理地增加了家庭冲突,使女性更可能得到吸引人的新的爱情伴侣,并且降低了妻子对丈夫的经济依赖。可能因为所有这些原因,婚姻发展的趋势很明显:随着20世纪美国女性在家庭之外受雇佣比例的增加,离婚率也同样增加  (Fitch  &  Ruggles,2000)  。

性别角色,即人们所期望的男性和女性该有的行为,也在发生变化。女性逐渐地变得更加具有工具性,更加果断和自立  (Twenge,  1997)  ,许多夫妻正在更公平地分担家庭责任  (Amato  et  al.,  2007)  。在过去25年里,不太传统的性别角色和家庭决策公平性的增加都使丈夫和妻子的婚姻质量更高。然而,家务劳动的重新分配却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丈夫不太快乐,因为他们要做更多的家庭杂务,但他们的妻子却更为满足  (见图13.1)  。

图13.1婚姻幸福感和家务

图形显示的是随着丈夫做更多份额的家庭杂务,妻子和丈夫平均体验到的婚姻幸福水平。随着丈夫做更多的家务,丈夫变得更不满意但他们的妻子却变得更满足。还有两个有趣的事实:当丈夫做了大部分家务或者根本就不做,总有人真的不幸福。伴侣双方唯一一次都有高于平均水平的幸福感是在家务平均分配的时候。这对你有什么启发?

资料来源:Amato,  Booth,  Johnson,  &  Rogers,  2007.

由于某些原因,西方文化变得越来越具有个人主义色彩,人们与自己身边的人的联系较之过去更少  (Myers,  2000)  。的确,大多数人与社区的联系和祖辈相比更少了  (Putnam,  2000)  。我们不太可能继续住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不太可能认识我们的邻居;我们参加的俱乐部和社会组织也更少,在家里也不经常宴请聚会,但搬迁却更加频繁。因此,与祖辈相比,我们从朋友和熟人那里得到的社会支持和友谊可能更少,却对我们的配偶依赖得更多  (Magdol  &  Bessel,  2003)  ,这对离婚率的影响可能有两个不同方面。首先,我们已经注意到,人们对配偶的索求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多。我们期望伴侣能满足我们更加广泛多样的人际需要,这样配偶就更加容易让我们失望。此外,与社区联系较少的人更少受到社区规范的影响,而社区规范是阻遏离婚的重要因素。事实已经证明,经常移居的人比那些待在一个地方并扎根的人更容易离婚  (Magdol  &  Bessel,  2003)  。

性别比率也已改变。正如我们在第1章所提及的,美国的性别比率比1960年要低得多,而在全世界亦是如此,当女性超过男性数量  (性别比率低)  时离婚率就较高,当男性超过女性  (性别比率高)  时离婚率就较低.  (Barber,  2003)  。你可能还记得  (第9章)  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发生婚外恋,他们也更可能接受随意性关系,所以当女性数量超过男性,男性可以获得更多可供选择的女性时,婚姻往往更加危险。另外,当男性太少不足以分配时,少女更有可能未婚先孕,或者根本就不结婚  (Gaughan,  2002)  ,这类行为进一步减少了婚姻的社会意义和稳定性  (Heaton,  2002)  。

我们对离婚的知觉也不如过去那样带有负面色彩。在许多社会圈子里,离婚过去常常被视为可耻的失败,离婚事件本身就往往就意味着烦乱、可怕和尴尬,必须找出有罪的一方。而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的无过错离婚法  (no-fault  divorce  laws)  使得离婚更容易实现:这在很多司法实践上都属第一次,一旦夫妻在财产分配和子女监护权上达成一致意见,只需书面证明他们面临着“不能相容的分歧  (irrec-ondkwe  differences)  ”,他们的婚姻就可解除。无过错离婚法使得离婚程序更为社会接受  (Rodgers  et  al.,  1999)  。平均而言,比起父辈来,我们认为离婚是应对不幸婚姻更合理、更理想的办法,而对离婚更为支持的态度久而久之似乎会降低我们婚姻的质量  (Amato  &  Rogers,  1999)  。当离婚代替婚姻危机是更加适宜的选择,我们就不太可能努力抢救举步维艰的亲密关系。

专栏13.2  离婚:结婚的另一个理由

离婚通常是令人不悦的事件,但它却有着宝贵的法律功能。在大部分司法实践中,当同居的伴侣分手时,很少有法律规范这类行为,他们的财物分割的确非常混乱。相反,在严格规范的离婚程序中,夫妻的财产和债务进行公平分配,子女的监护、探视都有正式的法规可依,并且安排好了抚养计划。离婚所提供的法律保护,正是许多美国男同和女同寻求建立正式婚姻或民事结合权利的诸多原因中的一个  (Leff,  2004)  。

“同性婚姻”是有争议性的话题,但此观点的批评者通常忽略了如果拒绝同性伴侣明确的离婚权利,这些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困境。如果伴侣一方在家辛勤地养育孩子,另一方在公司加薪晋级,但她们最终却要分手,你认为怎样才算公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案子就牵涉到两个女同性恋,当伴侣一方提出要保留自己工作所赚的大部分金钱时,作为居家母亲的另一方伴侣就面临非常不利的境况  (Leff,  2004)  。在美国只有少数几个州有正式的法律程序规范此类事件。关系结束时能找到司法保障,这正是男同和女同希望通过法律使他们的关系合法化的另一个原因。

如今很多伴侣在他们结婚前还同居,我们在第1章已经看到,同居的人后来离婚的风险增加了。尽管流行的观念认为同居是有价值的尝试,可以让人们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但同居是与离婚正相关的  (Dush  et  al.,  2003)  。令人欣慰的是,如果恋人在订婚之后才开始住在一起,并且同居的时间较短暂,他们并不比那些婚前没有同居的夫妻更经常地离婚  (Stafford  et  al.,  2004)  。已订婚的未婚夫妻短暂同居,看来并不会危及之后的婚姻。  (但同居并不能减少离婚的风险。)  另一方面,曾经与一个以上的伴侣同居过,或者在订婚前同居的人结婚后更可能离婚  (Teachman,  2003)  ,这可能是因为同居改变了他们对婚姻的信念和期望。随意的同居看来会导致:  (1)  对婚姻制度的不尊重;  (2)  对婚姻结果的不利期望;  (3)  更强烈的离婚意愿  (Mcginnis,  2003)  ,所有这些都使人们更可能离婚。

最后,因为更多的父母离婚,也就有更多的儿童见证了家庭冲突,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大众的观点可能认为遭受家庭破裂的年轻人或许特别有决心去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但现实却是,离婚在一代代相传:经历父母离婚的儿童在他们长大后却更可能离婚  (Bartell,  2006)  。很多原因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举一点来说,离异家庭的儿童对婚姻持有不太积极的看法,当他们开始自己的爱情关系时,他们对伴侣的信任不足;因此,与家庭完好的儿童相比,他们不太确信婚姻的持续性  (Bartell,  2006)  。进一步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儿童从父母提供的经验中学会了处理亲密关系的方法  (Conger  et  al.,  2000)  ,那些在童年记忆中家庭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人,他们自己的婚姻一般也困难重重、痛苦不堪  (Amato  &  Booth,  2001)  。因此,随着离婚变得更为普遍,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儿童受到离婚的伤害。

那么,为什么离婚率会增加?与我们祖辈的年代相比,可能的原因有:



•我们渴望从婚姻中得到更多,对婚姻持有更高的期望标准;

•上班的女性在经济上更为自由,有更多的机会接近有吸引力的替代伴侣,在工作和家庭之间面临的冲突日益严峻;

•兴起的个人主义和社会流动性使我们与阻遏离婚的社区规范联系更少,也更少受到它的影响;

•较低的性别比率增加了青少年生育率并且损害了男性对伴侣的忠诚;

•新制定的法律使得离婚更为大众接受,离婚的程序也更容易;

•随意的同居削弱了婚姻的忠诚;

•离婚家庭的孩子在他们长大后更可能离婚。

所有这些可能的影响因素只是与美国日益增长的离婚率相关,所以它们全部都可能是促进离婚的因素,而不一定是造成离婚的原因。不过,可能的影响因素如此之多,这也很好地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文化因素对亲密关系的重大影响。可以认为,文化因素对持久婚姻的支持不如40或50年前有效。但即使发生如此巨变,当今结婚的美国夫妻至少有一半不会以离婚告终。  (并非所有的未离婚的夫妻就幸福,但至少他们没有以离婚结束。)  哪些个人和关系特征能预测个体是否会最终分手呢?我们接下来探讨。



离婚的征兆

不论文化背景如何,总有些婚姻很成功,有些婚姻则以失败告终。正如你所预期的,这些婚姻成功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差别长久以来都是人际关系科学研究的兴趣所在。有人提出各种模型来详细解释离婚的某些根源,而值得注意的纵向研究现在跟踪某些婚姻已经长达20多年了。在本节我们就来考察能识别某些离婚征兆的理论和研究结果。

障碍模型

乔治·莱文杰  (George  Levinger,  1976)  是相互依赖理论的倡导者,他在其离婚的障碍模型中利用我们在第6章描述过的一些概念来识别影响关系破裂的三类因素。第一类因素是吸引力。莱文杰认为,亲密关系提供的奖赏  (比如令人愉快的相伴、性满足、安全感和社会地位)  能提升吸引力,而亲密关系付出的代价  (如惹人生气的矛盾与投入亲密关系的时间和精力)  则会减弱吸引力。第二类影响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是个体拥有的替代选择。最明显的就是可获得的其他伴侣,但任何能替代现有关系的事物,比如单身或事业上的成功,都可能吸引个体离开现有的伴侣关系。最后,在亲密关系的周围存在着许多障碍,使得个体很难逃脱亲密关系;包括维持婚姻的法律和社会压力、宗教和道德约束、打赢离婚案子和抚养两家子女的经济负担。

莱文杰模型的重大贡献在于强调了这一事实:本想分手的不幸伴侣却因为离开的代价太大而往往仍然在一起。他还雄辩地提出离婚的许多障碍都是心理上的而非物质上的;苦恼的夫妻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离婚,或许肯定还得维持婚姻,但他们还会因为离婚使他们感到内疚和尴尬  (或者使其他人,尤其是子女这样)  ,所以可能仍旧在一起,即使他们有充分的经济资源离婚  (Poortman  &  Seltzer,  2007)  。

的确,根据夫妻们的报告,存在很多阻遏他们离婚的因素。一项对结婚12年的夫妻调查表明,担心孩子受苦、失去孩子的威胁、宗教规范、对配偶的依赖、对经济困境的恐惧都是离婚的重要障碍  (Knoester  &  Booth,  2000)  。然而,在整个12年研究期间,一旦其他危险因素诸如教育程度低和父母亲离异等考虑进来的话,那些认知到的障碍,只有两项,即对伴侣的依赖和宗教信念实际上能区分夫妻是否会离婚。并且如果人们对婚姻真的不满足,甚至这两项障碍看起来也无关紧要:一旦他们想要走出婚姻,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  (Kn0ester  &  Booth,  2000)  。

因此,人们通常能意识到想要离婚就必须克服的各种障碍,但一旦婚姻处在危机之中,这些障碍看来并不重要。莱文杰的模型有助于提醒我们离婚的障碍物会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但该模型可能没有完全认识到,一旦婚姻的不幸开始并延续,这些障碍物是多么无效。

脆弱一应激一适应模型

本杰明·卡尼和托马斯·布拉德伯里  (Benjamin  Kamey  &  Thomas  Bradbury,  1995)  建立了不稳定婚姻的一般模型,强调了另外三个促成离婚的因素。他们认为,某些人步人婚姻时就带有持续的脆弱  (enduring  vulnerability)  ,这种脆弱增加了他们离婚的风险。这类脆弱  (易受伤害性)  可能包括个体成长家庭里的不幸经历、受教育程度低、适应不良的人格特质、拙劣的社交技能或者对婚姻起反作用的态度。这些特征并不会使离婚必然发生,但它们会严重影响伴侣所遭遇的环境,还会影响到人们应对紧张的适应过程。如果伴侣足够幸运,遭逢的困难较少且较轻,即使那些应对和沟通技能拙劣的人也可能幸福地白头偕老。

然而,几乎每一桩婚姻都必然会面临偶尔的压力事件,这需要伴侣彼此提供支持并适应新的环境。有些应激源  (比如一段时期的失业或重病在身)  只会发生在某些特定的婚姻上,而不会出现在其他婚姻上,但另一些应激源  (比如怀孕、分娩和养育)  则普遍存在。不断重复出现的小打击结合起来也会出人意料地令人紧张  (Bodenmann  et  al.,  2007)  。当出现压力事件时,伴侣必须应对和适应,但根据伴侣们的脆弱性,有些人比另一些人处理得更好。不能成功地应对压力事件会使得压力更严重,如果应对不力引起婚姻质量的下降,伴侣的应对能力或许会进一步受损  (Ne£f  &  Kamey,  2004)  。最终,绵亘延续的不满就必然会引起婚姻不稳定和离婚。

请看图13.  2,从顶端开始跟踪箭头路径。我们过去的经验和先天的特质使我们具备了亲密伴侣的优点和缺点,有些缺点也就是能破坏我们有效应对压力和变化的“脆弱性”。有些脆弱还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紧张——但不管我们是谁,压力总会发生,我们的应对技能和其他“适应过程”决定了压力是加剧变重还是被控减少。最终,每位伴侣成功适应的能力影响了他们婚姻的质量,同时婚姻质量反过来又影响伴侣的适应能力。

图13.2婚姻的脆弱一应激一适应模型

该模型假设伴侣步人婚姻时就带着自身的脆弱,这些脆弱与他们遭遇的压力和应对技能相互作用,从而决定了他们婚姻持续的效果。

资料来源:Adapted  from  Kamey  &  Bradbury,  1995.

在脆弱一应激一适应模型中存在反馈回路和影响因素的重叠,但归根结底,我们婚姻的质量取决于我们是谁  (脆弱)  、我们遭逢的环境  (应激)  和我们应对环境的方式  (适应)  三者的相互作用,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三个重要的因素还会彼此影响。离婚的根源有可能追溯到始于童年的不安全型依恋或者在充满冲突的家庭中习得的经验教训,但如果上天让我们的婚姻一帆风顺,或者我们与伴侣一起努力并很好地克服了婚姻中的危机  (或者可能只是选修了大学亲密关系的精品课程)  ,离婚并不必然发生。

亲密关系适应过程  (Pair)  项目结果

数十年来,泰德·胡斯顿  (Ted  Huston)  和他的同事追踪了  168对在1981年结婚的夫妻  (CaUghlin  &  Huston,  2006)  。该研究项目集中关注夫妻们一起适应他们婚姻生活  (或者适应不良)  的方式,因此被称为亲密关系适应过程  (Processes  of  Adaptation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Pair)  的研究项目。这类纵向研究有着巨大的价值,但他们的结果有点沉重。的确,在Pair项目中,仅仅13年之后,35%的夫妻就离了婚,另外20%的夫妻不幸福;只有45%的夫妻的婚姻可以说是幸福快乐的,但即便是他们也并不如刚结婚时那般满足和爱恋。我们应该提醒你,这些都是典型的研究结果。请翻到第6章图6.  7:婚姻满意度通常随着时间推移而下降。

为什么会这样?胡斯顿及其同事考察了婚姻失败的三个不同解释。其中一个解释——使人想起卡尼和布拉德伯里  (Kamey  &  Bradbury,  1995)  提到的持续的脆弱  —~认为那些注定不满足的夫妻比起那些婚姻最终成功的夫妻,在婚姻一开始就爱意不足,彼此矛盾重重。这一解释即持续的动力  (enduring  dynamics)  模型,认为伴侣把求爱期间就浮现出的问题和矛盾带入了他们的婚姻之中;而且,伴侣甚至一般在结婚之前就意识到这些失败和缺点。根据这个模型,走向离婚的婚姻在一开始就比其他婚姻更脆弱。

相形之下,第二种解释被称为突现的危难  (emergent  distress)  模型,它提出最终毁灭伴侣的问题行为始于结婚之后。随着时间推移,有些夫妻陷入婚后日益增加的冲突和否定的覆撤之中,而这些在婚姻开始时并不存在。因此,与持续的动力模型不同,突现的危难模型提出,在婚姻开始时,在成功和失败的婚姻之间并不存在可辨别的差异;颠覆某些婚姻的困难一般都是在婚后才出现的。

最后,第三种解释是幻灭  (disillusionment)  模型。这种观点认为伴侣们在婚姻开始时,常常对他们的亲密关系有着美好、浪漫的看法,这是不切实际的乐观。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伴侣们不再彼此努力维持可爱、迷人的形象时,现实就逐渐侵蚀了这些恰人的幻想。当人们认识到他们的伴侣关系并不像起初看来的那般美好,任何婚姻中存在的浪漫都会消退,从而会感到失落,但对于某些夫妻而言,“婚姻证书上的戳印几乎还没干,对婚姻和伴侣的怀疑和幻灭就开始出现了”  (KaySer  &  Rao,  2006,  p.  206)  。

这三个模型的观点都很有意义,因为每一个都启示了改善婚姻、减少离婚风险的不同方法。根据持续的动力模型,困难重重的求爱引起了糟糕的婚姻,婚前干预能防止彼此有着矛盾情感的夫妻结婚,从而能避免随后出现的离婚事件。相比之下,突现的危难模型主张夫妻应当防范婚姻缓慢滑坡,出现痛苦不悦和消极否定,鼓励夫妻保持愉快、大度、关注和友善的干预措施能把离婚拒之门外。最后,幻灭模型提出对自己的爱人和关系的冷静而精确的知觉,能防止随后的失望,它和超脱幻觉的觉醒一样能预防离婚。

所有这些都是合理的解释,但胡斯顿及其同事发现三种解释中只有两种很好地符合了他们跟踪研究的婚姻结果。  (我们且稍停片刻,你认为哪两种模型是胜出者?)  首先,与持续的动力模型相一致,研究者断定与那些几年之后仍幸福的夫妻相比,不幸的夫妻在他们的婚姻一开始时就缺少爱意和温情,彼此对对方有着更多的矛盾情感和负面态度。那些注定苦恼的夫妻在一开始就缺乏慷慨和温柔,更加不确定和多变。因此,人们在订婚时就面临的任何怀疑或困难,即使在他们结婚之后仍不会消失。相反,任何犹豫或矛盾都会完全带人他们的婚姻关系之中,因此他们在婚后的岁月仍会感到不太满意。

所以,持续的动力模型能预测婚姻将来的幸福程度。然而,对夫妻实际上是否会离婚最好的预测因素是幻灭模型。某些夫妻在婚姻的头一年,婚姻满意度的下降要比其他夫妻更急剧和显著,他们是最容易离婚的夫妻。这些夫妻并不像突现的危难模型所预期的那样必定变得暴躁或仇恨;相反,他们只是经历了彼此浪漫情感最强烈的变化。他们的爱意比其他夫妻的浪漫情感消退得更快。

此外,胡斯顿及其同事发现幻灭的突出特征是,那些注定要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刚开始时比大多数人更加充满深情。那些婚姻短暂的夫妻——在6年  (或更短时间)  内离婚的人——与婚姻成功的夫妻相比,在婚姻开始时通常具有较少的爱意和更多的矛盾情感。  (于是,你能明白当幻灭降临时他们为什么相当快地离婚。)  然而,那些经历较长时期却最终离婚的夫妻——在7年或更多年的婚姻之后——在他们的婚姻刚开始时显得特别深情款款和浪漫温馨。平均来看,他们比其他夫妻更加爱慕,因此当蜜月期开始之后关爱行为通常下降,将来还会进一步减少  (这可能让他们比大部分夫妻更吃惊)  。他们结束婚姻时彼此之间感情并不比其他夫妻少,但他们体验了浪漫行为最大的变化  (也就是说最急剧的下降)  ,这些变化能预测较长时期之后的离婚。

总的来说,就当前阶段的Pair项目看来,有两个结论看来是正确的。首先,浪漫爱情变化的规模和速度能最好地预测夫妻是否会离婚,其次,夫妻们带入婚姻的问题决定了发生离婚的快慢。其他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  (比如Arriaga,  2001;  Kurdek,  2002)  ,所以我们有把握断言夫妻体验到的满意水平和满意的时间变化是影响关系结果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注定要离婚的夫妻并不总是变得暴躁和仇恨,但他们通常的确会失去他们曾经体验到的快乐  (Gottman  &  Levenson,  2000)  。

婚姻早期岁月  (Eym)  项目结果

另一项著名的纵向研究是由泰瑞·奥布琪和约瑟夫·威若夫  (Terri  Orbuch  &  Joseph  Veroff)  主持的婚姻早期岁月  (Early  Years  of  Marriage,  Eym)  研究项目,该项目从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附近抽取了自1986年结婚的199对白人夫妻和174对黑人夫妻  (Orbuch  &  Brown,  2006)  。Eym的研究者特别关注夫妻面临的社会条件对婚姻结果的影响。某些社会学上的变量非常重要。在2002年,该项目进行16年之后,  46%的夫妻已经离异,但夫妻们的种族因素也造成巨大的差异:只有三分之一略多  (36%)  的白人夫妻离异,但超过一半  (55%)  的黑人夫妻解除了他们的婚姻关系。

为什么黑人夫妻更容易离异?原因很多。平均来看,黑人夫妻在婚前就已同居了很长的时间,更可能已经生育了小孩。他们的收人也更低,更可能来自破碎的家庭,所有这些因素都与个体离婚的风险有正相关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

夫妻受教育的年限也很重要。一般而言,妻子和白人男子在学校的时间越长,他们离异的可能性就越小;奇怪的是,教育与黑人男子离异的风险并无相关,这个事实可能反映了社会条件和种族之间微妙的相互作用  (Tucker,  2000)  。不过总的来说,Eym项目表明,正如其他研究一样  (Cutrona  et  al.,  2003)  ,夫妻们构筑亲密关系的社会背景对他们的婚姻结果有重大的影响。不管伴侣们是多么尊重和珍视婚姻,贫穷和教育缺乏可能把任何夫妻都置于离婚的风险之中  (Kamey  &  Bmdbury,  2005)  。

个体对自己婚姻问题的知觉

目前为止我们考察的各种模型和研究证据都表明,有三大类因素影响婚姻的结果  (Levinger  &  Levinger,  2003)  。文化规范和其他变量确定了婚姻发生的基础,是最广泛的影响因素。无过错离婚法、性别比率和影响教育和经济机会的歧视都是文化背景支持或损害婚姻的示例。

更特异化的因素是我们的个人背景,即家庭和朋友的构成以及我们居住的邻里环境。比如,我们前面提到过,与许多有趣的男同事一起工作的女性比那些居家不上班的女性更容易离婚  (Smith  et  al.,  2001)  。最后,关系背景指伴侣们通过对彼此的知觉和相互作用缔造的亲密环境,是第三个影响因素。这些个别特征使得我们长期以好心情或者悲观的警惕对伴侣作反应,它们是构成弥漫于伴侣关系的特定气氛的基础。

我们之所以要介绍这三个不同水平的分析,是因为当人们对他们的婚姻问题进行解释时,往往只关注其中一个。另一项由保罗·阿玛托和艾伦·布思  (Paul  Amato  &  Alan  Booth)  主持的著名纵向研究,即生命进程中的婚姻不稳定  (Marital  Instability  Over  the  Life  Course)  项目,自1980年起每隔几年就对1  087名美国人组成的随机样本进行电话访谈。当问及那些离婚的人离异的原因时,提及次数最多的原因全部包含他们婚姻关系的某些特征,如表13.1所示。女性比男性更多抱怨不贞、物质滥用  (substance  use,指包括酒精、影响精神的药物和其他化学品如挥发性溶剂的滥用一译者注。)  或者虐待行为,而男性比女性则更可能抱怨沟通不良或者宣称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出错了。平均而言,前妻的怨言要多于前夫,但男女两性的解释,都极少承认他们亲密关系发生的文化和个人背景可能带来的影响。



表13.1  “你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  总体被试  (%)  男性  (%)  女性  (%)

不贞  22  16  25

感情破裂  19  19  19

酗酒或其他物质滥用  11  5  14

心生隔阂  10  9  10

性格问题  9  10  8

沟通困难  9  13  6

身体或精神虐待  6  0  9

爱情消失  4  7  3

不知道  3  9  0

表中数值反映了随机样本中208对美国夫妇对离婚原因的回答。其他理由如经济困难或家庭干涉也会偶尔提及,但这里列出的是9种最常见的原因。

资料来源:Amato  &  Previti,  2003.

尽管如此,这些更广泛的背景可能也很重要。伴侣的收入越高,就越少认为虐待作为是他们离异的原因,而更多地提及个性的冲突。受访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经常抱怨与前配偶感情的破裂。于是,伴侣的社会经济地位  (包括教育和收人)  有助于预测他们遭遇的婚姻问题。伴侣结婚的年龄也有影响:结婚时越年轻的人越有可能分手,越容易存在酗酒和吸毒的问题。

当伴侣们对婚姻不满时,他们常常抱怨伴侣关系中的个别特点  (Bodemnann  et  al.,  2007)  。但更广泛的影响因素也很重要,我们下节会谈到。影响伴侣离异的各种因素不仅包括使他们或喜或忧的日常交往;而且周围的环境和文化也会损害或改善他们的婚姻  (Sprecher  et  al.,  2002)  。

特定的离婚信号

我们已经知道很多变量会使人们面临离婚的风险,我们稍后会把它们列举在一张大表格里面。然而在此之前,我们还应该注意研究离婚面临着特定的挑战。首先,有些研究把分居和离婚视为同样的婚姻结果,但并非所有分居的伴侣会在法律程序上离婚。虽然这两种情况下婚姻都是失败的,但离婚者和分居者在某些重要方面可能存在差别。

其次,研究离婚的被试样本只有极少部分是多样化的样本。卡尼和布拉德伯里  (Kamey  &  Bradbury,  1995)  对115项纵向研究项目进行元分析发现,75%的研究主要关注中产阶级的白人,只有8%研究特意招募了黑人和白人。此外,只有17%的研究采用了全美有代表性的样本。要获取多样化的样本是昂贵和困难的  (Kamey  et  al.,  2004)  ,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离婚的了解大部分都是建立在对白人研究的基础上。

最后,一般趋势的结论有时可能掩盖了某些重要的限制性条件:没有一个概况化的结果适用于每个婚姻,某些预测信号可能适用于某些团体或婚姻的某些阶段,但却不适合其他情况。具体研究中的某个特定变量的影响,可能反映了与之形成对比的其他因素的作用。比如,离婚的某些典型相关因素  (如低收入)  可能在年轻人的婚龄较短的婚姻中很有影响力,但在已经经历了一些岁月的婚龄较长的婚姻中却未必有太大的影响  (Booth  et  al.,  1986)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在最初经历了某些应激源的考验还能维持下去的婚姻,在数年之后就不太容易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在检视表13.  2的时候请牢记这一告诫,表中罗列了现代研究识别出的影响婚姻稳定性的重要预测信号。令人欣慰的是,大部分因素的影响效应在数十年来并未有太大改变  (Teachman,  2002b)  。大部分因素对男同和女同在亲密关系中体验到的满意度和稳定性也有类似的影响  (Gottman  et  al.,  2003)  。



分手

我们用了不少篇来幅描述哪些人可能离婚,现在是该考察分手是如何发生的了。当伴侣们想要解散他们的亲密关系,又会怎样进行呢?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人们不会轻率地结束他们曾承诺的亲密关系。比如,大多数离婚都有长期积怨导致的许多不满,但同时伴有伴侣彼此的情谊和恩爱;所以通常会发生矛盾的情感。还请回忆我们在第6章讨论过的相互依赖理论,人们一般不会仅仅因为不满意就离开他们的伴侣关系。虽然大多数人在离婚之前,都会有很漫长的苦闷忧愁阶段,但人们只有到了最后,相信没有伴侣他们会过得更好时才会提起离婚  (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们的CL预示着离婚比他们现在经历的婚姻有着更好的结果时)  。离婚的决定包含了对得失的复杂计算,以及对  (有时不确定的)  可能的替代选择的考虑。

那么,什么时候作出整体决策,有多种选择。我们来考察当人们想要结束失败的伴侣关系时会做些什么。

专栏13.3  亲密关系的准则

莱斯利·巴克斯特  (Leslie  Baxter,  1986)  曾要求俄勒冈州的  64  位男大学生和93位女大学生撰写课程论文,阐述他们结束婚前爱情关系的原因。所有的案例中,被调查的大学生都是先提出分手的人,他们的解释很有趣,  (我们在专栏13.4会进一步考察这个词“解释”)  让我们得以看到他们用以判断亲密关系的内隐标准。至少10%的文章都提及八个方面,它们看起来是亲密关系的一些特殊规定,所以称之为关系准则:它们描述了伴侣对我们及与我们的亲密关系所期望的标准,一旦我们老是违背它们,伴侣就会离我们而去。下面就是按出现频次顺序列出的关系准则:



自主:允许你的伴侣在亲密关系之外结交朋友和保持兴趣;不要有太强的占有欲。  (占有欲提及的次数占37%。)

相似:你和伴侣应该有着类似的态度、价值观和兴趣;不要差别过大。  (30%的次数被提及。)

支持:提升伴侣的自我价值和自尊;不要粗心大意或思虑不周。  (27%)

开放:真诚而又真实地进行自我表露;不要闭口不言。  (22%)

忠贞:对你的伴侣保持忠诚和贞节;不要出轨。  (17%)

共处:拥有许多在一起的时间;不要夜不归宿或者跑出市区。  (16%)

公平:公正公平;不要利用和剥削你的伴侣。  (12%)

魔力:保持浪漫;拒绝平庸。  (10%)

当然大学生们还会提及其他各种理由,但都没有上述八个方面頻次高。男性和女性在他们抱怨的频率上也有差别;女性比男性更多受到自主、开放和公平问题的困扰,而男性比女性更多地抱怨魔力的消失。同往常一样,在评价个体自己的亲密关系时,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实用主义。但在解释伴侣关系失败时,男女两性通常关注于他们的亲密关系本身,而忽略了他们个人的和文化的背景。



表13.  2预测离婚的信号:有关文献的综合

预测信号  研究结果

社会经济地位  那些职业地位低、较少受教育、收人较低的人较之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更可能离婚。特别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与教育程度低的女性相比更不可能离婚  (Orbuch  et  al.,  2002;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

种族  美国黑人比白人更可能离婚,因为他们更多地受到其他危险因素的影响,比如低收人、婚前生育、双亲离婚和同居  (Orbuch  et  al.,  2002)  。

性别比率  在全世界,当女性数量超过男性,性别比率低时,离婚率就更高  (Barber,  2003;  Trent  &  South,  2003)  。

社会流动性  经常迁居的人比那些定居扎根的人更容易离婚  (Magd0l  &  Bessel,  2003)  。

无过错立法  使得离婚更容易实现的法律看来改善了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因而使离婚更可能发生  (Amato  &  Rogers,  1999;  Rodgers  et  al.,  1999)  。

工作女性  当更多的女性成为劳动力时,离婚率增加  (Fitch  Aruggles,  2000)  。

结婚年龄  少年婚姻比起那些25岁之后的婚姻更可能离婚  (Heato,  2002;Popenoe  &  Whitehead,  2007)  。

婚姻次数  二婚比初婚更可能以离婚告终  (Braralett  &  Mosher,  2002)  。

亲系离婚  父母亲离婚增加了他们子女离婚的可能性。30年前父母离异的夫妻,如今他们的离婚率更高  (Wolfmger,  2005)  。然而随着离婚变得更为普遍,这一影响在减少  (Bartell,  2006)  。

宗教  经常参加宗教仪式与低风险的离婚有关联,但如果伴侣一方经常参加而另一方根本不参加,则风险提髙  (Heaton,  2002)  。

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与更高的离婚率有关,但如果伴侣在订婚之后同居,则此效应消失  (Staf-ford  et  al.,  2004)  。

婚前生育  在婚前生有小孩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与高风险的离婚有关联  (Heaton,  2002)  。

孩子  没有生养孩子的夫妻更可能离婚  (Kunlek,  2004)  。但孩子降低离婚的风险仅在婚后的前几年显著。此后,少年期的孩子可能还稍微提髙了离婚率  (Waite  Slillaid,  1991)  。

继养子女  带着子女进人二婚的女性更可能离婚,但男性却不会这样;显然,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成为孩子的继养亲人  (Teachman,  2008)  。

类似性  共同点很多的夫妻不太可能离婚  (Clarkwest,  2007;  Karney  &  Bradbury,  1995)  。

人格属性  个体神经质越高越有可能离婚  (Kamey  &  Bradbuiy,  1995)  。

依恋类型  回避亲密高的人更可能离婚  (Ceguana  Gardner,  1999)  。

遗传  同卵双生子若一方离异,则另一方离婚的可能性是前者没有离婚时的5倍,即使双生子一出生就分开并且从未见过面亦是如此  (Lykken,  2002〉。

应激荷尔蒙  在婚姻的第一年,在那些注定要离婚的夫妻们的血液中,有着更高含量的应激荷尔蒙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而10年之后还没有离婚的人则不会如此  (Kiecolt-Glaser  et  al.,  2003)  。

生活应激事件  生活应激事件  (除了为人父母方面)  的发生增加了离婚的  buiy,  1995)  。

共处时间  在一起相处时间更多的夫妻不太可能离婚  (Poortman,  2005)  。

酒精和药物  药物的滥用和依赖增加了离婚的可能性  (Amato  &  Previti,  2003)  。

不贞  伴侣外性行为增加了离婚的可能性  (Amato  &  Rogers,  1997)  。

婚姻态度  对婚姻持悲观看法的人更可能离婚  (Segrin  et  al.,  2005)  。

婚姻互动  积极的互动预示着稳定,而消极的互动预示着离婚  (Kamey  &  Bradbury,  1995)  。不能保持5:1正负行为比率的夫妻更可能离婚  (Gottman  et  al.,  1998)  。

性满足  性生活的较高满意度与较低的离婚率有关  (Kamey  &  Bradbury,  1995)  。

婚姻满意度  “与大部分其他变量相比,婚姻满意度对婚姻的稳定有着更大的影响”  (Kamey  &  Bradbury,1995,  p.  20)  。对婚姻越满意的人越不可能离婚。即便如此,婚姻满意度远非预测离婚的完美信号。

与婚前伴侣的分手

如果你要结束和伴侣的恋爱关系,你将如何行动呢?你会直截了当地向伴侣透露这一消息,或者只是屏蔽伴侣的即时信息,改变你在Facebook网站上的关系状态,并开始避开他/她?当莱斯利。巴克斯特  (Leslie  Baxter,  1984)  分析大学生对他们分手的解释时,她发现关系解体的不同轨迹之间有一个重大区别,都涉及这样一个问题,即想要离开的人是否曾经把分手的意图向被甩的伴侣言明!有些情况下,分手的努力是直接的,或者明确地说出来;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使用间接的策略,企图一言不发地结束关系。

巴克斯特  (Baxter,  1984)  认为第二个重要区别是个体分手的努力是指向他人  (设法保护伴侣的情感)  还是指向自己  (在损害伴侣情感情况下自私自利)  。比如,有时人们在宣布结束关系的意图时,会给予伴侣反应的机会以保存颜面;指向他人的分手策略虽宣布个体的不满,但彼此之间会进行详尽的讨论和协商,而不是强求结束关系。相反,当他们更自私时,他们有时只是宣布关系已结束,躲避与前伴侣的任何进一步的接触。

更间接但却非常自私的策略是故意作出不端行为,增加伴侣的代价,致使伴侣决定结束亲密关系。当人们宣称他们只是想“做朋友”时,他们还是很为对方着想的,但如果他们真的想彻底结束亲密关系时,这样做也是一种间接方法,间接地表达了他们分手的愿望。

显然,人们想结束他们的亲密关系时会采取各种行动,直接和间接、指向他人和指向自己策略的差别也仅仅是巴克斯特  (Baxter,  1984)  观察到的两种区别。其他区别包括:



个体的不满逐渐或突然发作。只有约四分之一的时候某些关键事件突然改变了个体对自己关系的情感;而人们对亲密关系的不满更多是逐渐积累起来的。

独自或共同结束亲密关系的愿望。三分之二的时候只有伴侣一方想要结束关系。

个体退出亲密关系时的迅速或拖延特征。多数情况下,人们在成功退出关系前都要伪装好几次。

是否出现修复关系的企图。大多数时间,不会有正式的努力来修复关系。

所有这些加在一起,结束婚前关系仅有一个最普遍的方式,包含逐渐积累的不满,使得伴侣一方重复地作出努力以解散关系,并且根本不会言明分手的意图,也不会进行任何改善或修复伴侣关系的尝试。但即使是这一最常见的模式,巴克斯特  (Baxter,  1984)  称之为不懈的间接性  (persevering  indirectness)  ,其出现的次数也只有三分之一,所以很多其他的特殊发展轨迹也很普遍。

尽管如此,人们一般还是同意伴侣结束亲密关系过程的典型方式,而不是那些特殊的策略  (Battaglia  et  al.,  1998)  。对年轻人的调查发现,亲密关系的结束通常包括表13.  3所列的几个熟悉的步骤。当伴侣一方对亲密关系感到厌倦并开始注意其他人时,结束关系的过程通常就已经开始了。伴侣一方变得冷漠,感情投人更少,这往往在最初会引起修复关系并恢复感情原貌的努力。然而,当伴侣双方共处的时间更少,并且缺乏兴趣时,分手的念头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接着又继续讨论关系,双方同意再次努力解决问题,但他们又注意到其他替代选择,伴侣变得更加退避。他们开始探访其他人,但是随后产生的重归旧好的短暂愿望,被内心呼唤放弃的深思熟虑所取代。他们在心理上已做好准备,然后分手。



离婚的阶段

离婚的实现一般比与婚前伴侣分手更加复杂,但表13.  3所列的序列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情感和关系波动,同样也是离婚的特征。婚姻不可能一夜之间就结束。尽管个体结束婚前亲密关系的努力会持续数周,而结束婚姻的过程却要花费数年的时间。一项研究发现在持续时间长达12年婚姻之中,不满意的夫妻通常要消耗婚姻最后5年的时间来考虑分手  (Stewart  et  al.,  1997)  !

表13.  3亲密关系结束的典型脚本

当你的亲密关系结束时,你可能会发现结束过程遵循着这里的一般步骤。当伴侣们思索这些一般的分手步骤时,通常会有复杂的情感体验:



步骤1  伴侣一方开始失去了对亲密关系的兴趣

步骤2  失去兴趣的伴侣开始注意其他人

步骤3  失去兴趣的伴侣开始退避,行为更加疏远对方

步骤4  伴侣双方试图努力解决问题

步骤5  伴侣一起共处的时间更少

步骤6  兴趣的缺乏再次浮现出来

步骤7  伴侣考虑分手

步骤8  他们沟通彼此的情感“达成共识”

步骤9  伴侣双方再次试图解决问题

步骤10  伴侣一方或双方再次关注他人

步骤11  他们一起共处的时间再次变少

步骤12  他们与其他潜在的替代伴侣外出

步骤13  他们试图一起回到过去

步骤14  伴侣一方或双方考虑分手

步骤15  他们感情破裂,准备采取“行动”

步骤16  他们最终分手,亲密关系解体

当然,实际的分手过程往往非常特异化,但从这个共同脚本显然可以看出,人们期望中的亲密关系结束过程,在最终结束前往往具有矛盾反复、迂回曲折的特征。_

资料来源:Battaglia  et  al.,  1998.

在这样一段时间里,可能会发生许多不同的事件,但史蒂夫·达克  (Steve  Duck)  认为在大部分的关系解体期间会出现五个基本阶段  (Rollie  &  Duck,  2006)  。在最初的个人阶段里,伴侣一方变得不满意,经常感到沮丧和不悦。然后,接着是双人阶段,不幸福的伴侣表露出他/她的不满。接着或许会出现旷日弥久的协商、对峙或者尝试顺应,这阶段常见的情感包括震惊、愤怒、伤害,有时还会出现解脱感。但是在亲密关系接近结束之际,社交阶段开始了。伴侣们公开宣扬他们的苦恼,向家人和朋友解释他们自己的遭遇,并寻求支持和理解。随着关系结束,善后阶段开始。哀痛减少,伴侣开始通过认知加工克服他们的失败,并丢弃过去的伴侣关系。重新修正、整理记忆,创造出关于关系历程可接受的故事  (即“解释”)  。此阶段有可能发生合理化和对关系的重新评价。最后,在复兴阶段里,已离婚的“伴侣”作为单身重新进人社交生活,常常告诉别人他们的经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现在自己变得更加聪明睿智。

在这个基本框架内,人们解除他们伴侣关系的方式有可能影响他们今后对待彼此的感情。一般而言,伴侣如果没有机会识别和讨论不满的原因,则会对彼此持有不太积极的情感,在分手后也不太可能保持联系,而讨论了这些困难的伴侣则要好得多。此外,伴侣们如果离婚前在退避和和解之间反复地来回摇摆,在最后分手后就会感到更加受伤、愤怒、孤独和困惑,而那些决定分手并坚持他们决定的人则要好得多。

的确,在亲密关系结束时可能发生多种多样的结果。下面我们接着考察这些结果。

分手其实并不容易。



专栏13.4  解释:我们的过去和我们的故事

在你阅读本专栏之前,我们建议你做一个小练习  (Weber  &  Harvey,  1994,  p.294)  :



想想你曾在亲密关系之中体验到的困难或麻烦经历。

对这一事件还记得什么?发生了什么?你做了什么?你感觉怎样?

为什么你的亲密关系会发生这样的事件?

你告诉过其他人这一经历和发生。原因吗?

要回答这些问题,你就得给出解释,“类似于故事的叙述或对个体经历的说明,解释中强调标志其过程的人物和事件”  (Weber,  1992,  p.  178)  。人们的解释充满描述、期望、情感、对人们行动的诠释以及对事件发生过程的说明,它们往往能给复杂、凌乱的事件带来秩序和情节顺序  (Harvey  &  Fine,  2006)  。对亲密关系结束的解释能使人明了关系起步的历史、辨别伴侣的过错、理解关系中的问题、对分手作出反应以及明确个体今后的应对之策。这种解释来自于叙述者所知觉到的私人故事,未必就是“真实的”。的确,根据伴侣双方对过去的抱怨,曾经的一对伴侣通常会构造亲密关系失败完全不同的解释  (Gray  &  Silver,  1990)  。

解释起着各种作用  (Harvey  &  Fine,  2006)  。我们常常以赞许的眼光来描绘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帮助维持自尊  (Gray  &  Silver,  1990)  。我们能利用解释影响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并且与他人分享我们的解释,我们得到表达和梳理感情的机会。叙述有助于我们发现生活事件的意义,坚持记日志以表达感情的人比那些反省不深的人能更好地应对困难、享受到更好的心理和身体健康  (Lepore  &  Greenberg,  2002)  。我们的叙述越完全  ——构成我们亲密关系的人物、情感、事件序列和原因的条理性和细节越多  ——我们的适应就可能越好  (Kellas  &  Manusov,  2003)  。思虑周全的解释能促进个体的幸福、对他人的共情和成长感  (Tashiro  et  al_  ,  2006)  ,所以它们是我们从失败中恢复的重要因素。



分手的后果

当人们回答在他们的生命中不同事件所带来的压力和变化时,配偶的死亡和离婚始终高居榜首  (Miller  &  Rahe,  1997)  。浪漫伴侣关系的结束通常都是重大的事件  ——虽然离婚往往更为复杂,但非婚姻的浪漫爱情的结束也有强大的影响。但是当伴侣分手时,是否真的意味着他们关系的结束?未必。

解体后的关系

大多数情况下,未婚的伴侣在决定分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联系会越来越少。尽管他们坚信彼此曾经拥有的感情不可能一下子消失殆尽,认为他们将继续成为朋友,但他们彼此的忠诚最终会逐渐全部消退。爱情关系结束之后这种情形出现的几率是60%  (Kellas  et  al.,  2008)  。然而,约有五分之一的伴侣  (21%)  在分手后的数月发现他们彼此变得更加忠诚了  (与他们决定放弃爱情时相比)  。只有极少数的伴侣在放弃亲密关系之后,重新点燃了他们的爱情,但有些伴侣的确协调了他们的某些差异,重新获得了信任,最终变成朋友。

否则,曾经的恋人在分手数月后,要么体验不到彼此联系的变化  (通常是因为他们分得很彻底并且不再联系)  ,要么他们会经历激烈的起伏变化,因为他们要努力弄明白伴侣在哪些方面适合自己的生活。后面这种混乱的模式发生的几率为12%  (Kellas  et  al.,  2008)  。

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首先,这些不同的轨迹表明曾经的爱人一般会继续成为我们生命中的重要部分,至少一段时间里是如此。当爱情终成泡影,伴侣在数月后通常会发现彼此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不论他们是否有意为之。然而,不管伴侣们的希望是什么,他们分手后遭遇的重要事件大多数都会阻碍他们之间的关系,损害他们对分手之后的关系的投人  (Kellas  et  al.,  2008)  。他们结束亲密关系之后的交往或许会显得笨拙、不安,因为一方会嫉妒另一方新的爱情或者他们的性要求被断然拒绝。或者他们最后可能发现很容易避开彼此,屏蔽掉对方的电话或者搬走。当然,过去的爱人有时的确能相处融洽,彼此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分手发生后寻求对方宽恕等,正如我们注意到的,有些人分手后还维持着宝贵的友谊。在爱情关系结束后,男同和女同比异性恋者尤其有可能保持与前爱人的联系(Harkless  &  Fowera,2005)  。但大多数情况下,分手发生时我们面临的任务就是在没有前伴侣的情况下,最终继续我们的生活。这种适应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克服消极情绪

当然,有些关系比其他关系更加有意义,它们具有很高的相互一致性和自我延伸的特征,  如果失去这样的伴侣关系就会格外令人消极悲观。当我们失去了有奖赏价值、居于自我定义  (self-definition)  核心部分的亲密关系时,我们的自我概念  (self-concept)  也就不得不发生改变  (Lewandowski  et  al.,  2006)  ,这是一种被人连根拔起的痛苦过程。常常会发生强烈的消极情绪。但它们通常不如我们想象得那般强烈,也不会永远持续。人们能痊愈。

通过一项有趣的体验式取样研究  (Sbarra  &  Emery,  2005b)  ,研究者能获得弗吉尼亚大学年轻人在结束有意义的爱情关系后  (至少有4个月以上的感情)  ,一个月内的日常情感体验报告。被试携带有每天提醒他们做情感记录的蜂鸣器。结果监测到四种情绪反应  (见图13.1)  ,它们表明,如你所预期的,分手是痛苦的。与另一组恋爱关系持续的学生相比,这些曾经的情人显得愤怒、痛苦,他们的勇气和力量  (也就是“宽慰”情感)  正在削弱。两周后,随着他们对以前伴侣的浪漫爱情继续逐渐减弱,他们的愤怒减少、痛苦衰退,但他们的宽慰还较低。然而他们的适应在继续,再过两周之后,他们就并不比身边的同学更痛苦,他们的宽慰也在上升。这个过程持续一个月之后,他们显著地表现出更少的爱意,他们的勇气和力量正在恢复。

重要的是,所有这些并不如分手的恋人想象得那般可怕。另一项研究每两周就询问年轻人,如果他们当前的恋爱关系结束他们预期的感觉会怎样——并随后开始跟踪那些亲密关系的确结束了的年轻人的实际反应  (Eastwick  et  al.,  2008)  。在分手前,被试正确地预测到失恋的苦恼随着时间消退的比例——他们知道时间会治愈他们的创伤——但他们却高估了分手发生时他们起初感觉到的痛苦。这种错误很普遍。我们对自己情绪反应的预测常常是错误的  (Wilson  &  Gilbert,  2005)  。不过,在这里错误的预测也给人提供了一些希望:虽然分手常常看来很可怕,但分手对我们的伤害通常没有我们想象得那般严重。

当然,有些分手相对而言更为糟糕。具有不安全依恋类型的人——特别是那些忧虑被弃的人——与大多数人相比要度过更为艰难的时光,因为他们念念不忘失去了的爱情  (Ram,  2008)  。在分手的过程中对自己丢失的东西闷闷不乐、留恋不忘,并且感觉非常糟糕的人都可能要经历艰难的时光;沉溺于失去的恋情延长了我们的苦恼,而反省——找寻我们经历中的意义并希望从中得到学习提高——是与正面适应和恢复联系在一起的  (Saffrey  &  Ehrenberg,  2007)  。但焦虑的人看来难于在心理上放开。他们仍对以前的伴侣痴迷  (在想到他/她与别人相恋时特别紧张不安)  ,所以他们比其他人更悲伤,保持的时间也更长  (Sbarra,  2006)  。具有安全依恋类型的人则能更好地应对。他们更少忧虑,所以不太可能保持愤怒的心境。他们也更可能接受关系结束的定局,所以他们的感情创伤开始愈合,能更快地从悲痛中恢复过来  (Sbarra,  2006)  。

图13.3对分手的适应

当年轻人和恋人分手时,他们感到痛苦和愤怒,但这些负面情绪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不强烈。分手一个月之后,他们更加疏离了过去的亲密关系并且恢复原状。

资料来源:Sbarra  &  Emery,  2005.

离婚不同于恋人分手

婚姻的结束一般更为复杂。要分割财产、抚养小孩、遵从法律程序,离婚会改变人的生活,有时变好但更多的情况是变差。

适应

我们从好的一面开始。当人们离开一段悲惨的婚姻,尤其是离开敌对、虐待的伴侣时,境况会变得更好  (Amato  &  Hohmann-Marriott,  2007)  。婚姻忧郁并跌到谷底的配偶离婚后,对婚姻结束的感觉一般会更好,而不是更糟  (Cohen  et  al.,  2007)  。如果婚姻孤独凄凉、无可救药,作出改变还是有好处的。

然而,整体来看,离婚是困难的跋涉过程,人们在离婚后的岁月里并不太顺利。图13.  4描绘了一项著名研究的结果,即德国社会经济定组研究  (German  Socio-Economic  Panel  Study)  。该研究对超过  30  000  名被试经历的亲密关系结果进行了逾  18  年的监测  (Lucas,  2005)  。在该项研究中,数百名被试曾离婚或寡居,这两个事件都很可怕,使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大幅下降。这一点在图像中一目了然,但还有三个现象值得注意。首先,注定要离婚的人在离婚数年前就已经不太快乐;甚至迈入婚姻时就不太满足  (Lucas,  2005)  。其次,离婚通常打断了婚姻满意度日益下降的模式,一旦他们离开苦恼的婚姻,生活开始变得更好。第三,数年之后,他们仍然不如他们当初恩爱时那般幸福,即在他们的婚姻开始走向衰退和崩溃之前的阶段。离婚通常是人们生命中的重大事件,虽然时间能疗伤,但并不能彻底治愈你的伤口。

(虽然图13.  4所示的结果很清晰生动,我们还得承认丧偶之人所蒙受的毁灭性的丧亲之痛。这种损害的程度是局外人很难理解的。二十年后,寡妇或鳏夫仍旧会和他们失去的爱人在臆想中进行谈话,大约每月一次  (Camelley  et  al.,  2006)  ,正如你从图中所看到的,他们生活的满意度很长一段时间都在降低。在十年之后还会出现偶尔爆发的悲伤。所以丧偶就像失去自己的孩子,这种伤害是永远忘不掉的,宽厚、支持式的朋友会尊重这点。这种损失是人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置诸脑后的。)  回到离婚的问题。在25岁之后离婚的人士只有三分之二  (68%)  的人曾经再次结婚,但平均而言那些再婚者在4年之内就会冒险尝试第二次  (美国统计局,U.S.  Census  Bureau,  2007)  。再婚常常是离异单身人士生活的转折点,与他们幸福的增加有关联  (ForSte  &  Heaton,  2004)  ,但无论他们是否再婚,离婚6年之后就有逾四分之三的人报告他们的离婚是件好事  (Hetherington,  2003)  。

所以,离婚的结果会发生变化。人们要耗费数年的时间来适应婚姻的结束,但大多数人都能逐渐恢复到从前。然而,有些人因离婚的结局而深受打击,此后的岁月很容易感到生活苦恼和困难,以及他们关系阴影的折磨  (Hetherington,  2003)  。几乎每个人都会发现离婚结束时压力却未了结;离婚改变了个体的社交圈子、经济状况以及个体的亲密生活。

图13.4婚姻、离婚、寡居和生活满意度

这里呈现的是德国成千上万人的婚姻、离婚或寡居结果。结婚的确让人们幸福了一段时间,但几年后他们就不如结婚前那般幸福了。寡居是可怕的,尽管进行了大量的心理康复,仍然有持续的负面结果。大多数离婚事件都给长期下降的幸福画上了句号——但几年之后,离婚的人仍然不如那些婚姻完整的人幸福。

资料来源:Lucas,  2007.

社交圈子

在离婚的过程中,人们会向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寻求支持,他们与朋友相处的时间会增加,特别是在离婚的头一年  (Hanson  et  al.,  1998)  。然而,当人们的婚姻结束时,通常会失去大约一半的社交圈子  (比如某些朋友和大部分的姻亲)  ,在许多情形下,前配偶从来没有结交足够的新朋友来替换他们失去的朋友  (Terhell  et  al.,  2004)  。所以,人们在离婚后的数年里社交圈子一般变得更小。

此外,个体社交圈子里剩下的人员并非全部都是支持式的。约有50%的离婚人士与他们疏远但却敌对或紧张的前配偶有着交往,还有一半的人报告有些亲戚不赞成他们分手  (Stewart  et  al.,  1997)  。并非所有和离婚人士亲近的人都会提供期待的支持。

经济资源

当女性离婚后,财务状况通常会恶化。全美调查发现离婚女性的家庭收人显著下降,降幅达到27%,并且这一现象会持续几十年  (Sayer,  2006)  。部分原因是离婚后只有50%的前夫会支付他们本应支付的儿童抚养费,而且几乎有四分之一的人连监护费用也一起忽略。某些情况下,父亲可能太贫穷履行不了他们的义务,如果离婚的父亲收人高的话,他们就更可能提供监护费用。尽管如此,即使前夫经济条件宽裕,某些前妻仍然得不到分文,除非抚养费是自动地从父亲的工资单里扣除  (Meyer,  1999)  。

离婚后男性的经济状况不太可能像女性一样下降。他们的家庭收人通常也会下降,但他们在婚后比女性更可能自给自足;离婚后女性通常可能要抚养子女。所以如果你计算离婚后配偶要养活的人头数,男性的个人平均所得在婚后的一年里上升了  34%,而女性的收人下降了  36%  (Sayer,  2006)  。男性实际上拥有更多的金钱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而女性通常拥有的金钱则较少。平均而言,离婚后女性的生活标准下降了,而男性则提高了。

前配偶之间的关系

当夫妻有小孩时,离婚并不意味着他们彼此的联系就会结束  (Braver  et  al.,  2006)  。孩子的父母通常会继续保持接触,虽然敌意、矛盾情感、恋旧或者悔恨可能都会严重影响他们离婚后的交往。从这些冲突的情感貌似可以得出四种类型的婚后关系  (Ahrens,  1994)  .•暴躁的仇敌、愤怒的同伴、合作的同事和完美的朋友。对于暴躁的仇敌和愤怒的同伴,伴侣彼此之间的敌意仍是他们离婚后关系的主要特征。尽管愤怒的同伴彼此存在公开的不尊重,但他们在共同养育离异的子女方面还是有合作的空间,但暴躁的仇敌则非常缺乏这种合作精神;他们的痛苦使得他们总是发生争执。合作的同事并不是好友关系,但他们彼此能礼貌而愉快地对待对方,在养育子女的任务上也能成功合作。最后,完美的朋友维持着“建立在彼此尊重基础之上的深情厚谊,并不会因为他们决定过各自的生活而受到侵蚀”  (Ahrons,  1994,  p.  116)  。在美国中西部离异夫妻的样本中,在离婚一年之后,前配偶有一半有着友好的关系  (38%的合作的同事,12%的完美的朋友)  ,还有一半有着痛苦的关系  (25%的愤怒的同伴,25%的暴躁的敌人)  。

专栏13.5  想要保护地球吗?那就不要离婚

当你要离婚时,还有另一个理由让你感觉很糟糕:因为你和前配偶不再共处同一个生存空间——你们肯定不会再在一起洗淋浴——你人均消耗的能源以及其他资源比你们俩在一起时要多得多。照明、空调、烹调和生活用水等等——凡你能想得到的——  夫妻共用资源的人均消耗远少于单身一人。经过认真地估算发现,如果美国所有离婚的夫妻每个人使用的资源和那些维持婚姻的人一样,全美仅在  2005年就可以节省730亿千瓦时的电力,6  270亿加仑的水,3千8百万套可居住的住房  (Yu  &  Lhi,  2007)  。天啊,当你和伴侣分手并搬走之后,请随便找一个室友合住吧。

父母离异的孩子

终于宣判了离婚裁定。涉及成千上万人的数十年的研究集中得到一个结论:与那些父母仍维持婚姻的人相比,父母离异的儿童在青少年期和成人早期幸福的水平都较低。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低下;体验到更多的消沉和焦虑,对生活满意度较低。他们的问题行为很多;吸食毒品、违犯法律、少年怀孕、学业不良等等。正如我们已经提到过的,他们成人后的亲密关系也更为脆弱;离婚家庭的子女比其他人更可能离异。这些影响一般不是很严重,但却是确凿无疑的。也就是说,父母离异的整体影响始终是负面的,但程度相对适中  (Barber  &  Demo,  2006)  。

为什么父母离异的孩子景况不太好?我们刚才注意到的不良结果只是与父母离婚存在相关,这些现象的发生可能还有其他原因。经历了离婚的配偶和家庭可能在几个重要方面与婚姻完整的配偶和家庭存在差异,许多因素都有影响作用  (Leon,  2003)  。举一点来说,父母离异的孩子可能通过遗传继承了不稳定婚姻的某些高风险,所以并不能完全归罪于他们父母离异所带来的压力  (D'Onofrio  et  al.,  2007)  。使得他们的父母成为不合格父母的同一特质——可能是神经质或冲动性——或许在孩子一出生就传递给了他们,使得离婚在基因上代代相传,而不只是经验上的传递。不过,考虑到可能的复杂性,通常父母离异带来的各种压力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经济困境、失去父母,双亲应激和家庭冲突  (Hetheringt0n  &  Kelly,  2002)  。

根据双亲丧失  (parental  loss)  的观点,假定拥有父爱和母爱能让儿童获益  (Barber,  2000)  ,不论何种理由  (包括离婚)  ,儿童在失去父亲或母亲后景况就可能不太好  (Teachman,  2002a)  。的确,如果确实发生了离婚,当儿童仍能与双亲共处时,他们生活得更为顺利  (Fabricius,  2003)  ,而双亲如果有一方远离他们时则表现得很糟糕  (Braver  et  al_,2003)  。

相形之下,双亲应激  (parental  stress)  模型则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儿童接受到的养育质量而非数量,任何能干扰或削弱养育儿童的应激源  (包括离婚)  都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根据这种观点,儿童受影响的程度取决于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适应离婚的程度。与这个观点一致的是,父母离异的儿童常常在父母的婚姻挫折开始时,在学校就表现得更为糟糕,这要早于父母实际上分手的时间  (Sun,  2001)  。当然,重大的应激源是经济困境  (economic  hardship)  ,有时或许是离婚之后出现的贫困环境,而非仅仅离婚本身增加了儿童的负担。如果有监护权的父母有充分的资源很好地支持这些儿童,他们面临的任何困难都会减少  (Sun  &  Li,  2002)  。

所有这些因素可能都有影响,但更加一致和有说服力的研究都支持双亲冲突  (parental  conflict)  模型。父母之间尖酸刻薄的交往看来让他们的孩子难以承受,无论是否离婚,家庭冲突都是与儿童更高的焦虑  (Riggio,  2004)  、更少的信任  (King,  2002)  、更差的健康  (Luecken  &  Fabricius,  2003)  以及更多的问题行为  (Kreshnakumar  et  al.,  2003)  联系在一起的。请看图13.  5:正如你预期的一样,当儿童生活在很少发生冲突和矛盾的完整家庭时,他们最幸福,而当离婚发生在低冲突的家庭时他们的幸福更加低。但如果儿童生活在持续发生冲突的家庭之中,当父母不离婚时他们的情况更糟糕;当离婚能结束愤怒、困难重重的家庭时,儿童的幸福几乎就没有一点下降  (Amato,  2003)  。因此,痛苦的夫妻是否应该“为了孩子而在一起”这个问题看来取决于他们能否彼此以礼相待;当平静的婚姻破裂时儿童就会受到伤害,但如果他们的家庭充满冲突,则离婚会让儿童的境况变得更好。

图13.5父母不和,离婚和儿童的主观幸福感

图形比较了父母离婚的儿童和家庭完好的儿童的结果,并注意到家庭矛盾和冲突。当离婚发生在低冲突家庭时,儿童过得不顺,但当家庭存在很多矛盾而父母又不离婚时他们甚至更加糟糕。顾忌“为了孩子而在一起”的父母应该思考他们是否能为孩子提供平静安宁的家。

资料来源:Amato,  2003.

还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如果儿童能够在离婚后维持与父母高质量的亲子关系,那么毫无疑问他们不太会受到离婚的影响。不管是由于什么原因,只要儿童能继续与他们的父母保持有意义、充满爱心的接触,那么离婚家庭的儿童通常要蒙受的更糟糕的后果在他们身上就会很大程度地消失  (Amato  &  -Sobolewski,  2001)  。当父母一起合作变成体贴、挚爱的有监护权的父母时,儿童的成长就能保持与他们以及其他亲人更好的关系  (Ahrons,  2007)  。其次,离婚家庭的儿童体验到的许多糟糕的后果会随着时间逐渐消退  (Sun  &  Li,  2002)  。人是有弹性的,如果能给儿童提供充分的爱心和支持,他们就能康复  (Harvey  &  Fine,  2004)  。离婚或再婚的父母记住下面这点可能有帮助:如果子女能享受到免于贫困的自由,得到慈爱、可靠和持续的养育,免受双亲冲突的戕害,他们就能幸福地成长。

虽然许多孩子的父母即将离婚,但是离婚后低水平的冲突能促进儿童的幸福。



请你思考

康妮和博比在高中四年级的时候就结婚了,当时康妮已怀上了他们的第一个小孩。他们没有太多的钱,而婴儿又需要人照看,所以两人都没有上大学。几年之后第二个孩子出生了,看起来两个孩子都不该出生。博比现在是长途汽车司机,一离家跑车就是好几天。康妮在百货商店担任收银员,现在她对婚姻感到越来越不满意。她总是觉得自己不应过这种捉襟见肘的生活,心中开始暗暗对博比不敬。博比比较乐观、友好,非常关心自己的孩子,但他却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康妮开始认为他再也不能“有所作为”了。这样,她非常受用连锁百货商店地区经理轻浮的奉承讨好。当博比在外跑车时,经理邀请她出来饮酒聚餐。她幻想如果自己和经理结婚,生活该是多么幸福美好。她决定和经理上床看看情况会怎样。

依你看,康妮应该怎样做?康妮和博比的未来会怎样?为什么?

*  *  *



虽然我们描述了这些不同的模式,但请记住所有这些社会变化和离婚率的联系都是相关,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女性就业和离婚之间的联系,不一定就表示就业损害了女性对婚姻的忠诚。相反,如果在女性的婚姻中一开始就存在矛盾和冲突,她们就更可能寻找就业机会,所以婚姻不满导致女性寻找工作和女性工作致使婚姻不满都同样有可能发生  (Rogers,  1999)  。请对社会变化的影响结果保持开放的心态。  ↩

我们希望你花费片刻时间来思考这一模式是怎样对应人们的接近动机和回避动机的,见第6章。显然,某些婚姻失败不是因为夫妻反目或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