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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美食 抓捕



        乐宛转头去看,  一个穿着白色毛衣,外头套着红色外套的女同志正斜着眼睛看她,这人倒是长的不错,  瓜子脸大眼睛,  留着齐耳短发,  但是满脸写着盛气凌人,  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鞋啪塔啪塔的踩着楼梯台阶。

        跟乐宛说话的时候也是站在台阶上丝毫没有一点下来的意思,看上去比下头的人都高出一大截子。

        明瞅着这人来者不善,  乐宛也不愿意把脸送上去给人打。

        索性装作没听到,继续跟陈百百说笑。

        这个女同志刚才故意站的比别人都高,  想来也是心高气傲的类型。

        看到乐宛理都不理自己,  气性更是上来了。三步并做两步的冲下台阶,  大喇喇的站在乐宛面前,满脸倨傲的问道:“我问你是不是乐宛,  你干嘛不回答我?”

        乐宛还没说话,  乐梵倒是先接上了:“你问别人问题不先介绍你自己?你是谁啊我们还非得把你当盘菜?”

        范红花被噎了这么一下,觉得对方就是故意的,让年纪不大的弟妹来故意下自己面子。

        “你怎么说话呢?!没家教!”

        乐宛有点恼了,  什么玩意儿还配来吼自己妹妹没家教?

        “同志,  我妹妹说的话哪里有问题?你跟我素不相识,上来就高高在上的问我问题,  但是既没有称谓,也没有自我介绍。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回答你已经算是对你的尊重了。”

        范红花被乐宛这文绉绉的话给堵的没脸,听到乐宛说不认识自己,更是怒火攻心。

        “你不认识我?!”

        乐宛表示没兴趣:“我真的不认识你。”

        “你怎么能不知道我?!”

        乐宛的几个弟弟妹妹都已经在脸上挂上了“这是个神经病吧”的批语,一行人带着行李就往楼上走。

        把暴跳如雷的范红花留在了身后。

        等到上了楼,  乐宛这才开始问陈百百。

        “这人是谁啊?很有名吗?”

        陈百百也有点无奈:“乐同志,你是真的很不关心咱们行业内部的消息啊。”

        说完就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大堆,无非就是乐宛去年出了名之后,很多报社里都把她的事迹给当做范例来鼓励内部人员。

        范红花说起来要比乐宛的硬件条件好一些,她是工农兵大学毕业的,那是这个年代很稀少的大学生呢。

        毕业之后分配工作也不错,后来是她自己申请调到庐城报社去当记者的。

        庐城是周边一个省的省会城市,跟这边的也比较近。

        范红花刚到庐城的时候也没有多突出,后来则是做了几个报道,跟着就起了名声。说她报道写的好,跟乐宛那篇名动全国的报道媲美。

        跟着就有好事者说了,乐宛跟范红花两个人,是行业里的两支花。正好一个在梧市,一个在庐城。

        范红花嘴上说着不愿意跟被人放在一起比,但是心里到底是对乐宛很是在意。

        这次的研讨会本来乐宛是不来的,毕竟过去的一年中间,乐宛基本上都拒绝了所有的报社相关的活动。谁知道临到开始的时候,吴元给这边的主办方打了电话,说是这次只有乐宛来。

        范红花心里憋着一股子劲,非要在这次研讨会跟乐宛分出个上下高低。

        在她心里,乐宛也定是如此,包括这次来参加会议的人也是。都想看她们在研讨会上各自有什么高招。

        谁知道乐宛竟然说不认识她?!

        有什么比你把别人当对手,别人却毫不在意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更让人泄气的呢?

        乐宛:……

        “你们真的太无聊了。”

        竟然有空搞这种噱头。

        什么两支花,什么比较不比较的,吃多了撑的慌可以往外吐一吐,为什么要整这种既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的东西。

        陈百百显然是这“闲得无聊”的人中的一个。

        “别这样说嘛,之前你可是被范红花的名声压着的。不知道谁说的,说你长的不好看,要不然断不能那时候自己一个人留在黑村子里。怕是觉得自己没有危险才留下的。听听,这传的话有多损。要不是我今天要是不是见到你本人,只怕是真的信了这种话呢。”

        乐宛:“爱信就信吧。”做报道也要看颜值吗?这些人都多半沾点脑瘫。

        知道了前因后果,乐宛也就不在乎了,把目光转移到眼前来。

        这里的招待所虽然简陋些,但是毕竟是干部住的比较多,所以内部该有的东西都有。

        乐宛从包袱里拿出来几张床单,把招待所的床单扯下来,换上自己的。几个小的也在帮忙,顺手都把自己的牙具摆出来,把自己的睡衣放在床头。

        小茶壶都放在桌子上,拿着暖瓶去走廊上接热水回来。再把没吃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好。

        陈百百看的目瞪口呆。

        “你们这也太讲究了。”

        乐宛一边铺床单一边回他:“能力范围之内,能过好一点就过的好一点嘛。”

        这年头夸谁讲究可不是个好词,讲究代表着享乐,代表着浪费,代表着这人身上有小资产阶级的倾向。

        乐宛知道陈百百没有坏心,就好好的跟他解释。

        人的观念是需要扭转的,农村里也有即便贫困也要把屋子和衣服都弄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人啊。这不是讲究,这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收拾完了床铺,眼看着天色也暗了。招待所里虽然也提供吃的,但是乐宛还是想要带弟弟妹妹们出去尝尝这个城市里的美食。

        陈百百也忙了一天,乐宛不愿意再麻烦他。把陈百百送走,带着几个孩子去离招待所不远的国营饭店吃饭。

        禹城这里吃面食为主,尤其是羊肉烩面,好多国营饭店都能做。

===第71节===

一个小砂锅里加羊汤煮开,把宽面剂子扯开放进砂锅,再加上各种煮熟的菜,像是粉丝黄花菜木耳,一锅烩,出来的面里加几滴香油,加上香菜上桌。

        这年头里面一般还不放鹌鹑蛋,香油滴进去就像是给整碗面点上了眼珠子的一笔,拌开就是芝麻香油的味道。

        热腾腾的一碗面上来,香味扑了人一脸。

        跟服务员缠磨了一会儿,从后厨讨来一点羊油熬出来的辣子,加进面里,更是又香了几分。
        羊油辣子比起普通的油泼辣子,辣椒的辣度要减一点,就算是嚼进嘴里的辣椒渣也是带着焦香味的,并不是很辣,但是叫人很难忘。

        乐宛本来还担心弟弟妹妹们吃不惯,谁知道这些小家伙们一个比一个吃的香。

        里头的面不是纯白面,羊汤的味道也有点淡,但是就是香。冷冷的天气里,喝上这么一大碗的羊汤,再加上喷香的面条,吃完觉得手脚都暖了。

        乐宛也很满足,她去过很多地方,发现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味道。她本来以为自己吃过之后就会忘记,结果现在发现,这些美食的味道好像是带着基因,直接复刻进了记忆里。吃的时候你也许想不起来上一次是什么时候,但是你总能想起上次吃的时候的感觉。

        “真香!”

        “姐,咱们明天能不能再来吃一顿?”

        “我可以连着吃五天!”

        “我可以连着吃一星期!”

        ……

        乐宛带上叽叽喳喳的几个孩子回了招待所,走之前特地跟饭店里的服务员说了一句。

        “烩面很好吃,麻烦你帮我跟厨师说一声谢谢。”

        寒夜渐深,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

        本来已经在准备下班的厨师,正在擦着手里的菜刀和案板。

        他当了很多年的大厨,本来也是一把好手艺的,结果前些年日子变了。

        新来的领导说了,不就是一条鱼,又是先腌,又是下油锅炸的,又是加糖加料的,最后出来一条鱼,也就是给一个客人吃。还不如直接切块,做成大锅菜,每个人都能吃一口。

        至于口味嘛,倒是也没必要做的那么好,毕竟现在吃口肉都难。大家都不讲究的。

        他一个厨子能怎么办?只能听从领导的,每天做的都是些炒菜,一样的流程,热锅下油,炒几下就出锅。日复一日,让他简直快要忘记自己是个厨子。

        前头的服务员嘻嘻哈哈的进了后厨,也收拾了准备回家。

        “对了,罗师傅,刚才那个要吃烩面的,临走之前给我说,说你做的烩面好吃。”

        “看上去好像不是咱本地人,说话文绉绉的,还叫我给你说声谢谢呢。”

        罗师傅擦案板的身影顿住,刚才那几碗烩面算是他为数不多现在还可以一展身手的东西了。

        毕竟是禹城本地的美食,要是真的一刀切了不叫做,难免给外地来的领导留下坏印象。所以新领导说了,还是每天照常做一锅羊汤,有人点烩面了就做。

        羊汤煮了一整天,味道肯定没有刚开始的时候浓。罗师傅激动的跑出去,想要找找刚才那桌客人。

        他今天晚上的手艺没发挥好!明天一定要让这几个客人再来!他一定好好的给他们做一碗正宗的烩面!

        ******

        在乐宛几人享受美食的同时,梧市的家中却闪过了一个瘦小的黑影。

        乐晓健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脸上特地找了煤灰涂黑。本来只是权宜之下的妥协,谁知道会有柳暗花明的瞬间。

        神秘人说自己要一样东西,本来是把事情交给孙大满去办的。但是现在他觉得再多一重保险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乐晓健能办成事情,就把本来应该给孙大满的一千块钱给乐晓健。

        有了这笔钱,别说是读完高中,哪怕就是毕业了也能给自己买个工位。往后就是正经的工人了,不用再下乡。

        乐晓健本来害怕的心情也被这一千块钱给冲淡了,一千块钱!

        有了这个钱,他就不必非要被乐大姑家领养了。省一点,他完全能在高中毕业之后给自己买到一个工人身份。

        神秘人要的东西也很简单,说是要让他上乐宛家里来搜一搜,正好乐宛出差去了,家里那是连个狗都没有留的,他只要半夜进去大胆搜就行了。

        乐晓健心里明白,这是个机会。乐建山还活着的时候他也去过老屋,旁边都是空荡荡的废墟,另一边住着的也是一个上了年纪耳朵不太好使的老太太。自己只要翻进院墙,想怎么搜就能怎么搜。

        更不要提乐宛这一两年也发达了许多,就算是找不到神秘人要的东西,自己也能随手顺点什么。

        转头就算是找小偷,没有证据,自己只要死不认账就行了。

        正当他翻过乐宛家的院墙,摸着黑要进正屋的时候,边上照过来一束强光。

        陈栋带着几个人坐在乐宛家黑漆漆的正屋里。

        乐晓健不防还有人在屋子里,吓的慌不择路,连墙也不翻了,转头就直奔大门而去。

        陈栋挥了挥手,身后的几个人就上前把乐晓健架住,双手反剪。

        正屋的灯光亮起,陈栋手里的小军刀拍了拍乐晓健的侧脸。

        乐晓健还叫嚷着喊冤:“我没……”

        陈栋不等他说完,直接就上手卸了他的下巴。

        边上的人皱着眉头提醒他:“陈队,这样不合规矩。”

        按理说,就算是特殊部门办事,也没有这样上来就卸了嫌疑人下巴的。更不要说刚才,明明应该是等着这人摸进屋子里,找了一圈之后再在门外设伏缉拿。

        这样大喇喇的直接坐在屋里,不等抓到对方的物证就直接拿下。严格意义上来讲,这根本就不符合规矩。

        陈栋不以为然,让他进来找一圈?把乐宛家里给弄得乱七八糟的再逮?那后面乐宛家的东西能给赔偿?

        陈栋毫不在意:“人已经拿下,咱们现在就走吧。”

        别在乐宛家里多待了,赶紧的走吧。

        一行人押着乐晓健离开。

        等到陈栋等人走远,乐宛家的门边露出一个身影,他冷笑一声,轻巧的翻身上房。

        进入屋子之后到处查看了一番,然后直接上了楼顶,这时候他发现了不寻常的地方。

        明明应该是平整的地面,四角却各有一片突兀的水泥。跟原来的房顶颜色虽然相近,但能看出来不是一个时期的。

        难道……

        男人从兜里掏出来一把匕首,准备把四角翘起来看看。

        还不等他动手,四周像是突然到了白昼。

        十几支手电筒,围在四角的人们扯开身上的黑布钻了出来。

        陈栋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你在找什么?”

        正中央的男人被强光手电筒刺激的眼睛眯着,看向后面抱着手臂的陈栋。

        陈栋看清了他的脸,但是丝毫都不意外。

        “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