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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理性批判




请原谅我斗胆用了一个康德式的标题。但我们这里要讲的内容,我敢说就是康德本人也会感兴趣。

我们经常说决策,所谓做决策,简单地说,就是看看自己都有什么选项,然后从中选择最好的一个。这个动作也是战略的本质,战略就是要决定“做什么”,剩下“怎么做”都是细节问题。

决策,归根结底,就是选择。做决策的大框架——选择最好的选项——是永远都不变的。

什么叫理性呢?理性的一个定义,就是你的选择需要有一致性。如果你认为菠萝比橘子好吃,橘子比苹果好吃,那么我们就可以推导出来,你一定认为菠萝比苹果好吃。如果你接下来非得说苹果比菠萝好吃,那你就是非理性的,我就没法给你出谋划策。只有当你的选择具有一致性时,我们才谈得上科学决策。

而我们这里要说的是,所谓理性选择,其实是一个神话。

你可能马上想到了“行为经济学”,你知道人有时候是非理性的,人容易被外部环境、被各种偏见影响。但我们要说的可不是那种非理性。我们要说的是,哪怕你头脑完全清醒、特别理性,你还是会面临不知道

该怎么选的局面。

比如到底应不应该要孩子,高普尼克在《园丁与木匠》这本书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

这件事儿怎样科学决策呢?你得评估要孩子和不要孩子这两个选项的价值。为此,你可能要深人考察一下身边的人,看看有孩子的家庭和没有孩子的家庭,日子过得都怎么样,然后看看你想过哪种生活。

几年前网上流传一篇文章,是一位年轻妈妈写的。她的一个女同事目睹了她每天带小孩的过程后,就说:“看到你这样我决定不要孩子了。”

年轻妈妈就问女同事:“你都看到什么了?”女同事说:“我看你每天接送孩子太辛苦。”但是这位妈妈说:“那是你没看到我幸福的时候。我儿子有一天从幼儿园回来给我带了一个鸡翅,他说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一定要让妈妈尝尝——我感受到的这种幸福,你能够感受到吗?”

这样的话,我们确实要深入评估,孩子的可爱度是否超过了他带来的麻烦。当然我们还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比如老人能不能帮忙?夫妻是否有一方愿意专门在家照顾孩子?放不放心把孩子交给保姆?把这些条件都列出来,经过一番计算,这就叫理性决策。

但是,这种理性计算没有多大意义。

有位女哲学家叫劳里•保罗(LauriePaul  ),她提出一个观点,如果你没有孩子,你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自己有孩子的生活体验是什么样的。

观察别人家孩子的可爱度,跟你自己有孩子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人的天性是爱自己的孩子会远远超过爱别人的孩子。哪怕在别人看来这个孩子不怎么可爱,只要是你的,你也会觉得他特别可爱。一个平时讨厌孩子的人,有一天有了自己的孩子,他很可能会爱这个孩子胜过爱世界上任何东西。

所以在要不要孩子这个问题上,你永远都不可能做出理性决策一一因为你除非亲身经历,否则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准确评估这个选项。

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如果你没有某个东西,你千万不要抱着酸葡萄心理说它不好——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拥有这个东西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有些人爱说我视功名钱财如粪土——你最好有了功名钱财再这么说。

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见识。这意味着你根本就不可能理性决定到底应该要孩子还是不要孩子,到底应该娶红玫瑰还是白玫瑰。你肯定是昏了头才结婚生子!

放眼市面上各种励志书、成功学和人生指南,都在告诉我们应该怎  么办。它们都是把人生描写成一个算法,给你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但是仔细想想,这种算法根本不存在。

理性选择需要评估选项,评估选项需要标准,标准是由价值观决定的——而我们今天发现,人的价值观根本不稳定,可以变化。

劳里•保罗说,甚至连什么样的价值观“好”,也没有科学的判断方法。你甚至无法科学判断,价值观是多元一些好还是专注一些好。你不知道人这一辈子应该只为一个目标而努力,还是同时追逐多个目标好——更不用说选择的这些目标都是什么了。

哲学家以塞亚•伯林(IsaiahBerlin  有感于此,说人生就是悲剧啊。人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应该  怎么活,没有一个选择是绝对正确的。说白了我们都是在浑浑噩噩混日子,只不过有些人感受不到而已。

不过高普尼克比较乐观,她说正因为无所适从,才说明了人活着有意思。有位读者曾问我,如果大数据和算法那么厉害,将来人的命运是不是都归算法指挥呢?现在我们有了更明确的答案,那就是绝对不会。人生不能算法化,今天的你无论如何都不知道明天的你想要什么,你无论如何都不能预测自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给你提供一个建议——但这肯定不是科学的建议——把决策标准确定为,将人生的“后悔”最小化。

考察那些到了人生终点、濒临死亡的人,当他们躺在病床上回忆一生的时候,最后悔的是什么?以前就有研究说,他们最后悔的是自己没做什么,而不后悔自己做过什么。

按照这个标准,你应该大胆尝试一些事情,不留遗憾。注意这其实是一个偏见:之所以对做过的事不后悔,是因为你的心理免疫系统总能找到理由证明这件事值得;之所以对没做过的事后悔,是因为你实在找不到不后悔的理由。

我正好看到一个特别新的研究  [11  ,也是研究人生最后悔的事,但是这项研究考虑的角度不是做过和没做过,而是“理想的自己”和“义务的自己”。也许这是一个更好的角度。

“理想的自己”,就是你想要成为什么人——比如说你想当一个体育明星,或者你想当一个艺术家,这是你的梦想。“义务的自己”,就是你应该干什么——比如你应该好好赡养父母、好好照顾孩子,你应该为社会做贡献,你应该兢兢业业地完成任务,等等。

这项研究发现,70%以上的人,都后悔没有成为理想的自己;只有20%多的人后悔没有成为义务的自己。

本来一个人的梦想是当摇滚歌手,可是父母认为摇滚歌手不靠谱,学管理好找工作,于是就听了父母的话,在家乡当了一辈子公务员。这个研究说,公务员临死前会后悔自己没当摇滚歌手,而摇滚歌手临死前不会后悔没当公务员。

这当然也是一种偏见。绝大多数摇滚歌手奋斗在失业的边缘,而公务员的日子总体而言相当不错。研究者认为,人们之所以后悔没有成为理想的自己,可能主要是因为义务的自己更容易做。当公务员比当摇滚歌手容易多了。

但是你一定会后悔当初没有大胆追逐过那个梦想。即使追逐失败了,只要能及时撤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你就等于已经尝试了,根据前面的研究,你不会后悔。如果从来就没追逐过,你一定会后悔。

既然人生根本就没有对错,那何不过得更有意思一点儿?也许“老了不后悔”就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尝试一些新东西,稍微追逐一下理想的自我,科学的结论是这么做不一定能让幸福最大化——但是我敢以科学的名义打赌,你将来一定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