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文学作品 > 人类简史畅读系列 > 第213页

第213页




我可以用力夹紧臀部,但我觉得它还是不能摇动尾巴。

——卡尔文,出自比尔·沃特森的连环画

《卡尔文与霍布斯虎》




“屁股向后倒着走”这一短语的意思是,方向不对或顺序颠倒,这个短语有着古老的渊源。今天,我们用preposterous一词表示“愚蠢的、荒谬的、反常的”,它源自拉丁语,意为“臀部在前”(preposterior),即“臀部对着你、背对着你走过来”。短语“性感尤物”(piece  of  ass)与女人的联系紧密,从它的一组同义短语中可见一斑,比如:“性伴侣、女人(贬义)”(piece  oftail)、“娘们儿、女人”(piece  of  flesh)。到13世纪,人们通过提喻(部分代指整体或整体代指部分的修辞手法),用piece(某个整体的一块儿、一部分)一词来指称或嘲讽某个团体里声名狼藉的人。16世纪时,在很多情形下,该词不可避免地用于指称女人。在过去的几百年间,人们用该词指称女人、女性外阴,或代指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俚语piece  of  tail如今仍在使用,“臀部”(tail)也是活跃词汇。我们有时会听到美国妈妈对孩子说:“在车里老实点儿,否则就给你好看!”(Git  yer  tail  in  this  car  before  I  jerk  a  knot  in  it!其字面意思是:把你的臀部收进车里,否则我就在它上面打个结!)显然,像乳房和生殖器一样,臀部也具有危害性,因此不管是真实含义还是象征意义,臀部都不宜外露。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天主教正派军团”负责审查影视作品内容,要求卡通人物贝蒂娃娃必须停止暴露袜带和大腿,以及臀部曲线。其实,胶片上只不过是用几条黑线勾勒了女性的臀部轮廓而已,但这个线条被认为过于性感,对公众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尾巴”(tail)的词源提醒我们,臀部最末端还有一个部位,但它在人类身体上已经退化了。至少1  000年来,“尾巴”一词都用于描写从蜥蜴到骏马的最灵活、最显耀的部位。希腊神话中的牧神潘(Pan)是山林之神和乡野之神,“惊恐的”(panic)一词就源自他的名字。他有羊角、羊蹄、毛茸茸的身体和一条山羊尾。罗马神话中的牧神叫福纳斯(Faunus),外貌与潘如出一辙。森林之神萨梯(satyr)和农牧神法翁(faun)都是好色之徒,他们通常都有尾巴,以示他们的兽性犹在。Satyr这个词源于希伯来语sa’ir,原意既指“公山羊”,又指“山羊恶魔”。直到今天,“尾巴”和“野蛮”仍然有紧密的联系。匹诺曹(童话人物,因说谎变成了驴子)堕落的第一步就是长出了一条驴尾巴。如今,人类只有模仿动物的时候才会给自己装上尾巴,其中包括歌舞剧《猫》中的舞蹈演员们,还有在《蝙蝠侠归来》中扮演猫女的演员米歇尔·菲佛。男性幻想的对象——花花公子的兔女郎们,尾巴装扮摇曳生姿,只是穿戴的好像不是兔尾,而更像弗吉尼亚鹿的鹿尾。

人在臀部装上一条尾巴扮演动物,其动因和人给天使安上鸟的翅膀、将马的身躯赋予人首都是一样的,无非是为了扩展人的能力范畴,或表达对那些听命于人、对人俯首帖耳的动物的喜爱,或将它们奉为图腾来崇拜,或为了分享它们的纯真和力量。这些欲望大多是潜意识的。在人脑的某些区域,我们甚至会为自身的“无尾性”而感到自鸣得意。达尔文在《人类起源》中写道:“在大多数人看来,无尾是人类显著的特征,但是因为人类的近亲——有些猿类也没有尾巴,因此‘无尾性’特征并不为人类所独有。”

在一些老地图的空白处常有这样的标注:“这里生活着长尾巴的人。”许多旅行家和作家,包括容易轻信他人的古罗马学者老普林尼和坦承自己喜爱虚构故事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都曾断言:长着动物尾巴的人类部落仍然存在于遥远而神秘的地方。都市传闻经常发生在朋友的朋友身上,而这类“传奇”也经常潜藏在未知之地。





神奇的脚趾


深夜,被德古拉伯爵关在城堡里的乔纳森·哈克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此前,哈克就已察觉到,城堡主人德古拉双手冰冷、口气恶臭,而且镜子里照不出他的影像。此刻,窗外所见的一切更使他疑虑重重。他发觉伯爵房间内的窗户旁边有动静,这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哈克使劲探出身子,发现德古拉正从窗子里伸出头来。一开始,哈克只是好奇。布拉姆·斯托克在他的吸血鬼小说《德古拉》第三章的开头,以哈克的视角继续写道:


从窗口慢慢浮现出一个人影,他开始爬上城堡的墙壁,而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他面朝下贴着墙壁,宽大的斗篷像一只巨大的翅膀。看到这一幕,我的好奇心变成了厌恶与惊恐。……我看到他的手指和脚趾紧紧地勾住石块的边角,墙壁上的灰泥因岁月的磨蚀早已剥落,借着石头的凸起处,他快速地往下爬,像一只沿墙爬行的壁虎。




想要暗示坏人的本性低劣,还有比用动物来形容他的行为更有力的方式吗?让德古拉炫耀他超出凡人的、野兽一般善于抓握的手指和脚趾,也许并不是作者的主要意图,但是如此一来,一个四脚疾行、沿峭壁飞速而下的吸血鬼形象,着实令人震撼。

公元1世纪,老普林尼就说过,“有些人身体的某个部位天生就具有特殊功能”。这位百科全书编撰人很容易轻信他人之言,他给出了一个最好的例子:“皮拉斯国王通过摸自己的右脚大脚趾,治好了自己发炎的脾脏。传说他被火葬时,那只大脚趾没有像身体其他部位一样被焚化,随后被放在神殿的一只箱子里保存了起来。”虽然其他脚趾的用处比不上这只能“治病”的脚趾,但它们也留下了一些有趣的“遗产”:有文学方面的,包括德古拉和博格斯的故事等;有医学和生物进化学方面的;还涉及连环画、皇家绯闻等方面;甚至在唯灵论的历史上,也有脚趾的影子。



我们大多数人可以用多个或单个脚趾捡起袜子,或者抓挠另一只脚的脚背。但是脚趾的这种小技能,与专家级的脚趾技能相比就黯然失色了。人尽皆知,胡迪尼的身体具有超常的灵活性。描写这位伟大魔术师、脱身术大师的电影《神秘大师》,表现了胡迪尼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成功逃脱的,在此之前,逃脱过程都是在暗中进行的,从不示众。根据胡迪尼传记的作者西尔弗曼的记录,胡迪尼的脚趾像他的手指一样灵活:“把他铐在墙上,他会脱下鞋子和袜子,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一名看守的兜里摸出一串钥匙,再从中挑出一把,然后打开对面的门。一系列动作——抓取那串钥匙、选中一把钥匙、开门——都是用脚趾完成的。”

但是,我们几乎没有人去训练脚趾来做手指能做的事,毕竟手指用起来更灵活、更便捷。我们给予脚趾的关注太少了,只有脚趾磕碰到桌子腿时才会想起它们。美国散文家菲利普·洛帕特说:“我的脚趾太长,类似猿类。我对它们几乎没什么亲近感,它们的位置太偏远,我觉得它们好像长在别人身上一样。”当然也有很多人并没有这种疏离感。由于脚部的神经末梢组织和手部不同,所以用脚触和用手摸给人带来的感觉也不同。赤脚走路,特别是光脚走在大地上,会给人带来一种坚实的真实感,但这种感觉会被鞋子削弱,就像紧闭的车窗把车里人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一样。我们剃须、化妆、打字或端咖啡时用的是手而不是脚,看到的是手指甲而不是脚指甲。扫视一下那些穿凉鞋的男人便知,他们的身体感觉还没传达到脚趾就已经消退了,因此脚部感受不到寒冷。至少在西方,涂脚指甲油这件事提醒女人,这一“边远的身体区域”也需要装扮。然而,由于脚离手太远,人在涂脚指甲油时,要么需要在地板上蜷成一个球,要么就得一只脚独立,另一只脚高高翘起。